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一章:小镇受冷遇,决心更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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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显然并不知道,他很有可能就要得到一个让很多二流、三流明星们梦寐以求的好机会了,既能赚钱还能露脸的。而且他还是和现在已经是一流影视明星的孙莉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
他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注别的事情。因为此时此刻,他真的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苦逼。
话说,当潇洒哥吃过了早餐,同时心里也暗暗的下定了要开始努力学习外语的念头之后,他就再次冒着小雨开始骑行着上路了,而他今天的目标就是必须到达国内著名的旅游城市——张界家。
如果从卫星地图上看的话,他目前所在的红岩溪距离张界家这个地级市,直线距离仅仅只有大约70公里左右。这么点距离,别说骑车了,就算让他走路也最多只需要大半天就可以到达。
但是,前文早就说过了,湘西到处都是山川、河谷还有密林密布,很多地方甚至现在都还是一大片望不到边际的原始森林覆盖着,其间居然还能看到不少的野猪留下的踪迹。
所以,可以想象一下,要是潇洒哥真的走直线直接翻山越岭的话,那会是何等的麻烦。
尤其是,现在正是夏天,山林中各种毒蛇还有蝎子、蜈蚣什么的有毒物种,那可是很猖獗的,要是没有经验却乱闯一气,万一不慎被什么东西叮了、咬了,那可就喊天喊地都不灵了。
更加坑爹的是,当他拿出手机看时间的时候才发现,山林中居然信号都时断时续的,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那可是想报警都没有办法。
所以,他只能照着系统提供的路线图前进了,那怕行走的并不是直线,但是潇洒哥也无可奈何。
于是,当他冒着小雨骑行了大约40多分钟,大概走了近10公里的时候,终于看到一条不是很繁华的街道。
这个时候,其实潇洒哥已经偏离了张界家的方向了。嗯,主要方向还是没错的,只是他必须要多绕路了。
“系统,这条街道真的是一个乡镇所在地吗?怎么会这么的破旧?”
到了街口,潇洒哥停车下地,他一边用右手扶着自行车,一边站在大约只有不到8米宽的一条很破旧,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公路上,开始好奇的打量着现在没有几个人在行走的街道。然后好奇的询问了起来。
说实话,他沿途已经经过这么多的小乡镇,也看到过富裕的和穷的,但是还真没有见到这么破旧的乡镇。
这条街道两边大都是修建的两层小楼,没有一家三层以上的,而且小楼的外墙上虽然确实贴了一层瓷砖,但是大约年久了吧,这些原本应该是白色或者是黄色的瓷砖,此时却全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黑色的灰尘,那看起来真的很有一种衰败感。
除了这些老旧、低矮的建筑不说,整条街上的路面也全都损坏严重,随着潇洒哥的目光看去,只见到处都是水坑,起码有好几年没有休整过了。
“这里是土家族的聚集地,大半的人都是少数民族。”系统很快就做出了解释。
其实不用系统解释,因为潇洒哥很快就发现了几个穿着民族服饰的少数民族同胞正打着伞还背着背篓,一边用有些独特的腔调交谈着,一边向着自己这边走了过来。
“这就是土家族?”潇洒哥颇为好奇的打量着这几个穿着艳丽颜色的少数民族的同胞。
原谅某人少见多怪吧,他对于少数民族其实真的不是很了解,最多就是知道苗族同胞喜欢穿金戴银(看了笑傲江湖),知道蒙古族同胞好像基本都长得比较雄壮(人家吃喝着牛肉牛奶啊),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这是壮族人!”系统不得不提醒他。
潇洒哥被噎了一下,很快收回了目光小声的说道:“我突然发觉好像他们都比较喜欢穿金戴银啊?原来不是只有苗族才这么做的?”
这一句话再次充分的暴露了某人的无知了,其实很多少数民族同胞都是有这种“炫耀家底”的传统的,尤其是在节曰庆典的时候,那更是人人都会把自己的家底拿出来亮一亮的。
当然,其实不只是少数民族喜欢穿金戴银,从古至今,哪个汉族人又何尝不是把黄金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呢?有钱有势的人,谁家还能不藏点金银珠宝的?
“其实很多壮、瑶、土家等种族,他们还是习惯生活在自己的吊脚楼上,像这种钢筋水泥楼,他们很多人其实还住不惯呢!”系统再次解释道。
“我晕,自来水加电灯电话,谁还住不惯?”
潇洒哥一万个不相信,要是他来选择的话,那绝对是首选高楼大厦啊,多方便?
当然了,要是有别墅的话,那就另说了。
“他们大多数都是生活在山间田头的,要种地要喂养牲畜,住楼上真的方便吗?”系统很平淡的说道。
这句话倒是没错,因为这一路上潇洒哥真的见到了太多的吊脚楼和老式的土屋了。虽然看起来确实不太适合他的“审美观”,毕竟他自己就是在农村长大的,对于这些老式建筑真心喜欢不来。
“算了,我还是找个地方开始表演吧,话说这里真的有人愿意冒雨围观吗?”
经过昨天的事情,潇洒哥本来还很自信的,但是一想到这里是少数民族聚集地,而且看起来还很落后,他立即就觉得有点悬了。
要是人家欣赏不来他的种种“艺术”,那么,难道他就要耗在这里了?
“不要轻视人家的艺术修养,其实很多少数民族都是很有歌舞水平的。”系统不得不提醒道。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某人,他也马上想起了,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很多关于少数民族同胞表演的民族歌舞还有民族乐器演奏等节目。
好吧,既然这样,那哥就找个开阔点、人流稍微多点的地方开始吧!
潇洒哥略微安心了一些,于是他就推着自行车慢慢的向着街道的中心走去。
说的是街道中心,但是他真正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小镇压根就是一个不大的最多只有一千多人的小型聚集地罢了,街道也是短短的不到100米长,根本没有什么太好的地方可以让他停下开始表演。
也许确实有点太偏远了,信息的传播太慢了吧,哪怕潇洒哥的体型还有他的造型都很引人注意,哪怕他没有戴墨镜也没有做出任何的掩饰,但是很遗憾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认出他这个“大明星”。
“居然没有谁知道我?”
当潇洒哥再次迎面与好几个打量了一下他的路人错身而过后,他终于自言自语的嘀咕了起来。
语气很复杂,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本来他以为自己已经快要习惯了被“粉丝”们围堵的,本来他已经害怕被那些“粉丝”追着要签名的,但是现在,当他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绝对被瞩目的时候,他的心中反而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了。
做明星的最怕的是什么?那当然是怕被记者和粉丝们集体遗忘了!
就算不是为了钱途而担心,他们也怕被遗忘,因为那将意味着他的存在感从此无足轻重了,就像路人甲一样。这种滋味岂是那些享受过镁光灯和欢呼声、掌声的明星们所能轻易承受的?
可是现在,潇洒哥却提前“享受”到了,哪怕他昨天晚上才对着几十号记者意气风发过,哪怕他很明白这种“冷遇”其实是有客观原因的,但是,他就是觉得有点沮丧。
原来哥距离真正的大明星还差的很远呢!要是刘德化这种巨星来到这里的话,恐怕早就被大家认出来并强烈的包围住了吧?
“我一定要真正的成为大明星,有华人的地方就一定要有我的粉丝那种!”
站住脚步矗立片刻后,某人再一次坚定的握着拳头发下了誓言。
然后,他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直接就拿出了自己的吉他,站在原地就“叮叮叮”的拨弄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