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只这一项,在姬越眼里,就够把卢成五马分尸了。
事实上姬越最近越来越觉得,晋国的大辟之刑实在有些不够用,绞刑固然残忍,但勒死至多不过半盏茶的时间,五马分尸看着血腥,实际上大多数人撑不到真正的五肢分离,基本上马一跑,头一扯,人就被勒死了。
但法家重刑,大多是为后来者鉴,将剥皮凌虐这类用来审讯的酷刑列入常刑之中就过分了,且不说围观的百姓能不能接受,就是能,往后再有冤假错案,把人炮制死了,连朝廷威信都要受到影响。
姬越只得遗憾放弃,她其实对古时商纣的一些手段很感兴趣,最感兴趣的就是炮烙之刑,可惜条件不允许。
秦杉在江南没折腾多长时间,把卢成和张蕴以及几个牵连其中的大小官员抓了之后,把牢里的阿燕放出来带上,这件案子他不能自己审了杀了,是要回到曲沃由廷尉府审理的。
阿燕很久没有见过光了,吴郡的监牢又脏又潮湿,遍地都是稻草稀泥,秦杉是捂着鼻子进去的,两个凤翎卫把阿燕架出来的时候,他离了得有七八步远,出了监牢再瞅几眼,顿时乐了,“呦,就这个小身板还能杀人呢?”
阿燕昏昏沉沉抬起头,只见到一个逆着光的高大身影,和一双灼灼发亮的眼睛。
秦杉找了一个狱卒的妻子给阿燕洗涮干净,上过药,又换了一身衣裳,案犯是不用讲究的,找个大囚车挤挤,一车拉走,这么个遍体鳞伤细胳膊细腿的小丫头却不好办,秦杉找了一群凤翎卫一人凑了点钱,弄了个马车铺了些厚实被褥把人放进去,就这么晃晃荡荡地把人带着走了。
阿燕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马车停在直道边,不远处有个驿站,一群凤翎卫都在驿站里吃喝,有个眼尖的发觉马车里露出个脑袋来,连忙拉了拉秦杉的胳膊,秦杉也瞅了一眼,让驿站的人盛了一碗白粥捎两个咸鸭蛋给阿燕送过去。
倒也不是舍不得这点吃喝,秦杉有经验,知道久饿和身上带伤的人不能大鱼大肉,白粥最好。
阿燕端着粥碗,她没有秦杉的经验,学里也不教这个,以为自己只能吃这个,也没挑剔,三下五除二把粥喝完,目光落在马车后面囚车里的几个官员身上,又看了看马车,她什么话也没说,把碗交给驿站的人,就坐在直道边等着秦杉一行人吃完。
也是路程快过半的时候,阿燕才从凤翎卫零零散散的对话里推测出了个大概,实在是一群凤翎卫都没什么照顾姑娘家的意识,秦杉以为驾车的凤翎卫会解释,驾车的凤翎卫以为秦杉解释过了,阿燕又不吭声,所以谁也没以为证人跟着他们走了十几天,还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儿去的。
比起阿燕还能坐个马车,后面的囚车就比较难过了,包括卢成张蕴在内的八个官员挤在一辆囚车里,吃喝拉撒都在囚车上,臭气连天,谁都不想说话,就连寒门出身的卢成都心如死灰,他的所谓寒门是对比大士族而言的,就张蕴这么个推崇尊卑论的大儒,想也知道不会收那种束脩都交不起的寒生,卢成这辈子也没吃过这样的苦。
他都如此,其他官员就更不用说了。
到了曲沃,被廷尉府的人拉走的时候,几个官员竟然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士可杀不可辱,他们现在是宁愿蹲牢狱也不想再坐囚车了。
也不怪众人都没想到上刑场的可能性,实在是他们犯的案子,至少在他们自己看来都不算大事,就连卢成都觉得他这回最多丢官,毕竟他也没真杀人犯法,到了公堂上,最多不认师生之情,把张蕴供出来,罪都推到他身上去。
张蕴对于卢成的打算门清,现在已经不是八议的时候了,他的名声早在这一路上丢得差不多了,他甚至都不想去想江南那边会怎么传,对于一个养望了大半辈子的人来说,名望没了,也就哀莫大于心死,他早就不想活了。
到了廷尉府,干净整洁的牢狱环境让身上臭烘烘的官员们都很满意,连张蕴都露出了一点安心的神色,随后众人洗了澡,换了囚衣,冬日的囚衣并不单薄,里面还夹绒,穿得很暖和,就在众人纷纷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的时候,几个膀大腰圆的狱卒大声呼喝着把他们撵进了廷尉狱最里面的一排单间牢房。
也就是和国子监一墙之隔的那一排牢房。
经历了无数次酷刑的牢房看上去整洁干净,连地面都是新换的青砖,四面墙上规规整整地挂着一些刑具,角落里还有堆积的枷锁,在外面看还好,一踏进来,就是最迟钝的人背后都是一寒,一股淡淡的无处不在的血腥气迎面而来,在鼻端弥漫。
为首的牢头分配了牢房,又说了点不许喧哗,放饭时辰之类的规矩,就锁了牢门出去了。
几个官员坐在阴森森的牢房里,回想着狱卒的态度,这一路上凤翎卫的话语,慢慢地都有些怀疑,这次的案子好像真的是闹大了啊!
阿燕不是第一次来到曲沃,她年纪小,长得好,原本是江南士族钱家的家生子,进入女闾是因为一个曲沃来的贵人看中了她,钱家就毫不犹豫找了个由头把她送进女闾,让那个贵人占了她,后来她又被送到了曲沃,在曲沃待了两年。
再次来到曲沃,阿燕发觉自己一点都不恨这个地方,她亲眼看见那个轻描淡写决定她一生去向的贵人在闹市被腰斩,死时叫得比她被拉去女闾要凄惨十倍,那时候她就觉得,曲沃的天是雪亮雪亮的。
秦杉进城时先找了个客栈把阿燕安置了下来,他对这个客栈还是很放心的,因为客栈是他老叔开的,平时也卖点酒水,他和城卫司打过招呼,巡逻的时候都会多看顾一下这里。
然后秦杉就回宫复命了。
姬越对于秦杉的速度是很满意的,但凡秦杉在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就赶不上过年了,她倒不是为了秦杉能不能回家过年而着急,主要是因为连审带杀也需要些时间,万一弄不好开了春,人就得到明年秋后再杀了。
秦杉也是个聪明人,他自己揣摩圣意,觉得以自家陛下的脾气,把人留到明年再杀估计要气疯,所以一路上紧赶慢赶,一天都不敢耽误,总算是赶在年前回来了。
人已经安排进廷尉狱里了,姬越也不耽搁,当即命人把白起叫来,准备商量一下这些人的刑罚。
连审都没开始,就先考虑刑罚,这也是姬越的一个习惯,法律毕竟只是用来约束臣民的,在帝王看来,审案不过是个简单流程,如果审案来不及,直接把人杀了也可以,反正归根究底是要杀人,先商量死法很正常。
第78章 新耕法
卢成和张蕴的罪, 往大了说是结党营私,意图欺君,但往小了说, 不过是一场普通的官官相隐案, 放到前朝,未必会追究。
姬越如此重视, 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卢成没有把吴郡治理好, 如今风气败坏,秩序腐朽,她还要花心思去修补治理,张蕴反而是其次了, 毕竟对于必死之人,姬越也是会相对宽容一些的。
白起深知君王脾气,量刑极重, 涉案大小官员基本全是个死,他本不是个专司法家的官员, 但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却越来越偏向法家了,唯严刑峻法能立国威, 这次的事情可以办成一个典型, 为后来者鉴。
定完刑罚, 审案反而是件走过场的事情,十来天的时间, 赶在新年前半个月,几名官员就被押上了刑场。
别看姬越处置犯人都喜欢加上一句闹市行刑,那是杀给老百姓看的, 晋国行刑的场地其实很有讲究, 一般官员行刑, 是在午时阳光最盛的时候,晋宫中门前那一块专门堆砌的高台上,高台两侧就是官员平时上朝的路径,文左武右,行刑之后要过上三天才会清理高台,主要是为了警示官员。
这次是官员犯法,犯的也是国法,快过年押几个人去闹市口杀,对老百姓来说也不是很友好,姬越这才想起空置已久的行刑台,这几名官员也是赶上了,闹市口地方大,五马分尸比较方便,行刑台在建造之初就没想过斩首或是绞刑之外的刑罚,建得比较高,也不算太大,能同时容纳十来个人跪在一起砍头已经是极限了。
包括卢成张蕴在内的十二名官员都是斩首,这种死法一来比较容易清理,二来也比较能够让要看上三天的官员们接受。
卢成在上刑场的时候腿都软了,是两个高大健壮的刽子手把他架上去的,他不住高声叫唤着一些含糊的字句,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但他死死盯着那把寒光闪闪的铡刀,认为自己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他什么都没做!即便和张蕴有过几封书信往来,但他从来没有正面回复过,怎么到了国都,反而就要死了?
张蕴已经完全瘫软了,刽子手扶都扶不起来,索性就让他软在铡刀台上,之后陆陆续续压来的官员因为一开始没有自己会死的想法,在牢里吃好喝好,这会儿还有挣扎的力气,有人高声大叫冤枉,还有人试图争辩。
白起作为主刑官,也没阻止这些人大喊大叫,人在死前的各种表现他见多了,看了一下时辰,日晷的斜影落到午时的刻度时,他就下令行刑。
刽子手毕竟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一声令下,铡刀开得此起彼伏,这边脑袋都滚下来了,那边还在铡刀台上喊叫,负责张蕴的刽子手喝了一口酒呛着了,咳嗽了好几声才来开铡刀,亲眼目睹两边的人头落地,张蕴呜咽一声,尿湿了裤子。
随后铡刀下落,最后一个脑袋也滚落下来。
高台上尸首分离,白起让人把滚落高台的两个头颅捡回来,刽子手擦洗了铡刀,留下这一地鲜血淋漓。
阿燕是不被允许观刑的,她并非官员,不能进中门,但在客栈住了一些时日,来往的凤翎卫都知道她的事情,有时候在底下喝酒时就会谈论起行刑台上的情形,起初说得有些含糊,应当是怕吓着阿燕,但发觉阿燕不仅没有被吓着,反而听得十分高兴时,凤翎卫们的谈兴也大起,还有人带了当日行刑的刽子手来一道喝酒。
刽子手一般没有专职的,都是军中勇士临时担任,杀人之后能多领一份“砍头钱”,多半会让那些家境贫寒的军士来挣这份外快。
对于阿燕,姬越有自己的安排,送回吴郡肯定是不行,索性她的学业很不错,可以通过国子监的考试,又有朝廷每年发放的补助款,生活方面是不需要操心的,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她在国子监的生活,但姬越想不了这么细,找了国子监的官员来安排了个名额,就直接扔到脑后去了。
阿燕的安排只是鸡毛蒜皮一点小事,吴郡的后续治理才是姬越真正需要操心的事情,别看如今国境有七十多个郡,郡守数目看似不少,但那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能够主政一方的人才太少,拔其他坑的萝卜来填吴郡这个坑也是有讲究的,新官不行,没有足够的能力和魄力,去了也没什么用,老官也不行,在自家郡县干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一般都对地方上有着极大的眷恋,贸然动了不是小事,何况老官也不一定能把吴郡治理好。
姬越琢磨许久,想到了北山郡守许霁。
一般来说墨家的官员很适合在边郡守城,你让墨者去江南富庶之地他反而认为这是享福,和墨者的追求不符,墨家上一代巨子还有过被派遣到富郡为官,怒而辞官的事迹,但姬越思来想去,也唯有许霁这样的铁腕官员适合去治理吴郡,北山郡经过许霁多年治理,已经是一座浩然雄关,击退欧罗巴人之后,柔然军队就近建营,暂时不需要考虑外敌,可以换个较为平庸的官员前去。
虽然有些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意思,但还是那句老话,人才难得。
姬越看了看还没蓄满能源的金台,忽然想起那对来自蓝星的农家夫妻来,算算他们来了也快一年了,这一年间她虽然也时有想起,但很少去窥看,毕竟姬越都是晚上才有空闲,一对感情很好的夫妻在晚上难道还能不谈情说爱,反而去种地吗?
但姬越也能看出这对夫妻的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董意同和朱云锦两人是老知识分子,即便来到一个陌生的古代社会也没有放下生前的研究工作,只是少了很多方便,他们不得不从最基础的耕种开始,改进播种方式,炮制粪肥,开发蚯蚓肥,好歹是过了一个正常的丰收,家里有些余粮了,才有空腾出手去研究良种。
晋是典型的农耕国家,农业的水平不算很高,但最基本的农具水利都有在普及,然而除了这些,农民的耕种大多是看天吃饭,十个人有十种不同的耕种经验,这在董朱二人看来无疑是粗糙到极致的,他们即便没有像大部分乡民那样侍候上一整年的土地,但收获却是往年的四五倍,只不过乡民大多认为这是河神庇佑罢了。
朱云锦并不想在落后的乡村搞迷信崇拜,她准备先种两年地,等出了良种,董意同那边的扫盲工作也完成了,到时候去都城谋生计。
董意同没有任何意见,他们年轻的时候,他就是跟在学姐身后的小应声虫,结婚后,也是妻子当家,做了这么多年说一不二的老教授下来,能够再度过上应声虫的日子,他感到非常幸福。
说是扫盲,其实董意同的基础很好,晋的文字有些像是蓝星古文的变种,掌握了偏旁部首的规律,想要辨认还是很容易的,董意同起初是自学,有了些积蓄之后直接在县城找了个私塾学习,晚上再走路回来教妻子,撇去对皇权的偏见,董意同其实很喜欢这种平淡的小民生活。
对于良种的研究,农家早就有相关的经验,即便是刚开始种地的人家都知道把那些颗粒饱满的种子挑出来留待明年播种,但蓝星的研究远不止此,朱云锦的研究项目不少,其中有适应草原环境的良种,适宜温差环境的良种,从根源上防止虫害等等,良种的目的是增产,在不同环境下都能实现增产目的,这两大项才是蓝星农业最开始的研究方向。
朱云锦并不知道后世称她和董意同为良种之母和良种之父,她不太看重名声,尤其还是身后名,她做研究只是为了让蓝星人能够吃饱饭,不挨饿。
姬越不准备继续等下去,她把窦英叫来,让他近期派人去一趟奉山郡康县碎石坳,学习先进耕种经验,明年春耕,她就要全面推行新耕法。
窦英一贯是陛下说什么是什么,但涉及到全面推行新法,饶是他再相信陛下,也不由得稍微迟疑道:“陛下,田地看天不看人,四五倍的收成也不好说那新耕法就适宜全面推行,或可用一部分官田暂且试之……”
姬越等了等,没等到窦英的下文,她想了想,说道:“如果是田种改良或以稻麦更换粟米田这样的事情,试田尚可,但据朕所知,这对夫妻用的是官府下发的粟种,比别家丰产,只是因为改进了田肥,朕提出新耕法,只是想为以后改制做个铺垫。”
窦英这才松了一口气,但也立刻反应了过来,惊道:“田肥竟能增产四五倍收成!”
姬越点点头,这个倒是她亲眼所见。
作为一个懂行的粟官,窦英立刻明白了这份新耕法的意义,他连忙应下此事,甚至都不想派遣官员去了,他不放心底下人那副嘴脸,当即和姬越打了假条,连年都不在家里过了,要亲自去一趟。
第79章 许霁上任
官员远调一般是要提前数月通知两方, 以便新旧更替,交接政务,但吴郡郡守已经死在曲沃, 就省去到吴郡通知的部分,只需要提前下达调令至北山郡, 另外通知新的北山郡守准备上任。
许霁在北山郡经营近二十年, 对这个地方有很深的感情,但朝廷调令在前, 他也不得不接受任命,从北山郡到江南吴郡, 看似是平调, 实际上属于高升了,北山郡经营得再好, 也至多是个中上郡,但吴郡自古以来就是上郡中的上郡,基本盘摆在那里, 真要论起来,以许霁的身份资历,实际是不怎么匹配的。
除了吴郡,还有张蕴牧守的会稽郡,张蕴重视名声,在经营地方上其实也有一些本事, 姬越直接提拔了张蕴手底下的一名老资历属官作为郡守, 对于这种上郡, 实际上不需要把控过多, 能维持一个平衡就足够了, 像卢成那样急于见成绩反而搞得民风败坏, 内政不宁的是少数。
听闻父亲要去上郡为官,两个女儿各有心思,柔娘想的是江南锦绣风光,素娘想的是北山郡的人和物,前段时间周家来求婚,她觉得臊得不行,想都没想就回绝了,半夜却死活睡不着,隔日见到周原那张没心没肺的胖脸才莫名又踏实下来,那会儿她不怎么明白,现在却忽然发觉她是愿意的。
少女怀春,多半爱慕俊秀郎君,她以前没想过,但怎么也不觉得自己会嫁给一个小胖子,但经过一整年的同窗时光,她发觉周原虽然胖了点,但和她十分投契,她想的事情周原都能懂,周原的想法离经叛道,但她却很能理解,这种心灵层面上的契合并非是镜花水月一般的俊秀郎君能够比拟的。
素娘难得和柔娘一样,在课上走神了。
周原丝毫不知道自家父亲曾经去许家问过婚事,见素娘愁眉苦脸,只以为她担心去了吴郡适应不来,但他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跟着愁眉苦脸了许久,才在下学时拉了拉素娘的衣袖,说道:“我一辈子也没出过北山郡,不知道吴郡是什么样的,但我觉得阿素你的性子好,去了应当很快能适应,你在那里认真学习,咱们往后在国子监见,不怕。”
素娘看着周原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心态转变的原因,她忽然觉得周原的眼睛很亮,很好看。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年关一过,许霁就要收拾行装准备去吴郡赴任了,郡守都是十年以上的任期,少有流官,所以家眷是必然要带走的,素娘依依不舍,柔娘却显得十分兴奋,她年纪不算小了,很多同龄的女郎不是已经嫁人就是定了亲,许霁的调令一来,北山郡里有不少人家都来求亲,除了周家是为素娘来的,其他都是为了她,她坚决地拒绝了,想等去了上郡再说。
柔娘近来的心情很好,她发觉父亲变得温柔了许多,开始关心她的婚事了,以前总是强压着要她去学堂,但最近已经不怎么过问,她起初是逃了几场骑射和剑术课,后来发觉父亲没有责问,胆子更大了些,偶尔才会去学堂应付几天。
她不知道的是,这代表着许霁已经放弃让她独立,作为一个父亲,他能做的只有挑选一个合适的人家,把她嫁出去,往后再看顾一些。
早在天子的身份传扬开来的时候,许霁就反应过来这是一个机遇,不是他的机遇,而是两个女儿的,他和妻子没有儿子,妻子的身体也在生了二女之后每况愈下,不能再生养,他没有打算纳妾,而是精心教养两个女儿,希望她们能够继承他的思想,以后嫁人生子,也能如此教养儿女,这样也就算他有后了。
直到官学开办,他发觉这个打算可以提前一些,两个女儿都知书识礼,她们完全可以在那些进入官学前还大字不识的普通学生里脱颖而出,或许能成为晋国第一批真正的女官,他为这个想法而喜悦许久,才发觉事情并不受他的控制,他的长女只想过无忧无虑地找个家境殷实的夫君,相夫教子过上一生。
早在柔娘质问他为什么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时,许霁就想到了自己的那位小师弟孟宪,墨者的家眷总会有这样的疑问,墨者大公,但家中的妻儿老小却是普通人,很难理解墨者的艰苦,孟宪有着和柔娘一样的疑问,但他不是一昧抱怨,只知向家中索求,而是自己走出家门,拜师学习,他自己想要的,自己去挣。
许霁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女儿根子上是歪的,只能怪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如今性情长成,怎么掰也掰不正,他能做的也唯有尽力让她过好。
许霁和新任郡守交接了政务,就带着家眷赴任去了,北山郡和吴郡一南一北,路途遥远,好在如今的直道比以前平整宽阔得多,马车行在直道上,几乎感受不到颠簸,比起许霁自己年轻时候去北山郡上任时好了太多,沿途的驿站也都有了同等的质量要求,不再像以前那样哪个驿站好,哪个驿站敷衍,只能凭借运气,驿站做得不好,是可以举报的。
与此同时,窦英已经在奉山郡的农家住了快两个月了。
他来时是带着好几名官员和雇佣家仆的,这些人学了一点就被遣回去换人来学,前后培训了三批,窦英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农官,能看得出来这对年轻夫妻对于田地的掌控力甚至要超过不少积年的老农,哪怕找来整个奉山郡最会种地的农夫来,他们也不敢说自己能让别家田地同样增产多少成。
窦英在来这里之前,他其实很少亲自下田,对于农家的事情只是大概知晓一些天时经验,农具手法一类,他这已经算是好的了,粟官署里不知道有多少老官,这辈子就没碰过农具,就连朝廷派去几个新郡教导农桑的所谓官员,其实都是找了能说会道的老农担了个官职去干活。
窦英这时才深深觉得,与其让那些官员尸位素餐,实在不如多教导农民,把他们的经验挖出来,编纂成册,分发到各地去,劝学令推行得风风火火,但让那些农民死活学几个字有什么用处呢?实在不如让他们学习农书。
这部分想法窦英是第一时间写成奏牍给姬越看过了的,姬越位于庙堂之高,很多事情不是看不见,而是无法理解,就像她做太子时看天下全舆图,一直以曲沃作为量词来判断一个地方的具体大小,因为她没出过曲沃,不知道外面的天是什么样的。
晋国一代代帝王传到如今,有太多帝王和姬越一样,一拍脑袋想个政策出来,底下人战战兢兢去办的例子了,好在劝学令本身不是弊政,只是方向出了一点问题。
姬越当即粟官署联合太史馆编纂农书,重点在于通俗易懂,贴合各地天时,这样的事情对于两个官署的官员来说,不亚于天降之灾,这时候不少人,哪怕是官员都带着古人特有的淳朴,谁也不敢说君王坏话,只能背地里戳窦英的脊梁骨。
朱云锦夫妇毕竟都是老研究人员了,对于窦英这种官僚阶层没有明显的畏惧,起初相处得有几分拘谨,慢慢地磨合了一段时间,夫妻二人的态度已经相当自然了,董意同和窦英按照晋人的习惯以字称之,窦英则叫朱云锦一声弟妹,其实这也是窦英和一般官员不同,换了其他的官员来,别说和平民称兄道弟,就是直视他一眼,他都觉得你不恭敬。
得益于整个粟官署忙得连年都没过,春耕时节,新的田肥制法已经从曲沃近郊一路传至江南郡县,许霁才上任就接到了上头的公文,要他赶在吴郡全面春耕之前将田肥制法推行开来,这自然是一件苦活,很多官员拿到公文的第一时间就在想怎么发给底下人去做,推脱责任,但许霁毫不犹豫召集官员,准备亲力亲为,做个带头榜样。
吴郡是农耕大郡,鱼米之乡,郡中良田多为水田,种植的是白花花的稻米,这时人多吃粟米,稻米饭都是特殊渠道供应,除了士族豪族,连种稻米的农民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顿,对于江南这边的情况,朱云锦也早有研究,专门制定了一套针对水田的简易增产法,许霁作为墨者,对农事也是精通的,一看就知很有可行度,下了死命要在各县各村推行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