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想不想好

  公交车一路开到中央门长途汽车站,赵红袖和夏景之带着行李下车。
  中央门长途汽车站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汽车站,在两年前已经开通南石到临水的直达车。夏景之来的时候买好今天中午十一点二十的车票,这会儿还没到十一点,两人进入候车大厅,选了两个挨在一起的空座位。
  “哎。”
  坐到椅子上,将手里东西放好,赵红袖盯着身侧的夏景之,“你倒是给我说说,刚刚车上那几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赵红袖不喊“景之”,夏景之就听出,自己女朋友心里是有点儿生气的。毕竟,赵红袖对他确实掏心掏肺,什么话都和他说。而他却有自己的“小秘密”。
  换了谁,都会不舒服。
  然而……
  “红袖,等咱们回去,你再问我,我一定告诉你。”夏景之没有当即交代。
  “回去?”
  赵红袖的嘴巴鼓起来,看上去像是刚出锅的白色馒头,柔软的让人想要去捏一捏,戳一戳:“你有事情瞒我,你以为我还会……哼!”
  娇俏的女儿家,就算是生气的模样,也惹人怜惜,夏景之见了,面上便泛出笑,带着无奈,带着纵容。
  “好好好,那我便现在就和你说。”
  “去年,有一次我晚上送你到宿舍,然后一个人回学校,路上遇到那几个人,正在欺负一个小孩……”
  夏景之的嗓音如酒,醇厚醉人,特别是读书或演讲的时候,特别深情。曾经赵红袖笑着说,如果他去当老师,必然能吸引台下的孩子们全部目光,偏偏,选错职业,学医还要从医。此时,听夏景之讲他和那几个人的事情,赵红袖几乎被那嗓音迷醉,忽略故事本身。
  “我把他们狠狠收拾了一遍,后来,他们知道我的厉害,自然也就怕我了。”
  故事讲完,也不过是最寻常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赵红袖眉头皱起:“这又算不上什么秘密,你干嘛要瞒着我,还说什么过了今天才告诉我。”
  夏景之就告饶:“我的错。”
  心里却在想,而今告诉你的,自然是能说的部分,至于不能说的那些,还是要过了今天,再告诉你!
  长途汽车从南石开出,一路畅行,用了两个多小时,来到临水县汽车站。
  换做往常,此时赵红袖该要乘坐城乡公交,赶紧回家。可今天,他们却往县城里去!
  国家几年前便开始实行双休制度,但在临水县民政局,他们依然延续着单休的传统,只不过,周六的值班人员相对较少,好在所有业务都能照常办理。
  而今天,他们便要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结婚必带身份证、户口本,两人都带着身份证,可户口本是一个也没有。即便如此,夏景之也是铁了心要领证的。
  他等不及了!
  等不及,要把赵红袖娶回家!
  古人早已说过,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夏景之眼里,赵红袖比西施优秀百倍。
  夏景之对赵红袖,是一见钟情。
  原本,按照夏景之的人生计划,读完五年大学,他还要进入本校的研究生院深造,甚至,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那也是必然结果。可是,谁让选中的媳妇实在貌美如花,他生怕自己读研,赵红袖就被人给拐走了。
  家乡的婚姻仪式过程冗长繁杂,夏景之片刻都等不得,于是,他想到了先领证,再结婚。
  领了红本本,他们就是合法夫妻,谁都别想把他的媳妇抢走!
  至于为什么等到今天?
  咳,他今天刚刚满22周岁……
  赵红袖知晓夏景之的心意。
  赵红袖更知晓,自己的心意。
  她对夏景之,亦是一见钟情。
  赵红袖原本是能够被保送本校研究生的,别人申请不到的名额,她得来轻而易举。但最后,她却放弃了。
  这是她对夏景之仅有的小秘密。
  就在夏景之和她说,不想读研,想尽快毕业回临水,和她建立一个小家之后。
  他们能够感受到彼此最真诚的爱意,也不吝展现自己的自私。
  毕竟,这样拼上自己前程、甘愿为一人而平凡一世的自私,又有几人能做到呢?真正相爱的人、真正幸福的人,不会在意自己付出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而是珍惜自己所得到的,感恩自己所拥有的。
  民政局的大楼很破旧,据说正打算拆迁,不过里头设施完备,还引进了不少办公电脑。
  说了几句好话,将行李零时寄放在门卫大爷那儿,夏景之和赵红袖牵着手走进婚姻登记处。
  “九宫格踏板,这个我上次走过,中、西、北……哎呦,你怎么搞的,没听我说话哦……”
  “中、西、北、南是吧,我知道,刚刚失误,重来重来……”
  一间半敞着门的办公室里,有三个小伙子围在一起,聚精会神的盯着面前的电脑,单看他们的神情就能知道,他们绝对不是在看什么工作文件。
  赵红袖抬起头,又看了一遍门上的字,确定这里就是婚姻登记处,她抬手敲敲门。
  听见敲门声,沉浸在精彩游戏里的几人回神,朝门口看过来。
  “咦,夏哥?”
  原本操控着电脑的青年看到站在赵红袖身后的夏景之,惊喜地站起来:“你怎么来了?”
  “程翔,你在那就更好了。”夏景之看到青年,也挺开心:“介绍一下,这是你嫂子,我们是来登记的。”
  听见这一声“嫂子”,程翔的脸色可谓十分精彩,认也不是,不认也不是。
  方才那句“夏哥”,是很久不用的一个称呼,乍一见面,下意识的叫了出来。实际上,他比夏景之年纪还大三岁,高中三年都是同班,那时候,半大小子不懂事,得空就爱打打闹闹,有一回,他就打到夏景之头上去了。
  没成想,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书呆子夏景之,动起手来够狠,直接给他胳膊给卸了,疼的他夜里睡不着觉,还不敢跟家里人说。
  第二天去学校,他眼都是肿的。夏景之把他胳膊捏住,问他:“疼不疼?”
  他说疼。
  夏景之问他:“想不想好?”
  他说想。
  夏景之就说:“叫哥。”
  他叫了,还一叫就是好几年,直到高考之后,他们考上不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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