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1更)
别人闹不清楚这视频是怎么回事,可小伍却清楚得很,她直直的瞪着屏幕,脸上毫无血色。
她偷拍设计图的时候,竟然被录了下来?怎么可能!她检查过房间,没有发现摄像头,而且看这视频的角度,也绝对不是房间里的摄像头拍摄的。
难道……后背沁满冷汗,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发抖,难道这视频是秦念偷藏起的摄像头拍下的?!看后期视频角度的切换,摄像头分明就藏在那个装有画册的文件包里!
不会的,怎么会,当初事情闹得那么大,秦念也没拿自己怎么样,只是把不断闹事的秦慧妍送进了监狱。那段时间,自己一直很担心,怕秦慧妍会牵扯出自己来,好在她什么都没说,大概说了对她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反而还帮秦念揪出了内奸。
渐渐的,自己的心就放下了,以为秦念根本不知道是谁偷走了设计图照片,没想到,她手里早就握着视频证据,却迟迟没有惩治自己,反而要等到自己自以为最幸福的时候,在亲朋好友面前,狠狠的打自己的脸。
罗家人看着屏幕,一脸茫然,罗妈妈望着秦念,蹙眉道,“这……视频是怎么回事?”
秦念遥遥的望着她,面色淡淡的冷冷的,“您的儿媳,盗取我的设计图,我已经报警了,她涉嫌盗取出卖商业机密,收款两百万以上,是要坐牢的。”
“什么?!”罗妈妈和罗伟齐齐出声,不可置信的摇摇头,随即又恍然大悟的点了头。
难怪,才毕业一年,就凭借自己的能力在t市买了房子,原来这钱不干净,是盗取设计图换来的!
罗妈妈只恨自己眼瞎,放着倩然这么好的儿媳不要,竟然被这么个低贱的丫头蒙骗了。
想想也是,到底是穷山沟出来的野丫头,为了钱不择手段,哪里比得上大城市书香门第长大的倩然?
罗伟恨恨的目光落在小伍身上,恨不得掐死她才好,让自己丢人现眼,早知道她买房子买车的钱是这样的脏钱,他是绝对不可能跟倩然分手的。
罗妈妈在背后捅了一下罗伟,给他使了个眼色,罗伟立刻上前啪的扇了小伍一个耳光,“你这个坏女人,都是你陷害倩然,害得我误会了她,才会跟她分手,你做的那些龌龊事情,我一点都不知情,要坐牢你自己去,咱们下午就去办离婚证!”
说完,他径直走到倩然面前,单膝跪下,伸手就要去抓倩然的手。
倩然立刻后退两步,把手背在背后,嫌弃的别开目光,连看都不想再看这个渣男一眼。
罗伟却深情款款道,“倩然,我知道我做错了,求求你给我一次机会,原谅我吧,我真的很爱你,当时,我是真的以为你和段一山有染,一气之下才会跟你分手的,也是被小伍的谎言所蒙骗,才会跟她结婚,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很痛苦,我想跟你复合,可婚礼已经提上日程,我就像被刀架上了脖子一样,没办法回头了,现在,我认清了小伍的真面目,也知道了你是被陷害的,倩然,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下午我和小伍领了离婚证,咱们就结婚,我会重新定一个酒店,举行一场更加盛大的婚礼。”
倩然什么都没说,唇角抿着一抹冷而嘲讽的笑意。
这个渣男真的是又渣又恶劣,难道他以为,经过这么多事情,自己还会对他有感情吗?
罗伟见倩然没有说话,却也没有拒绝,以为这事有戏,便更加拼命的表白忠心,在他看来,倩然来婚礼闹,就是因为舍不得自己,不愿意看自己和别的女人结婚。
小伍气得脸色苍白,一手捂着被罗伟打过的脸颊,一手抓着他的衣领,“你想跟我离婚,没门,我是不会跟你离婚的,这辈子,我都是你的人!”
罗伟用力的拽出被她死死揪着的领子,伸手用力推了她一把,“你都要坐牢了,难道还想让我等着你出狱吗?简直是做梦!再说,我爱的本就是倩然,要不是你用尽心机拆散我们,现在跟我结婚的是她而不是你,我现在不过是让一切回到原点罢了。”
小伍踉跄了几下,差点跌倒,抓住一旁的花柱,才勉强站稳,还要上前纠缠,罗妈妈就挡在了她面前,手指着她的额头,“我真是没看出来,你竟然是这样心机深重的女人,我早就说,以你的家世根本配不上我儿子,只有倩然和我家小伟才是般配的,我们罗家不要你这种阴险的女人。”
“不,不!我已经嫁到你们罗家了!你们不能不要我!”小伍凄厉的声音飘荡在大厅里,神色狰狞。
秦念回头看向大厅门外,点了下头,几位警察前来,拖着又叫又喊又骂的小伍走出大厅,等待她的,只能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罗家人松了一口气,只要小伍坐牢,就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到时候根本不需要她同意,也不必拖上两年。
小伍凄厉的叫声依旧在飘荡,罗妈妈已经按捺不住,走到倩然面前,陪着笑脸,“倩然啊,你知道的,我一直很喜欢你,也只把你当成未来儿媳……”
“行了,别丢人现眼了,罗伟……根本配不上倩然,你别祸害人家姑娘了。”罗爸爸的头埋得低低的,厉声阻断了罗妈妈的话。
罗妈妈回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怎么配不上了,两个人情投意合,这再做的亲戚朋友都知道啊。”
“是啊,倩然,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保证会好好对你的。”罗伟干脆双膝跪地,举手起誓。
倩然冷冷的看着他,淡定的摇了摇头,“你不配,之前是我瞎了眼睛,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犯糊涂。”
“倩然,你别这么说,我知道我做错了,对不起,求你原谅我……”
罗伟的话还没说完,只见大厅里又进来几位警察,快步走到他面前,拉起他,严肃道,“跟我们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