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要面子的虫呀!
听着圣甲虫炫耀的语气,孙默便知道,这家伙有了大发现。
“走!”
孙默起身。
“主人,你难道就没做过坏事吗?伪装懂不懂?这么光明正大的上门找人麻烦,我也是第一次见。”
圣甲虫鄙视。
“把人杀光了,没有目击者,不就不需要伪装了吗?”
孙默反问。
“……”
圣甲虫愣住了,然后佩服无比,人类果然是最无耻的,我这么邪恶的家伙在你们面前,都要甘拜下风。
“看来以后要准备一套夜行衣,再配个面罩了,话说红色的应该好看吧?”
孙默不是不想伪装,只是根本不懂而已。
借着夜色的遮掩,孙默脚踩风王神步,身轻如燕的在金陵城那些民居的屋顶上穿梭,顿时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飞檐走壁的武林高手。
只是下面的房子中的声音,有些煞风景。
有打骂孩子的、有夫妻吵架的、还有偷情幽会的,说实话,听着下面传来哼哼唧唧的声音,孙默差点就停下来欣赏一番了。
话说来到金陵,最大的一个烦恼,就是小电影看不上了。
“我的80g呀!”
孙默犹豫的像一条被晒干的咸鱼,已经失去了梦想。
“大朗,该吃药了!”
蓦然,一句话飘进了孙默的耳朵,惊的他差点掉下屋顶。
“什么鬼?”
孙默放慢脚步,找到了声音所在的房屋,然后仿佛蜘蛛侠一样,倒挂在了屋檐下,透过纱窗,朝着里面张望。
一灯如豆!
是一个面容温和的女人,在照顾她久病不愈的男人喝药。
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场谋杀。
“甘霖娘,我也是神经过敏了。”
孙默捏了捏眉心,潘金莲这种女人,毕竟还是少数的。
很快,孙默出了金陵城,在东郊一路飞奔,片刻后,他就郁闷了。
“还有多远?”
虽然我体能很好,但是也不能这么浪费呀。
“大概十几里地!”
圣甲虫估算。
孙默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
圣甲虫不解:“以你的体质,跑这个距离,和热身没区别呀?”
“关键是,有坐骑骑,我为什么要跑?”
孙默反问。
“……”
圣甲虫无语,你这是有多懒呀?就当夜跑不行吗?
等等,你这望向我的眼神是什么鬼?
你说的坐骑?
难道不是那朵云彩吗?
“小银子,快来,主人累了,要坐云!”
圣甲虫利用心灵沟通八门金锁云,求生欲旺盛的一匹。
“别喊了,你不就在这里么!”
孙默轻笑。
“果然……”
圣甲虫撇嘴,做着最后的挣扎:“我好歹也是埃及利亚的守护神,就连王室成员见了,都要参拜的,我从来没做坐骑这种活儿,不熟,担心摔了主人,那可就大罪过了。”
“没事,总要习惯的!”
孙默不介意。
“……”
圣甲虫心中有一句妈卖批,超想骂出来,感情你不是偶尔应急坐一次,是想骑我一辈子呀。
做人,怎么可以如此无耻?
“主人,我这身份,当坐骑,被子民看到了不好。”
圣甲虫哀求:“我也是要面子的虫呀!”
“放心,这里没有埃及利亚的人,不知道你是圣甲虫,就算被看到了,丢脸的也是我。”
孙默耸了耸肩膀:“毕竟骑着一只屎壳郎,就算是王子,那也会遭到白眼的。”
“那你就别骑了呀!”
圣甲虫心中狂吼,可是这种反驳,它不敢说,因为它发现,孙默的耐心已经快要消失殆尽了。
“快点,别废话了。”
孙默催促。
“我他么多什么嘴呢。”
圣甲虫想抽自己。
“别郁闷了,你是发现了敌人的老巢吧?等灭了那里,我允许你吃个饱。”
孙默也不是那么无情的。
他这么做,就是在驯服圣甲虫,大棒和胡萝卜,都要给。
“主人,你看,我这脊背这么宽阔,最适合托人了,保证稳稳的。”
圣甲虫立刻变脸,媚笑着自荐。
孙默手背上的那个契约纹章,紫色的光芒大盛,消散后,就留下了一只越野车大小的圣甲虫。
夜色下,它周身氤氲着紫色的气雾,看上去神秘又瑰丽。
“主人,您坐稳了!”
等孙默跃到脊背上,圣甲虫立刻开跑:‘走你!’
这就叫兜风吗?
圣甲虫翻山越岭,真的是如履平地,也或许是为了吃到那些脑浆子,它竟然开始玩花活,过弯的时候,也不减速,直接一个漂移。
反正就是要让主人开心。
“……”
看着圣甲虫倒腾着几条腿,蹭起了大量的灰尘,孙默目瞪口呆,你也不怕给瘸了吗?
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扶着一棵大树喘气。
现在是盛夏,晚上走,比较凉快,而且劫道的匪徒也比较懒,这会儿都在老窝里睡懒觉呢,所以比较安全。
唯一的麻烦,就是豺狼虎豹比较多,不过尽量从大路走,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等我考中了进士,我一定要买一匹千里马!”
书生敲着发酸的小腿,突然间,一脸呆滞,望着不远处。
因为一只巨大的爬虫,闪电一般,从大道上冲过。
“那个虫子上面,竟然还托着一个人?”
书生震惊,揉了揉眼睛。
“话说那好像是一只屎壳郎吧?可是为什么这么帅气呢?”
突然间,书生就不想买千里马了,不过这种虫子哪里有卖?
好想要呀!
要是骑着一只这么漂亮的虫子跨马,不是,是跨虫游街,那我一定是进士中最耀眼的崽儿。
“主人,那边有一个人类!”
圣甲虫回头,舔了一下口器:“我能不能加个餐?毕竟跑了这么久,也累了。”
“滚!”
孙默言简意赅。
……
等圣甲虫的速度放慢,开始避开大路,在草丛植被中前行的时候,孙默知道,敌人的老巢要到了。
果然,十多分钟后,一座庄园,像是猛兽的獠牙,镶嵌在一座大山的脚下。
“主人,那些刺杀你的黑衣人,都跑进了这里。”
圣甲虫邀功:“我打探了一下,貌似是一位王爷的别院。”
“王爷?”
孙默眉头一皱,想靠前查看,又担心暴露行迹,被敌人看到。
“主人,你不会灵虫视野吗?”
圣甲虫意外。
“那是什么?”
孙默好奇。
“就是通灵师借助战宠的视野,来观察这个世界。”
圣甲虫介绍完,就开始指导孙默怎么做。
它为了今晚这顿脑浆夜宵,也是拼了。
十分钟后,
“明白了!”
孙默盘膝而坐,凝神静气,沉下心来,将一缕意识从眉心释放,灌注进了圣甲虫的脑海中。
轰!
孙默精神轰然一震,他的视野,顿时陷入了黑夜中,大概持续了六、七秒,整个视野再次亮起。
不过眼前的景物,已经有了变化。
首先,是视野变高了,而且四周的景物,色彩缤纷艳丽,异常的显眼,并且可以看得很远。
孙默很快明白了,自己算是共享了圣甲虫的视野,也就是说,它看到的东西,自己都能看到。
“主人,您学的真快!”
圣甲虫称赞。
“你就算拍马屁,也不会混到第二夜宵。”
孙默撇嘴。
“呃,主人,我是那样的虫吗?”
圣甲虫嘴上叫屈,可是心中却骂了出来,你个吝啬的混蛋,一顿夜宵都不给我。
“别扯淡了,赶紧干正事!”
孙默催促。
圣甲虫的身体,迸发出紫色的雾气,几秒后,等雾气消散,圣甲虫已经消失不见了。
如果仔细看,能看到它变成了指甲盖大小,扇动着翅膀,飞向了这座庄园,然后在飞跃大门的时候,孙默看到牌匾上,写着王府!
果然是李子兴干的。
一般来说,敌人刺杀未果,逃跑后,肯定会等几天,才会返回老巢,毕竟有可能别人追踪。
但是这些黑衣人,一是没了首领指挥,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先回来,二是觉得这是李子兴的王府,就算是金陵太守,也不敢造次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一只虫子跟踪了。
通过圣甲虫的眼睛,孙默看到庄园中一切正常,有仆役,有侍女,因为已经很晚,所以除了护院,大多人已经睡下了。
“这些人应该不知道那些黑衣人的身份。”
圣甲虫解释,它在庄园中飞了半圈,就退了出来,然后在距离西侧院墙大概六十多米的一处斜坡下,停了下来。
这里有一大片竹林,枝叶茂密,非常有隐蔽性。
“我要进去了。”
圣甲虫说完,便从一条缝隙钻了进去,之后,就是一条虽然狭窄,但是修建的极其结实的密道。
看这外观,至少存在了二十年以上了。
“李子兴养着这些黑衣人,就是给他做脏活儿的吧?”
孙默推测,这么多年,李子兴也不知道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不过很快,他就又产生了怀疑。
因为从地道出来,就是一个巨大的大厅,这里点着手臂粗的牛油蜡烛,将四周照耀的纤毫毕现。
继续前行,借着烛光,孙默看到了一些人,他们穿着白色的麻布衣服,脸上用白布蒙着口鼻。
“这是当口罩用了吧?”
很快,孙默看到了一队白衣人,他们拿着金属的箱子,里面盛放着很多东西。
有染血的衣服,有废弃的药渣,还有一些瓶瓶罐罐。
蓦然,孙默的眼睛瞪大了。
因为队伍的最后三人,拿着的东西,是一些脏器,还滴着鲜血。
“甘霖娘,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地方?”
孙默正要让圣甲虫快跟上去,仔细查看一番,结果老巢中,突然间哨声大作,顿时,那些白衣人就开始奔跑,各就各位,进入了战斗状态
“我被发现了?”
孙默凝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