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手软如玉
“来旺同志,上级派我过来对你进行一对一帮扶。当然这一渡水村的脱贫致富都是我的工作。我想先从你这里了解一下,咱们一渡水村的贫困户都是什么一个情况,大家都有什么想法。你自己又有什么打算。”在来旺准备午饭的过程中,罗瑾萱便有些迫不及待地开展起工作来。
“罗领导,这个事情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还是等我将午饭准备好了,咱们一边吃饭一边谈工作。你看怎么样?”来旺说道。
“还是先说说工作吧。我还不是很饿。”罗瑾萱说道。
“随你。”来旺架好锅子,烧了一锅水。
然后拉了一条凳子过来,直接用衣袖擦干净,“来,罗领导,你请坐。”
来旺自己则一屁股坐在厨房里的板凳上。板凳上不是很干净,有些灰尘,但是来旺这还是大年初一换的裤子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咱们说啥呢?”来旺问道。
“先说说你自己的想法吧?我有些奇怪,农村里像你这么年轻的基本都出去打工了,有些打几年工,就能够在老家修房子。有些在外面干好了,就在外面落户了。为什么,你一直守在村里,不出去呢?”罗瑾萱说道。
“我以前也出去过。在建筑工地干活,一年下来,一分钱都没拿到,还倒贴了路费钱。咱们没文化,入不了厂子,就只能在工地里干。有时候,工地的活干完了,包工头就不见人了。”来旺说道。
“怎么不入厂呢?也并不是所有的厂子都要文凭啊?”罗瑾萱问道。
“这房子怎么样?”来旺没有回答罗瑾萱的话。
“很不错。这一家很有钱吧?”罗瑾萱四处打量了一下。
“嗯。很有钱,却是用命换回来的。他是我一个堂哥。十几岁就出去工作了。赚了不少钱,修了漂亮房子,娶了漂亮老婆,但是三年前检查出得了尘肺病,没折腾多久就死了。连个娃都没留下,这房子还有婆娘迟早都是别人的。”来旺说道。
罗瑾萱无语了,她真的一下子找不到说服来旺的理由。
“那你将来是怎么打算的呢?”罗瑾萱问道。
“野猪肉,城里贵不贵?”来旺问道。
“应该很贵,不过现在饭店不能随便经营野生动物。得有证。”罗瑾萱以为来旺时想捕猎野生动物卖到城里去。
“什么样的野兽才能够卖到城里去呢?”来旺问道。
“驯养的野生动物应该可以卖。不过你得是经过林业公安局审批的养殖场。噢,你是想办一个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罗瑾萱算是明白来旺的想法了。
“靠山吃山。我现在所有的田土都换成荒山了。你说我不打野生动物的主意,我还干啥?”来旺说道。
“这个倒也是一条致富的路子。但是养殖野生动物可是要技术的。你觉得你干得了么?”罗瑾萱问道。
“没试过怎么知道干不了?明天你到我住的地方去,我给你看样东西,你就明白了。”来旺说道。
“是么?”罗瑾萱有些将信将疑,不知道来旺能够拿出什么东西来证明。
“现在的问题是。搞养殖场需要一次姓投入一大笔资金,这个资金我没有。本来不投入,我也能够干这事。但是我听说没有一定的场地设施,这个证就拿不下来。”来旺说道。
罗瑾萱点点头,“这个确实是有要求的。资金也是个问题。不过,我可以给你想想办法。不过,你首先要证明你能够干得了这事。”
“指定干得了。明天上午你到山神庙去。保管让你大吃一惊。”来旺信心满满。
水开了,来旺找了个盆子,将开水倒入盆子中,然后放了一两块腊肉进去。
“你洗这么多干嘛?咱们两个人吃得了这么多么?”罗瑾萱问道。
“没事。洗了放在这里,吃多少煮多少。”来旺干起来活来倒是也挺利落。那黑乎乎的腊肉,在他手里,没一会功夫就变成了金黄色。又换了两盆水。到最后,那腊肉的颜色跟罗瑾萱在超市里看到的腊肉差不了多少。
来旺跑了出去,过了一会回来,手里拿着几颗大蒜,还有一株白菜。
“还好,何碧清家的有个菜棚子,里面的白菜也没有冻坏,不然就只有干吃腊肉了。”来旺很欢喜,将大蒜与白菜直接用冷水洗干净。
来旺又在厨房里到处翻,果然在橱柜中翻出了一袋子干辣椒。
“这屋的主人不是就在你们镇上做生意么?怎么家里什么东西都不要了?”罗瑾萱想到一个问题。
“人家年纪轻轻地就当了寡妇,看到这些东西还不更伤心?”来旺说道。
“那么年轻,怎么没改嫁呢?”女人总是有些八卦本质的。
“碧清厚道,她要给她男人守三年寡。”来旺一边说,一边将腊肉切成一块一块。
那些腊肉都是黑乎乎的,洗干净了,罗瑾萱才发现这些腊肉其实都不是同一种。
“这有好几种啊?”罗瑾萱问道。
“大山里又不是只有野猪。你看,这是野鸡,这是野兔,这才是野猪肉。还有蛇肉你吃不吃?”来旺问道。
很多对于蛇一般都有些畏惧,罗瑾萱一听到蛇,连忙摇头,“我一听到蛇就心里发麻。这里的蛇多不多?”
“山区的蛇怎么不多?院子里经常能够看到蛇。有个时候还爬到床上去了。不过像这种房子,院子里没有藏身的地方,蛇一般不会进来。”来旺说道。
来旺与罗瑾萱一边说话,一边做饭菜,没过一会,野味的香味飘散在厨房狭小的空间之中。罗瑾萱还是早上的时候在镇上吃了一碗米粉。由于米粉店看起来卫生状况不佳,罗瑾萱只吃了几口。现在一闻到腊肉的香味,一股强烈的饥饿感立即涌上了心头。
“咕咕。”
罗瑾萱的肚子不争气地响了两声,让罗瑾萱脸色羞红,一直红到了脖子根。
来旺看了罗瑾萱一眼,心道这小娘们真是脸皮薄,不过这脸一红,也真是好看。跟碧清也差不了多少。
“肚子饿了吧。我们马上就开餐。”来旺嘴里笑呵呵地说道。
罗瑾萱脸上有些尴尬,“还好。”
来旺找了块抹布将桌子擦干净,然后将几盘菜都端上了桌子。然后将盖在菜上的碗揭开,几盘菜都还是热气腾腾的。
来旺又忙着去给盛饭。罗瑾萱从始至终几乎没有帮上来旺的忙,自然不好意思让来旺给她将饭盛到手中,忙走向前去,要从来旺手里接过碗。
“我来盛饭吧。”罗瑾萱说道。
乡里人家里来了客人,自然没有让客人动手盛饭的习惯。来旺自然不让,两个人争在了一起。争抢中,来旺的手与罗瑾萱的手握在了一起。
来旺感觉到罗瑾萱的手软绵如暖玉,一时间不舍得放手。
罗瑾萱虽然是从城里来的,读大学的时候又是因为年纪小,没谈过恋爱,工作之后,却一直在机关那比较封闭的环境中,也没跟异姓太多接触。所以,一直还是情窦未开的小“剩女”。
这一回,让一个年纪差不多的男孩握住了手,立即面红耳赤,脑袋嗡的一声,当场懵在了那里。竟然不知道将自己的手抽回来。
来旺这厮也是本着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的原则,自然干脆握着不放。
“干啥呢?”罗瑾萱反应过来之后小声地说了一声,连忙将手抽了出来。
来旺嘿嘿笑道,“我们这里可没有让客人自己动手盛饭的规矩哦。”
来旺这是避重就轻,将饭装好放到罗瑾萱面前之后,顺便还将手放到鼻子下闻了一下。香味真好。城里的女人果然都是香的。
罗瑾萱恨不得跑上去踢那个混蛋一脚,但还是忍了下来,直接将腊肉当成来旺,狠狠地咬了一口。别说,这味道还真是不错。比在城里吃的腊肉香味浓郁多了。扒了一口饭,这饭柔软中带着一丝糯姓,香味淡雅,口感十足。
来旺装了一碗饭准备开吃的时候,来福从外面跑了进来。
“你倒是很会赶时候。”来旺没好气的找了一个干净的碗,装了一碗腊肉,放在桌子旁边。
赵家屯的土狗,主人一般是随便将饭菜丢到地上喂。来福跟一般的土狗不一样。丢到地上的东西,它看都不看。每次都必须用干净的碗装好肉,它才会吃。
“这小狗狗真可爱。它就是来福?”罗瑾萱对来福这个名字的印象挺深。
“不是它还能有谁?”来旺说道。
来福早就发现来了客人,不过它对这个客人不来米。看都不看一眼,鼻子里还有哼哼声。
如果何碧清在家,那情况可完全不同。来福一进来,准是跑到何碧清腿边哼唧哼唧撒娇撒个不停,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比看到来旺也显得亲热。每次都让来旺有些吃醋。直说,这到底是谁家养的狗。何碧清也总是说,谁叫你这个当主人的还没有我喂得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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