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前任

  宋韵这场荒唐的婚姻,要从一年前,或者更早说起。
  宋韵出生于江南一个桑蚕之乡小镇,跟着单亲父亲长大,家里开了一间小纺织厂,虽然算不上大富之家,但也衣食无忧。
  除了从小母爱缺失这件事,宋韵成长还算顺遂。因为从小喜欢在奶奶的裁缝店玩耍,耳濡目染爱上了做衣服,大学干脆就来江城念了时髦的服装设计。
  大三开始的时候,她像许多女生一样,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男孩是她高中同学,不过当初年少无知,并未交集,直到大三前暑期返校,两人在火车上偶遇,才一来二去熟悉,而后温温吞吞自然而然在了一起。
  直到现在,宋韵也很难说清楚,自己有没有真的喜欢过季维,还是因为周围人都在做着那件叫做谈恋爱的事,她又恰好遇到一个勤奋优秀模样英俊的男孩,所以就顺势跟他在了一起。
  她和季维相处的还算愉快。因为虽在同城但并不在一个学校,两人倒没有天天见面,只是每个周末约会,平日电话短信联系,不算太热络,但和大部分情侣差别不大。
  季维是家境贫寒的男生,学的是扎进钱眼的金融,没有任何背景的男生,未来在这个行业,想来异常艰难,所以还是学生时候的季维,就非常努力,这种努力不仅是在学习上,而是各方各面。
  当时宋韵最好的朋友俞乔,在见过季维后,曾劝诫过她,季维那种男生想出人头地的功利心太强,爱情对他来说肯定只是排在最末位的事,让她睁大眼睛看清楚然后三思。
  宋韵确实三思过一段时间,倒不是思考季维是不是俞乔说的那种男生,实际上她不用睁大眼睛,也早就看出季维是什么样的人。
  她考虑的是,她未来是不是要和这个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男孩继续下去。
  三思之后,她得出的结果是肯定的。
  人生而不平等,贫寒学子费尽手段改变命运,无可厚非。
  而且她自己本身也不是一个将爱情放在前位的女人,将心比心,她倒是觉得这样的男女关系,在未来可能比大部分人还安宁稳定。
  这个时候,两人已经临近毕业,季维拿到美帝研究生的全额奖学金。因为宋韵这个决定,两人并没有因为即将到来的异地而分手。
  她对季维说她愿意等他。而季维也信誓旦旦,待他四五年衣锦还乡就娶她。
  但显然,她的想法还是太单纯。
  四年之后,也就是一年前,季维确实算得上衣锦还乡。
  他从华尔街归来后,在一家本城的风投公司任高职。
  只是他回来时连自己的女友都未通知,宋韵还是无意从高中同学那里得知。
  等到她找到他,宋韵看到了人生中最为讽刺的一幕。她本以为她那还在大洋彼岸的男友,此时正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坐在餐厅你侬我侬。
  宋韵对劈腿背叛这种事,有非常高的心里承受力,也设想过在大洋彼岸,几千个漫漫长夜中,正当年华的季维,想必也沉陷过走马观花的温柔乡。
  但是当他看到季维旁边那女人时,愤怒的火焰还是超出了她的想象。
  世界真是小之又小,衣锦还乡人模狗样的季维,找了个美貌多金的女人并没什么,但让宋韵不能接受的是,他找的是陈若诗,她曾经的大学同学。
  当然这不是什么闺蜜撬男友的狗血戏码。
  宋韵和陈若诗虽是大学同学,但不仅不是闺蜜,还是积怨多时的宿敌。
  学她们这种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家境都不错,宋韵这种小镇小老板的女儿,已经算是拿不出手的那一波。但像陈若诗那种上学开豪车,名牌从上到下恨不得将自己装扮成圣诞树的千金,在他们专业也只能是凤毛麟角,或者说只此一人。
  不同的家庭背景,让两个人入学后很长的时间,都毫无交集。
  直到大三上学期,两人共同参加一个规格甚高的服装设计大赛。一向自诩过高,在系里有“美女天才”之称,在过往各种比赛中所向披靡的陈若诗,不知是不是那次赛事家中忘了交赞助费,最终比赛结果竟然榜上无名,而一向走中规规矩传统中式设计路线的宋韵,却出乎意料地拿了个二等奖回来。
  陈若诗大概是觉得自己被宋韵抢了风头,颜面无存,于是开始对宋韵各种找茬。
  任性的千金小姐大抵都很有些幼稚。
  偏偏宋韵虽然在为人处事上很低调,性格却并非任人欺压的软柿子。甚至作为一个小时候被人嘲笑“妈妈跟人跑了”后,会拿着板砖追人两条街的小孩子,即使是后来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但从某种方面来说,性格里的东西并不会变,比如不易让人觉察的睚眦必报,尖酸刻薄,不过是成长叫她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的獠牙。
  那时还没流行撕逼二字,但宋韵和陈若诗却由此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撕逼大战。
  宋韵其实并不想跟陈若诗那种跋扈任性的千金小姐有多过节,况且陈大小姐找茬的方式实在幼稚,比如弄坏她的作品,找小流氓堵她诸如此类。
  宋韵觉得让自己陷入这些幼稚的纷争中,实在有降低她智商的风险。所以一开始只是轻描淡写化解或者置之不理。
  但陈若诗对找她茬这件事,实在太执着,执着到宋韵终于不慎其烦,都快要怀疑陈大小姐这么坚持不懈跟自己过不去,是不是在暗恋自己。
  战争最终升级,是陈若诗将宋韵最好的朋友俞乔牵扯进来。
  当陈若诗堂而皇之抢了俞乔当时的校园男友,并挽着手在两人面前耀武扬威后,宋韵终于忍无可忍。
  幼稚的战争,最好用适合陈若诗的幼稚方式。
  愤怒的宋韵找了个技术宅朋友,攻进陈若诗的电脑,成功找到几张她和不同男生的亲密照发在了学校论坛,倒不是什么艳照,就是醉生梦死的夜店照,但陈若诗身为校园风云人物,千金小姐多姿多彩的个人生活,也足以成为了学校一众八卦男女饭后一时的谈资。
  陈若诗虽然幼稚任性得让宋韵无比讨厌,但她在公众眼中,是有才有貌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一时间成为私生活混乱的碧池,名声可想而知。
  这件事之后,两个人的战火一度升级到连老师都无法调和的地步。
  女人之间的仇怨有时候就是这样,看起来毫无道理,但是又能让两个原本毫无关系的人水火不容,兵戎相见。
  陈若诗讨厌宋韵,而宋韵同样也厌恶这个任性的千金。
  直到毕业,千金小姐陈若诗出国镀金,两人的战争才算止戈。
  而彼时宋韵留在江城,进入当地时尚圈做服装助理,一年后因为不习惯,又从那光怪陆离的圈子走出来,继承奶奶衣钵,自己开了一家成衣定制的个人品牌店,主打她最熟悉的中式正装,生意尚可。
  平静的日子让她几乎已经忘了陈若诗那个存在于她后半段大学生涯的噩梦。
  再次相见,陈若诗笑得特别嚣张:“宋韵,好久不见。”
  宋韵将旁边脸色惨白的季维忽视,朝下巴比学生时代更尖了几分的陈若诗,冷冷笑了笑:“是啊!好久不见。”
  陈若诗笑道:“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季维。季维,这是我大学同学宋韵,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好像还是从同一个小镇来的吧?”
  季维看着宋韵半响,终于一句低不可闻的声音:“宋韵……”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话语。
  宋韵哼了一声:“陈若诗,我和你这位男友不仅来自一个地方,好巧不巧他还是我前男友。没想到,你还有吃别人嚼剩下的东西这个嗜好!”
  陈若诗脸色骤变。
  宋韵昂头转身离开,给身后两人留下一个冷傲不屑的背影。
  她不会让人看出自己内心是如何屈辱至极,但她仿佛听到心中那堵高高的城墙哗啦啦全被推倒。
  她必须得承认自己的狼狈。
  大部分女人的心眼都跟针眼差不多大小,宋韵也是那个大部分之中的一个。
  她愤愤地想,季维找谁不好,偏偏找了她最厌恶的陈若诗。
  而陈若诗显然就是故意,几年过去,这位大小姐还是对她怨念犹存。
  无论是什么原因,陈若诗和季维的行为,都成功让宋韵愤恨至极心有不甘。
  不得不承认,宋韵憎恶陈若诗,除了她对自己的种种恶行之外,也或多或少包藏着一点嫉妒之心。
  陈若诗的任性妄为,无外乎是因为她有一个好的家庭,被家人捧在手心长大,不高兴有人哄摔倒了有人扶,所以她从来肆无忌惮。
  而宋韵虽然有一个宠爱自己的父亲,但也仅此而已。当她从小到大,当无数次看到父亲捧着她那所谓的母亲的照片,喝得酩町大醉,人事不知的时候,她就知道,父亲不是一棵让能为自己遮风挡雨一辈子的大树,他孱弱的肩膀,不足以让自己依靠,她只能学会自己依靠自己。
  几天之后,季维有到宋韵的店内,似乎是想要解释什么,但被她冷脸毫不留情地赶了出去。
  宋韵是真的不甘。
  不管她和季维之间,有几分真情实意,但两人确实是计划了未来,她也老实本分地在这座城市等他归来。
  他却让她四年青春变成了一场笑话。
  这四年,她独自生活,没有三心二意,遇到潇洒多金的男人也严守本分,也没有去夜店春风一度慰藉自己干涸的青春,她在感情世界里就像是一个苦行僧一样恪守等他归来的承诺,堪称现代版王宝钏。
  没想到他一回来,就送了自己这么一份大礼。
  宋韵针眼大小的心眼,当然吞不下,也消化不了这口郁气,一度差点寝食难安。
  而就在她快要内伤时,她遇到了后来自己那场荒唐婚姻的男人——盛予正。
  说是遇到并不恰当。
  实际上在过去两年多,盛予正一直是她店中的固定顾客。大约每个月都会来她店里一次,定做一两套衣服。
  当然,即使是这层关系,两人还是算不上熟识。
  性格使然,宋韵不是那种喜欢热情揽客的女老板,招待客人大多是店内的助理完成,她只负责介绍款式,量体裁衣。
  盛予正也不是喜欢寒暄客套的顾客,每回进店,大多是选完面料和款式就走人。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宋韵都只知道自己这位客人姓盛,并不知他的全名,至于身份背景年龄几何更是一无所知。
  盛予正不是宋韵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但一定是最有气质的一个。简简单单的衬衣或者正装穿在身上,也有一种卓尔不凡的味道。
  总之看起来就是那种鹤立鸡群的男人。
  她能猜出他是某个行业的精英,至于精英到何种程度,却不敢妄下结论。
  她看到过他常开的那辆车,大约算得上豪车级别。但会常年在自己这种不算太高端的定制店消费的男人,又实在不太像身家不菲的钻石精英。
  不过也有可能,这个男人对于高端奢侈品牌不以为然,反而喜欢追求一些小众的特别。毕竟他看起来确实很有些与众不同。
  当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都跟宋韵没有任何关系。
  盛予正不过是她的一个顾客。
  而已。
  这个想法,在发生季维和陈若诗那件事两周后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那天到了盛予正来取衣服的日子,但他并没有前来,而是让一个年轻男人过来代劳。
  那男人比起盛予正热情很多,拿了衣服还一直和宋韵寒暄攀谈,言谈中宋韵得知盛予正是他的老板,走的时候男人还留了一张名片。
  宋韵随手拿起一看,看到上面盛世资本几个字。
  忽然福至心灵,迫不及待地上网查了一下,这家规模庞大的风投公司创立者正是叫盛予正。
  而她也知道,季维回国后就是在这家公司任职。
  据她所知,这位英俊多金的男人,应该还是单身。
  她记得就在上次盛予正来店内时,她听到他打电话,大约那头是家人在询问个人问题,而他在不耐烦地敷衍,说安于现状,一切随缘。
  宋韵不得不感叹世间各种千丝万缕的联系,真是让人啼笑皆非。比如季维瞥腿对象是与自己相互最讨厌的女同学,又比如自己店内这位顾客,竟是季维的顶头上司。
  这是个很让人热血沸腾的念头,她并不觉得自己能和一个在自己店内光顾两年,却没有任何私人交集的顾客,能在短时间有什么关系。她自知自己对于男人的吸引力向来有限,不过也知道这种有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性格冷淡,从不对男人献殷勤。
  男人与女人不同,他们通常不会太排斥女人的殷勤。就好比季维,她绝不相信他那种功利主义的男人,会真爱一个穷奢极欲富家女人,不过都是各取所需罢了。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所谓的真爱。
  呵!真爱都去见鬼,她才不要什么真爱,真爱往往最伤人。
  她的母亲为了真爱抛夫弃女,他的父亲为了真爱单身了大半辈子,三天两头酗酒郁郁寡欢。
  宋韵不过是想要将堵在自己心里的这口郁气,一并还给季维和陈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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