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初春:“当然。”
  路遥:“卫准说谢宴皮肤比他白,可能肾不太好,那方面不太行。”
  初春:“这么一说,好像有道理,他真的不行吗——”
  “谁知道啊,卫准反正那样说的。”
  “卫准怎么懂的?”
  “……”
  这个吧,路遥也不知道。
  初春伸了个懒腰,聊完天正准备去洗洗睡的时候,一个男声凭空而降。
  “小初春。”
  “?”
  初春一个激灵站起来,发现落地窗的门没有关,她冲到阳台上,看见隔壁的阳台,有燃着的点点星火。
  铁艺栅栏前,谢宴慢条斯理地把半根烟掐灭,对上她的目光,“下次说我坏话的时候小点声。”
  “……”
  他其实不太喜欢抽烟,今晚是例外。
  有风吹来,初春嗅到轻微的烟草香。
  头皮发麻。
  路遥和她讨论的话竟然被当事人听见了。
  而且,貌似她们两个没什么危险,在背后说谢宴坏话的卫准估计得遭殃……就知道这种别墅不方便。
  “只是随便聊聊。”初春小声解释。
  谢宴敛目,心平气和丢过去一句:“还有,你什么时候吃星星。”
  “……”
  初春先是一愣。
  随后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他要是喜欢我的话我就把天上星星给吃了】
  这人什么意思??她满脑子飘起问号。
  作者有话要说:  宴哥间接表白了
  -
  感谢权志龙的小甜心的地雷
  感谢懒懒散散、权志龙的小甜心 20瓶;莫二哈 10瓶;西西里尾行链、悦悦 4瓶营养液
  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9章
  临睡前, 初春把落地窗和门都关得死死的,确保房间里的任何声音不会再被听见。
  即使如此,她还是做了个梦。
  梦到和她成为邻居的谢宴每天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来给她送温暖,除了定时定点给她头上的包包喷药以外, 怕她饿死还特意亲自过来给她喂饭。
  做的菜系是……煮星星, 炒星星, 炸星星。
  初春想死的心都有了。
  -
  早上时分,初春去外面给花浇个水, 隔壁别墅的阿姨这时捧着汤汤碗碗走过来, 问她是不是没吃饭。
  “是谢先生让我过来的。”阿姨露出和蔼的笑,“他说你刚起床,来不及做饭。”
  “噢……谢谢了。”
  不知是谢宴考虑周全还是阿姨细心体贴,送了饭不说还过来帮她头上的包包喷药。
  受伤后的第二天, 伤势最为严重。
  别说自己对着镜子乱喷药, 就算别人帮忙, 初春也感觉到隐隐的疼痛。
  “是不是我力道太重了?”阿姨问道。
  “不是。”初春改口问,“谢宴人呢?”
  “谢先生早就出门了。”
  “噢。”
  初春看了眼手机时间,已经快九点, 这个时候, 谢宴应该早早去公司了。
  她今天也得去初家公司一趟, 有个记者发布会等着她主持。
  头上顶了个包,只好把发型整整,挽成碎丸子头,脸上的妆容不需要太浓郁,稍微清丽一点就行。
  她不是职场女性,去发布会只是走个过场,替初父宣告下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打算。
  当年初父和母亲离婚后, 公司的股份并没有分开,初母已经把自己持有的那份转移到初春的名下,百分占比并不多,只有初父的一小半,所以想以此拿权不太可能,得在初父走之前继承他所持有的部分。
  初母的原话是:“如果拿不到的话,这个公司也没必要再留了。”
  简而言之,要么自己得到,要么直接毁掉。
  如果初父把继承权给程晚静的话,她们母女绝对不会有足够大的本事管理公司,甚至不需要王家出手就被同类竞争对手吞噬殆尽。
  初母爱憎分明,当年如果只是多出一个私生女的话,她不会这般愤怒,最让人厌恶的是,洁癖格外严重的她居然和另外一个女人共同享用一个男人。
  初春化完妆之后,刚好上次从商场订购的礼服到了。
  是一款设计感独特又不失大方的小众礼裙,意大利品牌,看起来不会让人觉得刻意的华贵,很适合正式但不隆重的场合。
  两点十分,初春出现在恒初公司门口,迎接她的是等候多时的初父的秘书以及史密斯先生。
  “初小姐。”秘书毕恭毕敬地称呼道。
  秘书到底是带点脑子的,没把称呼从大小姐改成二小姐。
  “初总先前吩咐过,希望您在他生病的期间能帮忙管理公司的秩序。”秘书跟随初春后面,有条不紊地陈述,“演讲稿我已经帮您准备好了。”
  事到如今,比起程晚静,有王家帮助的初春更能给公司带来帮助,如同当年能挽救破产危机的初母。
  只是能否像二十多年前一样复盘,就不得而知了。
  当秘书带领初春出现在公司高层面前时,大家纷纷一怔。
  毕竟是刚出现的生面孔,不知道也属正常,尽管先前秘书已经招呼过,但不妨碍那些人对这个年轻漂亮看起来没什么头脑的小丫头不放心。
  一个西装革履看起来地位不低的中年男子出声:“这是什么意思?让一个小姑娘执掌大权吗?”
  这一句是质问秘书的。
  “秦总。”秘书姿态放低,“初小姐不是来掌权的,只是代表初总讲话,毕竟初总现在身在医院,不方便开会。”
  “就算如此,也不应该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来讲话。”叫秦总的鼻子一嗤,“不是还有程小姐吗。”
  说着,秦总往不远处一指。
  公司的发布会,程晚静自然会出席,同样盛装打扮一番,不过因为在公司,无法随意发挥,传统的ol裙,色调是藕粉色,内搭白衬衫和同色高跟鞋。
  看上去,像个职场女精英,气势上确实不弱。
  “程小姐不懂公司,但比这丫头强吧。”秦总又嗤笑,“看她穿的是什么玩意,以为是来参加晚会吗?”
  “抱歉,这是初总安排的。”
  秘书只能硬着头皮这样说。
  这句话显然没什么说服力。
  只要是个人都知道,哪怕派一个普通员工也比初春靠谱得多,毕竟她对公司一无所知,就算有早就写好的演讲稿,但面对记者百般刁难提问的话,很难应付得过来。
  那些高层望初春的眼神好像在望一个野丫头。
  这难免让人觉得好笑。
  不在的这几年,正牌大小姐反而成了私生丫头。
  秦总似乎要在这件事上争个你死我活,带头强调:“我强烈反对她上台演讲。”
  他这么一说,其他高层被带动情绪,一致赞同。
  “真的是无聊——”
  就在大家为这事争不出理论的时候,初春轻飘飘地出了声。
  她心不在焉理着袖子上的针绣花纹,“难怪公司会危机,一群大男人纠结一个女人穿什么衣服,这就是你们平时干的事吗?”
  声线清晰,语速不急不慢,好像在说一件平常小事,没有用一点高声调就把这群人给唬住。
  初春看起来脾气好,很容易商量的样子,说出的话却凉凉地无情:“谁要是再吵的话,可以从公司走人。”
  “真可笑,你当是劳动法是摆设吗还是在玩过家家?”秦总怒斥,“你有这个本事吗。”
  “你猜。”
  “……”
  时间不早,初春理完衣服后,用英语和旁边的史密斯先生笑着谈几句,直接离开了。
  完全不把这些纠结她衣服的人放眼里。
  “秦总,您消消气。”秘书硬着头皮解释,“公司本来就是给她玩的……”
  “胡说八道。”
  “她是王家的外孙女。”秘书又说。
  闻言,秦总面色一黑,一时间无话。
  他后面的人同样消停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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