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三十六章 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
且说,宋重锦从酒楼出来后,摸了摸兜里刚卖的钱,熟门熟路的走到镇上的药堂,抓了几幅药。
就只剩下十几个大钱了。
没办法,他亲娘宋氏的身子弱,据说生他的时候又不太好,这么多年,就靠着药吊着命。
这药里别的都还罢了,就唯独一味人参最贵,而且好的人参在石桥这个小镇上,压根就没有,能凑齐几根几年的参须,就已经不错了。
就这,都掏干了家底。
他也曾想着进深山,要是运气好,能寻摸到一棵不说百年,就是几十年的人参,那娘的身体说不定也能好起来。
也许是他运气不佳,这种好药材哪里那般容易就被人遇到,人参没采到,倒是练就了一身打猎的本领,每次进山倒也没空过手,打些野味,倒也能贴补家用。
看看剩下的十几个大钱,宋重锦眉头都没动一下,又去买了点盐巴,手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
从早晨起来到现在,他还水米未曾沾牙,成年男子消耗大,此刻都能听到自己腹鸣如鼓。
看看街角的小吃摊,宋重锦犹豫了一下,大步走过去,买了两个二合面的馍,三两口下了肚。
卖馍的老板还提供干净的井水,他一气喝了好几碗,总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
他不是寻常村人,要结伴才敢走几十里山路,他平日里一个人在山中习惯了,自然是不怕的。
更何况,他也担心家中病弱的老娘,今日因为王永珠的事情,就耽误了些时间,再迟,恐怕家里老娘就要担心了。
拔脚就要往家赶。
一转身,却对上了一家书铺的门面。
眼神不由得黯淡了一下,有什么在瞳孔深处翻滚,犹豫了一下,宋重锦似乎下定了决心,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才走进了书铺。
好半天后,才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神色间虽然还平静,可眼神有难以掩饰的激动。
这一耽搁,就比往日回家要迟。
紧赶慢赶了一路,回程过半,就赶上了同样回七里墩的乡亲,远远的就能看到,大家将王永珠和张婆子围在中间,隐约还能飘来几句话:“……有福气……蘑菇……教教我们…”之类的话。
宋重锦忍不住嘴角一翘,想来,王家卖黄松菇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眼前又回想起在酒楼中,王永珠的表现来,他从来不知道,只知道痴缠着自己的王永珠,还有这样一面。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帮上忙,没想到,以王永珠的表现,即使没有自己,想来也能很顺利将黄松菇卖出去吧?
尤其是自己只是简单的暗示,王永珠居然很快就能明了自己的意思,还配合的相当的默契。
连吴掌柜都看出来了,最后给钱的时候还打趣说是看自己的面子。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口一跳,腿脚不由自主的就放慢了下来。
不远不近的跟在人群后面,直到村口,看到王家的小子们欢呼着上来迎接。
大家都四散回家去了,他才垂垂眼帘,埋头往家走去。
宋重锦的家,在七里墩的外围,很是偏僻,离着山脚不远,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孤零零的几间茅草屋。
七里墩里,住着好几个大姓,王家,宋家,还有李家。
除了这三家外,别的姓氏都没这三家人多势众。
这三家中,尤其以王家男丁最多,势力最大,宋、李两家次之。
按理来说,宋重锦也是宋家人,不至于分到这么偏僻位置的宅基地,这里地处外围,不远处就是山脚,虽然近些年没有什么凶兽下山来骚扰村子。
可毕竟离村子中心远了,四周都没有邻居,万一有什么事都无人知晓。
当初分到这个位置,宋重锦的母亲,宋春花,还曾叫他去找族长,要求换个离娘家近一点的位置。
说来宋春花和族长关系也近,族长就是宋春花的堂伯,这么近的亲戚,分个好一点的地段理所当然。
宋重锦却不好跟自己这个天性柔弱,耳根子又软,什么都不懂的母亲说,将他们母子俩分到这里,就是族长的意思。
何必还要自讨没趣的去讨情呢?
好在宋母虽然耳根子软,不知世情,可也有个好处,儿子做了主,也就不在多说啥了。
宋重锦其实对这个安排是满意的,离宋母的娘家,自己的外祖家距离远些,娘亲的耳根子也清静点。
免得那些子亲戚整日上门,说些含沙射影的话,宋母本就多愁善感,性子又软,被说了也不知道反驳,只会躲着哭,几十年如一日。
别人都说为母者强,可宋春花,一辈子就这么软,少女时候听爹娘的,后来给人当奴婢听主家的,再后来,有了儿子,就听儿子的,全没个自己的主意。
宋重锦才走到院子外,就听到里面熟悉的大嗓门,厌恶的皱皱眉头。
“我说老妹啊,你咋这么没用啊,就任凭重锦那孩子去退了婚事?都说了,结婚娶亲这种事情,肯定要听你这个当娘的,你倒好,这么好的一门亲事,你居然让重锦那孩子不懂事的给退了?以后,你去哪里再找这么好的去?不是我说你,老妹,这个时候你就该摆出当娘的款来,咋能啥事都听重锦的——”
“二姐,可重锦他不同意啊,我也没法子——”这懦弱的辩解声,就是宋母,一听就心虚气短,被压制得死死的。
“呸!他是你肠子里爬出来的,敢不听就拿大耳刮子抽他,再不听就去族长那里告他忤逆,看他听不听?你性子这么软,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将来要是娶进门个厉害媳妇,我看你怎么办?”
“二姐,重锦挺孝顺我的,我……我不能告他…”
……
宋重锦听到这里,眉心一跳,径直推开门。
堂屋里,宋春花和她二姐宋春叶正对坐着,宋春花一脸受气小媳妇样坐着,宋春叶倒是大马金刀的坐在上处,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嗑着瓜子。
周围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瓜子壳,嘴唇上还沾着两片。
见到宋重锦进屋,宋春叶的声音嘎然而止,不自然的笑笑:“重锦回来啦,今天赶集卖了不少钱吧?哎呀,真是个孝顺孩子,又给你娘抓补药了啊,还买了别的没有?”
第三十七章 你是属狗的么?
说着,一双老眼,咕噜噜的就往宋重锦身后看。
宋春花讪讪然的站起来:“重锦回来啦,吃了没有?娘给你做饭去!”
宋重锦只觉得一股无法言说的疲惫感和无力感涌上心头,却什么都没说,只将手里的药递给了宋春花:“这是这半个月的药,我累了,回屋歇会。”
说着也不看宋春叶一眼,就进了自己的屋子。
宋春叶眉毛一竖,想骂人,又忍了下去,耷拉着脸:“行了,重锦回来了,我也不用担心你一个人害怕了,我回去了。”
说着就要走,走出两步,又折转回来,将桌上剩下的一盘子瓜子全倒在自己的衣襟上,兜着走了。
宋春花嗫喏的提着药,看看宋春叶离去,想追上去说点啥,又顾忌的看看厢房那边,虽然儿子的屋子里,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的很。
可宋春花此刻却下意识知道,儿子不高兴,她也不敢多问,也不敢多说,只在堂屋里站了一会,才怏怏然的拎着药回屋去了。
※※※※※
宋家气氛不好,可王家此刻却热闹的很。
王家小儿子,王永平回来了。
王永珠的记忆中,四哥王永平今年19岁了,长得是人高马大,一身的腱子肉,是把使力气的好手。
不过性子也暴躁,属于一言不合就动手的那种。
村里族里每年夏季抢水或者械斗时候的主力份子,又横又不要命。
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愣头青。
张婆子能在七里墩几乎横着走,有这么个蛮横的儿子,那绝对是主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一把干活好手的儿子,为啥春忙的时候不在家呢?
自然是有原因的。
王永平从会走路那天起,就开始了能动手绝对不bb的人生旅程,几乎是打遍七里墩无敌手。
不过平日里还算有分寸,本村的打架,勉强算个切磋,加上大家也都知道他的性子,真动真格的了,见势不妙一般就掉头就跑了。
有个什么小伤啥的,有张婆子胡搅蛮缠,再加上看在有王永平坐镇,夏季抢水,七里墩就没落过下风的份上,也多有容让。
直到去年,王永平将外村一户独子腿给打折了,那家三代单传,就这么一根独苗苗,把人家腿打断了,哪里肯罢休?
不过幸好那家独子也不是什么好的,他本是到七里墩来走亲戚,平日里家里就娇惯过了,有点花花肠子,看到七里墩长得还不错的小姑娘,就吹口哨,还撩了两句。
恰好被王永平看到了,这被撩的小姑娘里,刚好有跟王永平定亲了的李家闺女。
王永平无事都要找借口生点事,活动活动拳头的,看到自己未来媳妇被调戏,哪里忍得住?
这一闹,有张婆子在里面歪缠,加上李家确实不占道理,只要了些赔偿了事。
张婆子一是心疼着赔出去的钱,二是觉得这小儿子农闲时候呆在家,实在是太惹是生非了,有这力气出去挣钱多好?没得闲在家,还闲出了事非,倒赔了钱。
因为王永平虽然人好武动个手,可却是家里唯一将王老柱一门木匠手艺学了个七八成的孩子。
有了这点子手艺傍身,张婆子托人在隔壁镇给王永平找了个活计,当小伙计,给人打零工,将小儿子给踹了出去,放话说,不挣够张婆子赔出去的钱,就不允许回来。
这才不到一年的功夫,就攒够钱了?
张婆子听到院子里自己那糟心败家儿子的声音,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等到王永珠从柴房出来,就看到一个高大的小伙子,被一群小豆丁团团围住。
“老叔,老叔,你给我们带好吃的了没?”
“老叔,我的弹弓坏了,你给我再做一个呗?”
“老叔,隔壁二狗子趁着你不在,又抢我们家掏鸟雀窝点地盘了,老叔,你明天去把地盘抢回来…”
……
高大的小伙子发出爽朗的笑声,将最小的金勺捞在手里,颠了颠,特别好脾气的回应:“好好好,老叔明天就给你们一人做一个新弹弓,然后带着你们去找二狗子去,看他不乖乖把地盘还给咱们家!”
小豆丁们尖叫着,一个个如同没断奶的小狗,巴着王永平不放。
还是张婆子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饭铲,挥了挥赶人:“别缠着你们老叔,他赶了一天路了,让他歇歇去,一会吃饭。”
说完,没好气的打量了一下王永平,嫌弃的道:“败家玩意,你是属狗的么?今天刚家里弄点好吃的,你就跑回来了,还不快滚去换身衣服,一会好吃饭?”
王永平被骂也不生气,笑呵呵的拖着小豆丁往自己屋里走。
走两步,遇到刚好从柴房出来的王永珠。
王永珠微微一笑,主动打了个招呼:“四哥,你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