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不打不相识
“ ()”
动不能久,黑大个抢先出手了,他左手一个虚晃的刺拳,右手一记摆拳奋力击出,硕大的拳头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直奔林双喜的面门,拳风凛冽,甚至带起了一阵尖啸!
这一拳,他有十足的把握,因为为了练好这一拳,他曾经下过多年的苦功。
他的教练曾经评价过他的这一拳,说再过几年,凭借着这一拳,他将天下无敌。
他坚信这一点,同时也坚信,他终将摆脱贫困,在纽约出人头地。
出生在纽约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因为,他出生、长大的地区叫做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区,与繁华的曼哈顿隔东河相望,却仿佛隔了天堑。
这里居住着多达250万的人口,而其中的绝大多数都不是白人。
由于这些有色人种普遍受教育的程度比较低,再加上米国社会不能明说却真实存在的种族歧视,布鲁克林区人口的就业率很低,而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这个区的动荡和混乱。
尽管布鲁克林的街道布局像棋盘那样工整有序,但这里却是米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且没有之一,混乱、肮脏、罪恶,就是这个区的主旋律。
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也不免沾染了很多恶习,由于他的体格天生强壮,所以,他早就习惯了用拳头说话。
这个习惯也终于让他付出了代价。
去年,因为在高中校园里与一名同学发生了口角,他暴怒之下,一拳将同学打成了重伤,而他也因此被学校开除并被送进了纽约州男孩管教所,而今天,他刚刚重获自由。
是的,体格健壮得宛如一头公牛的他,今年只有17岁,不过,才17岁的他,却已经是男孩管教所的常客,并在那里遇见了自己的老师。
那还是1979年,他才13岁,第一次因为故意伤人被关进纽约州男孩管教所。
管教所的拳击教练看重了他出色的身体素质,将他推荐给了著名的拳击教练库斯·达马托,而达马托一眼就看重了他,收他为徒,并对他进行了系统的训练。
库斯·达马托,全米国最牛逼的拳击教练之一,曾经培养出了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的75公斤级金牌得主弗洛伊德·帕特森,后者在获得了这一荣耀之后转入职业拳坛,并在1956年加冕拳击史上最年轻的世界重量级拳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获得了55胜8负1平的惊人战绩,其中有40场比赛击倒了对手!
学生如此牛逼,老师的水平可想而知,既然老师都这么称许他,年轻的他自然相信,他,就是那种为拳击而生的人。
在达马托的指导下,他的技艺水平一日千里,在训练场上他已经可以轻易地击败比他年龄和经验多得多的同重量级选手,就连达马托也经常当着他的面称赞他,说他将来一定会是比弗洛伊德·帕特森更加伟大的选手。
可惜,这些都不能改变一个现实,他穷。
练习拳击是要花钱的,要花很多很多钱。
华夏有一句老话,叫做“穷文富武”,放到米国也是一样,不管是为了租用单独的训练场地还是为了支付库斯·达马托这位米国顶级拳击教练的课程费用,对17岁的他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巨额开支,尽管达马托教练因为看重他的天才而已经给了他最高的优惠。
可惜他的家庭早就一贫如洗。
他其实是一个相当努力的人,今天早上才从男孩管教中心出来,下午就到达马托任教的教堂街拳击馆向自己的教练报道并参加了恢复性训练,而当他换下了训练服走出了拳击馆准备回家并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居然身无分文。
下午巨大的运动量让他饥肠辘辘,而从位于曼哈顿三角地的教堂街拳击馆回到他位于布鲁克林的家,还需要穿越长长的布鲁克林大桥。
可他连乘坐班车的钱都没有。
不能再向达马托教练张口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欠了他太多。
他决定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当他发现自己更衣室的柜子里居然还有一把不知什么时候遗落在那里的匕首的时候。
他从教堂街拳击馆出来,走到了西尔弗斯坦家庭公园的门口,耐心地等待着自己的猎物。
这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做,只不过,以前是在布鲁克林,而今天,是在曼哈顿。
他并没有觉得这什么不同,只不过出没在曼哈顿的人应该更有钱,身上的现金也可能会更多些而已。
他看见了对面走来的两名黄种年轻人,体型瘦削,衣冠楚楚,他想起了有人告诉过他,说黄种人一般都比较胆小,稍微一吓唬就会乖乖奉上所有的现金,而且,他们也更习惯随身携带大量的现金。
他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不错,应该可以轻易地解决晚餐和交通问题了。
直到刚才,那个瘦瘦小小的黄种年轻人一出手就打落了他手中的匕首,而且向他展现了一名搏击高手应该有的风范。
现在已经不是晚餐的问题了,而是他必须击倒面前的对手才能顺利脱身,否则,这两人只要一报警,他很有可能将再次回到男孩管教中心,在被放出来的第一天。
拳已击出,带着无以伦比的力量,他眯起了眼睛,等待着对手倒下,就像那些曾经无比耀武扬威站在他对面的人一样。
可惜,他失望了。
林双喜绝不是他曾经面对过的那些对手,也绝不是像他自己常常宣称的那样,只是家族中一个不成器的后辈,而是刚从血与火的战场上走下来的真正铁血战士!
虽然他还是没握能打得过他的牛逼老爸……
不过,对付面前的黑大个,林双喜只需要一招就够了。
因为他练的是莫家拳!
莫家拳,传说创立于明末清初的莫家始祖莫达士,其根源还要追溯到天下武学的源头少林寺,但莫家拳却是华夏武术流派中少有的一种特别注重实战的拳法,长于战阵所需,招式狠辣,动辄取人性命,这也是莫家拳的传人将此拳术多用于军阵之中的原因,实在是因为莫家拳狡诈多变,是性命相搏时的利器,也正因为这个特点,林双喜的祖上,莫家拳外姓第一人林萌堂老先生才以此拳法为骨干,创立了“大刀、刺刀格斗术”并传授天下,将此术发扬光大成了华夏抗倭战争中的一项有力武器。
名为拳法,其实,莫家拳却以腿法见长,其拳谱有所谓“一腿胜三拳,手长尺七、脚长三尺,放长攻出,凌空飞踢,拳重百两,脚重千斤力”的说法。
林双喜战斗经验之丰富,不敢说当世少有人能及吧,至少面前这个17岁的黑大汉肯定是及不上的,毕竟他所处的环境和他担任谢力部侦查连长的职务决定了这一切,所以,在黑大个看似天衣无缝的防守和凶猛的出拳中,他一眼就看出了其弱点——看似灵活的下盘却根基不稳。
这恐怕也是习练拳击这项搏击术的所有人共同的弱点了。
所以,他只是一矮身,避过了黑大个的拳头,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抬起右脚“轻轻”踢在了黑大个的双腿之间。
嗯,谭振华可以发誓,林双喜那脚绝对只是“轻轻的”,不过他脑海中闪过的却是一副鸡飞蛋打的画面。
要害被袭,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恐怕都受不了,黑大个当然也不能例外,他刚才还气势汹汹的脸上瞬间涨成了猪肝色——请不要深究谭二公子是怎么从一个黑人的脸上看出猪肝色的,双手一捂裆下,整个人一下躬了起来,就仿佛化身为一只奥兰多大龙虾,嘴里也发出了一声不似人声的哀嚎,听得小谭谭都菊花一紧。
一击得手,对手显然已经丧失了战斗力,林双喜也就没有乘胜追击,憋着笑收了功站在一边看着黑大个一边抽着气跳脚一边嘟囔着:“小子你作弊,斯哈,疼死我了,你作弊……”
谭振华不以为然地撇撇嘴道:“喂,我说大个子,咱们这是在打架,你要抢钱我要自卫,那自然是什么招式好用就用什么,这可不是在比赛场上,哪儿那么多规矩。”
那黑大个倒也实诚,跳了半天脚后终于缓过点气来,一边继续抽着气一边答道:“斯哈……你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斯哈……”
卧槽这位也够憨的,谭振华心中吐槽,不由得放下了一点对这位原本打算抢他一把的黑大个的敌意,而他越看这位越脸熟,不由得问道:“大个子,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我看你眼熟,咱们以前在哪儿见过吗?”
“斯哈……我叫泰森……斯哈,迈克·泰森……斯哈……”
“……卧槽,你再说一遍你叫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