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季思危摇头:“也没有。”
  四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二十四小时不到,就死了三个人,找遍整栋房子却没有任何发现。
  时间越来越紧迫,任务又毫无进展。
  他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你受伤了,先处理一下伤口吧。”季思危将视线投向晨宇的手臂,温声道:“先坐下来缓一缓,再想办法。”
  手臂上的伤口很深,血肉向外翻,流出的血液泛着黑气。
  旗袍女人在客厅里找出医药箱,帮他处理伤口。
  “你这伤怎么弄的?”旗袍女人倒吸一口气,“这种程度,就算你这次侥幸活着出去,也要在医院躺上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恢复。”
  “五楼有一扇很大的镜子,我路过那里时,突然被什么东西扯住手臂往镜子里面拖。”晨宇回忆道,“当时我感觉半个身体都要陷进镜子里,急中生智抄起桌上的东西砸碎镜子,这才逃出去。”
  “等我缓过来的时候,眼前除了一地碎玻璃,根本没有其他东西。”
  “那是镜鬼。”季思危轻轻转动眼眸,不缓不慢地说:“它一定还在这栋房子里,各位行事小心一些,如果不小心撞上,第一时间砸碎它寄宿的镜子。”
  “好,但是现在,我有个更严肃的问题。”旗袍女人手脚利索地剪断纱布:“请问你们肚子饿了吗?”
  说话间,她的肚子还非常配合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晨宇愕然:“你是我在里面见过胃口最好的。”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旗袍女人一笑:“没准这就是我人生的最后一顿饭,当然要吃。”
  她刚说完,外面就传来一阵撞铃声。
  楼下的门“吱呀”一声敞开,一个长相和善的中年女人提着一篮子新鲜蔬菜和鲜花,走上二楼。
  “你们好,我是这里的钟点工,是来给你们做饭的。”
  阿姨低眉垂眼,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自顾自地走向厨房。
  之前民宿老板确实说过,中午和晚上会有阿姨来做饭,他们也没感到意外。
  令他们意外的是,这个阿姨出现后,地板上的血迹竟然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就像被这所房子吃掉了一样。
  灯光也难得地恢复正常。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午后。
  阿姨给他们做完饭后,不仅打扫卫生,还换了新鲜的玫瑰花。
  房子里出奇的宁静,空气里飘荡着清冷花香,这让他们感受到了一丝惬意。
  “我们整理一下线索,再去找吧。”
  晨宇双手握着水杯,轻声说道。
  “这个房子总共就那么大,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还能上哪找?”
  旗袍女人瘫在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样子。
  “别放弃,我们都耐心回想一下,有没有忽略掉什么重要的线索。”
  狭长的眼睛微垂,季思危仔细地打量着这所房子,他语调和缓,令人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
  目光掠过茶几上那束饱满的玫瑰花时,某个思绪如一道白光从脑海中一闪而过。
  空气中的馥郁花香和记忆中的气味重叠起来,季思危温声道:
  “我是这里面唯一一个见过时初的人。”
  “令我印象较深的是,她出现时,房间里突然出现玫瑰花的香味。”
  “玫瑰花?”阿命蹙眉:“你认为玫瑰花和任务有联系吗?”
  季思危点头,不自觉地捻着指尖,拼命回想时初第一次出现时的细节。
  当时情况太紧急,很多事他都忽略了,昨晚的一幕幕再次浮现于脑海中,季思危一帧一帧地过滤……
  “她脑袋被利器砍断,身上都是鲜血和泥污。”
  “对了,她身上很脏……脸上和头发上都沾有泥土。”
  “我应该知道了。”所有线索在脑中串成清晰的一根线,季思危完全睁开眼睛,纤长的睫羽下,澄澈的眼睛像泛着光,他略一勾唇,梨涡浅现:“这栋房子里,有没有一个地方,有玫瑰花,又有泥土?”
  “确实有!”晨宇闻言,瞬间站起身来:“五楼有一个阳台花园,我记得那里有一个玫瑰花坛!”
  第11章 送命题
  五楼的采光比其他楼层好许多,所有的家具上都盖着白布,上面布满灰尘,也不知哪里发霉了,空气里一股子霉味。
  客厅一角堆着许多褐色纸皮箱,有的纸皮箱上画着两个牵着手的小女孩,有的画着凌乱至极的涂鸦,有的用红色马克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看起来特别瘆人。
  “姐姐,为什么偏偏是你。”
  “为什么背叛我?为什么抢走他?”
  “你不是说永远保护我的吗?”
  “你这个骗子。”
  “姐姐,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们。”
  “都去死吧。”
  笔迹潦草,在纸皮上留下刀刻一般的痕迹,不难想象出,书写者当时的愤怒与狂躁。
  那些字就像一条条恶毒的诅咒,看久了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本能地想避开视线。
  在纸皮箱堆旁边,端放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这里像是被人刻意遗忘的一个地方,久不打扫,到处积灰,这双高跟鞋面上却没有一点灰尘,红得刺目艳丽,好像……有人经常使用擦拭一样。
  看着这双鞋子,季思危下意识蹙眉——时初出现的时候,总伴随着高跟鞋的声音。
  如果这就是时初穿着来敲门的那双,就有点恐怖了。
  “这些箱子你有打开看过吗?”
  季思危看向晨宇。
  “我都挨个检查过了,这里面只有一些女孩子的衣服、书本和生活用品。”
  伤口疼痛难忍,晨宇唇上没有一点血色,连说话语调都不如之前平稳。
  “书本吗……”
  季思危抿了抿唇,靠近那些纸皮箱,找到收纳书本的箱子,随便抽出一本,翻开扉页。
  纸上写着“时初”两字,字迹娟秀,与纸皮箱上的字迹迥然不同。
  季思危又翻开几本书,发现上面写的都是时初的名字。
  正打算把手上的书还回去,一张什么东西从书中掉出,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旗袍女人眼尖,看到后马上凑近捡了起来,看了一眼后递给季思危:“是一张照片。”
  另外两人闻言,不约而同地走到季思危身后,看向他手中的照片。
  看照片里的环境,像是在二楼的客厅里拍的,坐在钢琴前的男人长相英俊,一脸笑容地看着镜头,穿着红裙的女生站在他旁边,亲昵地搂着他的脖子,看起来很甜蜜。
  “这个女人是时初还是时一?她俩长得太像了,就算我不脸盲,也根本分辨不出嘛。”
  旗袍女人摊了摊手。
  “这个是时一,之前发现那张合照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只有时一的脸颊上有颗小痣。”阿命顿了顿:“你们觉不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季思危微微仰头:“这哥们儿就是你们亲手从三号房的暗柜里拖出来那位。”
  “哪位?”旗袍女人一脸茫然地扬起头,愣了一会儿后忽然想起某张惨白腐烂的脸:“嗯?!!”
  “等等,我再看看。”旗袍女人夺过照片,仔细端详了片刻后,倒吸一口凉气:“还真的是他,从照片上看,他应该是时一的男朋友,那为什么被杀了?他的尸体为什么会被藏在三号房?”
  “打断一下……”晨宇一脸懵逼:“什么尸体,我怎么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
  “我们在找时初尸体时,在二楼三号房里找到了一具男尸。”阿命指向照片里的男人,简短地解释:“就是他的尸体。”
  晨宇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纸箱里装着的东西是时初的,在纸皮箱上写字的人则是时一。”季思危合上书页,放回箱中,把所有线索快速理了一遍:
  “姐姐死后,亡魂飘荡在这栋房子里……敲门的时候会说‘妹妹,把心脏还给我好不好’,而妹妹又说姐姐背叛了她,抢走了某个人。
  那有没有可能是姐姐横刀夺爱,妹妹一怒之下,把姐姐和男朋友都杀了,分开藏尸。”
  此话一出,所有人顿时觉得浑身冰冷,汗毛竖立。
  “你是说,时一杀了自己的亲姐姐和男朋友?”旗袍女人忽然觉得手中的照片有点烫手,随手扔到纸箱上:“一个柔弱女子,怎么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两个成年人?”
  “方法很多,最省时省力的应该是投毒,但我只是说有这个可能。”季思危眼角微微垂下,用一种冷静客观的语气说:“现在看来,时一绝对不是普通的npc,等她再次出现时,各位都小心些。”
  季思危轻轻一抬眼,目光越过像停尸房一样的客厅,落在阳台花园上:“当务之急,是找到时初的尸体。”
  “你提醒得对。”晨宇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我带你们过去。”
  五楼的阳台花园实际上是个封闭的玻璃花房,面积很大,透过玻璃向外看,天空昏沉,云层很厚,整个世界笼罩在灰蒙蒙的雾霾之中,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房屋轮廓。
  阳台上种着许多说不上名字的小乔木和整齐的灌木丛,每一株都枝叶繁茂,叶子绿得发黑。
  晨宇口中的玫瑰花坛很显眼,那是个四四方方的黑色大理石花坛,算不上大,上方的玫瑰花开得绚烂,花瓣层层叠叠,灼灼如火,散发着诱人清香。
  不知道是不是有心理暗示的原因,季思危总觉得这四四方方的花坛,看起来活像一口棺材。
  晨宇在工具木箱里找出几把铲土专用的中号铁锹,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开始吧。”
  花坛并不算高,季思危坐在轮椅上也可以够得着,于是也挥着小铁锹,加入挖土小分队。
  因为猜测花坛里埋着具尸体,拔掉上面的玫瑰花后,所有人的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很快就放弃了铁锹,改用双手挖土。
  四人各据一方,埋头挖土,一言不发,玻璃房内只剩下挖土的簌簌声,没有人注意到天色越来越暗,云层涌动,越来越多的乌云聚拢而来,雾霾之中,浮现出一个个奇怪的黑影。
  手下的泥土湿冷,越往下挖,颜色越怪异,就像掺进大量鲜血一般。
  那种冰冷的触感沿着手指爬向小臂,季思危忽然有一种预感,如果再往下挖,双手很快就会像自己的双腿一样,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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