第100章
偏偏这时丛林里还卷过来一道诡异的风,凉飕飕地,令人后脊骨一阵冷寒。
高玥看着挂在师尊后背上的迟不谢,拧着一双浓粗的一字眉怒道:“迟不谢!你给我下去!师尊的身体也是你挂的吗?你看看你,把我们阿布崽挤成肉饼了!”
“汪汪!”
阿布崽委屈极了,甚至龇牙想把迟不谢吓走。
迟不谢这才不情不愿下地,他怕踩到软绵绵的虫子,也只敢畏手畏脚地单腿站立。
他招手叫来大鸵鼠,单腿一跃,爬到大鸵鼠脊背上,死活不愿再下地。
大鸵鼠:“……”
它怎么有这么怂的主人?
重越伸手将强壮彪悍的高玥给端住,沉声吩咐阿布崽:“阿布!”
狗子意会,立刻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他身上下来,落在地上,身躯放大一倍。
重越将高玥打横抱起来,跃上狗背,坐得稳稳当当。
迟不谢看见小娇娘重越对彪壮大汉高玥公主抱,心里道不上的诡异感,违和感十分强烈。
三人坐在异兽脊背上前行,虽免了下脚去踩那些蛇虫鼠蚁,身躯却时不时挂到树枝。
丛林里,细小的飞虫“嗡嗡”成群,往前行时,他们压根不张嘴说话,否则会一口吞进不少虫子。
阿布崽和大鸵鼠前后蹒跚前行,在丛林里穿梭约莫一个时辰,忽见一片桃花林,他们的视野突然开阔起来。
桃花林瘴气笼罩,一片死寂之气。他们站在山坳处往下看,竟见路边隔三差五几具白骨,乌鸦与虫蚁聚集,正在啃噬那些骸骨的残肉。
一股恶臭扑鼻而来,高玥捂住口鼻,皱眉道:“师尊,这腐臭味儿也太严重了。”
前方是一个岔路口,两条路。
一条皑皑白骨铺地,一条曲径通幽却看不清前路,雾气蒙蒙。
高玥问:“师兄说火彝族被灭,那条白骨重叠的路,应该就是去火彝族的路。”
迟不谢看不出这两条路有什么诡异之处,挠了挠后脑勺道:“我们走那条曲径通幽的小道不好吗?那条路,好脏,好臭……”
少年回身去看自己的异兽坐骑,只见大鸵鼠也拿大翅膀捂住口鼻,一双长腿连连往后退,仿佛很抗拒走那条路。
太臭了。那片通天的腐朽之气,甚至连重越的地狱苦海也比不上。这腐朽之气里没有灵魂生气,仅仅只是皮肉腐朽的味道,处处透着诡异。
就在重越打量这附近的不同寻常时,一只血肉模糊的行尸“嗷”地跳出来,眼看就要抓伤高玥,迟不谢手快抽出金斧,一刀把那具行尸劈成两半。
三人两兽很快聚拢到一起,警惕这看那被拦腰斩断的行尸。
那东西诡异得很,被斩断身体后,上半身依旧动,并且不知疼似得,疯狂地朝三人爬过来。
迟不谢一斧头抡过去,又把行尸的上半身给斩断,那玩意儿生命力顽强,依旧动。
高玥看不下去了,从他手里抢过斧头,拿金斧的钝面,“哐哐”两下把行尸的头颅砸得粉碎。
血浆迸溅,一股恶臭“噗”地喷出来。
高玥恶心地干呕,连忙把斧头丢还给迟不谢。
少年看着自己那柄被行尸之血弄脏的斧头,满斧头是绿色黏糊的东西,恶心得他差点没把隔夜饭吐出来。
本以为平息了一只怪物可以松口气,重越却高喝一声:“防备!”
这一声告诫,让高玥心头一紧,寒毛直竖,几乎条件反射从脊骨里拔出大刀。阿布崽也深知主人性格,若不是万不得已的紧急情况,他压根不会发出高度警戒。
他很强,大多时候他动动手指就解决即将到来的危险和麻烦。
阿布崽不懂,到底是什么东西,可以让魔尊至尊警惕成这样。
阿布崽看了眼地上的行尸,想到一种可,一双狗眼因为惊恐,瞪得又大又圆。
难道是……一群这种东西?
“唰唰呼呼”一阵巨响,一群行尸从灌木丛里冲了出来。他们的尸体已经腐烂,张着血盆大口,闻到人血的味道便疯狂冲刺。
高玥不怕妖魔,但这种玩意儿却令她恐惧。她胆小,不仅怕蛇虫,怕鬼,也怕丧尸。
看见成群的丧尸冲过来,身临其境的视觉冲击感让她心惊胆战。她举着大刀往后退,“嗷嗷嗷”大叫:“啊啊啊啊啊,丧尸!”
她的声音吸引来另一群行尸,那些疯狂的东西从她身后袭击而来,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
重越从脊骨拔出赤剑,一剑破空,涌来的第一波行尸头颅均被刺得粉碎,绿色的黏稠血液一阵飞溅。
高玥头一次面临这种生死厮杀的团战,恶心得胃里一阵翻涌,想吐。她只闭着眼,凭借灵根感知这些东西存在,盲砍。
重越杀尸正酣畅淋漓,回头就看见彪壮大汉小徒弟握着大刀,闭着眼一顿盲砍,伴随着碎肉横飞,那身材无比彪悍的小徒弟被恶心得原地直跺脚。同时,喉咙里还发出粗犷却又颇具娘娘腔的娇柔声音:
“啊啊啊啊啊师尊我好怕!”
虎背熊腰的彪壮大汉高玥,手里砍行尸的动作越来越快,就跟砍大头菜似的:“啊啊啊啊,好怕怕,我真的好怕怕!”
阿布崽一爪拍碎几只行尸的脑袋,听见高玥叫得那般凄惨,本想过去保护她,转回身,便见她砍行尸就跟跺白菜一样轻松。
擦擦、咔咔、噗嗤、噗咔……
那行云流水酣畅淋漓的动作,真的就跟虎背熊腰庄稼汉收割地里的白菜一样。
大鸵鼠一口一个业火喷出去,将那些行尸烧成灰。
发现行尸惧火,小鸵鼠也从阿布崽的颈毛里钻出来,站在阿布崽头顶,鼓着腮帮子吐火。
扑———
一阵烈火喷出去,一群行尸被烧成灰,阿布崽的耳朵毛也被灼掉一块。
重越那边最为震撼,一剑又刺破苍穹之势,如虹的剑气将最后几十只丧尸震碎。
突然起来的战场很快归于平静,高玥回到重越身边,把刀擦干净收回脊骨,望着满地行尸残骸道:“师尊,为何这里会有这么多丧尸?难道……火彝族人的尸体,全尸化了?”
重越眉头紧蹙,想到什么,立刻又道:“去里面瞧瞧。”
唯恐里面有诈,谨慎起见,高玥提议:“迟不谢就不要随我们去了,他留在外面等候。若我们在里面遭遇危险,他也可以及时赶来救援。我们的灵根可以相互呼应,我若有难,他立刻就感受到,并且赶过来。”
迟不谢被主人丢下,委屈巴巴:“主人,奴想用血肉之躯为您挡危险。主人为何又要把奴丢在外面?奴,很伤心。”
他双手捂着胸口,以表伤心之情。
高玥看他这副模样,一脸头疼地揉了揉眉心。
不知道日后迟不谢恢复记忆,想起今日之一切,会不会想一刀捅了自己?
高玥只当他是个小孩,低声哄道:“迟不谢,里面危险未知,你修为比我强,我若留守在这里,遇到厉害的对手也打不过。我随师尊进村,有师尊保护。而你留守在此,有阿布崽与大鸵鼠助阵,没几人拿你如何。你留守在此我的危险才减少,明白吗?”
她顿了一下,又补充:“你留下就是保护我!若你跟着我们一起进去了,若遇到危险中了埋伏,我们这支小分队就得全军覆灭,这个道理,你明白吗?”
迟不谢虽没有记忆,可战场布阵的兵法却依然镌刻在他骨子里。
他虽委屈被高玥丢下,下意识却又认为这个提议的确是保护高玥的最优选择。
里应外合的最佳方案一定,高玥随同重越进村。
在原著里,火彝族是一个隐世部族,擅占卜,也有特殊天赋。
但这个部族后来因为可以占卜机缘,被灭族了。
灭族的原因很简单,原著里,高瑜苒要找机缘,便回部族找族长占卜。
大机缘是全修仙界想得到的东西,火彝族占卜机缘的事,当然也被外界人知晓了。于是,火彝族占卜之术成了众人觊觎的肥肉。
有人为了得到大机缘,抢在高瑜苒前面赶到,不仅拿到机缘,还灭了火彝全族。
上至老人下至小孩,无一活口。
前阵子师兄来火彝族调查,正赶上火彝族被灭族遍地尸骸的景象。
而这一次他们所见,已是一派死寂沉沉,尸体早已化为行尸。
村口坐落着一块石碑。
“火彝村”三个赤色大字旁,镌刻着村志,详细书写了火彝族的诞生。
高玥看着村志,一脸奇怪道:“师尊,这火彝族,竟是两百五十年前出现的?我以为像这种部族,是从古便有。这部族诞生的时间,跟代孕城出现的时间差不多。这火彝族,到底是什么人?”
“进去看看。”
两人进村,高玥发现房屋建筑很有特色。当然,与其说是特色,倒不如说是“现代化”。
村落规划也很有意思,有小卖部,有学校,学校里甚至还有宽大的足球场。
若不是重越在身旁,高玥当真会以为自己串戏,或者回到现代了。
两人走进一间“小卖部”,竟在里面发现了类似于发电机的东西。
高玥看见这些东西,立刻皱起了眉,道:“师尊,我现在怀疑,魏女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师尊,时空珠还用吗?我们还再返回过去看看吗?我想回到火彝族被灭族之前的时空,证实一下自己的猜想。”
重越摊开手,四枚时空珠出现在他掌心,他道:“时空珠失去灵气,我可以用灵力催动阵法。但你我若回去,很可会失去灵力。若遇见魏女,可会很危险。怕吗?”
高玥点头:“嗯,我不怕。我现在变成这副模样,谁也认不出来,师尊你放心,我干啥啥不行,演戏第一名。”
第66章 替嫁的老鸨
火彝村的建筑不同于这个世界的正常建筑,处处透着诡异。
尤其是这村落的文字也非常奇怪,私塾被称为“学校”,银庄被称为“银行”,字体去繁为简,虽都能看得懂,却诡异至极。
他们走进一个小商铺,高玥打开了里面还有柴油的发电机。
发电机“轰隆隆”地开始工作,小商铺顿时亮堂起来,竟比烛火夜明珠还要明亮。
重越看高玥轻车熟路操作这些东西,皱眉问:“这是何神器?为何我从未见过?你怎么会如此熟稔的使用它?”
高玥解释:“师尊,这叫发电机,而这些宛如日光明亮的东西,叫做灯光,是通过发电机里的灵力来发出光芒。这些都是未来之书里提到的另一个文明的产物,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她声音一顿,又道:“所以我怀疑,不仅魏女一个人看过未来之书,也有可能魏女不是一个人。又或者说,魏女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是她把这个部族发展成了未来之书里记载的另一个文明的模样。”
重越看着发电机皱眉:“我不曾感受到这东西的一丝灵力,到底是怎么回事?”
高玥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想了片刻,才又道:
“师尊,发电机需要的灵力,并不是我们修仙人士所需要的灵力,两者有很大区别。发电需要的灵力叫做柴油,而这种东西,可以通过秸秆提炼,在无氧条件下,把秸秆木屑稻壳等物质加热到一定温度,让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等大分子降解,形成碳粉和气体分子,在迅速冷凝成液。当然,还有其它方法炼油,这是我仅知道的一种。”
重越大概听懂,这火彝族居然有一种能把废物体谅成灵力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