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5章 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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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要让佳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签这样一份光刻机的技术转让协议需要分几步?
  谭振华总结了一下,大致上,应该只需要两步就可以了:第一步,让佳能坐下来和自己谈判;第二步,让他在自己拟定的合同上签字——嗯,小谭谭认为,这比把大象塞进冰箱里还少了一步,相应的,其难度也应该下降了不少的。
  这逻辑没错吧?
  ……
  御手洗冨士夫今天的心情还是不错的。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从1966年他被派来米国,到今天,整整20年了。公司的所有同僚们特意在上班的时候为他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庆祝仪式,感谢他在这20年里的付出,也感谢他带领大家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御手洗冨士夫坦然接受了这份感谢,因为,在这20年中,他从一名会计部的普通小职员,一路晋升成为了米国佳能总裁——当然,御手洗冨士夫不会否认,他的晋升之途会如此顺利,与他是佳能首任总裁御手洗毅的侄子分不开,但这也绝不能抹杀他在米国做出的成绩。
  1966年他刚来的时候,米国佳能一年的营业额只有区区几百万美元,而在刚刚过去的1985财年(按米国会计准则,上一财年的结束日期是第二自然年的三月末)米国佳能的营业额,已经超过了22亿美元!
  毫无疑问,米国佳能,已经超过了倭国本部,是佳能所有营业机构中表现最为亮眼的,无论是营业额、增长率还是利润,都雄踞榜首,这,也让在米国佳能总裁位置上已经停留了7年之久的他,心中对本部的那个位置充满了渴望。
  尽管现在占据了那个位置的人,是御手洗毅之子,他的堂弟御手洗肇。
  他认为,这并不是因为自己贪恋权势,实在是因为,长期浸淫米式经营方式多年的他,与堂弟在经营理念上有着巨大的差异,堂弟的经营方法太过保守——技术背景出身的御手洗肇,不但对不惜代价追求最新的技术过于执着,而且骨子里坚持着传统倭国企业员工与企业之间“从一而终”的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完全不愿意尝试“关掉不赚钱部门”的米国式果断作法。
  这让御手洗冨士夫经常有一种“壮志难酬”甚至是憋屈的感觉,他相信,如果是自己登上了那个位置,他能带领佳能走得更快、更好!
  而他带领米国佳能取得的这一系列辉煌战绩,就是他将来问鼎那个位置的坚实基础。
  但是,倭国的企业,其组织机构一向比较稳定,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变故,像社长这样的职务,很难变动,而且他的堂弟今年才48岁,正是胜任这个职务最黄金的年纪,而他自己今年却已经51岁了。
  除非有什么特别的机会……
  在发表完简短的致辞之后,御手洗冨士夫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在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开始默默地考虑着今后的事情,直到敲门声响起。
  “进来。”他应道。
  门开了,是公司法务部的律师查理·威尔逊,御手洗冨士夫发现他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同时,脸色好像不太好看。
  “什么事?”他问道。
  “御手洗先生,恐怕我们有些麻烦。”查理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文件递给了他:“我之前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矩阵”实验室准备发起针对我们的专利侵权诉讼。”
  御手洗冨士夫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接过了查理递过来的文件,发现那是一份由Rose Law Firm律所签发的律师函——在这份律师函里,罗列了数十项“矩阵”实验室申请并得到了批准的专利技术,而“矩阵”也指控佳能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出品的数码相机产品中采用了这些技术,并要求佳能公司立刻停止出售包含这些技术的产品。
  那几乎囊括了佳能数码相机系列全部的产品线。
  而且他还注意到,“矩阵”实验室为了这些所谓“被侵权”的专利,索赔的金额高达8千万美元。
  “查理,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总裁先生,首先我必须指出,我们的数码相机其最初的技术来源是贝尔实验室和柯达公司,这与“矩阵”实验室的来源是一致的,因此,我不能排除,在我们双方对这些技术各自发展的过程中,制定了相同的技术路径,并在遵循这些技术路径发展的过程中,针对相同的技术问题采用了类似的解决方案。”
  “嗯哼?”
  “而且我还有必要提醒您一点,“矩阵”实验室的数码照相机技术,是与索尼公司共同开发的,在去年的CES展会上,他们的产品发布会都是联合召开的,他们两家甚至还特意错开了产品线,而众所周知,在倭国,索尼是第一个制成商业化数码相机的企业,显然,二者之间必定签署了专利交换协议。”
  “所以你认为,这次的专利案件,“矩阵”并不是独立行动的,它肯定是与索尼经过了协商的,对么?”
  查理·威尔逊点了点头并说道:“我甚至有一种猜测,真正发动这起案件的其实是索尼,而只是因为索尼也是一家倭国的企业的原因,他们不方便自己出面,所以才借助了“矩阵”的名义。”
  御手洗冨士夫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不得不说,查理·威尔逊的话提醒了他,这种可能性的确是存在的,而且,还不小。
  在倭国制造业崛起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大型的跨国企业,其中尤其以电子行业的从业企业为甚,索尼、佳能、尼康、富士通、夏普、三洋、松下、东芝、NEC、京瓷……显然,小小的倭国市场根本容不下这么多业态相似的企业,因此,它们不但在国内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更是将厮杀的战场拓展到了全世界——但有一样,在通产省的协调下,倭国这些企业之间极少爆发出因为技术或专利授权之类的官司,而是尽可能保持了一致对外的步调,将海外的竞争对手视为共同的敌人。
  这也算是倭国企业之间的默契吧,毕竟,很多技术都是在由通产省组织的“官学研”一体的模式下搞出来,彼此之间的知识产权权属界定原本就比较模糊。
  “我会尽快联系Rose Law Firm律所,看看我们双方在什么时候坐下来讨论一下此事,不过我也建议总裁先生能与盛田昭夫先生沟通一次,也许能以比较平和的方式解决此事。”
  查理·威尔逊给出了自己的最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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