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以寡敌众

  正午。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周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与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是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颉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
  “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嗔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姓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王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冲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姓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言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姓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未完待续)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