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血海深仇(2)
沾了温水的毛巾在脸上来回擦拭,温柔的,细致的。
他闭着眼,长如蝶翼的睫毛微微颤动,宋汐的心也跟着柔软起来。
来回拧了两把水,总算将伪装洗去。
经过宋汐半个月的精心调养,风宸比之初遇之时,已然丰润了一些。他病弱时,自有病弱的美,但他健康时,更加光彩动人。
这张脸,她看了二十年,早就习惯了,在旁人看来,却是能夺人呼吸的天人之姿,无一不为他的美貌所惊艳。
这是一张十分完美的脸庞,纵观面目,找不到丝毫瑕疵,寒眸似星,隐隐有光华流转,高挺秀气的鼻梁,弧度完美的薄唇,无不彰显着高贵与优雅,端的是清贵逼人,绝世无双,凤眉一挑,威慑天成,隐隐有王者之风。
这个男人长得一张让天下女子羞煞的绝色面容,偏生又有着人间极致富贵教养出来的尊贵傲气,只静静一坐,周身却似笼了一层耀眼光华,让人高不可攀,自惭形秽。
在宋汐看来,风宸长的最好的是他的眼睛。
眼是心灵之窗,生就一双妙目,便能胜却人间无数。
风宸的眼,便生的极美极妙,类似丹凤眼,却更大一些,眼尾微挑,又有些桃花眼的味道,却一点不显魅惑,反而极为秀丽,眼中含笑,华贵之气尽显,为贵人之相。
她素来爱极了这双眼,整个风陵皇宫,就数他的眼睛,生的最美,甚至胜过其母叶妃。年少时,她最喜欢亲吻他的眼睛,他总是顺从仰着头,任由她在他薄薄的眼皮上蜻蜓点水。
“风宸!”常勐豁然从坐上站起,那姿态,似乎随时要奔风宸而来。
果然,只有见到这张脸,他才会有对峙的兴奋。
当初,那一刀贯穿他的胸口,差一点扎碎了他的心脏,他落马坠地,仰视的,就是这张绝美得不真实的面容。那样漂亮凛冽,宛若永不可攀的高岭之花,随时将他打入地狱。
死亡的阴影,极致的美丽,给他的印象太深了。
话音一落,络腮胡子,连带着大厅内的马贼们纷纷拿出武器对着风宸,满脸紧张和防备。
宸王骁勇善战,智谋无双,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这一点,在场的很多人都亲眼所见,尤其是络腮胡子。
当年他还不过是个小小山贼,没资格和风宸对峙,远远见风宸冲锋陷阵,刀起刀落,杀人如麻,直叫他头皮发麻。
风宸,只对他的臣民仁慈,对于这些和他作对的反贼,从不心慈手软。
那一役,损失了黑云寨大半弟兄,现在寨子里的,很多都是后来的。有别于自家老大的激动,曹松只是呵呵一笑,“两年不见,殿下风采更甚从前啊!”
身上的气势更甚,人也更加沉稳了,如果两年前,他还是个少年,现在已经是个男人了。
话锋一转,又道:“传闻数月前,皇宫夜宴,皇帝赐酒宸王,宸王回府后咳血数升,之后双腿俱废,难以行走,没想到是真的。”
这话犀利歹毒得紧,一是变相讽刺风宸处境堪忧,二来,也是告诉自家老大,一介废人不足为惧。
风宸却连眼尾都没扫他一下,只是直直看着常勐,“常勐,你想如何?”
对上那双明明很秀丽,却又无比锐利的凤眼,常勐的心莫名跳漏了一拍,一握拳道:“两年前,你杀了我几百弟兄,我常勐更是险些命丧你手,这血海深仇,我今个儿是报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