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速之客
比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李绩这些巨头高明,自然不是因为实力之缘故。跟他们这些千锤百炼的老油条相比,杜荷除了能利用几千年的知识占些上风以外,论总体的真才实学,还是要逊色他们一二的。
只不过他们这些巨头一开始就知道阿史那结社率的用心,所以怕打草惊蛇,不敢过份的深入打探,采取了守株待兔引蛇出洞的方式,打算将那些幕后之人,一网打尽。
而杜荷不同,他完全不知阿史那结社率的目的,所以也不怕什么打草惊蛇不打草惊蛇的,直接深入其中查探,探得详细因果,然后在定计。这般下来,自是要比那些巨头更加了解情况。因势定计,也自然更加高明了。
杜荷也将自己如何知道此事的经过详细告诉了李世民,沉声道:“只因事关重大,小婿也不敢轻率行事,直到确认一切属实,这才前来通报。”其实在皇甫皓华带来阿史那卡拉母亲传来消息的时候,他就根据历史上的记忆确定了这一事情。只是当初没有好的定计,若去通报反而不妙。如今他计策在胸,自然是不惧一切。
李世民听的是目瞪口呆,想不到杜荷仅从阿史那结社率说阿史那社尔“叛徒”这一点点小的事情,就渐渐的推断出如此大阴谋,知道的比他们还多,实在是不知如何说了。
无法想像!
若是常人听到他们这番对话,只会认为兄弟两人吵架,哪里会如杜荷这般,心生怀疑,甚至不惜冒险潜入阿史那结社率府邸打听消息。
感慨良久,李世民叹息道:“朕发现没有安排你进刑部,是朕最大的失策。你小子有这般才智,擅于抽丝剥茧的从微末细节,发现重大问题。若将这番本事用在刑事案件上,保证是慧眼如炬,断案如神。”
杜荷谦逊道:“却不是小婿什么慧眼如炬,只是小婿心中有我大唐。万事以大唐为重,故而,这一觉得有问题,心中便立刻产生诸多疑问,担心事情会祸及大唐,从而谨慎行事。”他这话却不仅仅只是阿谀奉承,在大唐三年,感受大唐那气吞天下的风采,早已将自己视为大唐人了。男儿热血,自当是为国为民。
李世民也动容道:“若我大唐所有大臣皆有贤婿这番心思,那朕何愁不能超越亚历山大,成为天下坐拥最强大疆域的帝王。”
杜荷见李世民但真记得这位由自己半虚构的无敌大帝,心底直乐,看来他真的是以亚历山大为超越目标了。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贤婿已经知道此事,那朕也不瞒你了。由于不知阿史那结社率拥有多少同党,朕打算以身作饵,诱此贼自投罗网。”
杜荷早料到李世民所用之法,笑道:“岳父大人这方法是妙,也确实能够引诱阿史那结社率中计。但小婿觉得不够安全。突厥人骁勇善战著称,战力毫不逊于我大唐的兵将。阿史那结社率沉寂十年,这十年也不知拉拢了多少能够冲锋陷阵的勇士,他身旁的力量不可忽视。岳父大人既然打算以身作饵,那身旁的护卫想必不能太多,而伏兵也不宜过多。在如此情况下他们固然是没有能力伤害陛下分毫,但困兽突围,我们也未必能够将他们留下来。”
这是他根据历史上阿史那结社率偷袭九成宫所想到的问题。历史上阿史那结社率以四十人袭击李世民所在的宫殿,激战好一阵子,最后因守卫深严,而放弃逃窜。结果令人讶异,他们一行人竟然在当时的情况下突围而出。这只有两种可能:一、大唐的禁军弱的不能在弱了。二、阿史那结社率领的四十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唐兵以骁勇著称,更何况是李世民的禁卫军,答案显然是后者。
杜荷可不想这一幕在历史上重演。
李世民也点头道:“贤婿顾忌的也不无道理,这狩猎场的深处是崇山密林,万一真让他们突围而出。想要在这山林间将他们搜索出来,少说也要动用十万以上的兵力。劳民伤财,确实不妙。”他顿了一顿,瞄了杜荷一眼,见他成竹在胸,笑道:“那你有什么好法子?”
杜荷自信答道:“一个人和一些药。人是阿史那贺罗鹘,药嘛,要生擒则蒙汗药、要死的则鹤顶红。”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你的意思是阿史那贺罗鹘也是阿史那结社率的同伙,要策反他,让他为我们所用,用药物将阿史那结社率一网打尽?”
“不错!”杜荷道:“根据小婿分析,阿史那结社率要立阿史那贺罗鹘为突厥可汗,利用他来掌控突厥百姓。这一切都是阿史那结社率搞的鬼,阿史那贺罗鹘只是他的傀儡。据我所知,阿史那贺罗鹘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他自懂事以来就生活在我大唐,受我大唐教育,不可能跟阿史那结社率有着思想上的一致,只要陈说厉害关系,恩威并施,完全可能策反的。有他做内应,将阿史那结社率一行人一网打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李世民沉声道:“即然你有把握,那便试上一试。朕这里也有一则有利的消息,祝你成功。万一……朕是说万一,他万一不从,那直接……”他笔划了一个杀的手势。
杜荷明白,阿史那贺罗鹘假若不从,等于是暴露了一切,反而打草惊蛇,功亏一篑。但只要在他说出去之前,成为死人,那一切都不用担心了。最多费些心神,布置一个假现场罢了。
**********阿史那贺罗鹘今夜无眠!
他今年不过十八岁,身上并无突厥人的那种凶悍魁梧的气质,反而显得有些瘦弱,瓜子脸、细眉小眼,看起来有些文静,是一个不像突厥人的突厥人。这都要归功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是前隋朝的公主,有着汉人的血统。在他的基因中,显然偏向母亲一些,没有父亲突利可汗那般雄壮。
早在四月份时,他就受到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蛊惑,在那条抹了蜜糖一样的舌头下心动了。
擒住李世民,命令他还给我们突厥因有的土地、军队和牛羊,使得神狼的子孙重返草原故土。押着他一路穿过汉人疆界,毫发无伤地回到阴山牙帐,然后杀掉他,挖出他的心肝来祭奠狼神和先祖。
经过这些年的休养,草原已经肥沃繁盛,牛羊像珍珠一样撒落在无边无际的草场,我们的族人将骄傲地重新归属在我们帐下,往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金狼神军重现于风沙大漠。
这是阿史那结社率反复向他陈述的美好前景。
在听到后来气势宏大的形容描述,阿史那贺罗鹘心动神往。作为一个男人,拥有野心是必然的。哪怕是最软弱的人,他也会想着能够成为人上人人的一天。
阿史那贺罗鹘姓子优柔寡断,但不妨碍他野心的萌芽。向来无法决断拿主意的他,在阿史那结社率的劝说下同意了。
虽然他同意了,但心底却有一些惧怕,有一些胆怯。在大唐这个巨人面前,任何有二心的人都会觉得灵魂在颤抖。
紧张!
惧怕!
兴奋!
诸多情绪接憧而来,注定了一个无眠之夜的诞生。
“明天,明天就是行动的时候了!”阿史那贺罗鹘低声自语,神色百变莫测。
“不错!明天,明天就是你们命归黄泉的曰子了!”
就在阿史那贺罗鹘的话音刚落之际,一句清晰的,冷冷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在他视觉余光中,一道黑色的身影在角落中静静的站着。
轰!
就如晴天中的霹雳!
阿史那贺罗鹘他周身冰冷,一股叫做恐惧的感觉弥漫全身,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他不知自己这广阔的卧房里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人,他竟然毫无察觉,不知对方是怎么进来的,更加不知是什么时候就站在那里了。但只凭架势就可以看出,来人已经站了好一阵子了。
他方欲大声呼叫。
锵!
寒光一闪,一把锋芒毕露的宝剑已经抵在了他的喉间。
他清晰的感觉到了宝剑的剑尖就这么贴在自己的喉咙上,一切拿捏的恰到好处,只需前进那么一分则破皮入喉。
这一剑快、准、狠、辣!
阿史那贺罗鹘作为突厥人,自然少不了自幼学艺,也许比不上他的父亲那般骁勇善战,也拥有不俗的水平。
可在那突来的不速之客面前却全无反抗之力,心中更为震恐。一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情,不速之客要杀他,就如踩死一只蚂蚁。
微微的后仰着头,避开了贴在喉部上的利剑,打量这眼前人。
在烛光的照耀下,不速之客的容貌清晰可见。
阿史那贺罗鹘认得眼前这个人,英俊潇洒的面容,意气飞扬的神采。在大唐他就是一个传奇:从一个纨绔子弟到现在勇、礼、忠、仁、智、孝、信、义的化身,似乎事件所有的赞美都落在他一人身上!
就如汉初的韩信——国士无双!
杜荷!
一个足以让所有人嫉妒,一个人所有人羡慕的青年,正站在他的对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