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这条锦鲤_89

  “大概是怕冷风吹到她的弟弟和妈妈吧。”秦和宜说道:“须弥小世界的时间往往和外面世界的不一样,听到刚才老村长说的了吧,打仗就是一百多年,闹灾荒就是十来年,征兵从一百六十岁的到五百多岁的都不放过。都是以百来计。”
  “可别‘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我们出去了外面就翻天覆地了啊,裴哥找不到我们会疯的。”他老爸老妈都非普通人,秦和宜的爸爸和爷爷也不是凡人,时间的流逝放在他们身上并不重要,而裴亦星就不同了,还等着他去拍摄《天命传奇》了啊。
  “我觉得倒是反过来的,应该是‘洞中已百日,外面才几天’。”
  “老秦你的意思是,这边的时间流逝得比外面的快?”
  “嗯,应该是这样,我想长度应该是一样的,但是走动的方式不一样。外面一个小时分钟转一圈,跑到这边就加快速度跑了十圈。只是速度变快了,但是没有改变总量。”秦和宜想着尽快找到人然后想办法离开,却见村子里生活艰难,不忍心就这样一走了之。
  童修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们怎么帮助他们啊,救急不救穷,拿出金子给他们说不定还会给他们带来灾祸。”
  村民们有手有脚、能够自食其力,只是因为天灾人祸不能够耕作自产,要是有一种作物既能够在灾年生长、又能够饱腹,那是最好不过。和九歌鼎商量了一下,让他交出上一年藏起来的番薯。
  九歌鼎做捂着口袋的动作,“不行,它们长得那么可爱,怎么可以交给你,我要留着看的。”九歌鼎收藏东西,看的是自己喜好和能不能对自己有作用。上一年秦和宜买回来一堆红薯,他看着漂亮又可爱,就趁着秦和宜不注意藏了一些,还沾沾自喜地觉得秦和宜没有发觉。
  殊不知,秦和宜早就看到了他的小动作,只是没有说破而已。
  九歌鼎的审美与秦和宜他们还是有很大的出入的,比如秦和宜就没有从沾着泥土的番薯身上看到可爱和漂亮,好吃倒是看出来了,抱月镇附近山上种的番薯个大饱满,无论是烤地瓜、地瓜粥还是切片烫熟晒干,都是很好的选择,风味各有不同,但口感甜糯都不变的。
  “哭唧唧,你们这些残忍的人类,从我这边要这要拿的,想过我的感受吗?”九歌鼎捂着口袋不放,誓死护卫自己的口袋。
  “……你吸老秦血的时候不是放了豪言,你的藏品随便我们挑的嘛。”
  “此一时彼一次,没有要动我的地瓜啊。你们残忍,你们无理取闹,呜呜呜……”
  “要是有功夫,今年我们自己在山上种地瓜,随便你要多少都行。”
  九歌鼎瞥了一眼秦和宜,“童修要拍戏,你们有功夫回家种地瓜嘛!”
  “那买,红心的、白心的,红皮的、紫皮的,只要你喜欢的,我都给你买回来。”
  “那好吧。”九歌鼎迟疑了一下,觉得秦和宜提出来的也不错,就勉强点头了,“紫薯我不要,它们长得不可爱,我就要大青山上长的那种地瓜,巴掌大、两头尖、中间圆滚滚,吃起来甜丝丝的。”
  九歌鼎拿出了八个大番薯,秦和宜觉得不对啊,“我明明记得你拿走的少说也有十几个,怎么现在才八个?”
  九歌鼎翻了个白眼,“我不会吃啊。”
  “啊,你不是说它们可爱,用来收藏的吗?”童修错愕地问道。
  九歌鼎再次送了个白眼给童修,“它们是很可爱,但最可爱的还是它们的味道,生吃甜丝丝的,烤着吃粉糯糯、甜甜的,比秦和宜做的乳酪蛋糕还好吃,我把地瓜给你们了,回家后可以给我做地瓜饼、地瓜球、地瓜蛋糕吗?”
  看在九歌鼎对这个家贡献还是很大的份上,秦和宜同意了,“可以。”
  童修在一边抱着肚子大笑,说到头来,还是因为吃才偷藏地瓜啊,也是真爱的表现之一。
  秦和宜和童修出去一趟就带了了一堆的地瓜回来,留在屋子里面的林泽看得眼睛发直,偶像和偶像的男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地瓜性喜温,不耐寒,不挑地方,产量大,地瓜能吃、嫩的地瓜藤也可以吃,秦和宜问过老村长,这儿并没有这种作物。
  秦和宜将地瓜留了下来,并且告知了种植方式,“等冬天过后种下,伺候好了就能够长出很多很多地瓜,够全村的男女老少吃了。”
  老村长连连感谢,抱着地瓜的手紧紧的,“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问明了县城所在的方位,秦和宜和童修带着林泽往那边去,找到另外三个就可以专心寻找方法离开。在路上,林泽闷闷不乐地踢着地上的石子儿,几次抬头看着前面两个闲庭若步的人,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你要问什么问吧。”
  林泽抬头盯着秦和宜的后脑勺,上面没有长眼睛啊,“他们那么穷,要是把地瓜吃了怎么办?来年不是没有当种子的地瓜了。”
  “八个大地瓜节省一些,也能够勉强撑过一段时间。”
  “哦,可是撑不过一整个冬天啊。”
  “那他们自有办法。”
  秦和宜语气中的冷漠让林泽惊呆了,难道不是想到更加周全的办法来帮助人吗?
  “你是傻瓜还是笨蛋啊,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不抓你抓谁喽。”童修伸出手指对准林泽的方向在虚空上点了点,“老村长说的大部分是真的,但有一部分是假的,一直强调大家那是因为这是所有人都默认的行为。”
  “什么?”林泽还没有反应过来。
  “并没有人自愿断掉触角,而是他们合谋把人抓起来砍断触角,送去官府换粮食的,他的儿媳妇应该也不是投井死的。”童修耸肩,“当然,肯定也有自愿牺牲的人,也许是我们想太多。”
  “不,不会吧。”林泽难以相信。
  童修朝着林泽狡黠一笑,“说不定呢。”
  林泽抱紧了胳臂,“都是些老弱妇孺,怎么绑人送到官府去。”
  “那你之前呢,难道是自己缠上绳子的啊。”
  秦和宜和童修这么猜测并非空穴来风,胡乱编造。两国交战百年是真、征兵是真、发现细作交上去也是真,但自愿牺牲自己、砍掉触角上就有水分了,不排除真有这样的人舍身为人,无论是哪里都有高尚的、令人尊敬的人。可是村长的态度就有些令人怀疑了,说到有人自愿牺牲的模棱两可,提到儿媳妇投井的遮遮掩掩。还有后面秦和宜问触角的事儿,老村长的故意隐瞒,种种的一切都让人无法相信村民们的人品。
  穷山恶水多刁民,虽不中,却不远矣。
  一阵风吹来,卷着雪珠子打在脸上,林泽狠狠地哆嗦了一下,也不知是冷的,还是被真相给吓的。“难道,在触角上村长说谎了吗,他还提醒我们当心呢。”
  “没有说实话而已,南柯国有人出生的时候头带触角,有人却没有。这就和双眼皮、单眼皮差不多,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吧,照现在如今的情形看,应该是推崇有触角的。”秦和宜解释,“我们之前在村子里转了转,看到个女孩家里面的弟弟脑袋上就是没有触角的。”
  “说不定是掉了呢。”林泽脱口而出,说完了却连自己都无法说服。
  童修接着说道:“那个小女孩头上也没有触角,那一对是假的。”
  “小女孩明显不想去河里面打水,却因为约定俗成,和不想被别人识破的心态,不得不去那边打水。”秦和宜抬手一指,“我刚才问了,就是村子外面这条小河,我们去那边看看。”
  林泽原地踩了几步,听着两个人的分析,觉得自己就是个看不透人的傻瓜,人家说什么就相信什么。忍不住问秦和宜,“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我们是神仙。”童修一挥斗篷,想要让自己显得仙风道骨一点儿,动作却跟凹凸曼甩窗帘一样,咸蛋超人的摸样。
  “……”嗖了冷风,林泽觉得自己牙疼。
  作者有话要说:  用烤箱烤了四个地瓜,为什么一点儿都不甜啊,觉得小时候的地瓜老好吃了,甜丝丝的。
  ☆、第七十四章:现实
  柳树村赖以生存的水源就在村子外面,小河是地下涌泉形成的,小河很窄、一个半巴掌那样,与其说是一条河,还不如是一条小溪来得准确些。小河不长,蜿蜿蜒蜒地绕着村子流淌了半圈便渐渐干涸消失。正值隆冬,除了泉眼处,其他地方都结了厚厚的冰,冰上却没有落上积雪,能够看到干净的冰面。
  泉眼处的冰也堆积了很高,唯有拳头大小的水咕咚咕咚的往外面冒。
  林泽搓着手、跺着脚,在寒风里头抽着鼻子,“这边也没啥特别的,我们快走吧,冷死了。”
  秦和宜和童修却不走了,在泉水旁收拾了一块地方,踢走了大的土块和干枯的植物根茎,整理出了一块相对平整的地方,一副想要在这边促膝长谈的模样。童修还弯下腰从河里面捡了一小块冰,招呼都没有打地抛给了林泽,林泽慌乱地接住,“你干嘛啊?”
  “给你捂手啊。”童修说道。
  “啥?”林泽莫名其妙的,想把手里面的冰块扔了,却从手心里面感觉到了一丝暖意。林泽可以确定不是自己冻傻了之后出现的幻觉,他是真的从一块冰块上头感觉到了温暖,而且手心里面的暖意带到了全身,四肢百骸都觉得暖和起来。“咦,这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这就是村子里面的人一定要到河里面打水的原因。”
  林泽连忙蹲到小河旁边,整只手贴到了冰面上,要不是小河太窄,他估计会整个人都贴上去。刚刚贴上去,手掌就跟触电了似的,立刻从冰面上拿开,连忙甩,“嘶,好冰好冰,怎么是冷的,呜呜,太冷了,手指要冻掉了。”
  “哈哈哈。”童修捂着肚子大笑,“你干嘛整只手贴上去啊,也不先伸出一个手指试试,给你的你拿着就好,没让你碰其他。”
  林泽委屈,“我不是冷嘛。”他抱着童修给的冰块,也不知道是他自己太渴望温暖出现错觉了,还是真的冰块的温度变了,总之他感觉握在手里面的冰块越来越烫,烫得手心生疼,他快要握不住了。连忙抱进怀里面,隔着衣服拿着,像是抱着一个小火炉,特别舒服。林泽惊奇地喊道:“这是怎么回事啊?”
  滚烫起来的冰块还没有融化,更加让林泽觉得稀奇,隔着衣服拿着颠来倒去地研究。
  一抬头就看到秦和宜和童修席地而坐,他们在地上挖了一个浅浅的坑,往里面放了枯枝干叶生了火,火苗在寒风中轻动,勾勒出暖融融的边,林泽不敢直接坐在冻得硬邦邦的地上,蹲在两个人对面,闭着眼感受着火的温暖,脸上不健康的白色也染上了些许红色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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