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25
最后一场戏的取景地,恰好就在江沪市近郊的影视基地。离林有匪在棠城滨江的住处,只有四十分钟车程。
收工回家后,林有匪按照惯例去放洗澡水。
路星河洗完澡出来,已经凌晨一点多了,但他全无睡意,于是抱着抱枕,窝在沙发里看电影。
而林有匪则一头钻进了书房。
路星河看着那扇紧紧关着的房门,觉得那像是一道,横隔在他们两人之间的、密不透风的墙。
书房里的林有匪,点燃了一根火柴。他不大抽烟,却习惯在陷入思考时,抽一到两只固定品牌的雪茄。这是在美国养成的癖好。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更习惯于用直冲式的打火机来点雪茄。
但林有匪念旧,他第一次抽雪茄用的就是火柴,于是这个习惯便一直被保留到现在。
哪怕用火柴点雪茄,实在很麻烦,但他喜欢,所以不怕麻烦。
虽然外表看上去温和友善,但骨子里,林有匪其实是个倔而执拗的人。他认定的事情,便总会坚定不移地做好,而动过的感情,也注定一往而深。
大部分抽雪茄的人,为了追求更丰富多样的口感,会尽可能多地尝试不同的品牌。但林有匪永远只抽高希霸,甚至连系列都是固定的。他像个被旧时光牵绊住脚步的大人,恋旧得过了头。
指间握着的这根雪茄,茄衣的颜色深得发亮,口感是辛辣中掺了点蜂蜜味的甜。
和抽烟不同,抽雪茄是道不经肺,单单只需用口腔和鼻腔回味的工程。淡淡的松木味,混着咖啡般浓郁的香气。舌尖刚觉出甜,便立马又尝出夹杂在香草味中,一丝轻微的苦涩。
这像极了深爱一个人的感觉,甜又苦,哪怕辛辣,也不想放手。
林有匪侧过脸,望了望那扇紧紧关着的房门。
他想起大约一年前,路星河曾在书房门口和他过的开玩笑。
年轻的当红小生,丝毫没有偶像包袱地张牙舞爪,“咯咯”地笑得像个傻瓜,网络上流行的笑话梗,张口就来:“如果我解不了约,失业了的话,那我就去卖西瓜!我负责卖,你负责买,买一个大西瓜,附送一个像我这样的小傻瓜。”
林有匪也跟着笑,特别配合地接他的梗:“我不怎么爱吃西瓜,请问老板,你家的小傻瓜单卖吗?”
路星河笑着用自己的额头撞他的下巴,“不单卖!怎么,你还不舍得多付一个西瓜的钱啊!”
打闹中,用余光瞥见上锁的书房门,表情生动的青年人,又贼兮兮地笑道:“欸,我说你这间书房,干嘛老上着锁?我又不会偷你的东西!整天神神秘秘的!我都开始怀疑,你这个所谓的归国华侨,是不是偷渡入境的黑户了!”
林有匪的下巴被撞得通红,却只顾笑着用手去护对方同样红通通的额头。两片嘴唇借势吻住近在咫尺的脖子,蛊惑般地摩挲着,问:“我要真是偷渡来的,你会去举报我吗?”
路星河怕痒,缩着脖子,笑得停不下来,他故意做了个邪恶又夸张的表情:“我才不这么傻呢!大义灭亲就留给英雄吧!我要包庇你!”
……
书房门外的路星河,面无表情地低下了头。
到底的到底,他也只是个做不成英雄的凡人。
自嘲地笑了笑,他收回落在房门上的视线,重新目不转睛地看起了恐怖电影。
再过几天,就又要入组了。路星河后面接演的,是一部恐怖片。
还记得最开始,林有匪并不同意,语气温和地同他商量:“我看过剧本,太血腥残忍了。我觉得不太适合你。”
路星河不以为意地冷笑:“这算什么?更真实的血腥残忍,我也不是没有见过。”
他总有意去踩林有匪的痛脚,然后恶意地用余光去看对方的表情。但藏得很深的男人,连眉毛都没有掀,只是好脾气地退让:“那好吧。”
可他藏得越深,路星河就越怕。就像恐高的人,原本只想踮着脚尖去摘个心仪的苹果,一低头却发现苹果树旁,有个深不见底的悬崖,难免会生出种毛骨悚然、差点粉身碎骨的错觉。
调成倍速的电影,一部接着一部,从午夜凶铃到大白鲨。
直贴着天花板的精美墙布连着四面墙壁,像是林有匪兜头罩下来的一个盒子,固若金汤,把他牢牢地关在了里面。
路星河坐在那里,一脸麻木地看着电影,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发毛。因恐惧而微微颤抖的手指,不自觉地勾着手腕上的橡皮筋,一下又一下地弹着。——这是心理医生教他舒缓焦虑和惊恐发作的方法。
可这中断思维的厌恶疗法,却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他觉得怕,有尸体漂浮在海里他怕,大白鲨追人他也怕。
但再怕,也没有他怕林有匪来得怕。
路星河恐慌了一整夜,怕得累了,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