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2章
“钱二妞,你太过分了!”门口传来了一声暴喝。
大家转头看向门口,原来是她的堂姐钱大妞。
钱大妞吃了云妮的一个雪灵果,身体顿时好了起来,她今天一整天都在家里布置那个新的木房子,直到晚上才腾出空来杨家,一踏进云妮的房间,就听到自己堂妹在嫌弃自己,她怒气填胸,
“我与你是同一个爷爷的堂姐妹,我境况不好,你不搭把手就算了,还在外面对我鄙夷不屑,你这种品格,难不成还想让别人夸你仁爱敦厚?”
“就是……”女孩们纷纷指责钱二妞,“以前你整天跟在张秀丽身后说云妮的坏话,现在就整天说自己姐姐……”
被揭穿的女孩憋得满脸通红,她推开人群向外面冲了出去。
这个时候,云妮把一个水晶发夹递给李红梅,“这是钱二妞送的,看起来还挺贵重的,你赶紧追上去还给她,别让她在人后说我贪她一个发夹。”
杨家大院不远处的一株树下,一个短发女孩朝急急跑出来的钱二妞迎了上来,“二妞,东西送到了没有?”
“都怪你,让我来丢人现眼。”钱二妞顿脚,“人家房间里什么没有?用得着你送什么发夹?谁稀罕!”
短发女子喃喃自语,“她不稀罕,也是我的一点心意,那是我最好的一个发夹呢。”
被云妮催促出来、准备把发夹还给钱二妞的李红梅听到了这一句话,她狐疑地看了一眼短发女子,“张秀丽,你躲在这里干什么?”
随后她把发夹塞到钱二妞的手里,“云妮说这个东西太贵重,不敢收你的东西,你拿回去吧。”
钱二妞悻悻地把发夹扔给张秀丽,“看,人家不稀罕你的,你拿回去。”
张秀丽还没反应过来,发夹“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钱二妞一顿脚,飞快地跑了。
明月如勾,清冷的月色透过树枝,照在发夹上镶嵌的水晶,流光冷冷掠过李红梅的眼睛,张秀丽默默地蹲了下去,伸出手把发夹攥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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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回来啦,女儿即将出嫁,王兰芳这一整晚亢奋得都睡不着觉。
杨秋收听到自己婆娘在床上不停地转来转去,他终于恼了,“你还睡不睡?不睡觉明天怎么会有精神?你别顶着一双黑眼圈就去宁城,听说要照不少的相呢。”
一骨碌地爬了起来,王兰芳伸手一拍自己的男人,“孩子他爸,你当年说要对云妮好一点,这句话果然没有错,没想到我还能靠女儿这么风光……”
“你知不知道?村里这些婆娘都围着我羡慕得不得了,说哪个家的女孩子出嫁有这么风光,你看看,客厅里摆的那些东西,什么洗衣机电冰箱,我都还没听过,姑爷就给我扛过来了。”
杨秋收也坐了起来,“是啊,没想到这个姑爷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这么有能耐,这些东西根本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听狗蛋说,他们的新房子是一栋三层的小楼,我这个姑娘,可是要享福了。”
“狗蛋还说了,云妮还给我们留了一间房间,我们什么时候想去那里住几天都没问题。”王兰芳满脸憧憬地说道,
“我要好好地在那里逛一下,狗蛋说动物园可好玩了,好多狮子老虎鳄鱼什么的。”
杨秋收倒在床上打了个哈欠,“拉倒吧,飞龙山大把的老虎,没见你稀罕,还这么大老远跑去宁城看老虎?”
“就算不看老虎,也要去那里逛逛大省城呀,我这一辈子跟你这个木头疙瘩待在这个山旮旯,几乎都没出过门,说起出门,我还真有点害怕,你说会不会让人家笑话我们是山里人……”
王兰芳患得患失地跟自己男人嘀咕了半宿,忍不住困倦终于睡下了。
第二天,天还黑麻麻一点亮光没有,院子里便灯火通明了起来。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欢笑,院子里的桌子上摆卖了各种各样的肉类,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心。
老杨家的人草草的地吃了一顿早饭,就穿上了新姑爷给的新衣服,杨妹妹穿上一身红衣服,也焕然一新得像一个洋娃娃。
狗蛋指着他们笑个不停,“爷爷、奶奶,新衣服你们就不能以后再穿吗?大家都穿一样的棉大衣,就像是我们穿校服一样。”
“今天是好日子,肯定要今天穿。”李爱凤白了孙子一眼,“你懂什么,你也赶紧把你的好衣服穿上,办喜事不能穿破衣服。”
狗蛋得意地笑,“我从三岁就再没有过破衣服,奶奶,我今天穿一身特别帅的给你看看。”
狗蛋跑回房间里,花费了一些灵力,硬生生把小金给的法衣幻化成一套极其合身的白西装,还在脖子上打了一根金色的领带。
再把在香江买的皮鞋穿上,狗蛋还给自己的头发喷了一层发胶,照照镜子,他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第一千零三十九章 俗不可耐
第一千零三十九章 俗不可耐
(一更)
“我的小乖乖呀,你姑姑真是舍得。”李爱凤咂咂嘴,“这么小一个娃娃买什么西装?过两天你就长高穿不了了,太浪费,太浪费了……”
田桂花也痛心疾首,“还买这种白色的,现在看起来好看,等你在泥里滚上两道,就白瞎这一套好衣服了。”
“妈,我从二岁起,就没在地上打过滚,你太不了解我了。”狗蛋没理她们,他把双手插在兜里抬头挺胸在院子里走了几圈。
这个步伐他在香江特别练过,傅氏影业里的那些明星和模特就是这么走的。
果然,他这么几圈下来,院子里的人把手掌都拍红了。
这时候,杨秋生把自己的一条裤子急急拿出来递给李爱风,“老婆子,赶紧帮我把裤子扣子缝起来。”
李爱凤接过裤子,不耐烦地说道,“你们这些大老爷们,什么都不会干,真不知道,要是没有了女人,你们还怎么活下去?”
狗蛋这时候接了一句,“奶,活不活的不知道,反正是不需要再穿裤子了。”
满院子的人哄堂大笑了起来,“没错,没错,这世上没有了女人,也用不着遮羞了,一群大老爷们还穿裤子来干什么?”
晨曦微露,天边云卷云舒,微风拂过云妮的窗帘,再荡起她脸上的发丝,她端端正正地坐在床上,任由王兰芳为她挽髻。
“小妮呀,嫁人之后就是大人了,要孝顺公婆,爱护弟妹,尊敬丈夫,还要为姑爷家开支散叶......”
王兰芳绞尽脑汁想着该说什么话,云妮全程报以微笑,无论她说什么都乖巧地点头。
王兰芳终于说不下去了,她在给云妮插上簪子的时候,忍不住问了出来,“这些年我对你这么苛刻,你是不是会在心里难过?”
云妮抿了抿嘴,终于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如果因为我不乖,你不喜欢我,我半点不敢计较,可是,我明明比所有的孩子都努力,为什么你只因为我的性别就讨厌我呢?”
“妈妈,难道你不知道我的性别是由你们做父母的决定的吗?我何曾能有过选择?”
“你不喜欢我,我曾经很难过,妈妈。”说到这里,云妮轻笑了一声,“不过,后来就不以为意了,我又不是大团结,怎么可能会人人都喜欢呢?”
云妮这些话是为这具身体的原主说的。
——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八岁女孩离开这具身体时的执念,就是妈妈为什么不喜欢我。
王兰芳默然不语,此刻门外涌进一群人,伍再奇走在最前面,伟岸身材上一套笔挺的西装让他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
香江最富盛名的西服定制裁剪合体,炭灰的颜色配上雪白衬衣、浅蓝领带让他高贵优雅之中更显得气势逼人。
伍再奇澄澈的墨瞳在看到云妮那一瞬间明亮了起来,仿若无数星光在他眸子里流转。
云妮站了起来,伸出双手迎接这个即将成为她另外一半的男子。
这一刻,女孩脸颊上若隐若现的红润恍若三月桃花般娇媚动人,她唇畔露出了一抹足以破开乌云的微笑,笑容在电光石火之间魅惑了在场所有的人。
“云妮今天好美……”
“她身上的大衣真漂亮……”
“我如果能像她这样美一天的话就好了。”
“新郎官怎么这么帅?”
“……”
四周叽叽喳喳全是女孩羡慕溢美的声音,伍再奇朝女孩伸手,骨节分明的大手摸到她微凉的手,不由得皱眉,“手怎么这么凉?早餐吃了没有?又不记得喝热水了吧……”
在场的女孩呆了,这么唯美的画面,你一开口就问这种俗不可耐的问题,太让人幻灭了。
这一瞬间,伍再奇身后的光环退却,四周的小媳妇老大妈却点点头,会在这种细微日常琐事中关心媳妇的男人,才是一个好男人,什么帅啊好看啊,其实都不如一句关切的话暖心。
梁雨红吐了吐舌头,“小伍从来就这么啰嗦,今天这么好看的外表,让他一开口就破坏了,他还不如别说话呢。”
“你不懂。”李红梅却有些开窍了,“他帅出天际,他是盖世英雄,他能够颠倒众生,其实都不如他问你一句:你冷不冷?你饿不饿?来得有用。”
云妮被伍再奇牵着走出门口时,她回头望了一眼王兰芳轻声喊,“妈妈,咱们下去了。”
客厅挂着伟人像,桌椅也摆好了,杨秋收端端正正地坐在一张围椅上。
看到王兰芳下来,李爱凤赶紧按着她坐下,“你跑哪去了?快快,让小妮跟新姑爷行礼,我们好赶紧出发。”
为了上省府,李爱凤昨晚也是一晚没睡踏实,精神却亢奋得很,现在看到妯娌慢吞吞地,让她看见就心塞。
李队长拿着一个小本子开始念,
“我们都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
“一鞠躬……”
“二鞠躬……”
“三鞠躬……”
一对宛若金童玉女一般的新人,恭恭敬敬对着自己鞠躬,杨秋收的眼框湿润了起来。
这时候,梁日红却急急组织大家出发,“小伍,云妮,你们上车,旅途遥远,要抓紧时间。”
大家一听,心顿时热了起来,虽说这么多人都去送嫁不合规矩,可是,这年月,规矩不就是拿来打破的?
老实头杨大山被留在家里待客,其余人一窝蜂地涌上了新姑爷带来的大班车。
家里的筵席有李队长和覃辉在把控,杨大山也只不过是站在门口拱拱手就行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大家一致认为他可以胜任。
车子即将出发,坐在劳斯莱斯里的云妮无意一转头,发现树底孤零零站着一个短发女子,她看到云妮看向她,不好意思地扯开了一个笑容。
第一千零四十章 谁比较帅
第一千零四十章 谁比较帅
(二更)
是张秀丽?云妮叹了一口气,她拉过狗蛋,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狗蛋神情古怪地下去了,他走到树底,把张秀丽带上后面的大班车,又快速地回来指挥梁日红,
“梁叔叔,开车,咱们出发!”
劳斯莱斯缓缓启动,在一干乡亲们的挥手中慢慢向前开动。
整个大队夹道欢送这个披红挂彩的车队。
前面一辆雪白的劳斯莱斯,随后是一辆黑得发亮的上海轿车,紧跟其后的还有几辆大车小车。
别的车子他们不认识,上海轿车却是如雷贯耳的,大家啧啧了半天,不停羡慕坐在车里可以到省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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