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有走样。拍照的时候他可能正从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穿着灰色运动中裤、白色polo衫,方正的脸略偏,像正在和旁边的人打招呼,眼中有一丝柔和的笑意,深深的法令纹从鼻子两侧一路曼延而下,消失在临近嘴角的地方,皮肤偏黑,但显然是在海滩上晒出来的、刻意为之的那种健康黑色。
  我随便瞄了一眼,然后表示对于跑这么远来看一个男人的照片这件事很不满。
  斯百德没有什么幽默感,他不理我,只是再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那张全景照片退去,随即更多的照片涌出,各种形状和大小的照片拼接起来,占据了全部显示屏。
  全部是刚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正装在开会,提着公文包上车,与人会谈或进餐,此外,还有在游泳池边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的半裸照等大量的家居照片。他笑,他皱眉,他神情严肃或轻佻,他吃着、打盹、行走、凝视……至少有一两千张,逐张看过去的话,几乎很快就可以把这个男人的生活拼凑成一个整体,因为细节实在太多、太过鲜明,令人感觉极为熟悉,简直如同每日目睹自己的邻居进进出出。
  但这个男人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斯百德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一张纸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读出来:“史蒂夫·辛格,白人男性,四十五岁,物流业商人,千万富翁,出生在三藩市,现居芝加哥,结婚十二年,有两个孩子,男孩七岁,女孩三岁,最高学历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
  不等我问任何问题,他挥挥手,显示屏上的图像如同驯服的鹿群四散,另外一组照片从白色屏幕深处浮起来。
  这一次终于比较养眼——是女的,而且是美人。极为完美的身体,比例像雕塑或偶像,如同《黑衣人3》中所说的那样,所有的模特原来都是外星人,她的确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美得与真实脱节。
  “薇薇安·绍恩,白人与亚洲人混血女性,二十三岁,十年模特生涯,现为签约服装设计师,出生在日本,现居芝加哥,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孩子,最高学历是高中,鼻子做过微型整形手术。”
  美丽女人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理所当然更多,她的生活也很快纤毫毕现地在屏幕上流淌过,我非常遗憾没有看到她的裸照出现,否则我就会英勇地跳起来要求定格十秒甚至更长——好歹有点东西安抚我今天饱受惊吓的心。
  斯百德注视着我:“看清楚了吗?”
  我还留恋着美人的笑颜不肯松口气,但一阵不祥的预感蛇行上我的膝盖,而后到尾骨,最后盘踞于肩膀之上,令我两股战栗,心如火焚。我本能地握紧了拳头,身体往后缩,不期然摆出了战斗的姿势,肾上腺立刻吭哧吭哧干起活来。
  我没有猜错,他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我喜欢的。
  他说:“找出这两个人里,哪一个该死。”
  一秒钟都没有等待,简直像预设了反应按钮一样,一按我就立刻爆粗了:“我操,你以为我是上帝啊!”
  猜猜石头、剪刀、布,玉石、珠宝、元青花,猜不猜都全一把火烧掉,so what?!大不了都是钱的事儿——还不是我自己的,虽然我天生有点欠,别人的东西也看着心疼。
  但这是活生生的人命,有血有肉有妻有子有前途,而且我连鸡都没杀过。
  斯百德耸耸肩:“不用你动手。”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你读过书吗先生?”
  他毫不动容:“该死的人因他的罪孽而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他再度挥手,暗淡的屏幕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人。
  不再是真正的人。
  他们被浸泡在了血泊中,或被分成了很多块,都已经万分悲惨地死去。有一双眼睛令我印象深刻,不能瞑目似的圆睁着,从屏幕中直视着我,充满死气沉沉的愤怒。
  “这是芝加哥去年八月开始到今年三月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专门针对独居在家的老人下手,被害者家里的财物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不是为了劫财。而从第一桩案件的手法来看,凶手也不是惯犯,是纯粹为了乐趣杀人,而后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案中成长了起来。”
  我一愣:“是刚才那两个人干的?”
  斯百德纠正我:“是其中一人干的。”
  我喉咙发干:“你怎么确认?”
  “我们经过精密的排查,与这两个人有关的一切我们都着手调查过,具体情形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相信我们的结论,在这两人之间,必有一个是凶手。”
  八 所谓的组织
  小时候,我和小铃铛在家附近一个小学的操场上玩躲猫猫游戏,那个操场周围种满了芒果树,夏天芒果成熟的时候,一眼看去,好像挂了好多黄色的椭圆形的灯。有一次我正猫在树下的草丛里等着小铃铛来抓我,忽然一个硕大的芒果凌空坠下,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砸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的第一感觉根本不是疼,而是麻木。
  从被撞到的那个点开始蔓延,一直到整个脑袋都麻木了,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去了另外的世界,五官忽然都失去了它们的作用。
  这一刻,我忽然又重温了那时候的感觉,尽管没有任何东西真的打中我。
  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
  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
  “你们到底是谁?”
  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
  “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
  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
  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
  但它是真的。
  “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
  “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
  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
  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
  “杀坏人不是好事吗?”
  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
  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
  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
  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
  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
  但接下来还没完。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
  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
  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
  “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
  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
  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
  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
  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
  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
  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
  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
  只有一个礼拜。
  这句话像魔咒一般困扰着我。
  我坐在宾利车上,车行平稳快捷,也许太困了,也许刚才太紧张,我昏昏然陷入了白日梦的状态,梦中翻来覆去都是那两个人——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的影像。有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死了,有时候两个人都死了,有时候是我自己死了,那种血淋淋的影像实在太深刻了,简直像是一伸手就能摸得满手鲜红一般。
  司机没有问过我住哪里,但他一路把我送到了正确的地方,到了我家门口,他把我叫醒。费了好大劲我才挪下车,翻来覆去一直抵抗着一种冲动——想跟司机说,你回去转告天杀的斯百德,我不跟你们玩这些有的没的,你们爱杀谁就杀谁吧,远远滚出我的生活,不要回来。
  但接下来我耳边就一阵轰鸣,听到钢笔被踩碎的声音、拉菲酒瓶被摔破的声音,还有天珠和翡翠放在火中焚烧的声音、元青花罐跌落在地的声音。
  以及无辜的人被残忍地杀害的声音。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但却莫名其妙地不得不担负起为其他人和物负责的任务,我是不是活见了鬼?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手却一直在颤抖,对了好几次都没对准锁眼。今天完全没沾酒,却是一副喝得快要死的样子。
  想到“喝死”这两个字,我一激灵,把钥匙放回口袋里,拔腿狂奔,一路跑到了十号酒馆。
  来回城郊两三个小时,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但酒馆中仍然热闹。我一头撞进去,冲到吧台冲着约伯嚷嚷:“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赶紧的!”
  他一句话都没说,倒了酒给我,我定定神一饮而尽,杯子递过去:“再来一杯。”
  他拿着不放:“小丁你不能这样喝,你上次这样喝,去摩根那里住了一个月才爬起来。”
  我瞪他:“少废话!我就喝两轮不会死的,你叫我尝酒也不止这么点。”
  他摇摇头:“我叫你尝酒的时候会给你的后心一掌,让你喝了马上吐出来,但现在是要给钱的,吐了就是浪费。”
  有你这样卖酒的吗?我脑子里的影像左右冲撞,似乎马上要爆炸了,要是没有一杯清凉又热辣、喝下去后能把整个世界都ps成柔化效果的威士忌,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狂叫出来。
  这时候我的救星来了。
  医生摩根,他走过来从约伯手里接过酒杯,顺手倒了一杯他自己的啤酒给我,等我端到唇边要喝,他忽然慢条斯理地说:“我找到那谁的资料了。”
  我一口啤酒全喷在约伯的身上,他龇着牙就进厨房去了,我丢下杯子一把揪住摩根:“什么来头?能报警不?能直接把他抓起来枪毙了不?”
  摩根翻了翻眼睛,想想:“枪毙?”然后摇摇头,“没戏。”
  他放下自己的啤酒瓶,拍拍我:“来,跟我回去。”
  我们晃晃荡荡地回到摩根家,这次他特许我进了他的书房。在电脑面前坐下,他打开skype上某一个头像的对话框,从聊天记录里选了一个网址,复制下来,那个头像暗着,上面的名字很拉风——秘密神医。
  “真的是神医吗?”
  摩根看了一眼:“咪咪?嗯,咪咪是神医,就是你刚刚在酒馆看到的那个人啊。但他只能秘密地当神医,每次曝光都会被通缉。”一边操作一边说,“这回也是来跑路的。”
  “通缉?跑路?他到底干了什么?”
  摩根轻描淡写地说:“通常都是不小心治死了几个千万不能治死的人喽,有什么?”
  “呦,你们医生的世界,听起来也还蛮凶险的。”
  他不再理我,将那个网址输入页面,网址由一些相互之间毫无关系的字母构成,很长,普通人看一眼根本没可能记住。
  带宽给力,主页很快显现出来,基础底色是柔和的绿,界面简明友好,最上面一行大字是这个网站的大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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