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三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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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书家里的室内装饰还行。
如果那也可以称之为室内装饰的话。
但在见到那么多的茅草屋和木板屋之后,王为他们已经自动将期望值调整到了最低,没有进屋之时,脑海里早已浮现出老式火塘,老式木板凳的室内情形。
谁知支书家里,还有一套沙发,虽然是很简易的木沙发,但到底也是沙发!
也没有见到这种偏远山村最常见的老式火塘,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木桌子。
屋子里也不是黑咕隆咚的,采光程度良好。
支书甚至还招呼自家婆娘摆了些瓜子花生之类的干果飨客。
这就很不错了,到底是一村之长,还是要有点谱的。
“霍大队长,你们来我们下亢村,有什么事吗?”
“向支书,我们是送孩子回来的。这个孩子,是从你们村里抱走的,向支书应该知道这回事吧?”
老霍说道,他已经请教过支书的贵姓大名了,知道他姓向。
向支书再次看了看女警怀里的孩子,阴着脸点了点头。
这个事他不可能不知道,上午韩建文到这里来抱小孩,身为村里的“最高领导”,这种事肯定要通过他,就算不征求他的意见,那也得让他知道有这么回事。
偏远山村的支书村长或者宗族“族长”,其实就是大家长,平日里村里大事小事,都必须向他汇报。
抱走孩子,那就是大事了。
“这个孩子,家里养不活,让人给抱走的,这事我知道。你们怎么又送回来了?”
向支书明显带着责怪的意思,说道。
好吧,老子好不容易帮他们把这个麻烦处理了,你们又给送回来?
几个意思?
老霍也有点不高兴了,说道:“那个韩建文,就是抱走孩子的那个女的,她不是个好人,是个人贩子。她把孩子抱走,是拿去卖钱的!”
老霍是土生土长的云山人,干了二十年警察,性子直爽得很。一般人怕这些“土霸”,老霍可不怕。讲“地头”?云山也是老子的“地头”。
别给我来这一套!
“我们抓到她了,她也交代了,孩子必须送回来。”
老霍说着,语气也变得有点硬邦邦的。
见老霍生气,向支书反倒软了些,叹了口气,说道:“霍大队长,你是不了解实际情况,这孩子,家里穷啊,真的养不活。”
老霍说道:“这样吧,向支书,你先带我们去这孩子家里看看,真要是很困难,我们再想办法。”
他本来打算一上来就把唐依依“资助”的事告诉向支书的,但向支书这个态度,让他临时改变了主意,打算把情况都了解清楚再说。
王为一直都微笑着倾听,一句话不多说,都交由老霍做主。
对云山这边的人文风俗,老霍肯定比他懂得多。
“好,我带你们去看!”
向支书犹豫了一下,才咬牙说道,看这个样子,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当下向支书也不多说,站起身来,率先出门。
一大帮看热闹的小孩,半大孩子紧随其后,成年人则在各自的家门口远远向这边张望,带着明显的好奇之色,窃窃议论。
原以为支书出门会往山下走,谁知却是继续往上爬。
好吧,站在山脚的时候,你压根也看不清楚,这个村子的“制高点”到底在哪里,反正向支书家肯定不是最高的所在,在更高的山坡上,大片竹林掩映之中,还隐约可见许多的土砖屋,茅草屋和木板房。
在见识了向支书的住宅之后,王为他们已经不奢望能在这个村子里找到一栋全红砖建筑的屋子了。
下亢村的规模其实不算太小。
在公路上的时候,因为整个村子住得比较分散,而且种植有大量的竹子,长得十分茂盛,将不少低矮的茅草屋,木板屋都掩映其中,站在山脚下很难发现,所以给人的感觉村子很小,很荒凉,看不到多少人烟。但往村子里一走,七八十级台阶七拐八弯地一爬,却发现,眼见也未必是实。
粗粗估计,下亢村至少有超过五十户人家,超过两百口人。
也许还不止。
从支书家里出来,再往上爬了有三四十级台阶,这回,连女警小李也有点吃不消了,只有王为和徐兵还行有余力。王为笑着从小李接过了婴儿。
“三狗子,三狗子……”
向支书终于来到一栋四处漏风的茅草屋前,站住了脚步,双手叉腰,一阵大喊。
“哎哎……”
随即有人连声答应,却总是不见人出来。
“带你们进去看看吧,三狗子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向支书似乎一点不奇怪,扭头对老霍等人说了一句,就走下斜坡,向那栋茅草屋走去。
整个下亢村都是建在山坡上,而且这山坡还比较陡峭,民居大多建筑在缓坡地带,要不就是向山间掏出一小块平地来。
好吧,如果你认为这样的山村至少还剩下优美的风景,那你就真错了!
风景是有的,但前提是,你要能忍受各种人畜便溺的气味,还有路边草丛中随处可见的污物。在完全缺乏公共管理的偏远山村,这是痼疾,根本无法改变的。
三狗子家里,也是这样。
老霍,徐兵和王为交换了一下眼神。
韩建文交代,孩子是从向老三家里抱走的,向支书叫的这个“三狗子”,能合上拍。
只是,三狗子为什么不出来迎接向支书呢?
照理,支书亲自登门,绝对当得他亲自出门迎接的。
答案马上揭晓。
大家跟在向支书身后,走进了茅草屋,严格来说,是来到了茅草屋的门外,这间茅草屋并不大,很难容得下这许多人。
然后,背着逐渐西沉的太阳,看清楚了屋子里的情况。
一个衣服褴褛的中年男子,正拄着两支木拐,一点点往外移,嘴里一叠声地说道:“来了来了……”
下亢村很贫穷,一路上他们见到的大多数村民,衣服上都打着补丁,尤其是小孩,更是补丁摞补丁,有些衣服明显是大人穿过的,然后改小了给孩子穿。
但毫无疑问,眼前这个中年人的衣着,是最破烂的。
和向支书一样,他也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藏蓝色中山装,但是比向支书身上那件中山装要破旧得多了,不但好几个地方补着补丁,口袋处直接就是一个撕裂的破洞,连补都没补,就这么撕裂在那里,布条子随着身子的晃动颤悠悠的,看得强迫症的癌症都要犯了。
至于裤子,是那种非常非常老式的黑色棉布裤子,王为百分之百可以肯定,这种裤子应该是“民族服装”,完全不是制式的衣服。
但真正最引人关注的,还不是这个中年男子破旧的衣着打扮,而是他脸上自然而然带出来的深深的愁苦之色。单从他的面相,完全看不出他到底多大年龄,脸上的皱纹似乎比向支书还多,刻得还深。年纪似乎也比向支书更加苍老,两鬓已然斑白。
不过,从向支书对他的称呼,也能分析得出来,他年龄肯定比向支书小。
真要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向支书再跋扈,也不至于一口一个“三狗子”吧?
这个中年男子脸上的愁苦之色,纵算是和他完全不熟悉的人见了,都会情不自禁地为他难过,觉得他这日子肯定过得相当的艰难。
唐依依双眼中已经盈满了泪水。
“这就是三狗子,孩子就是他家的!”
向支书随即扭头对老霍等人说道,一副“你们现在明白了吧”的样子。
确实明白了。
这个家庭,果然是贫穷到了极致,难怪说养不活一个孩子。
就三狗子目前这个情况,他恐怕连自己都很难养活。
“他的孩子?他老婆呢?”
老霍问道。
向支书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不是他的孩子,是他女儿的孩子。他都快四十岁了,还能生什么孩子?他老婆早就死了!”
好吧,向支书这话虽然简短,却至少说明了好几个问题。
第一个,三狗子果然还不到四十岁,远比向支书年轻。也难怪向支书这么毫不客气的叫他三狗子。可能从小就叫惯了的,不好改口。再说了,三狗子家这种情况,改不改口有什么关系?平时向支书怕是连半步都不会踏进他的家门吧?
纵算在这样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三狗子一家,无疑也是生活在最底层的。
第二,三狗子不到四十岁就已经当了“外公”,可想而知,他女儿能有多大。这一点,也和韩建文的供词吻合。韩建文就说,孩子的妈妈也还是个孩子,只有十四五岁。
第三,这是个单亲家庭。
“支,支书……”
三狗子慢慢挪到门口,看着老霍等几个衣冠楚楚的城里人,立即就吓住了,站在那里,不敢再往前挪动半步,怯怯地叫了一声。
“你家狗妹子呢?在哪里?叫她出来。有人把你家小孩给送回来了!”
向支书很不耐烦地说道。
“啊?”
三狗子大吃一惊,几乎吓得站立不稳,差点就摔倒在地。
“不,不是抱走了吗?怎么,怎么又送回来了?”
“支书,她,她不是要反悔吧?那一百块钱,我,我已经还了账,没,没有了……”
看他的神情,着实是很紧张。
韩建文交代,她抱走孩子的时候,给了一百元现金。
“别怕!”
唐依依终于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
“我们不是来要钱的,我们是来帮助你的,是来帮你的!”
“你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