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抓捕

  黎明前的黑暗,夜色是最深重的。
  四四方方的天歌夜总会,在黑黢黢的夜色中,如同一头踞坐的猛兽,俯视着正向它快速靠近的十几条黑影,仿佛要一口将他们吞噬下去。
  好在夜总会廊前,还亮着微弱的灯光,大堂里也有灯亮着。
  面对着十几名忽然涌进来的警察,被拍醒的大堂服务员不由得一个机灵,浓重的睡衣一下子就飞到了九霄云外,眼睛瞪得老大。
  “嘘!”
  带队的耿波竖起食指放在嘴边。
  正准备开口的大堂服务员硬生生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大伙虽然都穿着便服,但耿波和其他人手里的手枪,他却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马世勇,认识吗?这个人……”
  一名刑警掏出了马世勇的照片,递到大堂服务员眼前。
  这是临时从户籍资料中找到的老照片,相似度不是太高。
  不过大堂服务员只瞄了一眼那张照片,就很笃定地点头,低声说道:“认识,就是那个做玉石生意的马总马老板?”
  “对,就是他。他是你们这里的常客吧?”
  耿波大喜。
  “是,他是经常来我们这里唱歌,昨晚上都在,还睡在这里。”
  几个人对视一眼。
  很好!
  看来这一趟不白跑了。
  “住那间房?”
  约莫十来分钟之后,刑警们在大堂服务员的带领下,蹑手蹑脚地向二楼208包厢靠近。据服务员说,昨晚上马世勇带了几个人在这里唱歌娱乐,还叫了几名小姐相陪,很晚都没走,后来就睡在包厢里。
  服务员还给他们送了许多啤酒,宵夜进去。
  据服务员说,当时208包厢里男男女女有十来个人,不知道后来走了几个。但他没见马世勇走,应该是还在包厢里。
  除此之外,大堂服务员还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其中一个男的,看上去很凶,像是道上的!
  所谓“道上”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名词,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解释。
  比如在普通人眼里,一个街头混混就能被当作“道上的人”,在他们看来,任何不守规矩,喜欢打打杀杀的人都是一伙的。
  而在王为眼里,差不多要青龙那种“级别”,才有资格自称是道上的。被他活捉的二虎,亲手击毙的阿猫,虽然手上都有过人命,在王为看来,只能算是犯罪分子,还没资格被称为“道上的”。
  不过天歌夜总会的大堂服务员,别的不说,在看人这个方面,应该还是很有经验的,各色各样的人见得太多了。一般的街头混混,绝对不会被他当成“道上大哥”,就算是经常打打杀杀好勇斗狠的混混头目,应该也没这个“资格”。连他都认为是“道上的”,多半就是悍匪之类的了。
  这个消息让在场刑警们兴奋之余也有一丝丝紧张。
  如果真是劫匪,那就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强烈反抗,甚至爆发枪战。
  当然,哪怕再危险,也必须行动。
  都已经到了这里,哪里还有让他们溜掉的道理?
  走道上灯光昏暗。
  208包厢房门紧闭,看不到屋内的情形,也听不到什么声响。
  离包厢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大堂服务员两腿打颤,说什么也不肯往前走了。
  他虽然不知道马世勇犯了什么事,也不知道208包厢里那个长相很凶的客人到底是不是道上大哥,单单看警察这边的阵势,就已经足够吓坏他了。
  十几个人,十几条枪啊!
  就算展开一场小型战斗也足够了吧?
  这要一打起来,枪子儿可不长眼睛。万一被流弹打死了,算白死还是算烈士?
  就算评为烈士,他也不乐意啊!
  耿波没有强迫他,直接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大堂服务员身子紧紧贴着墙壁,浑身轻轻地逗,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一张薄纸,死死贴在墙上,不让任何人发现。
  刑警们陆续从他身边经过,脚下无声无息。
  每个人都训练有素。
  王为紧随在耿波之后,处于第二位。
  十几名战友,他最年轻,耿波身为总指挥冲在最前边,王为没理由再落后于其他人。“王二愣子”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也不是说他只会耍横!
  在另一个时空,上级领导对他的评价中有这么一句:不怕困难,不怕危险,迎难而上,敢打敢拼。
  两人一左一右,逼近208包厢,自然而然地侧耳倾听了一下,包厢里似乎有人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出来具体的情形。
  耿波和王为对视了一眼,轻轻点了点头。
  “行动!”
  耿波下了决心,猛地一声令下,随即抬起了脚,想要一脚把门踹开。
  王为早已先他一步,身子微微一躬,脚下用力,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直撞过去,肩膀重重撞在了包厢门上。
  轰然一声巨响,本就不多结实的包厢门被重重撞开。
  “不许动,警察!”
  王为第一个冲进包厢,双手持枪,直指而前,嘴里一声暴喝。
  “不许动!”
  “不许动!”
  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喝令声,耿波和其他战友,纷纷冲进了房内。
  刚冲进去的时候,包厢里黑黝黝的,几乎完全看不清楚屋里的一切,只能影影倬倬地感觉到,包厢的长沙发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好几个人。
  紧接着,惊叫声响了起来,不但有女人,也有男人的惊叫。
  “吧嗒!”
  有人打开了包厢里的灯光。
  一般来说,KTV包厢里就算灯光全开,也是非常昏暗的。
  天歌夜总会也一样。
  不过已经足够让大家看清楚屋里的情形。
  沙发上乱成一团!
  男女都有,穿得都不多,甚至有人衣不蔽体,在警察黑洞洞的枪口下躲躲闪闪。
  “不许动!”
  又有警察暴喝。
  这种拘捕的难度在于,人多混杂,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被捕的经验”,尤其是一些在这里陪唱的小姐,更是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动不动就尖叫,就是不肯安静下来。
  除非真的发现对方有枪,并且有攻击性的动作,否则警察也不可能真的随意开枪。
  这样的情况,对警察素质的要求极高。
  不能随便开枪,但万一对方有枪并且反抗,又要能够抢在嫌犯开火之前先制服他,否则就要承受难以预估的伤亡损失。
  好在现场虽然乱,却没有人反抗,也无人掏出枪来。
  王为等几名刑警随即亮出手铐上前,将几个男子一一铐住。
  王为直接铐的马世勇。
  尽管从户籍资料上翻拍的照片,失真度很高,王为仍然一眼就将马世勇认了出来。确定此人就在天歌夜总会,面对面了,照片再模糊,还是能认得出来的。
  就在这个时候,卫生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声响。
  王为,耿波,白娇娇几乎是第一时间调转了枪口,直指卫生间。
  九六年那会,夜总会KTV包厢自带卫生间的还很罕见,天歌夜总会不愧是整个城关镇最高档的夜总会,配置很齐全。
  “谁躲在里面,出来!”
  耿波一声大喝。
  大伙都握紧了手中的枪。
  没有人出来,却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
  王为疾步上前,一脚将卫生间门踹开,身子随即闪向一边。
  必须要提高警惕,以防嫌犯负隅顽抗。
  卫生间里没有人。
  “靠,跑了……”
  王为疾扑过去,身体紧贴墙壁,往外一扫,只见一道人影已经直接跳到了楼下,顺势向前打了个滚,抵消跳下去的冲击力,翻身爬起来,撒腿就跑。
  “快追!”
  王为嘴里大喊,身子已经直接翻出了窗户,动作之敏捷,令人叹为观止。
  耿波已经在下边留了三个人随时准备接应和“检漏”。
  但等那三名刑警回过神来的时候,王为已经一跃而下,采取和刚才那逃跑者同样的姿势,落地之后顺势往前翻滚,抵消掉大部分冲击力之后,翻身站起,拔腿向前猛追。
  相继又有两个人跳了下来。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紧随王为之后,从二楼卫生间窗口一跃而下的,居然不是男同志,而是一群刑警中唯一的女生白娇娇。
  白娇娇身手几乎和王为一样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落地之后向前翻滚,随即起身,拔腿直追。
  关键时刻,白大队的真功夫就显露出来了。
  这女孩能被洪峰看中,大力栽培,年纪轻轻就提拔到了重案大队副大队长的位置上,可不仅仅是因为在刑侦上有着杰出的天赋,基本功同样非常扎实。
  没两把刷子,白娇娇凭什么在重案大队服众?
  这么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动作,宛如教科书一般经典。
  可惜没有观众,也没有掌声。
  第三个从二楼窗口跳下的警察,是耿波。
  相对来说,耿波的年纪算比较大了,将近四十岁,骨头基本都硬了,身手不能同年轻人相比,从三米多高的地方硬往下跳,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况且,他是现场指挥,县局副局长,原本可以不跳的。
  但他还是跳下来了。
  原因很简单,前边跳下去的两个,都是市局来的同志,县局的人,不能就这样被比下去了。
  市局有英雄好汉,通远县局也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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