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二章 东洲记:马结人缘

  随探险队来的通事馆官员有好几人,以通事蔡新为首。此人学贯中外,之前负责交趾内附和广南安抚事务,更早时还是联络当今满清乾隆皇帝的特使。英华辛亥御前定策,通事馆也肩负着搅和寰宇外交格局的重任,其中一项就是跟东洲的西班牙副王协商。
  大洋公司和大洋舰队的班船都没赶得上,蔡新就跟着罗五桂的北洋舰队探险队来了。在罗五桂看来,蔡新虽只是个二十五六的小年轻,却真是个大学问人。当然,作为王道社的骨干,王道社宗师陈润的亲传弟子,当然值得罗五桂推崇。罗五桂之所以善待白令,还是蔡新认为能在此人身上榨到更多价值。
  除了蔡新,还有白城和黄埔学院的学子,虽还没怎么经实务,多是纸上谈兵,可找大旗这事,本就是高谈阔论,他们正合适。
  引着范四海往探险队驻地行去,罗五桂雷厉风行,就要在这事上寻寻根底。
  路过营寨角落的马厩,几匹高头大马入眼,罗五桂由衷地赞道:“好马!”
  当然是好马,美洲本是马的起源地,在“罗白海峡”还是地峡的时候,进入了亚洲,繁衍出蒙古马和阿拉伯马,再进入欧洲。而后美洲马灭绝了,西班牙人却带了回来,再次让马出现在美洲。西班牙人放归的马在野外繁衍成野马,为北美印第安人驯化。这些马祖辈大多是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马,高大神骏,卖相比体型矮小,偏重耐力的蒙古马好得多。
  范四海道:“这就是小六从生番那夺来的,据说东面大草原里,野马无数,也是小六力主慑服生番,向东深入的原因……在这东洲,地阔天高,无马不成行啊,浦州人现在几乎人人都粗通马术。”
  环视一望无垠的空寂草原,罗五桂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马,在东洲只能步行,那简直就是一桩无比绝望之事。
  蔡新等人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拉来初通生番事务的天庙祭祀王临,众人就热议起来。门外守卫的义勇也侧起耳朵偷听,据说是处置生番的会议,他们这些“浦州人”自然格外关心。
  议了许久,就听罗五桂扯着变了调的嗓门呼道:“这太荒唐了!”
  义勇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议出了什么,让罗五桂这么失态,正要听下去,铛铛的急促钟声响了,再转头看,南面的锋燧台正飘起黑烟。
  “生番侵袭!六少爷集结骑兵已经追出去了!”
  一骑绝尘而来,报告了这消息,众人顿时哗然。
  “崇恩,你汇聚人手赶紧跟上去……”
  范四海咬着牙,要乡尉范崇恩去增援范六溪。
  “我也去,带着伏波军去,呃……有马车吧?”
  罗五桂当然不能置身事外,而此刻他格外尴尬,骑马他会,可那不过是代步而已,要纵马驰骋,海军上下数万官兵,没几个人有那本事,他和部下们也不例外。
  “我也去,能化干戈为玉帛最好,正好试试蔡通事的提议。”
  祭祀王临也当仁不让,身为天庙中人,他从来都反对杀戮,尤其是无意义的杀戮。
  很快,一百多骑护着十来辆马拉大车,载着近百名伏波军和精干水手出发了。
  “小六啊,可千万别逞强……”
  罗五桂担当指挥,带着人马奔向范六溪所追去的东南方向,心中不停念叨着。
  浦州的地形颇为奇特,这也是之前大洋公司和范四海都坚持在此垦殖的原因。浦州湾就如一道海门,破开南北海岸线上的连绵群山,而向东四五百里则是西北到东南走向,更为高峻的大山,将浦州沿海一带跟更东面的内陆隔开,在李肆前世位面,这就是内华达山脉。内华达山脉和靠海山脉夹住一条修长峡谷,南北长近两千里,东西宽三四百里,尽管气候干冷,但土地肥沃,适合耕种,正是范四海所命名的整个浦州。在范四海看来,这片地域足以养活百万人口。
  自浩瀚天际向下细看,此刻在峡谷东南方,两股烟尘正高高扬起。数十骑追,数十骑逃。
  “杀!追上就直接开火!”
  范六溪咆哮着,怒火充斥心胸,生番就是不可理喻,不可沟通之人,桑主薄的大道理,王祭祀的大仁义,压根就不能用在生番身上。别看他们长着人模样,内里跟虎豹之类的禽兽有什么区别?之前还只是远远撞上,现在都直接摸到天门外了,绝不可留!
  眼见两队人马已接得很近,一股巨大的尘浪却骤然撞出,将两方隔开。
  “野马群!”
  范六溪勒住缰绳,失声惊呼道。
  之前只从大洋公司转述的西班牙人资料中知道这事,浦州一带从未见过野马,可现在看到,即便只是数百匹野马,也觉挟带着上天那浩浩荡荡之威,只能避其锋芒。
  “混蛋……嘶……好马!”
  正恼怒生番借机逃脱,范六溪的目光忽然被马群中一抹色彩攥住。
  黑亮如绸,马鬃飘飞,马蹄飞扬间,一股不可言说的力度之美浸透了范六溪的心神,几乎让他忘记了前方的仇敌。
  这匹神骏黑马显然是头马,领着滚滚马群疾驰而过,不知道是嘲笑分在两侧的人类,还是人类胯下的同类,还昂头嘶鸣着。
  刹那间,人马似乎心灵相通,范六溪被激怒了,或者说,是被征服之欲撑满了心胸。马已是浦州人生活的一部分,拥有这样一匹神骏,对每个策马驰骋在广阔大地的男儿来说,都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更何况这是一群马,如果擒住了头马,说不定就能拿下整个马群,浦州男儿就不必再骑那些矮小如驴的蒙古马了。生番追不着,这匹神驹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范六溪两眼赤红,驱策坐骑直奔那匹黑绸马而去。部下也知心意,赶紧跟了上去。
  套马索扬起,范六溪就准备奔马疾驰间拿下对方。
  “笨拙的海边人,竟然打起野马的主意来了,他们的先祖之灵被什么邪魔污染了?”
  红了眼的并非范六溪,本在逃跑中的生番也停了下来,依稀见范六溪等人去追那匹头马,领头的一个头上顶着锦羽,背上披着五颜六色羽衣,脸上还抹着道道黑红油彩的生番脸上满是惊异。
  “眼光真不错,那真是匹好马啊。”
  即便是部族首领,“狂狼”的坐骑也远不如那匹黑马神骏,他也对黑马动了心,但他没急着行动。在他看来,范六溪那帮“海边人”笨手笨脚,一点也不懂套马之术,等他们被马群踩成了肉泥,自己再出手,敌人和神驹都能到手,一举两得。
  果然,那海边人一套没中,坐骑还挡了马群的去路,差点被马群淹没,不过看到那人偏过马头,直接混入到马群中,“狂狼”也咂了咂嘴,赞叹着对方的灵巧。
  接着他就笑了,那人再一套,却被早有所觉的黑马轻盈地一个侧跳避开,马群跟着黑马行动,顿时撞上那人坐骑,连人带马翻滚出马群,生死不知。
  “可怜的海边人……”
  狂狼一边为自己的敌人默哀,一边挥手准备招呼族人上去,手臂还没举起却又放下了,那人居然没事,换了一匹马接着又上了。
  狂狼忽然觉得,这是个值得尊敬的敌人,至少他的勇气已经颠覆了他对“海边人”的认识,或许……这些人不是以往那些海边人?
  疑问在脑子里闪过,却被不甘心压驱散,那人有了经验,直接插入马群,看架势很快就要得手,这可不行!
  狂狼也冲了上去,当他混入马群时,范六溪下意识地拔枪就要开火。可对方早有戒备,单手端着长枪,两人遥遥相对。
  见对方的枪口朝那黑马指了指,另一只手也晃着套马索,不必言语,范六溪也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先看谁套住这马……
  比就比!虽然比不上你们一辈子都在练这本事,可这一年多里,我是曰曰苦练,怎么也不会比你们生番差!
  自尊心涌上来,范六溪已忘了之前关于“生番不是人,不可沟通”的定论。
  两骑一左一右夹住黑马,感应到了危险,黑马不敢继续逗人类玩了,马蹄飞扬,就准备加速逃离。
  可面对贪婪的人类,黑马显然太过自大,这时候才想着逃跑,晚了。
  狂狼的套马索先出手,却没预估到黑马加速,落了空,范六溪本就揣着小心思,要狂狼先出手,自己再伺机而动,如果狂狼得手,他就要一枪轰过去。狂狼失手,黑马加速,他就调整了自己的手劲,套马索一出,正中马头。
  马声嘶鸣,黑马桀骜不驯,不顾自己会被勒伤的,继续朝前猛冲,范六溪被硬生生拖下了坐骑。人在草地上拖得有如水上漂,拉出一道直直烟尘,范六溪就在心中狂叫,完蛋了——!
  “松手啊,笨蛋!”
  狂狼本在沮丧,见范六溪这模样,又替范六溪发了急。见此人宁死也不松手,就觉得这人真是好汉,他哪知道范六溪已经昏了头……
  当范六溪七荤八素地从地上爬起时,就觉胸口肚腹如火灼一般疼痛,低头一看,好家伙,衣服全烂了,皮开肉绽。再抬头,却是那生番套住了黑马,正高踞马上,五彩缤纷的一张脸面看不清表情,就一双乌黑的眼睛盯着自己。
  范六溪脑子嗡的一响,就要去拔枪,可惜,不仅他手中原本握着的短铳已经丢了,腰上的短铳也因拖拉而丢掉了。
  那生番叽里呱啦一通嚷,然后作出了让范六溪万般不解的举动,他下了马,将手中的套马索递到了范六溪手上。
  “这真是匹好马,不过它是你的……”
  狂狼很遗憾地说着,看对方莫名其妙的神色,无奈地苦笑,知道大家言语不通。
  “我叫狂狼,呜嗷——狂狼,就是我。你应该不是海边人,我们之前是误会……”
  狂狼努力地向对方解释自己的名字,同时想作进一步的沟通。
  “我们是……科曼奇人,南面的白人就是这么称呼我们的,科曼奇……”【1】
  他的努力没有多大成效,范六溪的理解是,这个学狼叫的生番,名字叫科曼奇。
  联手安抚住了黑马,范六溪再黑心,也不好现在翻脸,何况自己还有伤,对方的部众也围上来了,于是也只好努力跟对方沟通。
  当罗五桂率领大队人马赶到时,看着军容严整的伏波军,狂狼很是不解:“你们到底是不是海边人?现在跟哪一家白人结盟了?”
  罗五桂范六溪等人当然是有听没有懂,王祭祀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尽管起初他也是一头雾水,这些生番的语言,跟之前在北方擒杀的生番显然不同。
  付出了极大的耐心,王祭祀终于搞明白了一些事,这些人正是之前范六溪在南方遇到的生番,他们跟北面靠海为生的生番是宿敌,之前遇到范六溪等人,见他们的眼眉跟那些“海边人”很像,所以才动的手。
  “这个部族叫科曼奇,这个头人叫……疯狂的狼,唔,就叫狂狼吧,他们是可以沟通的。他们迫切需要盐、糖、棉布和武器,所有我们有的东西,估计他们都会要,这可是结交他们的好机会。”
  王祭祀这么说着,刚刚裹好了伤势的范六溪却记起了旧痛,范十七就死在对方手上,这仇恨就不管了?
  “他们可死了十多人啊,冤冤相报何时了……”
  王祭祀叹道,范六溪却不服,生番就是生番,死多少都如蝼蚁,怎能跟自家人一概而论。
  “既然他们头人都在这,现在一股脑收拾了正好!”
  罗五桂脸色也狰狞起来,朝部下暗使眼色,就准备着动手。
  “头人,这些人到底是哪里来的?”
  “他们长得有些像我们,可感觉更像那些白人,都很狡诈!”
  “不好,他们想动手!”
  狂狼这边,族人也在跟他犯嘀咕,而对方的异动,他们也有所察觉。
  想到眼前的危机和自己这个部族的前路,狂狼不由悲从中来。自己的部族在南方无法立足,只能边走边找适合狩猎的生存之地,前些年就跟北面的“海边人”发生过冲突,结了死仇。这些年白人继续向北扩张,自己这个部族在南面更难立足,就只能硬着头皮北上,要在北面杀出一块栖息地。
  可前年跟这些打扮和装备很像白人的同族遇上,探路的先锋队死伤过半,证明了这些人的强大,他也只好停下了脚步,就在南面海边的平原狩猎。但两年下来,那块狭小平原的野牛和野果都没了,他也不得不鼓起决死之心,再朝北面冲击。
  这一次带着精干分队过来,就是想探查清楚这些“海边人”的情况,结果发现,自己遇见的好像不是海边人,而是更凶猛的陌生人。让他奇怪的是,对方却有跟自己一样的肤色和眼瞳,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疑问或许是永无解答之曰了,见对方目露凶光,狂狼就准备招呼部下拼死一搏。
  王祭祀高声道:“别胡来!忘了我们之前议好的事吗?”
  罗五桂顿时一脸纠结,范六溪皱眉问:“什么事?”
  王祭祀走向狂狼,连比带划,向狂狼传递着这样的信息……
  “我们……是亲戚,嗯,没错,亲戚!”
  王祭祀一身长袍,长须博冠,面目和善,在狂狼看来,就是先知一类的领袖,他的话有莫大的权威,当然,这信息也格外地震撼,让他怀疑自己理解有误。
  “我们是失散了一万年的亲戚啊!”
  王祭祀伸展双臂,摆出一副拥抱亲人的模样,狂狼终于确定,自己没理解错。
  失散了一万年的亲戚……
  狂狼使劲比划着自己的手指头,还想用上脚趾头,一万年是多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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