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光鲜的背后
胖子认为乔治最有嫌疑,我和胖子的想法截然不同,因为一般正常人,在听到身边的朋友去世的消息时,第一反应是朋友生病去世,接着才会想到意外身亡,通常不会想到被人谋杀这方面。尤其是在与死者处在同一个空间内的人,通常不会最先想到存在谋杀的可能。
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五人,狼人、裂口女、死神、猫女还有贞子这五个人当中,一定有一个人是凶手。
这时,吴沁给我打来电话,说案发现场处下方和楼顶上,他们都搜遍了,没有找到笔尖断掉的铅笔,问我要不要过去再查看一番?
凶手有可能在刺伤夏娜之后,将凶器铅笔藏了起来,说不定,会用转笔刀将其从新进行了削卷,然后就将其明晃晃的放在了显眼的地方。
看来,我得带上鲁米诺试剂,重新再去案发现场搜查一番。
狼人见我准备离开,便问我他们是不是可以走了?
吴沁之前已经查看过他们每个人的手机了,没有发现异常的线索,我便让他们把身上的衣服留下,然后在短时间内不能离开居住地,并随传随到,这才让他们离开。
六个人走后,我让徐荣调查他们六个的详尽资料,越详细越好,尤其注意他们有没有过犯罪前科。像是其中几个家庭情况非常富裕的要尤为注意,谨慎的核实他们清白的档案,是否存在洗掉案底的事情。
徐荣说交给他绝对没有问题,他会将这六个人往上的祖宗八代都调查清楚。
我让他少贫嘴,然后让胖子和圣昊,通知诸葛老巡警和片区巡警,去盯着这六个人,一旦有人想要离开,立刻将其带回到警局。
然后我一个人,前往案发地,与吴沁和郎剑飞等人汇合。
我赶到露天顶楼的时候,吴沁立刻迎了上来,手中的证物袋内,装着几只hb的普通铅笔,她让我过目,说这些铅笔的笔尖都很完好,也没有发现有血液的痕迹。
我将透明证物袋提到眼前仔细查看了一下,发现里面的三四支铅笔的笔尖都很完好,没有断掉。
我捏着袋子仔细的观察了半天,看上面是否有血液痕迹,因为我怀疑,凶手曾经用卷笔刀将用来作为行凶的铅笔从新削过了。
吴沁问我是不是怀疑这些铅笔当中,有重新被削过的?
我点头,因为有这种可能。但是,我仔细查看了很久,都没有发现这几支铅笔有可疑的痕迹,便将其收好,准备带回送去法医室,让小眼镜他们进行血液试验。
我看到郎剑飞在楼顶夏娜掉下去的地方徘徊,正准备走过去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发现,结果这时电话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是胖子打来的,他告诉我,他负责盯梢的男吸血鬼乔治有动静,似乎想要逃跑。
我急忙让他将其拦住,然后带回警局问话。没想到竟然真的有人做贼心虚,想要逃跑。但是我没想到,想要逃跑的人,竟然是被我从嫌疑人中排除在外的乔治。
得到消息的我们赶回警局,胖子已经将准备逃跑的乔治押回警局,我在走进审讯室之前,徐荣给了我一份二次元至上六名成员的详尽案底资料,这六个人,还真是前科累累,
狼人和裂口女二人的家境都很不错,但是不知为何二人都染上了偷窃的恶习,而且还喜欢两个人相互打掩护进行偷窃,从来没有一个人进行过偷窃行为。
狼人和裂口女的偷窃记录,都快赶上一本书那么厚了,但是因为二人偷窃的物品并不贵重,而且有时在偷窃之后,会立刻将东西物归原主,所以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二人能够免于处罚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人将他们的资料显示,狼人和裂口女不断进行偷窃的行为,是因为患上了无法自制的“偷窃癖”。
偷窃癖属于一种意志控制障碍范畴内的精神障碍疾病,患病的患者会反复性出现无法自制的偷窃行为,虽屡遭惩罚和警告,但是无法通过自制力进行改正。
一般,患有此类精神障碍的偷窃癖患者,偷盗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不是想要进行挟嫌报复;或是带有自我正义感的窃富济贫;更不是想要以此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力。
患有偷窃癖的人进行偷盗行为,纯粹只是单纯的出于无法抗拒克制内心的偷窃冲动。这种精神障碍,多发于儿童和女性身上。
通常患有偷窃癖的患者,都是因为患有“焦虑抑郁强迫症”,这样的人因为父母离异、再婚、或是由祖辈进行监护养育,缺少最基本的情感沟通和理性培养,因此会感到孤独感和无助感,很难建立起自尊自爱的正确社会价值观。
当这样的孩子因为受到外界压力而产生焦虑、抑郁的时候,就容易产生进行偷窃行为的强迫症。他们用这种不良行为来排解自己的焦虑和抑郁。
还有另外一些偷窃癖患者进行偷盗行为,完全是想要从偷窃的刺激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这种偷窃癖,还很喜欢将偷窃的东西悄无声息的物归原主,以此来感受翻倍的刺激。
通常此类的偷窃癖患者,发病原因来源于一种潜意识的自我精神补偿,而此类的偷窃癖患者,大多具有人格缺陷。这种类型的偷窃癖患者,很难通过治疗根除病患。
裂口女和狼人的家境虽然很富裕充足,但是二人都生活在重组家庭,父母生活繁忙,根本没有时间对他们进行管教和沟通。
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就是患有偷窃癖的人,在进行偷窃的时候,喜欢独自行动,几乎没有会搭伴配合进行偷窃的行为,因为那样会削减偷窃带来的刺激感。
但狼人和裂口女,却是每次在偷窃的时候,必定二人一起行动。由此我怀疑,二人有可能患有感应性精神疾病。这种疾病,在调查漫画杀人案件的时候,就曾经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