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8章 意外的火器人才

  昀芷刚才也一直在打趣昀兰,此时见她脸红成了苹果,也就不再打趣,转而对允说道:“皇兄,既然皇兄已经决定要让杨峰尚主,刚才怎么不和他说?”
  “他现在夫人刚刚过世,皇兄就和他说这件事,不好。”
  允说道:“夫人刚过世,皇兄就迫不及待的和他说此事,好像显得皇兄对此事多么着急似的,即使杨峰表面上不敢显露,心里也未必不会轻视了皇家。其次,若是现在皇兄就和他说,对皇家的名声也不好听,对昀兰的名声的不好听。其三,若是皇兄如此着急的和他说此事,说不定他还会疑神疑鬼,以为是皇兄派人暗害了他的妻子似的。”
  “更何况依照礼仪,妻子过世总有一年的时候不能再娶,此事也不必着急。”
  又对昀兰说道:“等再过些日子,过了荣氏的七七,皇兄就挑个时候告诉他。”昀兰背对他,也不说话,只是脸越来越红,都红到脖子上了。
  允见状也不再打趣她,又说了几句话,叫她们二人的宫女进来为她们整了整衣服,擦了擦昀兰的脸使显得不是那么红,簇拥着她们回去了。不过昀兰即使脸色恢复了些,在坐上步撵后仍旧戴上帽子,将大半边脸遮住。
  允又想了一会儿,将此事丢开,往前殿批答奏折去了。
  ……
  ……
  第二日下午允睡醒了午觉,一边派人去叫昀芷,一边在下人的服侍下穿上一身衣料华贵,但并无任何皇室标识的衣服,又拿起马鞭,走出了寝殿。
  昀芷早已来到乾清宫等着他了,此时见到允走出来,马上上前拉住他的胳膊说道:“皇兄,你总算出来了。”
  “怎么,害怕兄长反悔不成?”允笑道:“不过是带你出一次宫,也算不得什么。”
  他们一边说笑,一边走到乾清宫外,坐上步撵,来到西华门内数十丈的地方,从步撵上下来,走出西华门。
  此时今日要护送他们出行的侍卫早已经牵着马等在这里,也都换上了卫所军服,见到允与昀芷走出来赶忙行礼。
  允点点头,走到自己那匹曾经骑着去过滁州、去过广州、去过杭州的白马,轻声说道:“逾辉,你有三个多月没有见过朕了,可想朕?”
  被起名为逾辉的白马哼了一声,用马脸蹭了蹭允的脸,表示与他打招呼;允一笑,翻身上马。
  昀芷也上了一匹名为扶翼的黑马。待他们二人都在马上做好,宋青书等人也翻身上马,护送着允前往牧场。
  一边慢慢的奏折,允转过头来对昀芷笑道:“你不是有自己的马,为何还要骑兄长的骏马?”
  “皇兄你还说呢,那匹马给妹妹的时候就已经将近暮年,虽然跑得还快,但这三四年过去已经老了跑不动了;另一匹马年岁还太小,也跑不快。而近日妹妹是要跟着皇兄在大牧场上奔驰,自然只能骑兄长的骏马,谁让兄长的都是好马。”昀芷颇有怨念的说道。
  允略有些尴尬。因为昀芷很少出宫,允觉得给她一匹正当年的骏马意义不大,就给了一老一小两匹马。平时昀芷不过是在宫里的小校场里跑一跑,地方不大也跑不快,倒也没什么问题。可现在她要去大牧场骑马,自己的两匹马就不合适了。
  他忙转换话题道:“过一会儿到了马场,你可不能到处乱跑。牧场里虽然没有毒蛇猛兽,但若是牛发了疯应付不及也够危险的,身边要时刻有着人看着。”
  “知道啦。”昀芷笑道:“皇兄,妹妹也不是头一次来到牧场骑马了,这都知道,不必再嘱咐了。”
  “嗯?兄长记得不曾带你到牧场骑过马,你是何时曾去过?”允疑惑。
  “不好,说漏嘴了。”昀芷吐了吐舌头,不得不说道:“大姐过去还在京的时候,妹妹曾经央求带着妹妹来牧场骑马。大姐虽然不喜欢骑马,但禁不住妹妹软磨硬泡还是答应了。”
  “你呀,出来骑马也就罢了,昀英不喜骑马,你还非要拉着她。”允说道。
  “要是不找大姐,妹妹找谁?”昀芷说道。
  “在京的亲王郡王这么多,找谁不成?去安王府,让二十二叔带你出来骑马。”
  “二十二叔可不成。”昀芷撇撇嘴:“二十二叔的马术一直不成,还不如二十二婶呢。”
  “那你就让二十二婶带你骑马。”
  “不成。二十二婶与叔叔成婚三年多了还没有孩子,都着急坏了,我可不敢去找二十二婶来陪着骑马。”
  “嗯?”听到这话,允忽然想到,安王朱楹成婚几年,府里一直没有听说有人怀上,就连年纪比他小、成婚比他晚的藩王都有妻妾怀孕了。
  ‘莫非安王叔有……’允正想着,忽然昀芷拉着他问起了附近的情形,允也就放下了这个心思,为她解答起来。
  与两年前相比,大明的京城又繁华了许多。此时他们行走的这条街道并非是现下京城最为热闹的街道,可只见道路两旁店肆林立,从天空撒下来的耀眼的日光照射在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显得绚丽夺目。
  许多店家挂起了高高的招牌旗帜,轻浮的东风吹起来,让轻飘飘的旗帜随风舞动,鎏金的大字一闪一闪的,好像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
  即使现下乃是中午,许多百姓仍在家里歇觉,但街面上也人流如织、车光琳琳,无数身穿简单但十分整齐的衣服的百姓推着独轮车或拎着篮子,还隐隐约约有商户人家谈话的声音传来:
  “今年花椒又便宜了一分。”“听说从南洋过来到上沪做买卖的番商越来越多了,贩卖花椒的也不少,价钱自然就会降下来。”
  昀芷二年不出宫,许多店面已经认不得是做什么的了,此时拉着允的手兴奋的问着。允生怕她不小心掉下来,遂下了马,让下人牵马而行,他陪着昀芷看两遍的店面。
  走着走着,就看到了一间珠宝首饰的店铺,昀芷转过头来对允说道:“皇兄,妹妹想去里面看看。”
  “家里的首饰都是最顶尖的工匠用最好的料子雕刻出来的,外面这些首饰又什么好看的?”允说道。
  “三哥,这可不对。”昀芷笑道:“家里的首饰自然都是顶好的,但来来去去都是那些工人,雕刻出来的都是那些样式,看来看去的也腻了;反而是外面这些首饰店面里的工匠常有些别出心裁的想法,样子有趣。”
  “今儿不是出来骑马的么?怎么又要买首饰?”对于逛街,尤其是逛珠宝首饰和衣服毫无兴趣的允说道:“咱们先去牧场,让你的侍女帮着挑选。”昀芷带了两个会武艺的女官出宫随侍。
  “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当然要能多做几件事情就多做几件事情。到天黑还有两三个时辰呢,也不必着急去骑马。”
  昀芷笑道:“何况这些也不是单给我一个人买的。二姐三姐都不得出来,妹妹出来一次,也得给两个姐姐带些东西回去。”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那就去买吧。”允一边答应,一边和她一起走进这家店铺。
  店铺内此时客人不多,只零零散散的有三五个人,倒有七八个伙计。其中一个伙计正坐在椅子上打哈欠呢,听到脚步声马上睁开眼睛,随即迅速打量了一下允和昀芷,看到他们身上用上等的绸缎做得衣服后眼睛一亮,站起来说道:“小的见过公子,小姐。这位小姐,要在小店买首饰还是挂件?”
  “有没有什么样式新奇的玩意儿,不论首饰还是挂件都成。”昀芷说道。
  伙计想了想,马上拿出几个戒指,说道:“这是我们店里新来的一个伙计做的,还没出师,用不了贵重的料子不过是一般东西,但手艺十分不错,也常常有些新奇的想法,老师傅们都夸的,卖的也好,只剩下这三个了。不过小姐若是想要,可以订做。”
  昀芷拿起这几个戒指,觉得样子确实十分新奇从未见过,说道:“都要了。可还有其它的?”
  “有,戒指没有了,但还有簪子,玉佩。”伙计十分高兴的蹲下身子去拿出一个盒子,向她推销起来。昀芷一边挑选,一边与身旁的侍女议论。
  允从来对珠宝首饰都没有研究,也丝毫没有研究的兴趣,只站在一旁等着,偶尔昀芷将某一样首饰戴上,转过头来问“三哥,这个戴在妹妹头上可好看”的时候才会有所反应。
  不过她也没有挑选太长时候。今日毕竟是出来骑马的。过了大约一刻钟,昀芷挑选出十多个小件的东西让伙计包起来,侍女拿出宝钞付账。
  等伙计把东西包好了,他们正要离开,忽然从外面走进来一对夫妻。那丈夫长得高高壮壮,是一位面庞黝黑、与店内的格调相当不搭的大汉;那妻子倒是长得十分娇小,穿着也不像一般的平民。
  允没有在意,对昀芷说道:“赶紧走吧,伴晚的时候你不是还想去别的地方看一看?再晚就赶不上了。”昀芷听了这话,赶忙让侍女将装着东西的小袋子收起来,就要跟着他一起出去。
  可忽然这时,从他身旁传来了一声惊呼,他抬起头来,就见到那大汉满脸惊讶的看着他身旁的侍卫,随即转过头来看向他,顿时双腿发颤,想要跪下。
  恰好允也认得他,马上命令身旁的侍卫将他扶住,说道:“原来是你,怎么,今日陪着夫人出来买首饰?”
  这人也机灵,马上反应过来,说道:“今日下午无事,所以陪着内子来买首饰。”
  二人说着已经出了店铺,侍卫宋亮携着他来到附近的一个死胡同,待周围无人的时候马上喝道:“你是何人!”
  这人马上跪下,对着允叩头道:“臣羽林左卫指挥佥事刘明诏见过陛下,陛下万岁!”又对昀芷磕头道:“臣见过公主殿下。”他的妻子此时也吓破了胆,跪下来和他一样说道。
  此人就是被允从岷王朱那里强要过来的刘明诏了。
  允知道未来世界的发展趋势就是火器,所以一方面十分重视能研究、锻造火器的工匠,另外因为这个年头的火器太过简单和原始,除了知道一个三段式射击,知道一个空心方阵之外就不太清楚具体的战术了,他也重视会指挥火器部队的将领。
  正好他在审阅安南征讨军的奏报的时候看到刘明诏立功,顺嘴多问了几句,得知他善用火器,于是命人将他从岷王朱那里要了来。朱虽然不太愿意,但正如交王朱赞仪所说的‘就南洋这几个国家还用得着用火器?大刀长矛就将他们都打平了’,所以也不是特别舍不得,就同意了。允随即将他安排在了羽林左卫。
  “刘爱卿起来吧。朕今日是微服出宫,不必多礼。”允说道。
  刘明诏又磕了几个头,拉着自己的夫人站起来,垂手侍立。允问道:“你先下在羽林左卫可还好?”
  要说他在羽林左卫的情形当然算不上好。大家知道他是皇上亲自调过来的,谁也不会得罪他,但对他也不怎么重视;况且现在羽林左卫刚刚从安南回来,因为立下大功各方对他们都十分优容,一般将士对一个刚调过来的指挥佥事也看不上眼,所以他等于是在吃闲饭。
  不过在皇上面前当然不能这么回答。“陛下,臣刚刚来到羽林左卫不久,对本卫的情形尚不熟悉,也没做太多,只是依照指挥使的话。”
  “他们对你不怎么尊敬吧?”允说道:“京卫的这些人我还不知道,打仗自然是把好手,但对上头的将领也不像一般的卫所那样尊敬。不要说你了,就是勋贵子弟但凡软一点,都压不住他们。”
  “你也不必对他们客气,谁要是对你不尊敬,你就让自己的亲兵抽他;敢闹事,朕绝不姑息。”
  允对上直卫的待遇当然是非常好的。这个年头,顿顿能吃上饱饭的人家里至少是个雇佣长工的富农,洪武朝许多清廉入水的官员一个月也不准吃一回肉,但上直卫每三五天就有肉吃,没有肉吃的时候也有花样翻新的蔬菜。更不必提俸禄了。
  但同时他们的军纪也十分严格。允记得,古今中外这种类似于禁卫军的军队挟持皇上掌控朝堂的例子虽然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例,允当然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即使已经安排了军医作为半个指导员用,但对于军纪的要求也非常严。
  刘明诏只是诺诺的听着。他初来乍到不敢如同允的吩咐办,但皇上的话也不能反驳。
  允说了几句,又问他的夫人:“朕记得你和刘爱卿一般都是贵州人,后来调去了云南。现下可习惯京城的天气?”
  “启禀陛下,京城的天气很好,臣妾并无不适之处。”他的夫人答道。
  允又问了几句,让昀芷赏赐了她一幅首饰,就要让他们退下。他虽然对于火绳枪时代的步兵战术很好奇,但今日是出来玩的不是谈工作的,还是等有空了再说。
  可不想刘明诏忽然跪下说道:“陛下,臣有一事,要求陛下开恩。”
  “何事?”
  “陛下,有一人名叫胡元澄,十分擅长打造火器,对运用火器打仗也有独到之处,臣想请陛下允许其入羽林左卫为官。”
  “胡元澄?此人是何人?”允感觉自己好像听说过这么一个名字,但想不起来了,遂问道。
  “启禀陛下,此人乃是,原安南伪帝胡汉苍之兄、胡季之长子。”
  “年初交王殿下攻破南定城后,派梁国公带兵南下进攻清化,而胡季留其驻守清化,被梁国公所部俘虏。”
  “其后陛下下旨,将胡氏一族之人全部带到京城,胡季以谋逆之罪处斩,其族人拨给土地,放为平民。”
  “臣在安南之时,跟随梁国公出征清化,曾押送胡元澄至安置俘虏之营地。臣半路上与其攀谈,本意是谴责其助纣为虐之举,但不想却知晓了他擅长打造火器,对运用火器打仗也有独到之处。”
  “臣想着,他已经被安置为大明的百姓,其前事也被一笔勾销,所以请求陛下入羽林左卫为官。”
  “胡元澄?”听了他的话,允想起这是哪位了:不仅曾经带兵与大明打仗(虽然没打赢过),还曾经出使过大明,允也见过几次。这人竟然还有研制火器和用火器打仗的技能?这技能点也太多了吧。
  允又看了刘明诏几眼。虽然他已经赦免了胡氏一族的罪过,但一般人还是不会和他们有牵扯的,更不必提请求他允许胡元澄为官。他们的关系应该不一般啊?‘莫非是因为有同一爱好迅速好起来的基友?回头还是让锦衣卫查一查。’允想着。
  但他还是答应道:“既然朕已经赦免胡氏一族之人的罪过,他们又已经入籍为大明百姓,自然可以在军中为官。不过此人的本事如何大家还不知晓,若是让他这样入了卫所恐怕诸位将领不服。待过几日,朕亲自见他一面,试试他的本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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