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借着这个演唱会给张旭表一
说唱音乐在国内本来就不是什么主流音乐,而且很多人对这种音乐有误解,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曾接触过说唱这种音乐。
林娴所在的林家更是一个比较老的大家族,他们这些老一辈的人更喜欢中规中矩的东西,绝对不会允许林娴喜欢或者去听这些音乐,现在林娴已经脱离了林家的管束,倒不如让她体验体验这种,她本来就没有听过的音乐。
“那师父就先这样吧,我先去准备准备,我这次要举办演唱会的曲目,票我已经给你寄了,你可以送给你的朋友们看,明天见。”
明天?
张旭听到这个时间,瞬间就惊了:“你已经决定要在临南开演唱会了,那你还来问我做什么呢?”
电话另一端的mc情圣自然是笑了:“我当然是来让师父当我嘉宾的呢,演唱会自然是要开的,师父能来最好了,不来我还是得开呀,毕竟要qia饭的嘛。”
说完这句话之后,mc情圣就把电话给挂了,留下张旭一个人在孤零零的客厅里面,被雷得不轻,mc情圣这一档子事,显然把他雷得外焦里嫩的。
感情这家伙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并不是来征求他的意见,而是来听听他的意见,看看是不是最好的?
这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一点正形!
张旭笑一笑就偷偷摸摸的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随后从自己的行李箱里面摸出了一些专业的设备,将设备组装好之后便开始制作伴奏。
没有用到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把伴奏制作好了,因为这次他准备给林娴表白,所以他写的歌是关于和林娴第一次见面,也就是他们算是一见钟情的画面。
为了能让林娴有那种触景生情的感觉,所以张旭运用了大量的魔音在其中,魔音主张杀戮,林娴和张旭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刚好张旭还在被追杀,林娴救了张旭一命的时候,用魔音更能表现出那样的情景。
所以张旭很是认真的铺垫着魔音,将魔音贯穿进的前奏主歌高潮尾声,细细的描绘出了一段很是深刻的相遇,也将两个本来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因缘巧合下的相遇的画面感,刻画得淋漓尽致。
一阵操作后,以至于张旭在做好这个伴奏的时候,整个人都沉浸在其中,很久很久才从那样的情景中走了出来。
张旭很久才能走出来,这倒不是因为魔音的原因,而到是因为这首歌让他回想起了那段往事,那段往事就算是在他昏迷三年期间也时不时将他从梦魇中唤醒过来,也是支撑他活下来的一个重要因素。
将伴奏制作好了之后,张旭就开始写词,写词对张旭这种级别的说声歌手来说,已经信手拈来,根本不用任何想,只要他的脑海中有一个情景,词汇量完全就像潮水涌来一般,源源不绝的跃然纸上。
将伴奏放了一遍后,张旭已经根据这个伴奏,把词填出来,就开始录歌了。
录歌的过程自然不用赘述,虽说张旭有三年没有录歌,但是他的实力还是在水平线上,失误了一两次之后,这首歌便顺利地录了出来,当他录完这首歌试听第一遍的时候,一滴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滑了下来。
这里面或许有回忆当时第一次见面的感动,当然更多的是,现在身为自己曾经想要照顾一辈子的女人的丈夫,这种梦寐以求的愿望实现后的欣喜若狂。
第二天一早,林娴睡到自然醒,便慵懒的穿着睡衣来到了客厅,吃着张旭早已该准备好了早餐一脸笑意,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拥有的。
吃完饭之后,她感受到了张旭直直的盯着她的目光。
而这个时候,张旭也感受到了林娴注视着自己的目光,两人都寻思了好一会儿之后,这才开口说道。
“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听个说唱吧!”
“今天晚上有个说唱的演唱会,你要去吗?”
两个人同时说出的话,让对方不由得愣住了,随后噗嗤笑了起来。
“没想到你一个每天都穿西装的人,居然还喜欢听说唱?!”
林娴看着张旭随时随地都穿着西装的模样,整个不由得有一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
昨天晚上她接到了她大学时认识的一个朋友的电话,邀请她今天晚上去临南体育场参加他的演唱会。
邀请她去参加今天晚上在临南体育场举办的演唱会的人……自然就是mc情圣。
林娴和mc情圣,是在林娴大二的时候,学生会在酒吧举行团建的时候认识的。
当时mc情圣在酒吧里面驻唱。
四年前说唱还没有这么现在这么火,除了偶尔发发歌之外,并没有任何在主流市场演唱的机会,所以表演说唱歌曲的地方,就能是在在各大酒吧,还有club。
对于林娴这种从小在林家长大的乖乖女来说,根本就没有接触到说唱音乐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她都是被长辈带到大剧院去听歌剧,偶尔要听听流行歌曲,也得让长辈们鉴定之后才能让她听。
一般情况下她也根本就不能听到什么情歌,而mc情圣唱的这种说唱是当时她也是第一次接触的,甚至也算是第一次接触到他所唱出来的这种近乎直白的爱。
林娴记得mc情圣,当时唱的所有歌都是情歌,都是写给他曾经爱过的女人们。
那个阶段的年轻人根本就不太爱这种,没有任何旋律,只是用自己的声线,近乎于呐喊着发出自己独白话语的歌曲,所以那些来场下的人除了跟着节奏跳动之外,根本就没有人静下心来听他的歌曲。
这样的情况mc情圣,自然已经见惯了,所以他基本上都不会和台下的观众有任何意义上的互动,就这样唱自己的歌,唱够时间之后就离开,这样的生活对于mc情圣来说已经是一个周而往复的死循环。
而这一天,和以前的日子都不一样。
在酒吧一场喧嚣的氛围中,mc情圣突然发现有一道很是专注的目光,一直在盯着自己看,甚至他还很惊讶的发现,这个到目光的主人,时不时的还会拿出一个本子在本子上面涂涂画画,显得很是认真。
这样的情形自然吸引了mc情圣的注意。
当他看到这道目光的主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女人,完全就是一个典型的乖乖女形象。
说真的,在mc情圣从玩说唱音乐的那一天起,他就不是很喜欢这种乖乖女,因为这种长得就像乖乖女的人,基本上是不可能来到这种地方的,就算来到这种地方也不会欣赏他这种音乐的。
而这个乖乖女和她以前看到的都不一样,因为他从这个乖乖女的眼中看到了一种认同。
当他的演出完毕之后,他就走到了林娴身边,发现这个女孩依旧在那里写写画画,当他注意到这个女孩写的究竟是什么的时候,他整个人瞬间呆住了,因为这个女孩记下的是他唱过的一些歌词。
而这个女孩记这些歌词也不是随便记的,记下的是她觉得最为认同的歌词,而她最认同的歌词恰好是mc情圣觉得自己写的最好的歌词。
摆在林娴面前的那张纸上正中央写着……
吸血鬼不需要入睡
入睡只为消磨掉没有你的时间
每次从孤单中苏醒
只为出现在你身边
这首歌mc情圣记的是他开场唱的那首歌,而林娴把这首歌词写在歌词本的正中间,证明她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随手记下来了。
“你好,你以前有听过说唱吗?”
mc情圣看到这里,当即就开口了。
林娴抬头就发现刚才在台上唱歌的人出现在了身边,又听到了他的问话,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呃,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唱。”
mc情圣沉默了。
他的眼睛里面仿佛被一颗沙子进入了一般,有些湿润痒痒的。
第一次听说唱就能记下他曾经写过最深刻的歌词,这说明这个小姑娘是用她的心在听自己的歌,他感觉自己得到了别人的尊重,这是他玩说唱这么多年,第一次从别人这里得到了尊重。
从那天以后林娴和mc情圣都保持有联系,林娴偶尔还会去酒吧听听mc情圣唱歌。
这样的交集一直维持在林娴毕业后进入清娴集团,从那之后,两人之间便再没有见过面了。
不过也算是mc情圣的影响,林娴在那一次听到mc情圣唱歌之后,就开始喜欢上了说唱这种音乐,经常在一个人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打开手机,听听mc情圣的歌,听听其他说唱歌手的歌,感觉这才是属于她骨子里面的叛逆。
这么几年,林娴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女大学生,成为了一个上市公司的女总裁,mc情圣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酒吧驻唱,成为了一个在国内甚至全世界都很有名的说唱歌手。
因为工作繁忙的原因,两个人都没有过多的联系,今天早上mc情圣,突然给林娴打了个电话,让林娴晚上来看他的演唱会。
其实林娴今天早上起床前,也在想她和张旭两人虽然结了婚,但是还没度过蜜月,要不要借她休假的机会,带张旭来个蜜月旅行?
就在她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就接到了mc情圣的电话,听到了他要举办演唱会的消息,还从mc情圣那里得到他要向一个他喜欢的女孩子表白的消息。
林娴瞬间灵光乍现,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一个想法……要不,借着这个演唱会给张旭表一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