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他不止一次在心里想过,他在她心里算什么?
只见过一次画像便千里迢迢跑来商州瞧他,那她日后又会不轻巧地转了念想,欢喜了别人,离他远远的?
城楼上垂眸的那一眼,他便已匍匐在她耀目的光芒之下,可于她而言,他是否便如那一盏随时可吹灭的宫灯?
也罢,横竖她也要走了。
裴肃按了按太阳穴,片刻恢复了一丝清明,快马回了大理寺。
沈晚夕一直睡到日中方才起身。
睁眼时,昨日的病人已备好了马在等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他看上去恢复得极好,还是那个面色凛若寒霜的云横。
沈晚夕不放心,又让他差人请了大夫过来复诊,亲耳听到大夫说“已无大碍”之后才松了口气,跟着他一起回相山镇。
两人一马,在林间小道上缓缓向前,慢得可以伸手折一枝腊梅,连花瓣都不会颤落下来,不比平日里走路快多少。
路上到底颠簸,沈晚夕还是纠结想让云横休息两日再离开,可那人竟一刻也不想在商州多待,说习惯了身边只有她一个人,旁人对他来说都是麻烦。
这话一出,沈晚夕心都酥麻了,哪里还能怨怼?
她垂首想想,是得好好珍惜这段时光。往后出了商州,男人便再也不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猎户了,他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是益州二公子魏钦,只有在这个小山村里,他只是她的云横。
内心这些小九九化作眉心的一朵乌云,在他眼里袒露无疑。
云横低下头吻在她耳边,声音低哑,“往后还长,谁也不知会发生什么,你只管待在我身边什么都无需去想,任何事情都由我来操心。”
沈晚夕点了点头,终于启唇一笑。
正月二十当晚,花枝的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痛,钟大通当即去请了稳婆,钟家忙忙碌碌一整夜,终于在夜里丑时听到了娃娃的啼哭。
孩子刚一落地,稳婆便惊喜地喊道:“是个带把儿的!”钟叔夫妇当即高兴得合不拢嘴,钟大通也得劲地直说好。
村里人大多重男轻女,此前一直听人说肚子圆生女儿,钟大娘原本心里还有些遗憾,尽管如此,家里还是特意买了布料缝制了一条印花的小被子,花枝和沈晚夕也给娃娃做了衣裳,不管是男是女,他们都欢迎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可没想到出来的竟是个男孩儿!
小家伙刚出来浑身都红通通、皱巴巴的,花枝脸上虽笑得开心,私下里却偷偷跟沈晚夕抱怨,孩子这么丑,长大了可怎么办哟!
这话被钟大娘听到了,笑着斥她道:“刚出生的孩子都这样,大通小时候比这还丑呢,活像个小老头儿!如今不也高高壮壮的。”
两人这才稍稍安下心来,沈晚夕给小娃娃送了一块纯金的长命锁当做见面礼,花枝嫌贵重不肯收,沈晚夕却道金锁是给孩子添福气的,有了这个孩子便可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末了笑道:“日后云横飞黄腾达了,我可是顶顶贵重的夫人,到时候左手金山右手银山,唯恐花不完呢。”
花枝噗嗤一笑,这才笑着给孩子戴上。
生完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取名字,钟大通夫妇为此绞尽了脑汁,请来云横和沈晚夕一起帮忙想。正如从前花枝说的,一家人都没读过书,如今得了男孩,都希望他日后认字读书,考个秀才,不必像爷爷和爹爹一样整日在外头风餐露宿。
其实哪里只有钟家人不读书,整个村里读过书的人伸手都能数得过来,日后能不能当官不知道,但有了秀才这等功名傍身,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便已是香饽饽一般的存在了。
钟大通夫妻俩都想给孩子取个读书人的名字,可沈晚夕身边也没什么经史子集可以翻一翻,只能撑着下颌坐在那苦思冥想,恨自己小时候光顾着玩闹,书读得少。
四人静默了许久,云横抬眼瞧了瞧泄气的小姑娘,淡淡道:“《论语》中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取博览群书之意,便叫‘博文’如何?”
三人当即眼前一亮,花枝听到这高深莫测的句子立即兴奋起来,钟大通虽然听不懂,但也知道这名字听上去贼有文采!一家人都希望孩子日后好好读书,叫“博文”再合适不过了,而且还在四书五经里找到出处,实在是妙!
钟大通和花枝也不再瞎想,当下决定给孩子取名钟博文,小名便叫“饱饱”,正与那宋锅锅做个伴儿,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名字起好了,沈晚夕看云横的眼神更加崇拜了,从前只听过他叱咤战场的故事,以为重武必然轻文,或者说她根本没想过云横也是很会读书的人。
行经河边,沈晚夕抬眼注意到了夏日里云横给她造的小船,上面四个字赫然入目,刚健有力,铁画银钩,的确是字如其人!
她情不自禁地多看了几眼,一脸钦慕道:“云横,没想到你书也读得很好,隔了五年还能对书里那些东西信手捏来,我以为你——”
云横眉梢一动,抿唇笑道:“你以为我只会打打杀杀。”
沈晚夕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小声嘀咕:“我可没那样说哦。”
不过她心里暗戳戳地想,日后若有了娃娃,一定要像爹爹一样文武全才,可不能跟他娘一样不学无术,做什么都半途而废!不过她也有她的好,能给孩子做很多很多好吃的,至少口福这方面是可以保证的。
花枝生完了孩子,锅锅日后也有了玩伴,沈晚夕也算心愿已了。
回益州的日子定在正月二十五,家里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沈晚夕便打算带几张裘皮走,到时候垫在马车里能坐得舒服暖和一点。
两人同钟家告了别,钟大娘和花枝都落了泪,钟叔父子却比谁都要激动。人人都晓得战场风云不定,是福是祸尚不得知,可在男人眼中,建功立业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渴望,即便前途未卜,那也是男子终极一生的凌云壮志。可女人不管将来肥马轻裘还是锦带吴钩,只觉得平平安安才是福。
临行前,钟大通偷偷摸摸把云横喊到一边,往他手里塞了本新书。
见他笑得诡异,云横不用想也晓得是什么,手指捻了捻,比成亲当日的那本还要厚一些,纸张成色也好一些。
人都要走了,钟大通终于鼓起勇气把手臂搭在云横肩上,笑道:“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的,这本就当是践行礼吧!你也成亲这么些日子了,我是怕那本不够用,特意给你寻了这好东西!里头的图更多也更细致些,你好好用着,不用感谢我!”
云横唇角微微勾起,欣然收下。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我写这段要笑死了!
云横:我妹妹不在乎出身,若真是良人,君侯嫁得,贩夫走卒也嫁得
魏眠疯狂摇头:哥,哥,别瞎说,贩夫走卒我可能不行
云横皱眉,我妹妹说话声音真尖真刺耳,听得人头疼,为什么我家阿夕说话就那么温柔又好听呢?
魏眠翻白眼:呵呵。
☆、回程
灯影摇晃, 淡淡青烟缓缓顺着青瓷小香炉的雕花镂空中溢出。
这是禹城今冬上供的青瓷刻花小香炉,据说是百名烧瓷的工匠花了整整三年,烧废上千次才成功了这一回, 单看炉身瓷质上等, 釉色肥厚,光润柔和似美人脂,体型虽小却无一处不透着精致典雅。
益州侯素来喜爱瓷器,但此刻却无心观赏这刚收进来的小香炉, 手里抓着儿子从商州送来的信件,一会激动得双手颤动,一会眉头皱成了川字, 一会扶额滴汗,一会得拍拍胸口才能缓解情绪的起伏。
待恋恋不舍地读完最后一个字,这才将信纸扔给了一旁静坐在轮椅上的温和男子,叉腰怒道:“你瞧瞧你这个弟弟,失踪五年未归,这好不容易来封信, 一句他爹我都不曾提及, 全在说他那个小娇妻了!”
信纸不偏不倚地落在掌心, 魏硕嘴角浮起淡淡的笑意, 这才缓缓拿起来翻了个面儿, 看这稍显凌厉的笔锋, 颇有穿云破竹之势,他心中更加确定这是二弟的笔迹。
只是看到那行“已想起过往种种”,方才温雅从容的男子面上竟多了一分察觉不出的冷凝,不过转眼便化为眉眼的笑意,一挥即散。
信中先道自己已在上元夜找回记忆一事, 又道有要事需在商州滞留十日,月底才能启程,而后又提及了妻子的真实身份,还细细说明了沈晚夕遭沈家长女沈晚吟暗害一事。
魏硕亦微微一叹,难怪素日沉肃的父亲看到这封信时能流露出过往全然不见的诸多表情。
原来二弟在商州娶的姑娘亦是名门之后,甚至还与并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之前回来的暗卫只说魏钦在商州一个小山村里成了亲,益州侯便想那种民智未开的地方成亲想必极早,且应当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不娶亲是要被人说闲话的,所以儿子才不得已娶了个山里的姑娘。
益州侯就自然而然地想到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村姑,模样不会太好,但一定善良淳朴,总归不难接受。
不过这几日下来,益州侯慢慢想明白了。
儿子的模样和气度都是一等一的好,他只是失忆,却从来不是好糊弄的人。
他能点头的媳妇即便是个村姑,应当也是山里头最好的姑娘。
那姑娘是儿子落魄山林时的糟糠妻,即便身份低微,可他益州侯府不能苛待,该给的名分和地位都要有。
可谁能想到,儿子在商州捡来的媳妇竟是去岁春时溺水失踪的沧州侯三女呢!
更让益州侯吃惊的是,儿子竟然如此珍视这个姑娘!
若不是亲眼看到这封信,他实在难以想象自己那个相当冷峻的儿子对女子柔情蜜意的模样,这甚至比这姑娘是出自沧州沈家还要令人吃惊。
片刻,门外的侍卫叩门进来,送上一封商州来的书信。
“又是商州来的?”
益州侯满脸狐疑地打开,才看到第一句就皱起了眉头。
“叩请爹爹金安!
大事!大事!天大的事!
裴肃方才告诉我,二嫂嫂竟是沧州侯府的三姑娘!
就是那个从小就美若天仙的沧州第一美人!
我的天爷啊!哥哥的眼光真是毒!
我现在要去见哥哥嫂嫂了!
爹爹不要羡慕哦,女儿一定尽快把哥哥请回来!
对啦,爹爹眼光很好哦,裴肃长得太好看啦!女儿好喜欢好喜欢!
不说啦!裴肃又在偷偷看我了,嘿嘿!”
益州侯重重叹了口气,比起字字皆有千钧之力的儿子,这个女儿的字和语气实在是……滑稽可笑又潦草。
“这个小蠢蛋!还天大的事,她忘了她二哥手眼通天,底下的亲信也比她带的精卫腿脚快上百倍,早就算准了时辰先她一步把书信送回来,就是怕我去信沧州,给他小媳妇找麻烦呢!”
魏硕看完五妹妹的信,亦是抿唇一笑:“二弟很是操心弟妹,这是好事。”
男子垂眸,慢慢用杯盖撇去茶水上的浮沫,指尖摩挲着杯沿,心下一斟酌,这才缓缓道:“依照二弟的意思,那沧州侯虽然女儿失而复得,可跟着女儿一起回来的还是他嫡女残害庶妹的消息,若沈家长女未出阁,关上家门自己解决也就罢了,可眼下并州谢邵坐上了州侯之位,那沈家长女如今是并州侯夫人,沧州侯在两个女儿之间怕是要为难了。”
益州侯冷哼一声,声若洪钟:“并州小儿何足畏惧!至于那沈家长女,依你二弟的性子,能任由她逍遥法外?沧州侯就是想偏袒,也得掂量掂量那并州薄土能不能禁得住我益州的铁蹄!”
魏硕淡然一笑,二弟一回来,父亲所有的偏爱都写在脸上了。
只是不知,这五年未见的二弟是否还如当年一般雷霆万钧呢?
轮椅缓缓绕过回廊,行入佛堂,浓郁的檀香味霎时卷入鼻尖。
魏硕敛了敛笑意,面色也不若往常一般温润似玉,反倒多了几分清冷,令人望之生畏。
女子跪在佛前蒲团上,手捏着一串佛珠,一边诵经,一面转动着。听到轮椅的声音,女子微微一颤,指尖停在一颗紫檀木的隔珠上,慢慢睁开眼睛。
“听闻二弟要回来了?”女子缓缓启口,沙哑的嗓音里透着一丝清苦。
魏硕淡淡嗯一声,不紧不慢地在佛前点燃一柱檀香。
***
回益州的马车停在城门口,用的还是魏眠来时的那辆金玉锦绣蓬顶的车驾,沈晚夕自作主张地带了几张裘皮,没想到根本用不着,马车内铺着厚厚的羊毛毯,车内空间极大又温暖如春,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沈晚夕瞧着那用料上等、刺绣精致的帷帘,不禁在心中轻叹一声,这要是在沧州可是大户人家的夫人做衣裳都嫌奢侈的料子,没想到在小姑子这里竟然裁作了马车的帷帘。
心中正感叹着,她忍不住掀了帷帘,悄悄往队伍最前方遥看过去,正好瞧见了云横宽肩窄腰、英姿勃勃的背影,不禁弯唇一笑,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车驾前前后后都是整装肃立、井然有序的随行侍卫队,虽仅有百人,却丝毫不失磅礴严整之气,尤其为首那人一身黑色暗纹锦袍,猎猎寒风中更显身姿英挺,目光沉冽,威慑十足。
即便相隔百米之外的城门内,路过的行人无意间往这里瞥过一眼,都能立刻被这极度压迫的气势所折服,双腿一软,竟忍不住要俯身下拜。
商州侯那边得知消息,从五更天还未亮之时就在城门口等着了,直到刚刚才见到了传闻中的益州二公子,实在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