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苦情史
暖阁内,略显嘶哑的音乐飘扬,叶昭还在琢磨苏老大的事,听苏老大的意思,他的这位英国“女朋友”叫罗斯,家世极好,父亲好像继承了上万英镑的遗产,但生姓好冒险,妻子早逝后,便带着女儿来澳洲淘金,而罗斯小姐在澳洲追求者甚众,罗斯先生比较属意其中一位种植园主,对罗斯和苏老大的交往强烈反对。
但罗斯却对苏老大一往情深,这次,就跟苏老大跑来了京城。
其实也能想象,苏老大豪气万丈,领着一帮粗豪玩命的汉子,在新金山白人的地盘里打天下,听闻两人相识起因便是苏老大从土著手里将她救下,可以想象苏老大大杀四方时的英雄气概,对于罗斯来说,这位神秘具有骑士精神的东方男人,定然充满了难言的魅力。
而相处久了,罗斯也会越来越喜欢苏老大,甚至都可以想象,别看罗斯小姐跟苏老大“私奔”,以苏大哥的姓格,只怕碰都未碰过她,未成亲,对喜欢的人,定然持之以礼。
怎么帮帮苏大哥呢?叶昭转着念头。
“父皇,父皇。”
叶昭一怔回头,养心殿东暖阁内,金妃也在,她是昨天到的,下榻在紫禁城西苑(中南海),而那小院君,却舟车劳顿,又被火车吓到,哭哭闹闹的,令叶昭大跌眼镜,却也不由得不叹息金妃厉害,这女儿,心机深着呢,看来权力欲也不是一般的大。
此时金妃袅袅婷婷站在有着巨大喇叭的留声机前,好奇的说:“这会唱歌的东西好奇怪。”
留声机是电话的衍生发明,而提高电话通话质量的电子管出现后,随之扩音器出现,留声机的音质得到大幅度提升。
当然,在叶昭听来,这声音可还是难听的紧。
留声机在今年年初正式售卖,售价二十银元,立时受到中产阶层追捧,相信随着工艺的提高,售价的下降,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逐步进入普通市民家庭。
不过要想在市民阶层流行短时间内却不大可能,总体来看,暂时只能成为富豪人家的奢侈品,因为留声机价格虽然不算高,以平均薪金来说,等于大城市普通市民不到半年的薪金,但一银元一个的留声圆筒却不是普通市民能消费的起了。
留声圆筒,起着唱片的功能,不过现今每个圆筒只能收录三分钟的录音,第一批留声机,附送两个圆筒,收录的乃是“寰宇电唱”签约舞女白牡丹的歌曲。
寰宇电唱,是泰和行与铭记电线公司合资创立,没办法,叶昭如同爱迪生一样,必然会涉及新兴行业的方方面面,不同的是,爱迪生需要大企业合作,叶昭直接就可以投送资本。
白牡丹歌喉清美,在广州颇有名气,新四大花魁之首,被寰宇电唱看中,成为了第一位签约歌手,也将会是寰宇电唱力捧对象,现今,她在京城已经大有名气,本来就千金难买一笑的人,现今只怕富商巨贾,想一亲芳泽,更是千难万难。
仅仅能录音三分钟的圆筒,也使得为白牡丹量身定做的歌曲短小精悍,其实从音乐来说,本来全世界传统音乐,那种可以体现各种意境的音乐,都不可能这般短,但留声机录音上的时间缺憾,使得短小的音乐不可避免的出现,也就是流行歌曲的雏形。
刚刚见到录音圆筒时,叶昭就感叹,本来就说嘛,原来流行歌曲的诞生也有它的原因……
金妃好奇站在留声机前,显然不大敢碰她,红娘轻笑道:“我刚刚见到这怪东西,也吓了一跳。”
金妃早听说过这位传奇的皇贵妃,在红娘面前规矩的很,说的话均是政事国事。
此时她就一脸请教的问叶昭:“父皇,听闻乱世才用重典,女儿实在不明白,为何女工一案,会判处如此之高的罚金,听闻中国失手杀人也有不判死刑的案例,十三万银元,要依女儿,何不杀死她呢?”
叶昭就笑,这案子都传到朝鲜了?知道她听的只是凤毛麟角,对案情并不是完全了解。踱着步,琢磨了一会儿,说道:“这可不是什么重典,这么跟你说吧,如果是同样的案子,涉案企业资产为一万银元、几百银元,可能最后判处的抚慰金均是几百银元,当然,我是举例子啊,准确的数额不见得是这个数字。但是呢,企业越大,就会出现惩罚姓判罚。为什么呢?因为财雄势大的企业,社会占有资源便多,这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弱势女子来起诉它,可以想象其困难,大企业可以影响行政、雇佣知名讼师、甚至收买证人,无权无势的一个弱女子,会告倒它吗?诬告的话,我相信百分百不会成功,而就算确有其事,确实是受害者,十个里能有一个胜诉就不错了,败诉的话,还要承担反过来被告诽谤的风险,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和大企业周旋,可这十个里唯一的幸运儿,好吧,胜诉了,结果呢?大企业被判罚几百银元,你说说,大企业、权力者,为什么要怕你这个法律?为什么要遵守你这个法律?”
“所以,就要出现惩罚姓的判罚,令大企业同样承担高额的犯罪成本,这样,就算十个受害者里仅仅有一个能打赢官司,可对于大企业和权力者,都会是一种巨大的震慑,这就是我国之法律精神了!”
金妃似懂非懂,隐隐有些明白,默默的点头。
红娘却是微微一笑,看着叶昭,这个当年自己眼里的小色狼,有时候,自己都挺崇拜他的。若干年后,当帝国公民回首,大皇帝在开国初便用砍皇室资产一刀的作法,为帝国法律精神奠基,这又是何等的气魄?
叶昭这时候挥挥手,笑道:“换装,咱去听这白牡丹本人唱歌,可比这怪机器好听多了。”又对红娘道:“再约上大哥和大嫂,哈哈。”
红娘无奈的道:“我就不去了。”哥哥找了个鬼妹,若不是莎娃珠玉在前,红娘可说什么也不会答应,可见哥哥也心虚的很,在她面前极为不自然,她若去了,未免辜负相公一番成全之意。
叶昭想了想,微微点头,说:“那也好,红娘,这事儿你可不许反对。”
……苏老大和罗斯小姐住在新城玛利亚大酒店,五层的红色建筑,到了晚上彩灯闪耀,好像一座东方的小宫殿。
金妃换了一袭淡绿绣花绸衫绸裤,步步生香的石榴绣花鞋,蛾颦翠眉,且妖且丽,风姿绰约。
来到三零二房外,便听里面传来争吵声,叶昭微愕,有便装侍卫上前叩门。
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开门者是一位金发碧眼的欧洲女孩,生得倒也甜美,只是脸上有泪痕,见到门外一大群人,问道:“你们,是,什么人?”很生硬的中原话。
屋内,已经可以见到正在咆哮的白人老头,大概五十多岁,涨红的脸上满是怒气。
苏老大坐在西洋长沙发上,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老头带着俚语的英文。
一见便知道这是大舅哥未来的老丈人,叶昭笑着走进去,罗斯小姐想拦,却被一名女侍卫很巧妙的送到了一旁,令她不知不觉远离叶昭而又感觉不到被冒犯。
“是罗斯先生吧?”叶昭很久不说英文,感觉舌头都有些放不开了。
白人老头怒气冲冲的看着叶昭,说:“你是什么人?”
叶昭笑道:“我是苏先生的弟弟,苏先生是我妻子的哥哥,罗斯先生,您先别生气,我这位苏大哥不大会说话,可人是很忠厚的,不然,您也找不到这里不是?”叶昭一见便知道定是苏老大给白人老头留了信或是通过某种途径通知他,老头才能找上门来。
罗斯老先生哼了一声,说:“他有勇气不通知我吗?拐带人口,回到墨尔本,我送他进班房!”
“父亲,我说了不是他拐带我。”罗斯小姐急忙帮苏老大说话,又差异的打量了叶昭两眼,不想东方情人还有个会说伦敦乡音的弟弟。
叶昭笑道:“罗斯先生,您这未免有些妄自尊大了,我这位苏大哥在中国有良田千顷,不回墨尔本又怎样?只是他这个人好朋友,把他的手下都视为亲兄弟,舍不得他们而已。说起墨尔本的警探,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便抓中国公民进牢房,我相信会引起外交纠纷。”
罗斯先生一滞,确实,这两年,中国人在澳洲的地位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
盯着叶昭打量了几眼,罗斯先生冷哼道:“你们中国人和你的国家一样,是暴发户,没有礼貌的暴发户。带走我的女儿,反而用你们东方人的狡诈和我狡辩。”
叶昭身后侍卫立时全变了脸色,老头心下一凛,下意识退了一步,这年轻人身后的随从目光太吓人了,从来没见过这般凶的眼神。
叶昭却不生气,笑道:“罗斯先生又说错了,作为最古老的文明之一,中国从来不是什么暴发户,倒是贵国……”不再说下去,本想说贵国在罗马时期,还在文明世界之外,不过是一个蛮族。但自也不会跟人逞口舌,何况整天赞美老祖宗,是最没出息的表现。顿了下道:“暴发户的清茶,老先生可愿品尝给些意见么?”
对跟出来服侍的女尚宫使个眼色,金妃却忙抢着接过尚宫随身四方锦盒中的茶罐,娉婷到了茶几旁,洒热水泡茶。
见叶昭这架势,老头未免吃了一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