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绯闻
因为恐吓信事件,导演给剧组和演员放了半天假,让大家自由活动半天,下午一点整,再在片场集合,继续进行拍摄。
我在仔细阅读了恐吓信之后告知钟警官,这封恐吓信和先前寄来恐吓照片的不是一个人所为,他问我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先前寄来的恐吓照片并没有留下任何的只字片语,而是附上一张象征标识的死神卡片,通常这种会留下自己印记的行为,都是男性嫌疑犯所为,女性并不会。而后来寄来的恐吓信措辞很犀利,对郭小雨进行了诸多批判,像是这种书写很多细节,添加修饰形容词的恐吓信,多出自女性疑犯之手,像是男性凶犯的恐吓言辞就比较直接了当一些。
所以,寄给郭小雨恐吓照片的嫌疑犯和寄恐吓信的凶犯并非是一个人。
这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乔纳说郭小雨平时为人肯定不怎么样,要不然也不能这么多人都见不得她好。
我问钟警官先前寄来的恐吓照片上可有找到有用的证据?
他说之检验处照片上面的血型是o型,其他便没有什么可用的证据了。
我请钟警官去调查一下排场所有人的血型,缩小嫌疑人范围。乔纳觉得这样没用,因为恐吓犯有可能是用别人的血进行书写。
我说恐吓犯既然留下死神的卡片当自我标识,他一定不会用别人的血来表达对郭小雨的愤恨和厌恶。
钟警官立刻走到一边去给警局打电话,我再次看了一遍恐吓信。恐吓信并非是手写,折纸的方式也没有什么特殊,而纸张上面也没有多余的墨点或是墨迹,也没有特殊的味道,很难在恐吓信上面查到线索,但我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将它交给钟警官送回警局进行检验。
乔纳问我给郭小雨寄恐吓信的是不是那个蔓菁?
我虽然对身体语言不似李茜那般厉害,但是我可以看出,刚才因为被怀疑而情绪变得十分激动的蔓菁,身体是真实的表达出了她的委屈和愤怒。所以,她应该真的是冤枉的。
还有就是,在郭小雨看到恐吓信的时候,她表情十分不自然的看向了男主角,那个眼神绝对包含着特殊含义。
我看向在哄蔓菁的男主角问乔纳说:“他叫什么名字来的?”
“你说闫旭啊!他可是当红炸子鸡,前辈你怎么连他都不认识!”
我平时就连女明星都不会关注,又怎么会关注男明星。不过我在片场看到他与郭小雨还有别人的对手戏,确实演技不错,长得又帅气,不红才怪。
乔纳问我是不是怀疑闫旭?她说写恐吓信的人不是女人嘛,我为什么要怀疑闫旭?
郭小雨平时与闫旭的互动并没有问题,他们二人并不像外人所说的那般暧昧不清,但是郭小雨在看到恐吓信的时候却看向闫旭,这便有两只可能,一是闫旭真心爱着蔓菁,想要为蔓菁出气恐吓郭小雨,便让她的女经纪人或是女助理代替他写了恐吓信,而郭小雨有所察觉;二是郭小雨与闫旭同谋,演了一出戏外戏,为的是借助恐吓信来提高电视剧的知名度,达到宣传的地步。
乔纳说既然如此,她就去好好打听一下闫旭和蔓菁还有郭小雨,这三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子?
午饭时候,郭小雨找到我,邀我一起共进午餐。
我点头,跟着她走到片场外,坐在长椅上面一起吃餐车便当。
郭小雨说她平时喜欢一个人吃饭,因为没有人在一旁,她就不会有那种需要快点吃完的压迫感。她因为经常拍戏不能好好吃饭而得了胃病,而爱吃也贪吃的她,却因祸得福的不用担心会发胖了。
每一行业的工作,都有认真努力到废寝忘食的人,我很能体会她的感受,因为我们也经常会没有吃饭的时间,时常在车上吃两个包子,就解决一顿午餐了。
郭小雨将便当吃得很香,她说喜欢吃这家餐车的便当,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都会一粒不剩的全部吃完。而且毫不忌讳那些有刺激气味儿的菜肴,因为这样,她没少被共同工作拍摄的男演员抱怨。
郭小雨这样不在乎别人眼光的率真我很欣赏,但我还是若无其事的问她闫旭是否也曾经抱怨过?
听我提到闫旭,郭小雨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语气有些无奈又哀伤的说道:“你看出来了!”
郭小雨说她和闫旭曾经是影视学校的同班同学,而二人也曾经交往过,后来闫旭先红了,认识了蔓菁,他们二人就分手了。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除了他们两个当事人,外人并不知晓,就连对她无所不知的经纪人也不晓得。
原来郭小雨和闫旭曾经有过一段感情过往,所以他们俩才会出现一些风言风语,也正是因为这段过往的感情,郭小雨在看到自己收到恐吓信的时候,再看到闫旭对蔓菁的百般呵护,而感到心里有些不舒服。
郭小雨说她对闫旭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以前觉得闫旭是陈世美,见到当红的蔓菁就抛下她,攀权富贵很不是东西。但是她现在也成了明星,心理平衡后自然对闫旭就没有任何的感觉了。
说完,郭小雨眼神迷蒙的看向我,我看到她眼中有着和李茜看我时一样的神采。一道阳光晃过我的眼睛,我恍惚看到郭小雨的身上出现了李茜的影子。
这时,乔纳忽然跳了出来,郭小雨抽离了与我对视的目光,站起身说她要去准备拍戏了,然后便转身离开。
乔纳看着有些失神的我好奇的问道:“前辈,你们俩都说了些什么?”
我无意宣扬别人的个人隐私,便说没什么。乔纳问我对郭小雨的恐吓案件,可有侧写方向?
案件还没有侧写方向,却又出了岔子,我和郭小雨的照片,隔天登上了娱乐媒体的头版新闻。
我在一夜之间,成了郭小雨的高富帅绯闻男友,真是另我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