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百鸟朝凤枪

  “记住,三天之后,不管是否有收获,都必须回到此处,否则就要永远留在这个世界了!”
  雷飞的身影隐没在百万军中。
  史书中记载赵云在长坂坡一战七进七出杀得曹军溃不成军,有很大的原因是曹操惜才没有下令放箭,可眼前的情况足以证明,那种说法并不正确。
  在军鼓的助威下,曹军又一次将赵云包围,然而不管前面有多少人,赵云手握‘龙胆亮银枪’上下挥舞,只见道道枪气射出,煛周围曹军倒下的速度比增援还要快。
  “天时不占,人和?指的是曹军吗?那地利呢?”
  “地利,地利。”
  因为身穿曹军的铠甲,百万曹军视杜飞他们为自己人,众人身处曹军之中,只要远离赵云,暂时来看,非常安全。
  自从被李漠传功,杜飞就对李漠的话言听计从,虽然身处百万曹军中暂时安全,但他可一直都记着呢,他的卦象表明,不占天时,只有依靠地利,人和,才能化险为夷。
  地利,水!对,水!
  杜飞找寻了半天,都快被四周的减杀声吓破胆了,终于叫他找到了一个能称得上安全的‘地利’位置。
  当阳桥下,那条大河!(漳河)。
  这附近到处都是人,只有那大河里面空无一人。
  杜飞快步向大河跑去。
  扑通!
  杜飞跳下河,岸边的河水并不深,他也没往深处走,将身体蹲了进去,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外面。
  “那小兵,你是何人手下?为何身在水中?难道你想当逃兵不成?快快上来,否则休怪我枪下无情!”
  杜飞刚跳进河里不到五分钟,就被一个长官模样的将领发现了,那将领手持长枪喝斥,叫他上岸。
  杜飞看着那将领手中的长枪,下意识往河水里面挪了一步,坏了,河水变深,杜飞身体失去平衡,叫了半声:“我不会游嘟嘟嘟嘟……”,双手举起,身体逐渐沉入水中,消失不见……
  断壁残垣之中,一眼枯井前,一名神色凄然,衣杉不整的美妇怀抱着一名婴儿,躲在一道土墙之下。
  美妇人正是刘备的正妻,糜夫人,而她怀中的婴儿,正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那位‘阿斗’。
  “糜夫人,你真是我好找呀。”
  就在糜夫人心中绝望加深之时,一个身穿曹军铠甲,手中却无任何兵器的士兵,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这名曹军装扮的士兵正是雷飞。
  “你……”
  糜夫人惊慌抱紧阿斗,刚要出言,雷飞根本不想浪费时间,从怀中摸出一块手帕,又取出一个小瓶,往手帕上倒了一些液体,走上前,捂住了糜夫人的嘴。
  糜夫人挣扎了片刻,便昏迷了过去。
  雷飞掐了一把糜夫人的脸蛋,笑道:“没想到糜夫人已经这么老了,还以为能多一个收获呢。”
  雷飞将阿斗抱在怀中。
  “雷飞队长真是好手段呀。”
  就在雷飞脸上露出得意之色时,他听见了一个讥讽的声音。
  雷飞回头一看,黑瘦丑极的王欢就站在他五米之外。
  雷飞眯起了眼睛。
  雷飞是灵动期第四重强者,他现在的体质,远远超过普通人,眼力,耳力也比普通人要强上数十倍,他很奇怪,在王欢没有出声之前,他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怎么可能?以我的耳力,王欢在百米开外的时候,我就应该听见了才对呀。
  王欢道:“用阿斗要胁赵云,得到想要的东西,雷飞队长,这就是你的计划吧?”
  雷飞笑了:“你一直跟踪我?”
  “这倒没有,我只是和你想到了同样的计划。”
  王欢抠起了鼻孔。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是真实还是虚拟,我只知道,这个所谓副本里面的人物,实力强悍到不能用常理衡量,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类,为什么他们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是你们惊雷公司设计的吗?”
  “我看不像,如果真是你们惊雷公司设计,那你们就不会派遣一支武装精良的部队了。”
  王欢补充:“而且还被团灭了。”
  雷飞笑道:“你经常看电视剧吗?电视剧里有一条通用的规则,那就是知道太多……”
  “容易早死。”王欢替他说出来了。
  “呵呵,你不怕我杀了你?”雷飞的手指闪烁着火苗。
  王欢看着雷飞:“怕,不过你确定你能杀了我吗?”
  看着毫无畏惧的王欢,雷飞思索了片刻,笑道:“好吧你赢了,你想要什么?”
  “你说呢?”
  “呵呵。”
  “有人来了!”二人同时说道。
  雷飞脸上露出一丝诧异,到此时他才确定,王欢绝对拥有不逊于他的实力。
  踏踏踏踏——
  赵云骑着浴血白马,来到了此地。
  他在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为的就是寻找失散的糜夫人和刘备的独子刘禅(阿斗)。
  雷飞抱着阿斗,王欢拿着一把匕首,抵在了糜夫人的脖子上。
  赵云发现了他们,顿时剑眉竖起。
  雷飞笑着向赵云打招呼:“你好赵将军,我是你的一个小迷弟。”
  “一吕二赵三典韦,其实这个排名大有问题呢,赵将军从未和吕布交过手,这谁是天下无双,根本无从比较。”
  赵云冷道:“放开夫人,把孩子还我!”
  赵云相貌俊美,一张白净的脸蛋,一点胡须都看不到,只有亲眼见了赵云才能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美男子。
  雷飞道:“将你那百鸟朝凤枪的枪谱,还有你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交给我,我立刻归还夫人和孩子。”
  “你没得选择,快一点。”
  王欢将匕首向前递了一点。
  赵云惊愕至极,不过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扯下一块白布,咬破指尖,书写起百鸟朝凤枪的枪谱。
  赵云使用的枪法名为‘百鸟朝凤枪’,他能在百万军中七进七出,依仗的,就是这百鸟朝凤枪法。
  “这边,这边,这边有血迹!”
  就在赵云书写枪法的时候,有部分曹军追了过来。
  “我去解决,你继续写。”
  王欢手持匕首,去寻找那些曹军了。
  五分钟过后,王欢握着血淋淋的匕首回到此处。
  雷飞不禁又高看了王欢几眼。
  如果是普通人,第一次杀人的话,绝不会是这般模样,雷飞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杀人后,殴吐了足足一天,恶心了足足一个星期。
  赵云将书写完的枪谱扔给雷飞,正当他犹豫是否交出龙胆亮银枪时,王欢扔给他一杆寻常士兵使用的木杆长枪。
  赵云将龙胆亮银枪扔了过去。
  雷飞拿到了枪谱,王欢拿到了龙胆亮银枪。
  “赵将军,还请你退后二百米。”
  赵云喝道:“尔等若敢伤夫人一根毫毛,赵子龙必然让尔等粉身碎骨!”
  赵云退后。
  等到赵云走远,雷飞抱着阿斗,跳上了赵云的白马。
  把糜夫人留下可以,阿斗可不行,如果手上没有这个‘人质’,被赵云追到,绝对必死无疑。
  “两个无耻小人,休走!”
  赵云气得怒喝,他本想追,又舍不下糜夫人,急得团团转。
  “古人还是太单纯了。”
  王欢嘿嘿笑了一声。
  雷飞在骑马,王欢跟着他跑,一个骑马,一个步行,二者却是并驾齐驱。
  “雷飞队长,出去之后,这把枪归你,枪谱也归你,不过我要抄写一份,这个要求不过份吧?”
  “一点都不过份。”
  二人说话间,从四周跑来大量曹军,将他们团团包围。
  “赵云在那边!”
  王欢用手一指。
  “口令!”
  为首的将官喝道。
  王欢一怔:“口什么令?”
  那将官抽出大刀,喝道:“此二人乃我军奸细,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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