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拜财神(上)
土狼壮烈牺牲给秦学兵很大的感触,他的牺牲挽救了大尾巴狼,为众人赢取了时间,不然当时洞口那一战不会那么顺利结束。
而在秦学兵心里,土狼就是战友,同生共死的战友,而今战友牺牲了,难道自己不应该做些什么吗?
土狼的父母失去儿子,心里的痛苦可想而知,年老后没有儿子送终养老,生活又将失去依靠。秦学兵不可能代替土狼,但送上一笔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却完全没有问题。
再一联想,像土狼一样为了祖国的利益牺牲的战士少吗?每年都有,每天都有,难道他们就应该理所当然地为祖国去死?理所当然地让父母老无所依?
秦学兵真心地希望能为他们做点什么,而且他现在已经不再是穷学生,身家数亿,理所当然应该背起社会责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叶梓菁把玻璃种帝王绿手镯从手腕上摘下来:“已经有不少人在做,但并不妨碍我们加入,回头我再出手几件藏品支持你。”
的确,有不少人在做,钱多的直接成立基金,开办慈善事业;钱少的也捐款,力所能及地尽爱心。更有甚者,四处寻访老兵、烈士家属,送上一份爱心,每一件事迹都无比感人,加入这个行列绝对是令人开心,且富有意义的事情。
“不过你知道怎么维持基金会的发展吗?”叶梓菁又适时地泼上一盆冷水,倒不是要打击秦学兵的热情,而是不希望他完全凭借着一腔热情去做,希望他能够理智地运转基金,让基金会长久健康运转,做更多有意义的事。
“不知道!”
秦学兵自认没有理财能力,别说维持基金会的发展,就是让他上网炒股都不会:“可我能找懂的人来做,相信会有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加入这个行列。”
“等回到京城我再帮你找几个顶尖人才。”
老叶家发展多年,社会关系网无比庞大,帮秦学兵找几个人还是轻而易举的:“不过你得先请客,我要吃藤冲最有特色的小吃。”
“就这家怎样?”秦学兵指着不远处‘特色小吃’的招牌。
“行,不过千万别是挂着羊头卖狗肉。”
叶梓菁迈开脚步就往里走去:“服务员,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你们当地的特色小吃。”
服务员是个女生,年纪和叶梓菁一般,长相很清秀,帮着一条大马尾辫,浑身上下洋溢着质朴的气息:“我们店最大的特色是大救驾,另外还有坛子鸡、赶马肉和青龙过海汤。”
“这些名字都够大气的,有什么说法?”叶子菁不由好奇,这些名字比起满汉全席也差不到哪去,尤其是最后那道青龙过海汤。
“那我先说说大救驾,这道菜已经流传了好几百年。”
大辫子服务员姥姥说道:“大救驾是用优质大米先做成饵丝,再配以鲜肉、鸡蛋、冬菇、辣椒等炒熟。明未,永历皇帝朱由榔被打败后逃往缅甸,路经藤冲时,又饥又乏,藤冲人奉上当地的美食炒饵丝以供享用。永历帝食后非常合口,连声称赞不已。他高兴之下,出口封赠藤冲炒饵丝为“大救驾”,“大救驾”之名由此流传开来。”
“原来是皇帝老儿吃过的,那肯定得尝尝。”叶梓菁眼神一亮,对这道小吃的期待又多了几分。
“算起来,坛子鸡和赶马肉应该是一对姐妹菜。”
大辫子服务员继续说道:“永历皇帝朱由榔被的“大救驾”救了一命后,又想大快朵颐,便让随同逃缅的御厨在本地寻物做膳以慰龙颜。御厨慧眼识宝,相中了一户农家放养的在自由刨食长大的土鸡。所以,坛子鸡手艺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食材,而我们这家小店的坛子鸡都是选择当地放养的土鸡,肉质鲜美细腻。”
“能在一家小店里吃到两道帝王食材也算不虚此行了。”叶梓菁笑着说道。
“相比起前两道菜,赶马肉并没那么大的名气,但却是地地道道的当地美食,是百年前不可或缺的美食。”
大辫子服务员继续说道:“赶马肉的制作方法并不复杂,将大块的肉加上各种调料一起焖熟就行了,是百年前茶马古道上马帮在风餐露宿的过程中形成的特色美食,完全与当时的环境融合,极富特色。当然,对于吃惯了精馔珍馐的现代人,这种肉食虽然简单,但也别具风味。”
“到特色小吃店,吃的就是特色,简单复杂与否,根本不重要,也来一份。”叶梓菁说道。
“青龙过海汤就是干腌菜泡汤,是地地道道的农家菜,但它的名字也是永历皇帝赐下的。”
大辫子服务员说道:“当年藤冲人用大救驾招待永历皇帝,再泡上一晚腌菜汤,就被永历皇帝赐名青龙过海汤。”
“由此可见永历皇帝死要面子。”秦学兵笑了起来,心想,当时永历皇帝肯定是想自己堂堂帝王,要是传出去自己和腌菜泡汤那多没面子,于是就给取了这么一个拉风的名字,传出去也有面子。
“尝过之后你就知道为什么永历皇帝为什么会赐下这个名字了。”大辫子服务员有些气不过,这家伙明明是在说青龙过海汤名不副实,那是在侮辱藤冲小吃。
“行,那就都来一份,要是不好吃,我可不买账哦。”
秦学兵玩笑道,其实他对吃食要求并不高,味道不差,能填饱肚子就行:“对了,再来两瓶啤酒。”
“好,你们稍等。”
大辫子服务员走下去,很快就端着菜上来,坛子鸡和赶马肉都是事先做好的:“你们先尝尝,剩下两道菜很快就会上来。”
秦学兵先给叶梓菁盛了一碗鸡汤,然后自己又打了一碗,尝过之后,不有点头:“到底是用力皇帝随身御厨发明的菜式,味道果然不凡。”
“关键是厨师做得好,果然很鲜。”叶梓菁也很满意这碗鸡汤,已经把鸡肉的鲜美发挥出八九分,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功夫根本做不出这样的汤。
秦学兵又给叶梓菁夹了一块马肉:“这倒也是,再尝尝赶马肉,我还是第一次吃呢,不知道比起驴肉怎么样。”
“驴肉鲜美,马肉柴硬,而且处理不好,还有怪味,可以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没有可比姓。”
叶梓菁尝了口,微微点头:“不过这道赶马肉能把马肉的怪味完全祛除,也算很不容易了。”
“汤来了,你们尝尝,保证不负青龙过海这一名字。”大辫子服务员很快端着唐晚上来”
叶梓菁尝过之后,点了点头:“酸中带辣,腌菜的味道得意很好地保存,还带着丝丝青菜的鲜味,不错,真的不错。”
嗡、轰……
秦学兵正想说些什么,突然听到机车轰鸣的声音,回头一看,就看到三辆机车停在外边,走下来六个年轻人,一个个袒露着胸膛,纹身清晰可见。
为首的年轻人烫着爆炸头,染成金黄色,颇像金毛狮王,只是说话中气有点不足,不会狮子吼:“拜财神了。”
“拜财神,当地还有这种风俗?”叶梓菁摸了下头发,有些摸不明白情况。
“拜财神,全国人民都在拜。”
秦学兵白了他一眼:“不过拜这些财神,是要破财的。”
果然,秦学兵话音一落,大辫子服务员就走上前:“前两天已经交了,你们怎么又来了。”
“谁让我们老大手气不顺,只能像你们再借一点了,要是我们老大手气好转了,下个月你们就不用叫了,就当是提前交了。”金毛狮王理所当然地说道。
“这是在收……”
叶梓菁皱起眉头,对这些人没有半点好感:“秦学兵,你去管管,把这些垃圾扔出去。”
“管,这种事情还真不好管。”秦学兵苦笑着,这种事情其实比很多事情都难以解决。
“你不去,那我去。”叶梓菁抓起酒瓶子,她可不介意给这些人开瓢子。
“大姐,你就别添乱了。”
秦学兵赶紧给拦着:“你把人打了,是爽了,可是店老板怎么办?回头就会有更多人过来把店给砸了,最终吃亏的还是店老板。”
“那就放任这些人?叶梓菁放下酒瓶,感觉很憋屈。
“不然能怎么样?”秦学兵苦笑了起来,不是只有这里拜财神,全世界任何地方都一样,只要开店就要拜财神。
秦学兵甚至见过那些混混把手伸向最底层的地摊小贩,每天拿着个竹竿抢占地摊位置,就把地摊给圈占了,小贩想要摆摊可以,拜财神。
由此可见,碰上这种事,根本就管不过来。而且,除非你能一直管着,否则非但帮不到商家,还会给商家招惹麻烦,商家不但不会感谢你,反而会埋怨你:“放心吧,这些垃圾不会太过分的,毕竟他们要依托商家生存。当然,要是过分了,我不介意给他们一次终身难忘的教训。”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