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鱼龙混杂的金锣湾

  香岛金锣湾。
  香岛地下世界的天堂!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便是此处的代名词。
  随时可见着穿着暴露、时髦的男男女女骑着机车、坐着跑车呼啸而过。
  沿着湾区的街道,一到了晚上,四处是蹦迪的喧嚣声。
  当然,一路上也没少看到在路边光着膀子干架的小混子,与蹲在街边咬着香烟的站街女!
  在一旁的深巷子里,瘾君子们三三五五的围在一起,就着锡箔纸,吮吸着鼻子,享受着飘飘欲仙的感觉。
  沈嘉怡驱车开往金锣湾最大的酒吧,天堂酒吧!
  这家酒吧的老板是两道通吃,在香岛很吃的开,没有任何一股势利敢在这抢盘子,酒吧里的保安一应都是老板的人。
  是以,这家场子鱼龙混杂,也是大佬们争风吃醋、掰手腕的绝佳场所。
  往往就因为一个陪酒女,不少当地大佬就在酒吧里开干了。
  老板也不管,打了照陪,下次还欢迎来玩!
  总而言之,天堂酒吧,是有本事的人唱大戏的地方!
  沈嘉怡停了车,稍微补了点淡妆,拉开车门,两条修长的美腿一迈,立即引来了门口小混子们勾搭的口哨声。
  云潇潇对这种场合很是反感,蹙着眉头下了车,秦羿倒是坦然,一身青色长衫、黑布鞋,也是格外的醒目。
  沈嘉怡是这里的常客,当值经理便迎了过来,喜笑颜开道:“哟,沈小姐,有一段时间没来了吧,快请进。”
  说完,冲酒保打了个响指:“路易十四,加冰!”
  “谢谢!”
  沈嘉怡清冷的点了点头,端着红酒,往最里边的几张台子走了过去。
  “这地方好吵,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
  云潇潇这位大明星往人堆里一扎,在昏暗的灯光下,倒也没人认出来。
  “沈家小姐想玩,咱们就陪他好好玩玩。”
  秦羿随手一道静心符没入了云潇潇的胸口,顿时,她心中那种烦闷之气静消,心里宁静了许多。
  沈嘉怡端着酒走到最里边,冲着一个正左拥右抱正喝酒划拳的大背头中年人走了过去,举杯道:“华叔叔,好久不见!”
  “哟,是嘉怡啊,来,过来喝一杯!”
  那人极是热情,赶紧站起身打了声招呼。
  顿时,他身后十几个黑衣保镖也跟了过来。
  “都退下,我跟侄女打声招呼,你们瞎凑什么热闹。”
  “大侄女,你父亲好些了吗?”
  华叔喝退左右,举杯一碰喝了一口问道。
  “好多了,有劳华叔叔关心。”沈嘉怡道。
  “哎,可惜你叔叔能力有限,武玄会那些人惹不起,实在帮不了你,惭愧啊。”华叔感叹道。
  “客气了。”沈嘉怡微笑泯了一嘴。
  “好了,你在这好好放松一下,待会记我头上!放心,武玄会我老华惹不起,这金锣湾还是罩的住的。”
  华叔打了个哈哈道。
  “那我就谢谢华叔叔了。”
  沈嘉怡在此多事之秋,敢到这来试验秦羿,正是因为有华叔罩着,哪怕是真惹上了硬茬子,她也能全身而退。
  “嗯!千万别客气,随便花!”
  华叔说话间,他打量了一下云潇潇与秦羿,目中尽是鄙夷之色,也没兴趣深聊,端着酒自顾回了坐。
  “侯爷,你觉的自己比华叔如何?他可是金锣湾道上最早的教父之一,一半的地下大佬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叫声爷。”
  沈嘉怡有意压制秦羿的傲气,语气自是十分冷傲。
  “只怕你的教父今晚罩不住你!”
  秦羿嘴角一扬,四下张望了一眼,显然没把华叔放在眼中。
  “是吗?那我就只能指望你了?”
  沈嘉怡继续往里走,这里边的台子,都是金锣湾有头有脸的人才能坐的,沈嘉怡有意找事,自然是往大了惹。
  这个点,酒吧大佬来的不多,沈嘉怡未免有些扫兴。
  就在这时,酒吧大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一行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领头的青年,相貌英俊,身穿缀满钻石颗粒的皮甲,敞着半边胸口,头发往后倒梳着垄沟,后面接了一个蓝色的大长马尾,嘴里斜叼着香烟,抖着肩膀大摇大摆走了进来。
  紧跟在他身边的保镖警惕的张望着,腰间挺着梆子,显然是带了真家伙。
  在队伍末尾还有一个六旬老头,穿着一身中山装,低垂着头,很是低调,偶尔抬目之间,电光闪烁,一看就是武道界修炼有成之辈。
  大堂经理见这人面生的很,迎了过来,打了声招呼。
  青年歪着头照着经理脸上吹了一口,像拨垃圾一样,别开了他:“好酒只管上,爷玩痛快了有赏,爷要不高兴了,分分钟砸你的场子。”
  “滚开!”
  老者冷喝道。
  那森寒的目光让经理一阵胆寒,心知对方来头不小,连忙陪着笑脸让到了一边。
  在这种场子干活,最需要的就是眼力架。
  这香岛的大少、大佬们,经理不说认识百分之百,但百分之九十,是不在话下的。
  但这位主,确实不知是何方神圣。
  不过那老头一看就是要人命的主,经理见过武玄会的老家伙们,都这副德行,当即赶紧让道。
  “太子哥,这场子就是咱们香岛最杂的了,里面那几张台子都是大佬们坐的。”
  青年身边一个花衬衣男子舔着脸介绍道。
  “嗯!那就坐最好的台子!”
  太子哥点了点头,径直往里走去。
  边走,他耸晃着肩膀打量着酒吧里的妞,大多是一些夜场俗粉,实在入不了他的眼。
  骤然,他的目光落在了里边的沈嘉怡身上。
  见她穿着不俗,身段也是一流的好,那品酒微张的红唇与看人那高傲的眼神,就像是黑夜的女王,让人迷醉。
  有点意思啊!
  太子哥吐掉烟头,别了别唇角,坏笑着走了过去。
  他最喜欢征服这种高傲、贵气的女人了,那种成就感是胭脂俗粉厮混无法比的。
  就像是一个骑士征服了女王,有什么比把女王搂在怀里,驯服成小绵羊更有趣的事呢。
  想到这,他颠着肩走了过去,二话不说,伸手就在沈嘉怡的臀上狠狠捏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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