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姓王的,你也有今天!

  舒宝元的报复来得极快,效率极高。
  方法也十分的简单粗暴。
  直接把联合执法小组给派到王诚家里来了。
  联合执法小组这个东东,近来相当流行,也相当时髦,不管搞什么,都喜欢来这么一手,似乎不多部门联合执法,就显不出威风来,震慑力不够。
  应该说,这也不有一定的道理。
  尤其是在偏远地区,执法不把声势搞大一点,人家压根就不怕。
  但像这次,整个一联合执法小组就冲着王诚的曙光实业有限公司一家而来,那还是头一回,算是开了先河。
  这个联合执法小组的组成部门相当复杂,有工商的,有税务的,有消防的,这几样是标配,一般来说,联合执法大检查,这几家是必不可少的。此外,还有安监的,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搞机械加工,安全生产也是很重要的。你安全设施不达标,那可不行。
  但吊诡的是,这个联合执法小组的组长,却既不是工商的税务的,也不是消防安监的,而是城管的。
  联合执法小组组长名叫德勇,职务是西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联合执法小组里面,德勇的职务可不是最高的。
  西城区电力局,还来了一位副局长。
  电力局副局长,是正儿八经的副科级领导,放在哪里都能得到认可的。比起这位电力局副局长来,德勇的所谓“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就有点提不起来了。
  按照一般的规则,既然联合执法小组里面有这么一位正经八百的副局长,小组长就非其莫属。
  在一个官本位的国家,这一点是非常要紧的。
  领导就是领导,决不能被忽视。
  但这一次,一般规则好像不起作用,完全被人遗忘了。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越过电力局副局长,堂而皇之地挂上了“小组长”的衔头。
  电力局那位副局长,似乎对此也没什么太大的意见,心甘情愿跟在德副大队长身后,充当摇旗呐喊的小卒子。
  不过话又讲回来,领导既然这么安排,肯定是有道理的。
  这个道理,首先就在德勇的外貌和“气质”上表露出来。
  老实说,德大队真的不像是个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是他不穿制服,或者不出现在这个明显“官方化”的联合执法小组之中,还真的很难把他同“领导干部”这四个字联系起来。
  这就是个痞子!
  就事论事,王为也有点痞里痞气,但和德勇比起来,王大队简直正人君子得不行。
  而且,单纯一个“痞”字,完全不足以涵盖常大队的脾性。
  一句话,德勇比王为处理过的大多数街头混混还要蛮横!
  纵算在这种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小组之中,纵算他是“一把手”,德勇也没有什么正经模样,走路还是一摆一摆的,脖子稍稍往右偏,斜梗着脑袋,微眯着眼睛,满脸横肉微微抖动着,带着藐视一切的居高临下的眼神,领口的第一颗扣子解开来,露出半个毛绒绒的胸口,横晃着闯进了曙光实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大楼。
  任何人,猛可里一撞到他,都会被德大队吓一大跳。
  怎么,黑社会分子来打砸抢了?
  就德大队这副尊容,这种“气质”,也该他来当这个组长,电力局副局长绝不敢跟他抢。
  干这种活计,德勇实在是最佳人选。
  上级领导,算得慧眼识人。
  一般的人,未必拉得下这个脸,就算能拉下脸,也绝对没有德勇这样的煞气!
  德大队都不用说话,只要往那一站,胆子小点的,立马就得腿肚子转筋。
  事实上,几台车呜哇呜哇的开过来,在曙光公司大门口一停,十几个人跳下车来,车门撞得砰砰啪啪一顿乱响,就已经惊动了不少人,大家伙看着这一幕,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又是震惊又是害怕的神情。
  虽然还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单看这个架势,也知道曙光公司摊上大事了。
  哎呀,王总这一年多时间,确实是混得风生水起,据说也赚了不少的钱,但摊上的事,却也不少。前不久才刚刚在看守所待了两天,好不容易放出来,以为可以清净几天,好好喘口气了,没想到气都还喘匀称呢,更大的麻烦就杀上门来了。
  抬眼看了看曙光实业公司竖立在大门口那闪闪发亮的不锈钢招牌,德勇嘴角一扯,冷笑了一声。
  姓王的,你也有今天!
  这句话,德大队差点就脱口而出。
  这可不是没缘由的,德大队和王大队“有仇”。
  严格说起来,是德大队和王所之间有过节,那会,王为还没调到分局禁毒大队去呢,在红玉所管着刑侦队和禁毒队,志得意满。
  德勇的一个亲戚,很不巧在红玉所辖区内犯了事,被张方他们逮起来了。
  亲戚家里的人自然是向德勇求助。
  别看德勇一副街头混混的样子,在他家亲戚眼里,那可是有本事的大人物,手眼通天。以往有点什么事,只要求到他的头上,一般都是迎刃而解,基本上没任何麻烦。
  这次应该也是一样。
  亲戚家里人信心满满,德勇也是信心满满。
  这种小事,德大队亲自出马了,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红玉所那帮子警察,怎么也得给德大队一点面子。更何况,常大队和李民主李所也算是很不错的朋友。从本质上来说,德勇和李民主是一路货色。
  都是那种直接把公权当成私权,天老大我老二的角色!
  但这一回,李所却很委婉地告诉德勇,这个事,他帮不上忙。
  德勇就很诧异。
  这不是你们红玉所的事吗?你不是红玉所的副所长吗?怎么就帮不上忙了?我那个亲戚,犯的事也没多严重吧?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不就是灌多了点啤酒,和人打了一架,给人挂了点彩色么?
  至于的吗!
  结果李所就很尴尬,支支吾吾,语焉不详地做了解释,尽管李民主说得吞吞吐吐,德勇到底还是听明白了,抓人的是刑侦中队,这个事情,已经不是普通的治安案子,而是刑事案子了。刑事案子,就归刑侦中队管,而刑侦中队,则归王副所长管,李副所长有点不好插手。
  事实上,自从王为成为正经八百的副所长之后,在大家伙眼里,所领导就变成了刘张王三位,至于李所,不就是三警区的警长吗?
  除了三警区,他也管不到别的地方去!
  上级没有把他的副所长拿掉,那是给了他最后一点面子,没有把这最后一片遮羞布直接给扯掉。
  那也没什么,不就是个年轻小伙子嘛?
  李所管不到,德大队可以直接去找王所。
  至于直接带队抓人的张方,德勇压根就没想过要去“求他”。
  什么都讲究个“对等”是吧?
  张方区区一个派出所的中队长,算什么呀?
  德大队去找他求情讲好话,那就实在太掉分了,德大队丢不起这个人。
  找王所还差不多。
  于是德大队就兴兴头头地找到了王所。
  在此之前,德大队还是略略做了点功课的,对王为有个最基本的了解。据说他是整个边城市公安系统最年轻的派出所副所长,扎扎实实的正股级,一点水分都没有的。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也是正股级。在这一点上,双方算是“门当户对”。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德大队的资历比王所老得多。
  至于城管局的人和派出所的人比资历是不是合适,德大队就懒得去管了。
  反正德大队去找王所的时候,还是很有心理优势的。
  大家都是在场面上混的人,都有一定的职务,都不大不小算是个领导,你小子是后来者,怎么也得向咱们这些“前辈”表达一定的敬意。
  场面上有句话,叫“花花轿子人抬人”。
  这回你给了我老德面子,将来有什么事找到我常勇,那没说的,包在我老德身上。
  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是吧!
  王为既然短短一年时间就能从实习生爬到副所长的实权位置上,说明什么?说明他人聪明,也懂规矩!
  这个懂规矩很重要。
  在场面上想往上爬,任谁都要懂规矩。
  而这次交涉的结果,是德大队碰了一鼻子灰,王所一点面子都不给,甚至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德大队,觉得这个人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特么的老子认识你么?
  凭什么给你那么大一面子?
  把一个刑事犯罪嫌疑人直接给你放了?
  你特么谁啊你!
  尤其是德勇那种理所当然的神情和更加理所当然的语气,让王为完全搞不明白,德勇的底气从何而来。他是不是真的觉得自己这个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无所不能,可以一手遮天?
  实话说,德勇也没想到,会在王为那里碰这么一个硬钉子,直接碰得鼻青脸肿的。
  老子也不是让你白放人,不是说了请你吃饭喝酒吗?
  你特么一点面子都不给也就算了,用那种轻蔑的眼神瞅着老子,是什么意思?
  德大队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临走的时候,给王所撂下硬邦邦的一句话——姓王的,咱们走着瞧!
  这不,机会就来了。
  连德大队自己都没想到,这个机会来得这么快!
  这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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