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拓拔无双

  杜荷在拓拔无双的邀请下在绿洲落脚。
  拓拔无双不仅仅武艺不凡,也是一个野味好手,懂采摘野生植物作佐料。那遗留下来的五十余只狼尸体,成了现成的食料。茫茫沙海的绿洲上飘扬着扑鼻的肉香味。
  闻的杜荷等人是食指大动。
  “来,这沙海难得遇到这么多客人,一起尝尝我的手艺!”拓拔无双本就具有北方汉子热情好客的姓格,何况杜荷这一行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更是服侍殷情,还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好酒。
  杜荷用飞刀割了一块肉,迫不及待的咬入口中,咀嚼着尝着滋味。
  狼肉的味道与狗肉相差不大,肉质很好,很香,耐嚼,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硬,口感略逊与狗肉。便是如此,他们依然吃的津津有味。
  “哈哈!想不到这狼肉也有这般滋味!”罗通也是一脸愉快,狼这种生物在草原大漠中频频可见,但在关中这人口繁多的聚集地,跟本看不到影子。
  拓拔无双拨着面前的火堆,随意道:“那我不觉得了,有猛儿在,我在这沙海中的主食就是这沙漠浪,这吃多了也不觉得滋味如何了。”
  杜荷眼睛一亮,“猛儿?你说的那猛儿就是你的那只鹰,哈,能不能叫下来给我看看,先前它杀头狼的那一招太令人震撼了,那爪子似乎已经将那狼的头骨都给抓裂了。”
  拓拔无双也不拒绝,笑道:“这有何妨,正好我也要招呼它下来吃饭。”说着,双手合在一起,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嘴对着双手间的缝隙,狠狠的吹了一口气,十根手指有规律的动荡着,一曲刺耳的啸声由他的手中传出。
  黑漆漆的上空传来了一声尖利的鸣叫,像是在回应拓拔无双的召唤。黑影俯冲而下,落在了地上。在它落下收起翅膀的时候,竟卷起了一阵狂风,带起了漫天的黄沙,将他们身旁的火堆都险些吹熄了。
  沙尘退后,一庞然大物出现在了沙地上。
  杜荷定神望去,只见在拓拔无双身旁站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鹰,那鹰高达一米以上,它相貌凶狠,上半身羽色为深褐色,下半身为浅黄或白色相间,头部后面有许多柳叶状冠毛,色黄有斑点。面部和嘴为黑色,冠羽高耸,面目古怪,显露出一副“鹰中之虎”的凶狠相,精光骇人的鹰目冷冷观察四周的一切。它两翼敞开的时候,整个身子宽达三米有余。更让人惊惧的是那倒钩的尖嘴,和那如刀锋般的利爪,竟是一只前所未见的品种。
  这一动静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眼神。几乎所有人都为这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所震撼。
  罗通惊愕道:“这……这还是鹰吗?”他也算是官二代,平时纵马逐鹰的事情干过不少,但他们所见的鹰却是苍鹰、雀鹰和赤腹鹰这些常见种类,这些鹰能够长到六十厘米已经是极限了,而在他们面前出现的这只鹰至少有一米二,壮实的跟人一样,那翅膀收拢起来,就像一个大胖子。
  同行的所有护卫都呆住了,那向导更是吓得跪倒在地上叩拜,直呼“神鹰!”这种体型的鹰即便是在食狼鹰中也是绝无仅有。
  别说是他们,即便是杜荷也彻底的呆住了,目光停留在那那鹰的嘴巴上,惊呼了一声:“食猿雕?”但他目光落在那巨鹰脚爪的时候却又摇了摇头:“这是金雕?”
  他完全给搞糊涂了。
  对于猛禽,杜荷有一些它们的知识,这也归功于他的那个兵器发烧友的朋友。他是富二代,所以兴趣很多,不仅仅收藏了古今各类的冷热兵器,还养了十数种猛禽:有金雕、食猿雕、康多兀鹫、蛇鹫等等,都是世界上都知名的猛禽。
  他最喜欢的就是亚洲的金雕、食猿雕,认为它们够凶够狠也够威风。
  也是从他的口中杜荷了解到食猿雕号称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鹰,有着“鹰中之虎”的美誉,它最厉害的就是它的嘴和翅膀。它的嘴巴能够轻易的在猿猴的脑骨挖开一个洞,吃食脑髓,威力无比。巨大的翅膀是它的有力武器之一大,力量十足,一翅扇过去,可以直接将猎物击倒在地,甚至于直接拍死。
  而金雕也就是如今称之为食狼鹰的猛禽,它的特点与食猿雕不同,它最厉害的不是它的嘴,不是翅膀,而是利爪,是速度。金雕脚有四趾,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上都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为锐利。抓获猎物时,它的爪能够像利刃一样同时刺进猎物的要害部位,撕裂皮肉,扯破血管,甚至扭断猎物的脖子。成年的金雕,能够一爪抓裂狼的头骨,一击致命。
  至于速度,西班牙摄影师在该国埃布罗河峡谷上方上拍摄到一只金雕以每小时240公里以上速度俯冲着捕食目标,这速度堪比一架小型飞机。
  所以对于食猿雕的嘴、金雕的爪,杜荷有很深的印象,可如今在他面前的这只鹰却拥有者食猿雕的嘴和金雕的爪,根本无法分清楚,面前的这猛禽究竟是食猿雕还是金雕。
  他带了半响才咂舌问道:“这鹰是什么种类的,如此了得?”
  拓拔无双挠了挠脑袋道:“这我也不清楚,是全新的种类,是我阿爹用两种不同的鹰配出来的。我阿爹在草原长大,自幼就对鹰特别感兴趣,自练就了一身养鹰的本事。在三十岁的时候他发现了不同种类的鹰生产出来的鹰身上具有父母的不同特姓,于是就有心驯养一支鹰王出来。但结果并不如意,实力是不好说,有强有弱的。后来他在武威抓到了食狼鹰,又从渤海抓到了一只迁途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鹰,用它们两人来交配。这才生出了它来,也不知为什么,这小家伙不但拥有了母亲速度快,爪利的特点,还拥有了父亲尖嘴个壮的特姓。”
  杜荷恍然明白,对于动物的杂交理论也知道一些。
  几乎所有的杂交动物都差不多,传承父母的多少实力决定了它们的能力强弱,有的传承了父亲的居多,有的传承了母亲的居多。而有的则是都传承了一半,更有的是直接变异了。变得不是父母传承下来的,父母都不具有的本领,这也是所谓的基因变异。
  一般来说杂交动物基本上都是四不像,即拥有母亲的能力也拥有父亲的能力,可继承了母亲的能力永远无法超越母亲,父亲的能力也一样无法超越父亲。
  但世事无常,有些个别幸运的,却能够完美的将父母的血统全部继承下来,并且加以融合,形成一个全新的种类,这也就是所谓的进化。
  这在他们面前的这只壮硕的鹰,十有八九就是这个幸运儿。它的父亲也应该是生长在菲律宾吕宋那里的食猿雕。至于为何会在渤海出现,可能是迁途吧!书上也有记载中国东部渤海沿岸地区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猛禽迁徙通道之一,每年迁徙通过的猛禽数量和密度极大,是世界罕见的。
  杜荷看着那巨大的幸运儿,道:“这鹰想必也能探测敌军吧?”
  拓拔无双自豪道:“这是自然,即便是寻常的草原鹰加以训练都能够做到那一点,更加别说是我这鹰王了。傍晚,我让那群狼围困起来的时候,心知不妙。让猛儿看看沙海中还有没有人,让它引人来救。它这一飞,就发现你们往这边走来,且早早的通知了我。我见你们没有动静却又不曾离去,就猜你们现在等待时机。于是,冒险让猛儿杀了头狼,给你们创造机会。”
  杜荷暗赞拓拔无双心思细腻之余,眼神不住在猛儿身上转悠,赞叹道:“这猛儿真是个厉害的家伙,对敌时将是一个难得的帮手,用在军事上,几乎就等于一个‘卫星间谍’。”
  拓拔无双虽然不知道“卫星间谍”是什么东西,不过见杜荷赞他雄鹰,心里也很是高兴。他以禽兽为舞,对这鹰有如是亲生儿子一般,关爱倍至。听杜荷赞鹰,比听赞他自己还要开心。
  突然,两声尖厉的鹰叫传来。
  拓拔无双笑道:“哈哈,猛儿急了,在劝我给它喂食呢!”
  杜荷在火堆上割下了块上等的腿肉,抛向猛儿。
  猛儿却正眼瞧也不瞧,那翅膀一挥,打棒球似得,将肉打的老远。
  拓拔无双解释道:“猛儿只吃我喂的食物,哪怕外人给他在美味的东西,也不会去尝的。除非跟它很熟,得到了它的信任后,才会接受。”
  杜荷尴尬的笑笑,但对猛儿更感兴趣,想着若能指挥着它,那将是多么威风的一件事情,看了拓拔无双一眼,不经意的随口问起他的事情,问他为何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大沙海上的。
  拓拔无双缄默半响,方才叹道:“若在几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回答,为了一个人。但现在的我,面对这个问题,已经回答不上来了。”他抬头看着茫茫沙海道:“我的夫人就是死在这沙海上的,当年我心已死,只想在这沙海上陪她一辈子。但这十二年过去了,我发现对于这份情,如今不如原来那么看中了……至少那疼痛的感觉,早已消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生活在这沙海里,也许只是习惯吧。十多年来,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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