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3)
纵横三十年来几乎没有被抓到任何小尾巴, 这名叫弗兰克的史上最高产的杀手, 毫无疑问是个谨慎又狡猾的厉害人物。
只是比起弗兰克这么多年来,是怎么掩藏自己的身份, 怎么挑选受害人,作案手法是怎么进化的等等,林蒙对他的“爱情”更感兴趣。
那名被弗兰克称为爱人的女人, 名叫简, 来自内华达州一个叫格康达的小镇, 而且简还是弗兰克三十年杀人史上唯一的幸存者。弗兰克还每年都会定期去格康达,悄悄地探望简, 还为她带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由被害者肋骨做成的风铃。
“这绝对不是爱情。”林蒙盘腿坐在地板上, 她周围散落着各种各样的纸质资料, 不远处的墙壁已经变成了证据墙,其中还有一张美国地图,上面有图钉标记出了弗兰克受害人最后出现以及被抛尸的地点。由此可以清晰地看出弗兰克是沿着80号州际公路活动的。
——80号州际公路横跨美国东西, 西到加州旧金山,东过纽约到新泽西州提内克。简所在的格康达小镇,同样被这条州际公路贯穿。
房间内一片静谧。
林蒙忽然手做喇叭状喊道:“路德——路德——”
站在不远处的路德:“……boss,我就在这儿。”
林蒙理所当然道:“我知道啊, 我只是想看看你聋了没。”
路德:“……我只是认为我们不该按照常理去推断变态和疯子的爱情观。”
林蒙:“继续。”
路德硬着头皮道:“不说弗兰克这个变态连环杀手, 就是那个叫简的女人,根据格康达镇镇民的描述, 她明显精神不正常。再说也没有那个正常的女人, 会自愿跟着一个连环杀手走吧。”
“简虽然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但她不仅情感不缺失,相反她情感要较一般人充沛而敏锐,也就是说她对爱情的感觉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可以保证,她的大脑中爱情的化学作用正在噼里啪啦呢。”林蒙手指抵着下巴,“有问题的是弗兰克。他每年定期去探望她,在去到她所在小镇前,还会把自己的车子‘清洗’干净,将自己亲手做的风铃送给她,确认她过得很好……”
路德面无表情道:“可能是弗兰克巧克力吃多了。”
爱情的化学作用受β-苯-乙-胺控制,它同时也能在巧克力中找到。
“不不,他最爱的甜品是草莓奶昔。”林蒙说完一顿,“哦”了一声:“你好幽默哦,路德。”
棒读。
路德:“……”
路德觉得如果他从前的战友,要是再见到他,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惊呼曾经暴脾气的路德,怎么就变成了个没脾气的软蛋了啊。路德有时候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就像他第一次见到自家雇主时,他明明还呆在敌营——为了他得了重病的老母亲,他被吸纳进一个盗贼团伙,准备去打劫纽约一家银行,好死不死地那家银行的所有者姓伍德,而且自家雇主即将负责那家银行安保系统的升级。反正,这起抢劫案,最后演变成了那家银行升级前的演习,还反过来为银行及其安保系统打了“真枪实弹”的广告。
路德没有被伍德集团旗下的律师团告到牢底坐穿,反而做了眼下这份工作,起初他以为是因为他身手好,还容易控制,谁想到真相却是因为他有在海军陆战队服役的经历,当时他的雇主正准备写的一本小说涉及到军事方面的内容。那本小说最后顺利出版了,并缔造了蝉联畅销书榜首多周的佳绩,甚至还因为里面某些内容描写的过于逼真,一度引发了相关单位的密切注意。
后来路德严重怀疑,自家雇主就是故意的。
话说回来,路德没有一直在墙角当工具人,他还有其他雇主认知中的琐事要处理。于是他想了想,在他原来站的地方放了个半智能可对话机器人,自己就去到了一楼,做起了秘书的活,过滤出需要自家雇主亲自处理的事项。
林蒙撇撇嘴,却没说什么,反而和机器人对了一段话后,颇有闲情逸致地去审视机器人的源代码,权当做从弗兰克谜团中抽离下。
不过弗兰克谜团毕竟排在林蒙现在最想解决谜题的榜首,所以她之后又重新回到案件中,看起了弗兰克日记的拷贝。
弗兰克将他怎么折磨被害人的,都一五一十地记录了下来。
这倒是给了林蒙从他笔记中测写他这个人的有力途径,不仅仅是笔迹,还有用词习惯等,都是推断一个人性格、过往和行为的有效可靠依据。
‘唔,这个词——’林蒙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了一个词,之后又陆续圈出了几个词,还有两句话。最终得出个推论,弗兰克曾接触过德语,但他又是在全英语的环境下长大的——尽管德语与英语同属日耳曼语言,又因为历史渊源造就两个语种之间在语音、字母、词汇和语法等方面的相似之处,英语和德语词汇中有很多相同的,可语法就大不相同了。弗兰克笔记中就有两句话出现了在英语中语法错误,但在德语中勉强说得通的问题。另外,弗兰克的德语也非系统学习而来,很有可能是身边有会说德语的近亲。
说起来“弗兰克”这个词,就是古德语起源。这个名字最初是指弗兰克部落的一个成员,他们认为是他们使用的一种矛。
德裔吗。
此外,从弗兰克笔记的内容,也可以纵向看出他在解剖技术上的进步,但是他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医学训练,从一开始就是自学。显然在他杀害人类前,他一定在其他生物身上练过手,不,确切说,他需要杀点什么来满足自身需求,就像是小孩子需要玩具一样。
等等,小孩子?
林蒙偏了下头,她记得弗兰克的受害人中没有一个小孩子。
林蒙:“唔——”
“莉兹,你想到了什么,对吗?我愿意听你说说你的想法,我想那一定是深刻而高明的。”一旁的机器人善解人意地开口道。
林蒙:“……”有点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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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蒙接下来,深入地了解并分析了弗兰克的受害人群。在心理侧写中,受害者研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那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凶手本身。
林蒙的受害者研究进展顺利,她对弗兰克的“爱情”谜团也有了初步想法。
另外,《手持天平的女人》这本书持续热销中,连带着林蒙之前出版的书也跟着热卖。其中,中篇科幻小说《永恒的时间》本来就还在畅销榜上,如今看来还会继续呆上一段时间了。
林蒙不可谓不是春风得意。
她和瑞德通话时,还矜持地问起瑞德的读后感。本来林蒙还想和瑞德探讨下德语与英语,德语与法语,法语与英语在语言系谱上的关系,然而她很快就发觉今天的瑞德状态不对。
林蒙扬了扬眉:“我打扰到你了?”
“没!为什么你要这么说。我如果觉得被你打扰到了,我肯定在接通电话的时候就提出来了。”瑞德握着手机,往沙发深处挤去,“我是说你没有,我只是有点困了,你知道坏蛋永远抓不完,我可不像你——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要挂断电话了。”
林蒙笃定道:“你吸毒了。”
瑞德顿了下后,猛然拔高了声音:“什么!我没有!”
“注意力不集中,性格变得敏感尖锐,畏寒——告诉我,瑞德,你裹了几条毯子。”林蒙平铺直叙道,“所以是在办案途中,因为不可抗力染上了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吗-啡-酮?啊,我知道了,吗-啡-酮。”
林蒙听到对面陡然变化的呼吸声,得到了确切的答案。
“你,你什么都不知道!”瑞德愤怒又带着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委屈尖叫道,然后不等林蒙再说什么,他就挂断了电话。
林蒙抬起头来,对送夜宵过来的路德说:“他挂断了我的电话。”
路德:“……那位瑞德博士确实你的朋友,没错吧,莉兹。我的意思是,你的朋友他被迫染上了毒瘾,他还是位公务员,而且他也没什么亲朋好友,作为朋友的你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呢?”而不是计较人家挂断了你的电话。
林蒙接收到了他的暗示:“我要打电话过去。”
路德眼带鼓励。
林蒙勾唇一笑:“然后,我抢在他前面挂断。”
路德:“…………”
林蒙翻了个白眼:“你不会真以为我会这么做吧,路德。死心吧,我的情商比你的智商还高。”
路德:“…………”他只知道自家雇主的智商十分高,而且他觉得她的情商都被上帝加到智商去了,平时根本就是毫无情商可言吧。
林蒙看他这样,忍不住反省了几秒,她平时难道表现地有那么不近人情吗。好吧,林蒙她在面对一点亮点都没有的人面前,从来都是当对方不存在的,只不过这样的人尤其多。再说她这么做,反而给了那些人自我安慰的理由,他们总是认为高智商天才总是特别的。可是对于林蒙认为值得另眼相看的人,她以为她表现地就很有礼貌啊。
路德这次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冷冷道:“那都是你的错觉,boss。”
林蒙转过脸去:“我知道了。你去我第三排书架把第四列的书带给我,我记得那一列书都是有关十五世纪文学的——瑞德的母亲曾经是精通十五世纪文学的教授。”
路德:“……”他一点都不想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不过抛开这个涉及隐私的问题不说,路德竟然油然而生一种老怀甚慰的感觉,真是的!
林蒙再次打了电话过去,瑞德没接,所以她又费了点时间,让他的手机自动接通了。在瑞德要挂断前,问他最喜欢那本十五世纪文学相关的书籍,虽然她差不多心中有数了,然后和他聊起了这本书。之后,林蒙还就吗-啡-酮成瘾以及戒除一题,做了详尽的调查,把整理后的论文发给了瑞德。
然后,林蒙就没再管了。
林蒙相信他一定会恢复的,再说瑞德也不缺关怀他的朋友啊。上次研讨会上,吉迪恩带着他,就好像鸡妈妈带着鸡崽子。
所以说还是来看弗兰克吧。
林蒙确信吉迪恩离开bau,和弗兰克有直接关系——弗兰克和简之间根本就是他所认为的“爱情”,而且弗兰克需要杀人,他现在不杀简,可这种时限必定不长。而当弗兰克展露出杀人欲望时,简肯定会第一时间察觉,到时候简必定会选择离开,弗兰克必定会迁怒到吉迪恩这个一直追踪他的人身上。
所以,让她来看看吧,弗兰克这个性-虐-待-狂对简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于是,林蒙就把自家地下室中的一间改造成了手术室,给自己注射了一支和受害者浓度一样的克-他-命液体,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天花板上还安装着镜子,这样她就能够看清楚自己了。旁边还有各色仪器,来实时记录她的身体状况。
克-他-命是一种麻醉剂,有致幻的副作用,早在数年前就被其他麻醉剂替代。在兽医学上,克-他-命是镇痛药,主要用作马安定剂。另外,克他命也是娱乐场合受欢迎的违法消遣性药物,这种情况下,通常经由鼻子摄入体内,还有就是被当做迷-奸-药。
路德心很累,但身体却很老实,神经一直紧绷着,以防有任何不对。
林蒙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她的身体不能动,但人是完全清醒的。过了片刻,药剂完全起作用了,她极为缓慢地眨了下眼睛。幻觉是没有产生的,只是当她能开口时,她缓缓地说道:“一个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自己的三个小孩。”
路德一愣,他回忆了下他跟在自家雇主身边遇到的案件,发现他不记得有这么个案件,那应该是她之前遇到的。
想归这么想,路德还是自然而然地接道:“然后呢?”
“她的名字是帕梅拉……”林蒙条理清晰地讲述了起来,但路德越听越糊涂,因为在她的故事中出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而且还不是同名同姓,毕竟现实中可没有谁住在贝克街221b,身边还有个华生,就连苏格兰场的探长都叫雷斯垂德。他也是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好吗,只是探案集中有这个故事吗?当然也没有她口中的“我”。
还是说自家雇主出现了幻觉,幻觉“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起去探案。
路德本来想上前问上一问的,可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把这个故事听完再说。
等听完这个破案小故事后,路德走上前,把手在自家雇主眼前晃了晃:“莉兹,你现在是清醒的吗?”
林蒙现在还没有多少力气,所以她只能用眼神挥开路德的手:“他把简当成了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一定无条件地爱着他。”简会活下来,是因为简一点都不害怕弗兰克,而且她当时一定还做了什么,触动了弗兰克,让他想起了他的母亲。简当时的年龄是其一,无意识的动作或话语是其二。而母亲也是唯一会无条件爱他的人,但弗兰克的母亲必定早就去世了,在弗兰克还未成年前。另外,他和他的母亲都属于社会边缘人群,就是那种即使死去也不会人在意,不会有人关心的那种,就像弗兰克的受害者们。
离家出走者,弃儿,贫困潦倒的人,被剥夺了公民权利的人等等。
这么一看的话,弗兰克笔记中的自命不凡,其实都在掩饰他真正的出身吗。这么一想的话,林蒙忽然觉得索然无味了。
而路德一时没反应过来:“嗯?‘他’?”
路德收回了手,也渐渐回过神来:“你在说弗兰克?可这和你刚才说的故事有什么关系啊?等等,你是说弗兰克把那个疯子简小姐当成了母亲——他有恋母情结,这确实有点变态了。还有你不是在切身体会弗兰克手下受害人那任人宰割的感受吗。”
林蒙吐了吐舌头:“别傻了,路德,我只是想体验下克-他-命。”
路德:“…………”
路德也不是一直都那么被动的:“所以你体验克-他-命的感想是回到十九世纪,和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案?莉兹,我知道你崇拜福尔摩斯,可没想到你这么崇拜他。等等,他不会还是你的梦中情人吧。我知道了,这就是所谓的纸性恋。你放心吧,莉兹,我不会笑话你的。”
林蒙眼神凌厉起来:“去死吧,路德·米勒!”
他一下子就侮辱了她和福尔摩斯他们两个,不死不足以平息他的口无遮拦。
等等,或许她可以写个福尔摩斯在现代,她会百分百还原这个好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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