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31

  夏枫几人表情那个精彩,一时竟傻了。原以为老太太还有别的安排,原来安排的结果就在这儿等着她们呢。
  “怎么?不饿?”
  “谢谢太太,谢谢太太的恩赐。”维卡和娜玛真是不知怎么表达自己的激动,手上还拿着滴水的抹布,样子甚是滑稽。虽然人家让她俩明天再打扫,可为了挣表现,现在就干上了。准备收拾完就出去看看还有没有吃的卖,现在好,省钱了。光是这顿饭,外面也不止卖十铜。
  “饿了就拿上去吃。”老太太淡淡说道。仔细听,依然能听出她的语气是在恩赐。不过,现在没人去计较,都饿得不行了。
  夏枫终于见识到什么是嘴硬心甜的人,敢情刚才全是考验呀,幸好她没有犯老毛病偷吃。
  其实这不是剩饭,老太太很爱干净,碰都没碰过......
  如果这位刹帝利老妪不先来个下马威,或许夏枫没有如此感动。这人啦,真的要受一些挫折才知道珍惜。
  这顿饭,吃得三人眉开眼笑。维卡和娜玛对夏枫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停问她:你怎么知道她是镇上最仁慈的人?
  好嘛!信口雌黄拍马屁还拍成先知了。
  次日一早,维卡和娜玛挑完水回来,就跟夏枫一起砌灶台。
  老太太不知其因,误以为夏枫三人白干活不吃她的饭呢,拦住维卡询问缘由,才知他们是要做小吃买卖。
  “男方家要多少嫁妆?”
  维卡憋红了脸,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看在老太太眼里,却引出了她的同情,“唉,首陀罗的男人都去打仗,你那没到年龄的小女婿肯定更精贵了吧?”
  维卡只得点头说是,下巴都快戳到胸口了,脸红到脖子根儿。内心极度挣扎,骗这样仁慈的刹帝利会不会被神明惩罚呀?
  老太太又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若不是看在你为女儿操持嫁妆的份上,我不会把房子租给你们。你会奇怪吧,我有这么大一幢楼,只住着一老一小,却连个仆人也没有。”
  “太太您不嫌弃,就让我当您的仆人,不用给工钱。”维卡像是找到了报答的机会。
  “你们昨天来之前,那贱仆刚被我轰走。既然你愿意,就接她的工作吧,工钱抵房钱。只是有一点,如果我侄子老布奇过来,定要给我拦住,不准他踏进一步。”
  “太太,我...我不认识啊。”
  “不用认识,只有他会来我这里。总之,不准任何人进,明白了吗?”
  维卡连连点头:“明白,明白!”
  夏枫等着维卡搬石头上来,半天不见人,急匆匆跑下来,正好看见她跟老太太说完话离开。
  “维卡,她给你说什么了?”
  “她说不要我们的房租......”
  夏枫听完,疑惑道:“她没说她的子孙们去哪了?”维卡还没回话,夏枫又说:“看来只有咱们自己打听了。”
  维卡也认同,初始她就怀疑这家人有事情。
  幸亏夏枫前世并非只会闷头练武,她不但把灶砌好了,还按照以前的知识把之改良。火旺省柴排烟,三优产品。
  娜玛看见这怪模怪样的石灶,有些想笑,她哪里见过两个灶坑的。问道:“要准备两口锅?”
  “大铁锅放前面,找个陶罐放后面烧水,火就不浪费。”
  “对呀!”娜玛一拍大腿,“夏枫你好聪明,怎么想出来的?”
  “那什么,动动脑子就会了。”夏枫一点也不脸红。
  趁着白天温度高,维卡留在家里,用湿泥沙填补石灶里的缝隙。夏枫带着娜玛出去买锅和她需要的粮食。
  直奔昨天看好的目的地,其他东西都买齐了,粮食却找不到。夏枫昨天逛街时,明明看见有荞麦卖,怎么今天却找不到呢。女人的方向感向来不好,夏枫是个例外,她第一次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抱着这个态度,带着娜玛又转了两个小时还扩大了搜索范围,终于在昨天进镇的路口上发现了荞麦。
  “不会吧,我真的记错了?”
  “我过来两次都找不到路,你已经很厉害了。”娜玛笑道。
  “不对,好像要运走啊。”夏枫忙拉着娜玛赶紧跑过去。
  那边已经装齐了五辆驴车,后面还空着三辆,看样子都是来拉荞麦的。
  “请问这些荞麦怎么卖?”夏枫朝搬运工大声问道。
  “请问这些荞麦还卖吗?”
  问了两个人,没一个搭理她。
  “他们应该是南边拉过来的奴隶,听不懂我们的语言。”娜玛猜测道。
  “怪不得皮肤黑得吓人,娜玛,你快帮我找找,老板在哪。”
  “谁找我?”又是一个浓胡子印度男人,而且还很胖。
  “老板您好,我们是来买荞麦的。”娜玛大着胆子搭了一句话。
  “不卖了,全被那位乌斯藏人收走啦。你们买荞麦干什么?难道你们要吃?”胖老板问道。意思是,你们一看就像“有钱人”怎么会吃这种东西。
  娜玛一被人盯着就变得拘谨,不自然地扯了扯帕丝塔漂亮的黄色莎丽,把脸淹在头纱里。
  真是穷讲究,荞麦营养很丰富的好么。“我们有其他用处。”夏枫解释道,还碰了碰娜玛,让她淡定一点。
  “这些是乌斯藏人拿去混上干草喂羊的,你们也喂羊?”胖老板好像很闲,叼着一根圆头烟杆,大腹便便地走过来。
  夏枫觉得他活像动画片里的巴依老爷,连头巾的花色都像,只是穿得太少,没有巴依老爷的富贵感。
  “请问能分一袋给我们吗,我们有其他用处。”夏枫且答且问。
  “巴依老爷”指指了门外站着的高个子男人,说道:“问他,已经卖给他了,我没有权利决定啦。”
  夏枫转头一看,差点摔倒,这......这服饰好熟悉呀!怎么突然想不起来了。
  “怕什么?他们虽然会吃牦牛肉,但他们不吃人的。”巴依老爷可能真的很闲,见两人不敢过去,还打趣她们。
  牦牛!哎呀,夏枫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这不是藏族人吗。可惜,她不懂藏语,不然可以用娜玛听不懂的语言,亲切友好地交流一下,打听大明的情况。
  也没想过人家认不认同她。没办法,夏枫思乡严重啊,哪怕那边是大明。
  “吃牛肉?他们是哪的人啊。老爷您怎么跟吃牛肉的来往。”
  夏枫回过神来,仿佛不认识娜玛了,这话真的是她说的吗?
  巴依老爷连连摆手,“别乱叫,我可不是什么老爷。我不说了嘛,人家是乌斯藏人,是过来做生意的。”
  夏枫碰了碰娜玛的手,让她别再“丢人”。对巴依老爷规规矩矩地行了一个礼,“请您帮我们说说,问问他可不可以分点给我们,我们只要两百个铜达姆的荞麦。”
  娜玛忙说:“太多了,弄不回去。”
  闲来无事又好说话的巴依老爷已经走过去了,娜玛急得不行:“那就没钱买萨卡纳了。”
  “我有分寸,还剩下五十个。整个莫卧儿,荞麦只有我们北边才种,不买今年就没了。”
  那位乌斯藏人经过翻译一讲,就一直盯着夏枫二人,不时还笑笑,比划着各种动作。巴依老爷也跟着笑,互相挤眉弄眼。
  夏枫皱着眉头,娜玛扯着她的莎丽,想叫她离开。
  过了好一会儿,巴依老爷朝她们大声喊道:“小姑娘,这位大人说让你嫁给他儿子,这些荞麦都不用给钱了,就当是聘礼,全送给你。”说完,两人很有默契地开怀大笑。
  夏枫气得牙痒痒,跟娜玛不由约同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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