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兼并之诗

  俞齐风尘仆仆地一到京,就马不停蹄来到养心殿面圣,一同见面的还有尚书省的首脑范蠡。
  “俞爱卿,上次朕在信中给你提到的事情,你思考的怎么样了?”严浩问道。
  原来自从那次定下要起用俞齐之后,他就先给俞齐去了一封信,以便他在路上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思考。
  俞齐犹豫了一下说道:“有范蠡大人这种智者在此,微臣不敢妄言什么好的方案。”
  范蠡抚须笑道:“欸,俞大人此言差矣,我居庙堂之高,俞大人处江湖之远,但忧国忧民的心念还是一样的,想必俞大人也会有出色的想法的。”
  俞齐这才道:“陛下,微臣久为地方官,虽然眼界不如在朝廷那般开阔,可以尽扫天下大势,但有一件事情臣倒是看得很真切。那就是有时候朝廷办不了的事情,借助民力或许可以做到。”
  范蠡听了以后,眼前一亮,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严浩道:“请俞爱卿细细讲来。”
  俞齐道:“这回收兼并土地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自然是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土地,把它们交给真正需要的人来发展生产。”
  “既然如此,我们一开始就无需由朝廷出面收回土地,何不动员这些人自己出资呢?”
  严浩听了一拍大腿:“对啊,这我怎么没想到!”
  可转而他又提出了疑义:“可是若有个人出资的话,恐怕财力未必充足,比如农民自身总无法承担的起购买土地的价格。更何况这些地主在售卖土地的时候很可能会有意刁难,抬高价格,这样一来可就不好办了。”
  俞齐正想回答,范蠡却开口道:“其实陛下所说的倒也不难。农民若想要个人购买土地用于耕种,摆脱佃户的身份,我们朝廷便可以组织农民集体购买田地,并且朝廷可以提供一定的补贴。”
  俞齐补充道:“如果是商人买地的话,商人通常有一定财力,但是看重利益,朝廷可以不采用直接出资补贴的方式,而是对其日后的商业活动给予税收方面的减免等优惠。
  但为了避免商人们购地屯地,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商人需要向地方官府提前报备买地用途,只有用于生产目的才可以凭借优惠政策从官绅地主手中购买土地。”
  俞齐滔滔不绝地说着,范蠡也好像被俞齐打开了思路一样,继续说道:“不仅如此,那些固守自己土地的地主官绅也可以试着动员,可以让地方官府尝试与其合资建设生产作坊、工厂等,赚得的钱给予他们一定的利润分成。”
  “这样一来他们既保有了土地所有权,这些土地客观上又用于了生产,如此可谓两全其美。总之,官府扼制兼并的态度要强硬,但是手法可以怀柔些,如此才不会引起那些地主官绅太大的不满。”
  俞齐听了,由衷地赞叹道:“范蠡大人真是智比海深呐。在下只是提了一个方向,范蠡大人便能随口说出这么多具体的策略来,胜过在下冥思苦想十几日啊!”
  范蠡谦虚地说:“哪里哪里,说起来还是俞大人的点子让在下有所启发。”
  严浩拍板道:“行,那么回收被兼并土地的法子,就大致按照我们今天的思路来。”
  “至于任何颁布律法限制土地兼并的事情,范蠡你办的怎么样了。”
  范蠡回答:“陛下,大理院已经修订了新的律法,马上就要在全国各地张贴布告。”
  “新律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针对巧取豪夺土地的现象向地方的地政司举报,一旦核实确实存在这种现象,违规者杖责四十,拘役3个月,若有再犯,可直接关入大牢,并且没收部分土地。此律法上至皇亲国戚,大官贵胄,下至平民百姓,商贾士族,全都适用!”
  “好!”严浩称赞道,就是得用严刑峻法才能扼制住这种现象。
  此时范蠡道:“陛下,莫若您亲自写一条旨意我们好一同布告,这样您扼制兼并的决心就更彰显无疑了。”
  严浩想了想,从系统的那个辅助小程序里摘抄了王安石的一首诗出来: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范蠡和俞齐看了,当场佩服得五体投地,范蠡连声道:“陛下,有您的这首诗在,我看天下间没有人敢在不把这当回事了!”
  其实这首诗也正是王安石亲身政治实践的感悟,毕竟北宋的土地兼并就闹得十分厉害,大地主兼并大量土地然后通过各种方法逃税,致使朝廷财政收入锐减。
  王安石采取的解决策略是出台“方田均税法”,官府派人核定全国土地登记造册,然后按照土地等级优劣确定每亩税额。
  这种方法其实在严浩制定新税法的时候就已经被包含在内了,但现在他要做的比王安石也更深远了许多步,那就是从根源上解决兼并土地的现状!
  (未完待续)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