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要吃肉

  计划受阻,沈采萱觉得怪无趣的,就想回房休息了。
  这个时候,沈正榕忽然走到沈采萱跟前,一脸好奇的问道:“四娘,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那天你是怎么看出撞我的那个人是拐子的?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人穿戴打扮很普通,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就他那样的,满大街都是,多不起眼的一个人哪,你如何能够认定他是拐子呢?”
  早在两天前,沈采萱就告诉苏氏等,她发现并协助官府端掉了一个犯罪集团。
  当时,出于种种考量,沈采萱只说了个梗概,并没有讲述具体细节。
  而苏氏等虽然觉得沈采萱的举动有些惊世骇俗,却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
  直到刚才,县衙捕头亲自登门,奉命送来一千两银子,苏氏等这才清醒的意识到,沈采萱见义勇为的举动有多么了不起。
  沈正榕正处于好奇的年纪,不由得心生好奇,想要知道相关细节,以便更加全面的了解这一见义勇为的举动。
  沈采萱之所以只讲梗概,不提细节,无非是因为她生怕多说多错,说着说着,不小心说出不该说的,透露出她极其凶残的一面。
  现如今,沈正榕问的是如何发现歹人的真面目,这与她那些极其凶残的举动无关,就算如实相告,也不会破坏她温柔善良的人设。
  是以,沈采萱略一沉吟,便实话实说:“是鞋子,我是从鞋子上面发现不对劲的。”
  话说,那一天,撞倒沈正榕的那汉子走着走着,中途与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妇人会合。
  那孩子身上蒙着一件旧衣裳,从头到脚,都被遮掩得严严实实。
  按理来说,包裹得如此严密,外人就别想看到那孩子分毫了。
  但事有凑巧,忽而一阵风吹过,吹起了那件旧衣裳,那孩子的双脚露了出来。
  尽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很快那年轻妇人便察觉到了不妥,又迅速将那孩子的双脚用旧衣裳遮住——但沈采萱目力惊人,还是捕捉到了这一幕。
  只见那孩子的脚上穿着做工极为精致的绣花鞋——鞋帮上绣着小猫滚绣球的图案,鞋尖上缝着一朵花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花球可不是寻常的绒球,而是由好几颗绿豆一般大小的珍珠组成的珍珠花球!
  沈采萱不清楚绿豆一般大小的珍珠价值几何,但在古代,珍珠主要依靠天然蚌类产出,数量稀少,且不易采摘,乃是十分珍贵的存在,绝对不便宜。
  那对狗男女穿戴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看上去就不像手头宽裕的,就算他们再宠孩子,也不可能买珍珠给孩子做鞋穿。
  可以说,那样的鞋,惟有大户人家的孩子才能够穿得起。
  由此,沈采萱不难得出一个推论:那孩子出身于大户人家,绝不可能是那对狗男女的孩子!
  再结合那对狗男女鬼鬼祟祟的举动,不难猜出,他们乃是拐子,那孩子正是他们用卑鄙的手段拐来的!
  听了沈采萱的解说,不光是沈正榕,屋里的其他人也彻底服气了。
  沈采薇感叹道:“四娘,也就是你,才能够从一双鞋上面联想到这么多。换做是我,别说是风偶尔吹过,意外露出了鞋子,就算那对男女抱着孩子招摇过市,那双绣花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也瞧不出不对劲来。”
  苏氏等闻言,不约而同的点头表示赞同。
  沈采萱谦虚道:“主要是我在大户人家待了三年,知道大户人家的公子小姐是如何穿戴打扮的,这才能够一眼看出不对劲。”
  说起鞋子,沈采萱注意到沈采薇穿着的那双布鞋有些开口了,虽然现在口子还很小,并不影响使用,但谁也说不准,那道口子什么时候就会彻底咧开。
  呃,走着走着,鞋底就掉了……哈哈哈,那可就搞笑了。
  沈采萱可不想让沈采薇经历那么尴尬的糗事。
  反正这会儿正事干不了,沈采萱沉吟片刻,便决定带着苏氏和沈采薇出去购物。
  至于沈正榕,就老实待在屋子里,照顾沈世华吧。
  ***
  这已经是母女仨来到县城的第三天了,可在过去的三天里,她们囊中羞涩,虽然曾在街上逛了几圈,却几乎什么都没有买。
  远的不说,就说今天上午,眼见沈世华好得差不多了,沈采萱安下心来,便拉着沈采薇出来转悠。
  结果,姐妹俩只是在药铺里买了些药,其他的,一概没买。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沈采萱摇身一变,成了腰缠万贯,啊不,腰缠千贯的有钱人,自然可以放开手脚,买买买啦。
  福源客栈位于一条极为繁华的大街上,这条大街上商铺林立,几乎什么铺子都有。
  出了客栈,沈采萱左右张望了一番,便领着苏氏和沈采薇直奔附近的成衣店,给全家人各买了两双新鞋。
  其实,沈采萱不光想买鞋,还想买衣裳,可她一打听价钱,发现成衣可不便宜,手里剩下的这点银钱勉强够给家人各买一身衣裳,买两身就不够了。
  啧,银钱不够花啊!
  沈采萱下意识的想要掏出一张银票,可看到这家成衣店里人来人往的,觉得不妥。
  不行,不能当众拿出这么大额的银票来!
  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去一趟钱庄,化整为零比较好。
  沈采萱刚决定去钱庄,恰好就瞥见这家成衣店的墙上挂着好几顶不同款式的帷帽,心念一动,当即买了三顶帷帽,然后母女仨一人一顶,直接就戴上了。
  所谓帷帽,就是一种高顶宽檐笠帽,与普通帽子不同的是,这种帽子的帽檐上垂挂着一圈薄而透的面纱,面纱长至颈部。
  如此设计,自然是为了遮蔽面容,不让路人窥视。
  其实,燕国的民风比较开放,妇女出门,大多数都不戴帷帽,戴帷帽是少数,而这少数多半出自于高门大户。
  母女仨出身于庄户人家,根本就不讲究这些,今儿个之所以一反常态的戴上帷帽,那是因为她们仨即将前往钱庄,沈采萱想要低调一些,不让别人看见她们仨的面容,免得招来祸患。
  母女仨对县城不熟,也不知道县城里哪家钱庄最可靠,意外发现福源客栈所在的这条街上就有一家名为“永和兴”的钱庄,就抬脚走了进去。
  钱庄这种地方,自然不是穷得叮当响的沈家二房能够涉足的。
  今日之前,别说进来了,沈家二房甚至不敢靠近,见着都是绕道走的,自然而然的,也就对钱庄里的一切一无所知。
  进来之后,沈采萱先不忙着拿银票兑银子,而是方方面面的打听了一番。
  永和兴的伙计具备很高的职业素养,并没有因为母女仨衣着寒酸,就狗眼看人低,爱搭不理。
  那伙计问一答十,绝不敷衍,极为详尽的给沈采萱答疑解惑。
  沈采萱之所以问得这么细,一则是确实想要打听清楚,二则是想要借此判断一下永和兴是否足够可靠。
  毕竟,沈家二房接触银子的机会屈指可数,没有能力判断银子的好坏,要是这家钱庄不够可靠,爱赚昧心钱,拿出成色不足、质量低劣的银子来糊弄他们,他们根本就发现不了,就只能够吃下这个暗亏了。
  为了不吃亏,沈采萱决定试探一下永和兴。
  现如今,永和兴的表现令沈采萱十分满意,获得了她的信任。
  沈采萱取出一张面值百两的大额银票,要求兑换成七张面值十两的小额银票和十锭三两重的银子。
  银票换银票,银票兑银子——这种兑换,无需缴纳手续费。
  而银票换铜钱,银子兑铜钱——这种兑换,就需要缴纳手续费了。
  银子兑换铜钱的比例是会变动的。现如今,在燕国,一两银子可以换到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钱。
  别家钱庄不知道,永兴和的规定是,一两银子换九百九十文钱。
  换言之,每兑换一两银子,就需要缴纳十文钱的手续费。
  沈采萱掐指一算,暗暗吐槽:“啧啧,居然要收1%的手续费,这也太贵了!就是前世的国有银行都不敢这么收费,你一个私人钱庄竟然收取这么高昂的手续费,实在是太不合理了!”
  其实,现在的沈采萱拥有千两身家,不差这点手续费,但她不愿意出这笔冤枉钱,便没有兑换铜钱,直接拿着银票和银子走了。
  出了钱庄,沈采萱本想去买衣裳,可才走几步路,她的肚子就开始抗议了。
  沈采萱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提议道:“娘,二姐,咱找家卤味铺子,买些卤鸭、卤肉之类的熟食回去吧?”
  沈采萱乃是吃货一枚,穿越至今,她顿顿都是粗茶淡饭,除了几枚鸡蛋之外,几乎没有沾过荤腥,这可把她给馋坏了。
  如今有了钱,她自然不再满足于粗茶淡饭,就想要吃肉啦。
  或许有人会奇怪了,沈采萱怎么会顿顿粗茶淡饭、不沾荤腥呢?
  明明沈家的家境蛮不错的——虽然称不上大富之家,但也小有资财——何至于顿顿吃素?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