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的,奶爸拳手_15

  第7章绿水鬼
  脸上当然会疼,特别是沈欲痛阈很低的体质。他从小就怕疼、怕烫,不是娇生惯养而是体质敏感。为了干这一行,他打过许多药。
  古柯.碱、安非他命刺激神经,暴力且易怒,麻.黄素类提升耐痛力,暂时忽略痛阈。所有正规比赛不允许使用的针他都轮过,自己主动用过,也被人摁着打过。
  会上瘾。沈欲强打起精神,冰凉的水一次一次洗过他的双行睫。他强撑在盥洗台边,压抑血液里翻滚的药瘾,镜子里的人十足狼狈。
  最后一声闷响他跪在地上,找不到护齿只能死死咬住手背,不给自己脆弱的机会。
  没什么能击倒他,再漂漂亮亮地站起来。像艺术家手中的人像冰雕,至刚至脆又冽淡成性,经得住暗无天日的极夜却扛不住烈日的一照。
  照那么一下,他就要化了,成一滩亮晶晶的水,谁也抓不住他。脸色从白变红,沈欲静静等待,等病态的血色下去。
  可血色是什么颜色?沈欲不知道,只是摸到脸上很烫。
  足足半小时,张晓才见小马哥从洗手间出来,冷酷十足地练起回弹器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怎么了?张晓充满好奇。
  沈欲下班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他轻轻叹息着,又食言了,明天一定给悟空做番茄龙虾仔。
  站在路边等出租,叫车软件提醒他还有4分钟到达。黑夜给了他一双黑色的眼睛,确实可以用来寻找光明,只要有一点微弱的光就能看得清晰无比。
  他揉揉眼睛,眼睫毛有点痒,突然有东西顶在他腰上,尖锐冰冷轻微刺痛。
  “别动。”身后有男人的声音,还有一点酒味。
  沈欲保持着站姿同时飞速评估现状。从声源判断身后的男人高于自己,手法很专业,顶住的地方是腰脊椎骨旁边的大血管。没经过格斗训练的人空手夺刀胜算是10%,有经验的是20%。
  “别杀我。”可沈欲不敢,他没有出错的资格,熊猫血不敢赌20%的胜算,一旦失血过多哪怕送进医院也未必能救,“钱都可以给你,别伤害我。”
  身后保持沉默,递过来一个口罩。“自己戴上。”
  沈欲驯服地戴好口罩,这时网约车到了,打着双闪灯晃他。沈欲冲车摆手,网约车司机骂骂咧咧地开走了。
  “现金没多少,我身上有一张卡,大概6万块。”沈欲屏住呼吸,既然是抢劫一切都好商量,“手机也给你,钱包里还有一张30万的欠条。我不报警……全给你,别动手。”
  “刀有放血槽,你最好不要抢。”身后的刀尖往前顶,扎疼了沈欲的腰,“往前走。”
  确实是刺刀,刀尖区别于普通匕首,带锯齿的刀刃横兀腰间。沈欲不敢反抗,他还没给悟空买房,死于街头大出血不应该是自己最后的下场。
  那把刀一直在顶他,提醒他何时停、何时迈步、向左或向右,操纵着他的身体。有好几次可以试着反客为主,但没有百分百把握的偷袭他真的不敢。
  最后,走到僻静的垃圾处理中心,口罩被扯掉换成了一张胶布和眼罩。沈欲脸朝墙被摁住,头主动地低下去。他配合这场抢劫,腰上的刀尖变成一块锋利的刀片,横在脖子上。
  这下自己凉了,沈欲看不见,但是他能感觉到刀刃的薄厚。他一动不动,举起双手表示配合,甚至感谢他们准备了眼罩,免得自己不小心看清了劫匪的脸被抹脖子。现在别说抢钱,就算抢他一个肾都可以商量。
  随后第二双手扯开了他的皮带,触感很涩,不像是皮肤。怎么还有一个人?沈欲急促地喘了一声,扯你妈啊,真要抢肾?
  肢体的触碰沈欲并不抵触,甚至是非常习惯。他干这行,注定与对手血肉相撞。但这一刻他着实慌了。
  触感很奇怪,说不上来隔着一层什么。他试图说话可嘴上的胶布很黏,只好拼命探出舌尖,勉强舔出一点缝隙。
  “等等,我有艾滋!”沈欲缩起僵硬的脖子,怕下一秒喉咙挨刀,“艾滋病,真的……钱都给你们,别伤我。”
  身后那双手不再动了,停下来,仿佛它原本就没打算做什么。
  下一秒全面开动,只是换一种方式用力地压在沈欲的背上。
  沈欲感觉到了温差,是T恤被卷起来的缘故。他不喜欢身上的图案,但此刻他爱上了它,期盼大面积的纹身能吓住抢匪,误以为自己是个惹不起的人物。
  但幻想很快被打破,那双手不怕,它在图案上游走,像重新描绘。沈欲开始大幅度地喘,随着胸腔鼓动,对称的竖脊肌陪着肩胛骨一起一伏,隆椎下方挤出一条竖直的凹陷。
  描绘够了纹身,那双手又绕到前面,轻而易举找到他胸锁乳突肌旁边的坑,又盖在他的胸肌上仿佛检查。
  他们到底干什么的?沈欲掌心紧贴墙壁像个被刑警搜身的小偷,满身都是销赃品。
  不会是要扒皮吧?沈欲怕了几秒,又推翻自己不切实际的瞎想。
  描绘又开始了,细致到沈欲回忆起割线的痛感。背后那双手变成纹身针重新帮他打雾,画着圈打重雾。
  突然它往下拽他的裤腰,一个坑一个坑地摁他丑陋的烟花,每个都不错过。沈欲能想象自己的背现在是什么样,像灶上蒸透一笼屉大米糕,打开笼盖,最上层锃亮发颤的那一块。
  怪异又不带伤害性的行为让沈欲逐渐清醒,重新评估自己能否全身而退。对方是两个人,或许还有同伙,身高可能都在自己之上,一个手里有刺刀和刀片,一个未知。掀开眼罩需要0.5秒,空间又过于逼仄。
  是惯犯作案,一把找准了颈动脉。又精通搏斗,先剥夺自己的目力,再控制在无法施展抱摔的墙壁夹角,占足了场地优势。两个人对一个人,胜算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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