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67

  但现在不用了,宗哥送他的羽绒服这时候不穿更待何时,他展开这件棕色的羽绒服,看着厚拎着轻,辛安冬叹息了一声,然后迫不及待的脱下身上的薄棉袄换上它,拉上拉链扣好扣子,他双手揣到口袋里,再把帽子一戴,全身果然暖和许多。
  “哎呦喂,这新崭崭的衣服你咋现在就拿出来穿,没个讲究,好赖不识货呀你!”
  辛安冬刚套上羽绒服,辛奶奶一眼看到,立马就要跳脚,快速走到他面前,瞪着眼,恨不得从他身上把羽绒服扒下来。
  辛安冬已经告诉过她是蒋玄宗送的,老两口惊讶过后就是一脸舍不得要让辛安冬像宝贝一样把羽绒服供起来样子,辛安冬才不干,有暖和的羽绒服不穿他傻啊。
  他躲开老太太伸过来的手,捂着拉链,可怜兮兮的求道,“奶,我可冷了,羽绒服比较暖和,等会我还要出门呢,你说我要是不穿厚点冻感冒咋办?”
  辛婆子依旧不妥协,说,“那你穿你爷爷的军大衣,那个厚实暖和,羽绒服是新衣服,过年的时候奶拿出来给你穿。”
  “爷爷也没衣服穿,我总穿他的,爷爷也该冷,而且过年和现在不一样嘛,就差那么几天。”辛安冬最知道老太太吃他这一套,可劲的拽着奶奶的手撒娇,也不怕被自己恶心死。
  “你也知道就差几天,几天也等不及?!”辛奶奶被孙子磨得没法,前两天还跟老伴说孙子长大懂事了,今天一看还是个要穿漂亮衣服的小子,没好气的说,“你妈给你买的棉袄你早早穿身上了,这件羽绒服又要穿,奶看你就是好漂亮,那件穿多了不稀罕,要祸祸这件贵的是吧,快脱下来!”
  不脱不脱,难得穿着羽绒服,感觉浑身轻松了很多,而且一会功夫就有热意,他更舍不得脱了。
  “奶,我真冷,你摸摸我的手,是不是像冰棍一样了,还有我这脸,紫的都快肿起来了,早上出门的时候我还感觉鼻子有点痒,现在是浑身觉得冷,我觉着再不穿厚实点我准得感冒。”
  又是装乖又是卖可怜,好说歹说,总算把固执的老太太说服,辛安冬穿着崭新暖和的羽绒服出门,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他没有代步工具,全凭他两条腿,路上的野花野草光秃秃的,盖着一层白霜,看着就令人手脚发凉,从自家村子到另一个村要走半个多小时的路,好在走着走着身体内能量消耗产生了热量,他总算是不再冷。
  之前因为王启军的原因在王家村买的两头猪,一方面是两人相熟给王启军一个挣钱的机会,另一方面主要是怕在自家村子买猪会引起其他村民的注意。虽说,村里人都知道辛家在县城卖龙虾,但还真没多少人知道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摆摊而是开店了。
  辛家人低调,不会出门吹嘘,赚了钱也是闷声发大财,就是怕村里人说酸话。不要怪辛家人小肚鸡肠,实在是农村里人都是这样,你穷我穷大家一起穷的时候会比较淳朴一些,有那么点守望相助的意思,但要是陡然有那么一户人家先富起来,那就打眼了,何况辛家以前穷得叮当响,现在要是让其他人家知道他们已经在县城开店肯定炸锅。
  以前缀在屁股后吃不上饭的人家都当上大老板了能不羡慕嫉妒吗?摆摊那会多少村民有样学样的卖龙虾,就是现在村里还有好几户在摆摊卖龙虾,也就是味道不咋地生意有碍。还有葛金花,亏得同为辛家人都能想出那么阴毒的法子要害辛安冬一家,如果不是宗哥,这会他们一家恐怕早就因为父亲失手伤人家破人亡,哪还有现在的自在幸福。
  所以,辛安冬对本村人的印象有点差,他宁可走多上半个小时的路也不愿意在本村买猪,更不想多生事端。
  辛安冬找的这个人也姓王,叫王爱华,王爱华同样是辛家龙虾馆的供应商,但他能供上的量比较少,基本上是一个星期才一回。倒不是辛安冬不愿意收他的龙虾,而是王爱华还在读书,他能捞虾的时间有限。
  王爱华,今年十七岁,是一名高一的学生,父亲早亡,家里只有寡母和他。他在他们村的名气不亚于辛安冬在村子里的名声,两人都是成绩拔尖家里却穷的叮当响,辛安冬还好些,至少父母健全,爷爷奶奶也在。
  王爱华就惨了,别看他名字像女孩,但却是纯爷们,不过这个纯爷们命不太好,他刚出生母亲难产,父亲挖河道的时候累垮身体一觉睡了过去,从此没醒过来。爷爷奶奶是极品,只偏心小叔从来不管他和母亲的死活,王爱华自小就要扛起家庭重担,照顾病重的母亲,硬生生能上到高中全凭他成绩出类拔萃,还有他母亲拼死咬牙让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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