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人在绝境中会变得残忍,以前碧青不信这句话,自从穿到这个世界却信了,当初在沈家村,她以为自己会饿死。后来有了生的希望,她下意识展现了人性中恶的一面,为了生存变得自私残忍,潜意识里她怕王大郎,怕好容易有了希望的日子会葬送在王大郎手里,所以,她曾不希望他回来,甚至希望他死在外面。
  却忽略了殷殷盼子的何氏,总跟自己提起兄长的二郎,王大郎走的时候,二郎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却从心里崇拜哥哥,他嘴里的兄长高大威猛无所不能,可以轻而易举举起巨石,两只手各提着一只装满水的水桶,依然能健步如飞,村子里所有的小子都是他哥哥的手下败将……巴拉巴拉,碧青不阻止的话,二郎能说上一天不停歇。
  通过二郎的话,碧青脑子里浮现的不是村汉,是身怀武功的少林寺武僧,总之,这个家除了自己,婆婆跟二郎心心念念盼着王大郎能回来。
  碧青现在的心思纠结复杂,一方面,觉得自己的想法太残忍,另一个,又实在怕有可能归来的王大郎,他不是陌生人,他是自己的丈夫,顶着这个名头,他可以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把自己压子身下为所欲为。
  兵营里回来的男人,碧青想想都怕,何氏总嘀咕大郎说不定在外头当了官,回来就能光宗耀祖,这样的念头一开始是绝望里的幻想,可想着想着就认真了,就好像谎言说一百遍就成了真的一般,随着年头越长,越觉着是真的。
  可碧青并不糊涂,她不是一辈子没走出冀州府的何氏,即使这个世界,这个朝代,不是她知道的任何一个,但规则应该差不多。
  这样的古代社会有着最鲜明的阶级之分,士农工商,把人划分的异常鲜明,官是官,民是民,贵贱,贫富,嫡庶,这些无处不在。
  王家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儿的庄稼人,祖上倒八辈儿也没个当官儿的,这样的人家难道真能出什么将军,这样没谱的事儿,也只有戏文里才有。
  再说,王大郎当初之所以征了兵,就是因为家里穷,没银子贿赂掌管征兵的署官儿,才不得不去,如果去了就能当将军,哪轮的上王大郎。
  战场是何等残酷,又是在南边打仗,就算没死在战场,南方丛林里也是危机四伏,疾病,蚊虫,瘴疠,随便一样都可能丢了性命,人都说战场上九死一生,碧青觉得,恐怕连百分之一的生还几率也没有。
  古代社会贱民如草,朝廷怎会费心思统计这些,高高在上的皇帝,只会看到凯旋的战旗在风中烈烈飘扬,沾沾自喜自己统驭下的江山,终于安稳无忧,哪会管胜利下的森森白骨,血流成河。
  当然,如果大郎不死或者运气再好点儿,在战场立下什么不世奇功,婆婆的奢望有可能成为现实,可这种概率简直比万分之一还要小。
  如果王大郎没死在战场上,碧青倒是衷心希望他是这万分之一里的一个,碧青希望他军功赫赫,荣归故里,那样的大郎想必是各家争抢的东床快婿,自己这个冲喜进门的村姑绝对是碍眼的存在。如果真如此,或许自己可以谈谈条件,自请下堂,要些补偿也是应该的吧。
  自从听了小五媳妇儿的话之后,碧青这几天没断了胡思乱想,甚至,也快相信了她婆婆天天念叨的那些话,开始琢磨,如果王大郎真的锦衣还乡,自己怎么办,没影儿的事儿呢,自己就开始琢磨后路了,实在可笑。
  碧青摇了摇头,如果大郎真发达了,早该家来了,听小五说,班师回朝的大军,七月就进了京城,这可都快中秋了。
  碧青下意识看了眼篮子里的红薯,前天叫上小五,跟自家三口,把那两垄红薯挖了出来,每颗红薯藤下头都挖出了七八个之多,最小的拳头大,大的快跟小孩儿的脑袋瓜差不多了。
  小五掂着说:“怎么也有三斤多,这么算着,一颗苗至少二十斤,十颗共挖出二百斤红薯。”
  何氏当时就傻了,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话都说不出来一句,哪想这不起眼的东西竟有这么多收成,如果一亩地都种这个,那到了秋后……何氏都不敢想,尤其吃过碧青蒸熟的红薯之后,何氏就更觉这从土里刨出来的泥疙瘩是宝贝,有了这个宝贝,以后再也不愁粮食不够吃了。
  望着碧青发了半天呆,想不明白,自己用粮食换来冲喜的媳妇儿,怎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后来想起福星之说,又觉着这是她老王家的造化。
  想通了,才站起来呼喝着二郎装在背篓里往家运,地窖可都空着呢,王家的地窖就在院子角,碧青下去看过,虽然不够深,不够大,好在今年没多少需要储存的东西,自己种的这点儿萝卜跟红薯都可以放进去,等明年一开春,再挖深挖大些就是了。
  碧青给小五装了一筐红薯让他带回去,嘱咐他留下生苗的再吃,别一股脑都进了嘴,明年可还指望着这个赚钱呢。
  小五多灵,一见这东西能产这么多,哪舍得吃啊,琢磨弄家去赶紧藏起来,明年单僻出一亩地来种这个,回头有了收成驮到县城,不,驮到冀州府去卖,不定就能卖个好价钱,这东西稀罕啊,想着成串的铜钱把自己荷包装的满满,睡觉都能笑出声儿,忙着家去跟媳妇儿商量去了。
  碧青把日头下晒着的红薯,挑了几块蒸熟,放在挎篮里就奔着王富贵家来了。
  进了八月就是秋收,庄稼人最高兴的日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了一年,就为了这几天,头茬儿的麦子虽说收了,可有一半得上交给朝廷充田税,这第二茬的黍米才是老百姓真正落在自己手里的粮食,指望着大秋的收成,过一个好年呢。
  每年这时候都是最忙碌的,故此,碧青吃了晚上饭才过来,在院外正撞上从里头冲出来的王小三,这小子看见碧青扯着喉咙冲院里喊了嗓子:“爹,娘,大郎嫂子来了。”喊完了眼巴巴望着碧青胳膊上的挎篮,一个劲儿的咽口水。
  碧青笑了一声,从挎篮里抓出两块麦芽糖来塞在他手里,小子一股脑塞进嘴里,甜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正砸吧嘴呢,脑后就挨了一巴掌:“我说你这混小子有事没事就往你大郎哥家跑呢,原来是馋虫勾的。”
  王小三儿嘴里的糖险些掉出来,回头一看是她娘,咧开嘴嘿嘿笑了两声,哧溜一下跑没影儿了。
  王富贵家的跺着脚骂了两句,这才让着碧青进了院,王富贵跟王家的两个大小子,正趁着天没全黑下来,收拾今天拉回来黍米,父子仨一人手里拿着一个类似双节棍的东西,用力往黍米堆上敲打。
  也是过了一个麦收,碧青才知道,这种类似双节棍的农具叫连枷,是专门用于脱穗的农具,现代麦收的时候,只要联合收割机在地里走几趟,就把麦粒跟麦穗分开了,哪需要这么麻烦,所以碧青还是头一次见这东西。即便古代,碧青也记得有个叫扇车的东西,远比这样拍打省力的多,怎么这里没有呢,想不明白。
  王富贵的婆娘招呼了一声,王富贵把灶房里刷碗的大女儿叫过去,手里的连枷交给她,这才走过来。
  王富贵如今越来越觉得,大郎这个媳妇儿是个过日子的人,别的都是虚的,就瞧这媳妇儿嫁来之后,王家越来越好的日子,就知道。
  之前王家什么样儿,村里人谁不知道,虽不至于吃不上饭,也差不多少,别人家里黑杂面都是喂牲口,她家还当粮食吃呢,吃顿白面就算过年了。
  如今再瞧,一院子的鸡崽子都长成了,隔不几天就能攒下半篮子鸡蛋,也不知道喂的什么,就数她家的鸡能下蛋,鸡蛋还比别家的香,不是王富贵吃过都不信这个邪。
  那二十只鸭子,天天嘎嘎叫的欢实,拳头大的鸭蛋,一篓子一篓子的下,弄的自己的婆娘都瞧着眼热,说等明年开春,也在房后的空地上圈个水池子,养群鸭子。不止会过日子,手还巧,针线活儿平常,却会画花样儿,听人说,从她手里画的花样子如今能卖二十文呢。
  手里有了钱,日子过得就宽裕,不说别的,就瞧二郎那小子蹭蹭窜的个头,就知道王家日子过得好不好了。
  王富贵让着碧青坐下,叫婆娘倒了水过来道:“柴火若是不够烧了,让二郎来说一声儿,我叫老大给你拉一车过去,哪用你自己还跑一趟。”
  碧青知道王富贵人好,不然,自己今儿也不会跑着一趟了,笑着说:“上次大拴兄弟拉过去的两车,能烧好几个月,亏得富贵叔跟婶子照应着,不然家里做饭的柴火都得发愁呢。”
  王富贵家的笑道:“这话说的,那点儿子麦秆儿值什么,就你给我画的那几张花样子,随便一张都不知能换多少车了,行了,你也别跟婶子客气了。”
  碧青笑了一声,把胳膊上的挎篮放到桌上:“叔跟婶子帮了这么多忙,我婆婆心里过不去,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菜园子里收了这个,婆婆吃了说好,就让我给叔婶子送两块来,尝尝鲜儿。”
  说着,从挎篮里把蒸熟的红薯拿出来,用布盖着,这会儿还热乎着呢,见王富贵两口子盯着发愣,碧青笑了笑,伸手掰开,顿时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
  刚没影儿的王小三,不知从哪儿钻了回来,直接拿了半个就往嘴里塞,一边儿塞一边儿嘟囔:“这个番薯昨天二郎给了我半块,可甜了。”大嘴吧嗒几下,半块红薯就进了肚,还要伸手抓另一半,让他娘一巴掌打了回去:“就知道吃,你爹还没尝呢。”说着忙捏了一块放在嘴里,急忙塞给丈夫一块:“当家的你尝尝,我都不知道世上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王富贵吃了一口,半天没出声,旁边儿打谷脱穗的仨人也跑了过来,一人一块,不一会儿碧青带来的红薯就没了。
  王富贵咽下最后一块红薯,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闭着眼砸吧了砸吧滋味儿,看向碧青:“这就是你在菜园子里种的那两垅叫番薯的东西。”
  碧青点点头,王富贵又问:“你那两垅得了多少收成?”
  碧青道:“没过称,估摸着不少于二百斤。”
  二百斤?王富贵倒吸了一口气,因碧青叫二郎送来几次清炒番薯藤,王富贵还特意去看过碧青鼓捣的那两垄番薯,没看出的什么特别的来,就是觉得,比别的庄稼长得旺,虽只栽了两垄,那生出的番薯藤蔓了半个菜园子,却不想那些番薯藤下面竟结着这么多果子。
  在王富贵心里,只有果子才能如此香甜,而且,收成这么多,如果地里都种上这个叫番薯的东西,得有多少收成啊,王富贵都算不清了,也不敢算了。
  如果别人家有这样的东西一定不舍得拿出来,得当宝贝藏着,可这丫头怎么就给自己送来了呢。
  王富贵这人虽然善良,到底当了多年里长,跟那些只知道种地的村汉不一样,挥挥手把儿女都赶到一边儿,看着碧青道:“大郎媳妇儿,叔知道你是个有成算的,既然来了,想必是有事要跟我商量,咱庄稼人没那么多弯弯绕,有什么事儿说就是了。”
  碧青笑了,就知道这王富贵是个聪明人,跟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心,碧青如今万分庆幸自己接连遇上了俩聪明人,小五的聪明劲儿,外头的事交给他一准儿干的稳稳妥妥,王富贵看似稳重实诚却大智若愚,是个靠得住的人。
  而且还是里长,里长的官不大,可碧青相当清楚,自己家里孤儿寡母的,如果没有王富贵这个大靠山,手里攥着的宝贝也得让人夺了去,王青山两口子就是例子,无论什么年月都短不了弱肉强食,一个利字当前,老实的庄稼人,也会变得狡猾无赖。想在王家村站住脚,就得拉着王富贵一起干,任何时候只有利益共同体才是最牢靠的。
  更何况,番薯是自己无意间发现的,或许在这一两年里奇货可居的能赚一笔,却不可能长久,种番薯没什么技术含量,种地方面,村里随便一个人都比自己内行,可以想见,一两年之内番薯就会遍地都是,到时候就算不得好东西了,所以,碧青未来的筹划还是落在了那片水坑上。
  而无论她想干什么,拉上王富贵绝对没错,想到此,开口:“富贵叔想种番薯吗?”
  王富贵道:“大郎媳妇儿咱庄稼人靠的就是收成,你这番薯的收成,哪个种地的能不动心,虽说有私心,我也不是全为了自己,你是刚嫁过来的,不知道咱们村里的底细,这两年日子好过,是老天开眼,赶上了好年景,这样的好年景可不是年年都有,赶上大旱,雨水跟不上,地里的粮食收不上来,一样吃不饭,若是有了番薯,家家户户都有余粮,就算再闹灾,也不至于饿死人了。”
  碧青不禁有些惭愧,倒是自己狭隘了,总想着发财,远没有王富贵大气,不过,这也不能怪自己,在沈家村实在饿怕了,那种绝境,碧青这辈子都不想陷入第二次,所以,未雨绸缪也是为了自保。
  正想着,怎么张嘴说水坑的事儿,王富贵却忽然站了起来,颇严肃的道:“干系到收成,就不是小事,大郎媳妇儿,你家收的番薯还有吧,给我几块,明儿一早我就去县衙。”
  碧青愕然看着他:“富贵叔去县衙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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