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佣兵日记
作者:柿子
小试牛刀
第一章 军刀部落(1)
第一卷 军刀部落(1)
pm 2:00 巴基斯坦某条山脉中。
正常人绝对不会注意的两推干草中,是我们的狙击小组,我和我的观瞄手小何潜伏与此,执行某项阻击任务,目标是前往我维和部队司令部的塔利班武装车队。
此地的风景还算得上优美,我们两个已经在此潜伏将近一个上午了,我们觉得自己不像是在维和。
“维护个屁和平啊!半天了,两个人影都没见到,塔利班都死光了吗!”小何挪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把手中的观瞄镜放下,我也把绷紧的神经松懈化,但眼睛还是不肯离开m40a3的瞄准镜,生怕错过了目标。
小何把一块巧克力送进嘴里,又递给我一块,我摇摇头,继续保持沉默,我是当了八年狙击手的老兵了,所以能沉得住气,小何虽然和我搭档了八年,但他暴躁的脾气还是不适合狙击观瞄手这个枯燥的职业。
“蜥蜴,蜥蜴,目标出现,目标出现。”小何背着的无线电中传来这个让我们的神经一下子绷紧的声音,基地已经接到头顶无人机的指令,就等待我们开枪了。
小何迅速反应,把观瞄镜抵在了眼上,山下的公路已经出现了塔利班的两辆武装车,车上各装载着勃朗宁m2重型机枪,机枪手耀武扬威,大肆攻击在街道上的联合国运粮卡车,卡车上带着蓝头盔的维和部队做着简单的还击。
“咔咔!”我把m40a3推弹上膛,小何开始读数,“b点,纵深区,恐怖分子武装车。”
“距离。”
小何手中的铅笔在射程卡上游动,寻找目标的距离,“870码!调四分之一密位。”
校正完毕,狙镜中那个塔利班机枪手的脑袋异常醒目,我冷静的扣动扳机,“砰!”
m40a3 7.62x51mmnato弹离弦箭似地冲出修长的枪管,然后用不足0.5秒的时间准确的飞入目标的脑袋,一道血箭从那倒霉的脑袋里喷出。
“砰!”又是一枪,武装车的司机成为我的枪下鬼。
剩下的武装车也被我悉数干掉,无一失误,我的原则是——让每一发子弹都尽显它的才能。
“总部,总部,任务完成,请求撤退,请求撤退。”小何呼叫总部,他显得欢快的多,但是,当他呼叫完毕的一瞬间,一排炮弹整齐的打在山崖上,大大小小的山石从山上滚下,我们吓了一跳,继续密切关照山下的情况。
大事不妙,有五辆武装车的敌人用各种火器攻击我们,刚才的炮弹就来自几门60mm迫击炮,我们的情况非常恶劣。
“砰!”一个正在操纵机枪的家伙被我开了颅,但一枚炮弹迅速打来,虽然是歪打正着,但给我们不小的打击。
“总部!遭到敌人若干远程武器攻击!!支援!支援!”小何的语气近乎疯狂,但无线电里的人可不是那么好讲话,他们没有答复,然后频道中断。
“妈的!他们关掉了频道!我靠!”小何气急败坏,他抄起手边加了m203榴弹发射器的m4卡宾枪,对准山下一阵扫射,这太疯狂了。
一架武装直升机从远处开来,上面链式机关炮肆无忌惮的对我们发起火力打击。
“趴下!!”我对小何大喊,但这已经晚了,链式机关炮十足的火力把小何打成了筛子,他的枪跌下山崖,自己被打得千疮百孔,吐着血,血中翻着白沫,倒在了地上。
“小何!!”我丢下狙击步枪,抱住小何的尸体,我不相信,自己肩并肩搭档了八年的队友已经成了一具尸体,我也不相信,祖国,把我们抛弃了……
我叫孙振,中国某支特种编队中士狙击手(保密缘故),现年二十八岁,性别男,来自祖国白山黑水之地东北,但我天生就没有东北人暴躁、雷厉风行的性格,所以,部队把我培养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特种狙击手,我自幼无父,接着丧母,再而丧兄,世界上所有的坏事都在我的童年发生,我13岁时,被孤儿院收养,16岁参了军,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十足的老兵了,但我只是中士,我在这次对我保留永久性打击的维和任务后主动退役,部队给了我少得可怜的退役金,把我打发回国……
三年后。
中国某个沿海小镇。
我貌似已经习惯了这种无业无收入靠政府补助的荒诞生活,为什么说他荒诞,因为我才二十八岁,正当年,论体格,我比别人强得多,论智慧,多年的狙击手生涯已经把我培养成了这个社会的人精,但也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和喧嚣的社会格格不入的家伙。
我是个流浪汉,如果现在拿无车、无票子、无绿卡称作三无流浪汉的话,那就只能用三十年前的标准来衡量我,我没有上述三样,一辈子也不会有,但这对大多数人不算什么,但是,我没有家,我没有母亲,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我没有栖身之所……
我如果兜里有点钱的话,就去一家和我同样破烂的旅馆住一宿,但这种情况在我身上百年不遇,我现在的栖身之所好像已经固定下来了——公园的长椅上。
我曾经被很多人,包括老人和孩子,叫做‘臭乞丐’。我是挺臭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借酒消愁,浑身酒气,但我可以负责人的说,我绝不是乞丐,因为我有财物,有技能,财物说来笑话,这是一把退役时留下的纪念品——一把军刀,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保养已经上锈了,技能不用说,军伍生涯带给我的是一身的格斗技能和大如牛的力气,还有几个丘八教给我的喝酒打牌的打浑技能,但我不愿意使用它们,我已经厌倦了战争,厌倦了生活。
今天,我在环卫工人的催促下起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腰上的军刀还在不在,还有兜里用来喝酒的十块钱纸币,确认还在以后,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去镇上的一家饭馆喝酒。
饭馆刚刚看门,两个店员抬起门市的卷帘门,他们一向排斥我,不光是因为我来得太早,最主要的是,我在他们眼中是个乞丐,乞丐是不准入店门的,但老板是个守财奴,只要我有钱消费,他就绝不赶我出去。
我大摇大摆的走进酒馆,找了个座坐了下来,一个女店员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并捂着鼻子递给我一张菜单,我无所谓他的表情,也是习惯了的缘故。
“两瓶青岛。”我没有看菜单,直接报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女店员摇摇头,从柜台里取出两瓶价值高达三块五的青岛啤酒,我不舍得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价值高达五元人民币的沱牌,然后用牙咬开啤酒瓶开,喝了一小口,我喝酒就是有这么个节省的习惯,尽量喝慢点,把花费的七块钱喝回来。
时间被我一分一秒的消磨过去,饭馆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顾客都避免和我座的很近,他们排斥我,大声叫着我的那个绰号——“臭乞丐”
一个老头从柜台取出一瓶二锅头,和他的一个门球玩伴细细的品起酒来,他们看到我在看着他,所以不满的瞪了我一眼,顺便瞪了柜台上的老板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妈的,谁允许你把臭乞丐放进来的。”
我品尝着啤酒苦杏仁的味道,露出一丝苦笑,我真是他妈的废物。
上午十点整,一辆黑色加长凯迪拉克开进这条街,引来观望者无数,行人驻足不前,因为小镇实在太小,几年来不得一辆好车,眼前的这辆加长凯迪拉克是极品中的极品,连我这种臭乞丐都给他个面子,看了一眼。但这关我什么事那?我继续喝酒。
接下来的事可就很蹊跷了,车突然在饭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几个西装革履,戴着黑色墨镜的家伙先下来,随后,一个家伙打开后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一个戴着墨镜的老外从车上下来,几个家伙恭恭敬敬的行了90度的屈膝礼,然后老外和几个貌似保镖的家伙径直走进饭馆。
整个饭馆一片哗然,这是要干什么?对事件爱答不理的我也主动抬起了头,啤酒瓶被我过度紧张导致僵硬的右手打翻,啤酒瓶掉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格外清脆、清晰。
一个服务生阿谀奉承的敬了一个礼,我从没见他如此认真的服务,只为一点大款兜里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老外貌似有钱的往西服的内衬掏了掏,服务生满脸猥琐的捧着双手。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一幕发生了,老外从内衬里掏出的不是一沓或几沓‘本杰明·富兰克林’,而是一把银白色的手枪,我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修长的枪身、完美的膛线,还有华丽的,银白色的枪身,这是一把以色列im公司呕心沥血的产品——沙漠之鹰。
“砰!”服务生被0.44英寸马格南弹顶出老远,老外毫不客气的又往在地上挣扎的服务生身上补了一枪,接着,寂静无声变得哗然一片,妇女在尖叫,老爷们也爆发出女人的失声尖叫。
老外的两个保镖从各自的皮箱中取出短小精悍的冲锋枪,对准饭馆的各个部位一通乱扫,街上的行人和商贩听到枪声喊叫声一片,有的人已经跑去报警了。
“嗒嗒嗒嗒嗒”几支堪称完美的冲锋枪爆发出整齐的射击声,一排食客被打伤、打死,刚才还在数钱的老板已经成了一具尸体,百元大钞夹杂着五十元和二十元不等的钞票洒了一地,转眼间,整个饭馆活着的人已经没几个了,算上我。
“嗒嗒。”几个在地上挣扎的家伙被冲锋枪打死,因为我曾经是特种兵,面对这种情况,虽然百年不遇,但我还是保持着特种兵应该有的沉着冷静,我没有完全僵麻的左手按住腰上的军刀,准备随时掷入某个倒霉玩意的身体,老子就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回去。
几个家伙不慌不忙的把冲锋枪换上一个新弹匣,我也看清了他们手中武器的型号,mp5微型冲锋枪,想当年,我对hk公司的产品可谓了如指掌,他们生产的psg-1狙击步枪是老子的最爱之物,hk公司的武器都是些价格令人眼红的欧洲货,但这些人人手一只,从这点我看出,他们绝不是拿着64手枪和国产冲锋枪抢银行的劫匪,他们是装备精良的国外恐怖分子,他们的目的也绝不是为了抢劫这个饭馆,如果要是危机我国安全,他们完全可以去北京等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地区。
大街上,几辆破破烂烂的警车拉着毫无底气的警笛来到了事发现场,两三个手持电棍的民警封锁了整条街,我靠,他们是夜魔侠吗?凭着几根电棍来捣这些欧洲恐怖分子的场子。
但令我更不解的是,这些恐怖分子摸样的家伙并未掂着枪干掉警察,而是拉上了卷帘门,这时,我惊奇的发现,我他妈的竟然还活着,僵硬的屁股还贴在不舒服的木制长椅上。
老外把饭馆老板的老板椅拉到了我面前,并打了一个响指,一个保镖端着一个装有红酒的盘子走了过来,并把酒倒入精致的高脚杯内,我和老外各有一杯。
老外摘下墨镜,露出一张貌似和善的脸,上面布满了皱纹,我没想到,刚才手持沙鹰的彪悍家伙竟然是个老头,他那张和善的脸让我微微放松了警惕,但我的左手仍然不肯离开军刀的刀把。
“孙振先生。”我没想到,老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虽然是用英语说出的,当然,我在特种部队也学习过英文,“前中国南国利剑特种部队队员,中士狙击手,拥有八年工作经验,执行过多次对付中东、非洲恐怖分子维和任务,战功赫赫,狙击技术堪称世界一流,唯一一个能在两千米外一枪爆头的狙击手,因为在某次维和任务被部队抛弃,所以主动提出退役,独自生活在这里,我说的没错吧?孙振先生。”
他的话连珠炮似地打向我,我惊讶的下巴都差点掉了下来,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来外竟然知道连国家都要严格保密的特种队员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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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军刀部落(2)
2
我的脑子被他的一番话搅得很乱,捣糨糊似地。
国家是部超级机器,在窃取敌国情报的同时也会严密不透风的保护好自己国家的情报安全,我所在部队的资料是被严格保密的,堪比美国fbi的一帮人成天守卫在资料库内,难道是国家出了内鬼?但是,现在不是想国家安全的时候,因为我的安全已经受到了危害。
“孙振先生,您在维和任务中被国家抛弃,又遭到恐怖分子的绝命捕杀,这我们都看在眼里,我们本来想着你是死在这里了,但没成想,你还是活着走出了那个死亡国度,我们佩服你。”老外接着说,他说的没错,我在确定被国家抛弃后就利用毕生所学逃离敌人的轻重火力,并九死一生穿越了巴基斯坦的边境,坐上了巴基斯坦当地政府军的船回到了祖国,那一段记忆我永远不会忘记,但是,我眼前这个老外口口声声说把我那时的行迹看在眼里,难道……难道……难道他是塔利班分子,几年来一直搜寻我?但是,我的想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像我一样猎杀恐怖分子的狙击手不只我一个,他们没必要千里迢迢赶来杀我。
“打住,你们是谁?你们怎么知道我的资料?你们找我来做什么?还有,你们为什么杀掉这些无辜的人!?”我连珠炮一样打出一连串的问号,说最后一句话时,我的情绪稍稍有些激动,引得老外身旁的保镖用枪口指着我,因为我虽然杀人无数,但良心还是有的,我不明白这群家伙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杀了这些无辜的人。
老外抿了一口红酒,说道:“呵呵,孙振先生,我不想让这群人听到我们的对话,驱赶他们太没有礼貌了,对了,我还没有介绍我,我叫卡那·布莱克,赛门雇佣兵组织的老板,因为组织急需你这样的人才,所以特意找到你,至于你的资料……这不方便透露。”
听到‘雇佣兵’三个字,我的心‘咯噔’一下,这三个字让我想起了那一群讨厌的战场之狗,我曾经和黑水雇佣兵搭档在巴基斯坦执行任务,他们的战斗力堪称一支装备精良,且高素质的特种部队,但我面前的老外布莱克口中的‘赛门’组织我还真的没听说过,听说过izo、黑水、上帝武装联、还有著名的法国外籍兵团,可这个‘赛门’……
“雇佣兵?”我强装冷静的样子,“我不会再踏入战场半步了。”
布莱克笑了笑,递给我一根‘大卫·杜夫’雪茄,出于礼貌,我接过这根玩意,但没有叼在嘴上,“呵呵,是的,我们也想到了,孙振先生,你和你的大多数同僚一样,充满爱国心,参军就是为了更好的报效国家,你的爱国心也在战场上得到释放,但是,当祖国把你背叛,或者抛弃你们时,你们会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想,孙振先生,你现在境况很糟糕。”他刺激着我的神经,我强行扭动僵硬的左手。
“我说了,布莱克先生,我不会踏入战场半步。”我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坚定了,但我还是要故作坚定,“布莱克!带着你的走狗离开这个国家!”我失去了本有的礼貌,他身旁的保镖们急了,但布莱克只是淡然一笑,从一个巨大的皮箱中取出一支我似曾熟悉的东西——m40a3狙击步枪,枪身上喷着大块大块的沙漠迷彩伪装,我再也忍不住自己如饥似渴的枪械欲望了,我已经有两年没摸枪了,这里不是美国,民间也不会出现枪械爱好者。
光滑、保存的堪称精致,我把枪拿在手上,做了一个站姿瞄准动作,还是很标准,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得到,但是,我清楚地看到,步枪的枪托上刻着一串阿拉伯数字——190390158。
当我看到这一串字符时,心脏提到了嗓子眼,眼看就要蹦出来了,妈的!这是我的枪,枪上的数子是我的兵籍号码!这把枪本来被我在逃跑的过程中丢在了巴基斯坦边境某条内陆河中,没想到两年后重回到我的眼前,我的天!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看着枪,看着布莱克和他的保镖,说不出一句话,他们不会是fbi或者英国联邦调查局的人吧!我把枪慢慢放下,但我无法停止爱抚,这枪像一把老朋友似地跟了我多年,虽不是国产货,是美国大兵的高级军官在某次参观演习中送给我的,但跟了我将近六年,歼敌无数,有多少残忍或者有权有势的生命倒在这把枪下。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枪是从哪里来的!!”我大声对布莱克咆哮,他还是那么彬彬有礼,面带微笑,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继续他的话,“我的孩子,如果你现在后悔你刚才的话,可以随时……”
“我他妈不是你的孩子!我要一个答案!”我差点就一拳打过去,但被保镖用枪托挡回。
“oh,我无能无力了,孙振先生,你继续你美好的生活吧,但我还是要征求你最后的一个意见。”布莱克对我说道,他已经要走了,但我不知道他怎么走,警察可能已经调动了全城所有的警力,包括武警在内封锁了这条街,现在,他们的谈判专家正在外面鬼哭狼嚎——“里面的人!如果放下武器!我们会量刑的!你们也要替你们的家人想一想啊!交出人质!!放下武器!”
我想笑,因为警察把这一帮人当成了抢劫饭馆子的鼠辈,但我从没见过端着mp5等欧洲货抢劫的匪徒,况且还是抢劫饭馆子……‘家人’,呵呵,我哪来的什么家人……我只是一个从小无父无母的野孩子,或者一个嗜血成性的杀人狂魔,今天或许是上帝他老人家取我性命的时候,我知道,我如果不同意,他们有80%可能杀了我,即使他们走了,我也会被警察逮捕或者当场击毙,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同意了布莱克。
我思考时间绝没有超过两秒钟,然后我‘腾’的一下从板凳上做起来,大口灌下杯子中的红酒,爽快的吐出三个字——“我同意!”我在行尸走肉和再回沙场两者之间做出了选择,我无疑选择了后者。
然后,我被蒙上眼,接着,一个力道十足的肘部重击打在我的颈部,不过打击者掌握力道恰到好处,我处于半昏迷状态,我开始后悔,后悔上了这条贼船,但是,听天由命吧,我这个臭乞丐,没有资格去抱怨老天爷的不公。
接下来,我好像被几个人驮着上了一架直升机,还能听到螺旋桨急速转动的声音,我活动一下快要断掉的颈部,但眼睛被蒙着眼罩,无法看清眼前的一切,我仅仅闻到一股强烈的雄性气息,眩晕让我有点想吐,许久,我才真正晕了过去……
我昏睡过去,但真实的一幕像放电影一样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总部!总部!!妈的,他们把频道关闭了!!!”小何的声音又回荡在我的耳际,随后是一架武装直升机链式机关炮的轰鸣声,小何化作一个顰逼向我,古话说,人死变鬼,鬼死变顰,然人之畏鬼,鬼之未顰。我就是那杀人如麻的嗜血恶鬼,我躲闪他,不是因为我怕他,我不想让被战争夺去生命的弟兄看见我再次掂起屠刀。
我被恶梦惊醒,醒来时飞机刚刚着陆,我勉强把身子挪开座椅,几个手持m4的军人强硬的把我从飞机上架下来,这时,我才发现,载我的是一架s-70黑鹰直升机,美国佬的玩意,但令我松口气的是,这飞机上没有‘fbi’或者‘cia’的标志,也没有星条旗或者任何一国的国旗,只在机身上涂有一把不显眼的黑色军刀,我不知道这军刀代表什么意思。
我仔细观察四周的情况,我所处的环境很像六七十年代设立在北越的美军基地,成片茂密的林地腹部被剖开一个方方正正的水泥塑胶广场,广场上停泊着几辆彪悍的悍马h1和几架强悍的‘阿帕奇’,甚至还有一两架体型庞大的‘支奴干’,还有零零星星头戴轻型头盔,手持m4a1站岗巡逻的卫兵,见到这种场面,应该是三年前了,那时我在非洲埃塞俄比亚执行维和任务,美军的雷门尼尔军事基地和我眼前这个如出一辙,但那时我只是以一种游客的身份参观,这次,我可能就要融入这个地方了。
一个头戴红色贝雷帽,满脸横肉的家伙从一幢三层楼内向我们走来,架着我的两个卫兵立马挺胸收腹,给那个家伙敬了一个板正的军礼,那家伙懒散的点了点头,不苟言笑,我有点紧张的看着眼前这个满脸横肉却如此大架子的家伙,看来他是这里的军官,令人注意的是,他鲜艳的贝雷帽上也印着一把黑色的长柄军刀。
“欢迎你!孙振先生,欢迎来到‘军刀部落’,我是这里的上尉搏击教练,科勒·耶格尔。”满脸横肉的家伙对我做着介绍,他满脸横肉的脸上依然不苟言笑,但我似乎感觉得到他满脸堆笑时的样子。
但我没有用过多的时间想象他满脸堆笑时的恶心样子,我在仔细思考科勒上尉口中的‘军刀部落’,挺彪悍的名字,难道这就是‘赛门’?
“温暖的阳光,美丽的原始森林,清澈的海水,这里几乎是个好地方。”科勒继续说道,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所处的地方是个小岛,我想身后看去,不错,是一片美丽的海洋,岸边还泊着几艘小型的货船,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几乎?”我发难道,“我想知道,这就是……那个……那个什么‘赛门’
这里显然不是政府行为,因为这里的每个士兵都不像是政府军,各个皮肤的都有,可能还有我的同胞。
“的确,这是‘赛门’的一个子公司‘军刀部队’,‘赛门’要比这个大得多。”科勒说道。
但我似乎不想给他一点面子,“哦,科勒上尉,‘赛门’如果是个大公司,我混迹沙场多年,应该知道,那为什么……”
“没有那么多问题!先生!我希望你尽快打理一下你的个人卫生!”科勒有点生气,他显然不如卡那·布莱克脾气好,但我确实应该打理一下个人卫生了,我的头发长的可以绑一个马尾,胡子已经络腮了,但我一点也不像让理发师给给我把胡子刮掉,留着玩意显得我很男人。
但是,理发师可没有那么善解人意,给我理发的并不是什么职业的理发师,业余的也算不上,只是个在这里站岗放哨的士兵,科勒几乎是随便挑了一个,我看着头发一把把的被那双业余而笨拙的大手剪下,不禁一阵心痛。
“妈的,该下地狱的家伙!”头应经剪好了,这个天杀的傻逼‘理发师’虽然手法生疏且用力过大,但总体还算可以,有棱有角但自然地短发有点像《igi》(中文译名:秘密潜入,高难度射击游戏。)中特工大卫·琼斯(igi中的男主人公)的发型,但我还是经不住骂一句,这表示我的心情还算不错,心情不错的时候我总是想骂一句,这也许是生活在军队八年养成的习惯,那时,我所在的连队每个人都要学会打牌、喝酒、抽烟、特色军骂,我在那里历练了八年,不光是个老烟枪,而且练就了一口纯正的军骂,还包括有鲜明特点的美式军骂和英式军骂。
理过发后,我又被领进一间宽敞的单人浴池,好好地洗了洗身子,我使用这种待遇,还是在三年前,我的乞丐生涯多半是在下雨天把自己淋透以洁身,躺进温暖的浴池,我感觉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我从浴室出来时, 门口的卫兵早就已经给我准备好了一身高级行头,不错,对我来说的确算得上高级,一条沙漠迷彩裤、胳膊处印有黑色军刀的沙漠迷彩夹克、还有一间黑色体恤,另有一双合脚的美式军警靴。这身行头和我刚脱下来的那一身放在一起成正比,一个卫兵见我穿好衣服从浴池出来,把我脱下来的乞丐装丢进了垃圾桶,并递过来一根‘万宝路’香烟,我摇摇头,从垃圾桶中的乞丐服内掏出一盒熟悉的‘中南海’,叼在嘴上,卫兵知趣的给我把烟点上,我贪婪的吸了一口,两条烟柱从鼻孔中慢慢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