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搞不好还正在哄着三个弟弟妹妹,连学都上不了呢。
  叶老三突然上门拜访,弄得这几个知青心里都惴惴不安的,队长上午时候和他们千叮嘱万叮嘱,说叶老三不是个讲理的,晚上叶老三就突然上门,谁心里面都得打鼓,沈楠木算是这群人里面最稳当的,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就露出一张讨人喜欢的笑脸来。
  “村长叔,我这么叫您一声可以吧?您是有什么事儿吗?”
  这些娃子们年龄也都不大,最大的也就十七八岁,叫叶老三一声叔还真没问题,叶老三就受着,把手里的提盒放在小饭桌上,打开来,鱼丸子和红烧肉的香味儿瞬间飘满了整个院子,弄得几个年轻人都咽了口口水,眼神不由自主就放在了那两碗肉菜上,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可是肉菜!
  他们在原来村子的时候,可是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沾沾光,尝到点儿荤腥,还都是村里人不要的下水,可看看眼前这个红烧肉,颜色均匀,那五花三层的肉泛着一层油光,颜色也亮堂又正宗;还有这个鱼丸,一看就是纯手工打的,均匀光滑,比他们过年时候吃的还好。
  叶老三懒得给小孩子们好脸子,要不是孟菲想过来看看,他一点儿都不想见这几个知青,把菜端出来了,还没有什么好脸色,孟菲带着叶鱼上前一步,站在叶老三身边,温声细语的和他们说明来意。
  “没什么大事儿,就是听他说了,村里面新来了几个年轻的知青,我想着过来看看,就让他陪我一起来了,我是他家内人,你们以后在村子里有什么不懂的,不会的,可以来找我。”
  反正她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
  沈楠木就不好意思起来。
  “这,这多不好意思的……还让村长叔和村长婶这么花费,我们,我们……”
  “这没什么,你们以后就是我们村子的一份子了,我家这口子是当村长的,我是村长媳妇儿,自然是得多照顾照顾你们,你们大家都叫什么名字啊?家都是哪里的啊?”
  这些东西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当初上山下乡的时候上面就都统计调查过了,沈楠木也就没多想,只以为是孟菲想要找个话题,便热情的开口道。
  “我叫沈楠木,老家是春城那边的;他是王大川,山东那边的;这是嘉楠竹,苏州那边的;这两个女同志叫林似水和刘若云,都是杭州那边的。”
  “都这么远呐!那你们可真是不容易。”孟菲感慨了两句,继续套他们的话,她谈话技术可比这些孩子们要高超多了,三言两语就从这群知青嘴里套出了她想要的各种信息,叶老三看着她的这些表现,总算是放心了。
  他媳妇儿明显对这些小毛孩没兴趣,她感兴趣的是这群小毛孩儿的身份问题。
  叶鱼把头埋在孟菲怀里,看起来好似是认生,其实心里已经傻愣了。
  这,这嘉楠竹,不就是里面叶黄花求而不得的那个男人吗?
  叶黄花重生前他喜欢原身,叶黄花重生后原身毁了容,他转过头来喜欢上了因为空间变得好看有钱又有文化的叶黄花,对原身百般刁难……
  用最简单的语言来形容,就是一个标准的颜狗。
  谁长得好看,他就喜欢谁。
  她现在长得这么好看,可千万不能被这个男人看见了!
  叶鱼这纯粹是想多了。
  这男人虽然是个颜狗,可也是个正常的男人,没有喜欢小女孩的怪癖,黄花上辈子他看中原身的时候,原身都十五六了,在乡下地方,十五六已经算是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
  而她现在就只有六岁。
  什么都没有,浑身上下就是一坨软绵绵的肉,只有那些有毛病的男人才会喜欢这种的身材呢,而嘉楠竹这个颜狗,喜欢的是正常的女人。
  孟菲想要介绍叶鱼给知青们认识,可叶鱼就是不配合,她无奈地笑了笑,和知青们解释:“这孩子,平日里见陌生人见得少,这会儿不好意思了。”
  那些知青们就笑,都觉得叶鱼可爱的很,一点儿都没有被冒犯的感觉,其中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叶鱼哪怕是没有抬起头来,单看一个背影都觉得十足的可爱,更多的原因还是看在孟菲送来的两碗肉菜上。
  叶鱼不配合,家里的菜也应该放凉的差不多了,孟菲和叶老三便起身告辞,把这间小屋子重新留给了五个知青们,叶鱼悄悄的抬起头来,看着那间小院子越来越远了,才长长的叹了口气,在孟菲的怀里重新不安分起来,孟菲气的点了点她的小鼻子:“你这个孩子啊,这么就这么不会表现自己的?”
  叶老三赶紧就护犊子:“行了行了,咱闺女这是头一次见这么多陌生人,还是和她抢肉肉吃的陌生人,能不哭出来就挺好了,咱小闺女到底是什么性子,这么多年你也应该清楚了,咱们还是回家吃肉吧。”
  孟菲也没有真的怪罪叶鱼的意思,她就是觉得有些替小闺女担心的,小闺女除了学习和吃肉,好像对其他东西都没有什么兴趣,可一点都不像她和叶老三的孩子的,傻呆傻呆的。
  孟菲觉得她还是得尽快赚钱才好,最好是能赚在城里买一套房子的,也方便小闺女上初中高中。
  对于叶鱼一定能考上高中这件事,孟菲是深信不疑的。
  她就没有见过比她小闺女还通气的孩子,别说是四五年级的知识,就算是叶米周末时候带回来的习题,小闺女都能拿过来就做,正确率还挺高的,只能说老天爷拿走了小闺女应该从她和老三哪里继承的嘴巴和脑子,给小闺女安了一个学习的天赋。
  她小闺女,也就只有学习这方面比寻常人好些。
  若是没有他们当爸妈的在里面帮着点儿,以后在人生的道路上肯定是要吃亏的。
  所以啊,她还是得使劲赚钱的。
  不能仅仅满足于现在这点儿水平的。
  据她所知,现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和上了火车一样起来了,就光说她做生意的那个城市,就和她们这边仿佛是两个世界,就连那边工人的工资都比这边工人的工资要高,那些自己做生意做买卖的就更别提了,那位领导提出的政策是先富带后富,大城市水平起来了再带动小城市,既然是先后,那就肯定有贫富差距,万一小闺女考上了外面的好大学,以后要留在大城市里面发展了怎么办?
  必须使劲赚钱的!
  猛地看到了里叶黄花的备胎一号嘉楠竹,叶鱼才重新有了一股危机感。
  叶黄花最近惨的她都以为穿错了书,其实这个世界的男女主应该是她爸和她妈,叶黄花包括她自己,都只是里面的一个配角,嘉楠竹的出现让她迅速从那种迷失的状态中脱离了出来,再次确定叶黄花真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女主。
  虽然现在惨了一点,可是人家真的就是女主,现在的艰难可能是对她的考验,更好的前途正在等着她。
  比如那位大佬。
  也许明天就会上门来答谢她们村子的救命之恩,然后经过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现叶黄花的真善美,对叶黄花产生兴趣,知晓叶黄花的凄惨遭遇后站在叶黄花身边对她的仇敌展开打击报复。
  她叶鱼,就是女主最大的仇敌,是女主最大的打击报复对象。
  为了防止自己被打击报复连累全家,她必须尽快考出去,和叶黄花拉开更多的距离,越远越好。
  叶鱼握紧了小拳头。
  ————
  吃过了晚饭,两位女知青负责洗碗,刘若云戳了戳林似水,问她:“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林似水笑笑:“我觉得这里挺好的,大家都是好人,就连队长说的那个不讲理的村长,其实都是挺不错的,还给我们送了两道肉菜。”
  “是啊,是挺不错的。”刘若云若有所思,洗漱的动作快了一点,声音突然就有些闷闷不乐,“我想回家了。”
  这两个女孩是一起长大的,从小关系就不错,对彼此的家庭条件也很熟悉,听到刘若云这么说,林似水就放下手里的碗筷抱了抱她:“再坚持几年,等到家里平反了,我们风风光光的回去。”
  可是我不想等那么长时间了。
  刘若云闭上眼睛。
  对不起,似水,原谅我,乡下的生活实在是太艰苦了,她实在是受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叶鱼:不能连累家里,好好学习!
  孟菲:不能让闺女受罪,好好赚钱!
  刘若云:不能再继续受罪,我要玩男人。
  叶老三:???玩你妈呢??
  第64章
  孟菲不需要上庄稼地里面上工,早上时候自然就不怎么想起来, 叶老三也心疼媳妇儿, 自发就承担了早上做饭的任务,熬一碗稀饭, 开一小盒罐头, 或者热一热孟菲昨儿晚上留下的剩饭,真起的太晚害的小闺女要迟到了就给小丫头塞两个桃酥,父女两个一点儿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
  今儿叶老三又起晚了,距离小学上课时间也就只剩下十分钟了,吃饭明显是来不及了, 叶老三一边穿衣服一边喊叶鱼起床,孟菲迷迷糊糊的抬头看了看卧室床头的小钟表:“又起晚了啊?”
  叶老三心虚,连忙就哄她:“没事儿,一会儿我让闺女拿两个桃酥路上啃着, 我一路跑着送她去上学,迟到不了的。”
  孟菲把被子拉到头上去了, 翻过身去不看叶老三:“你有数就行, 别烦我,我还要再睡一会儿。”
  叶老三赶紧就轻手轻脚出去了,把门给孟菲轻轻带上,打开碗柜的门,从密封的油纸包里拿出两块桃酥,叶鱼穿好了衣服急急忙忙跑出来,叶老三把桃酥往她手里一塞, 就把她从地上抱了起来,火急火燎朝学校那边跑。
  学校就在生产队大院附近,不可避免的要经过知青们的临时驻扎点,刘若云昨晚上衡量了一晚上,一面儿觉得委身叶老三能得到她想要的,一面儿又觉得就叶老三那长相实在是委屈了她自个儿,越想越烦躁,实在是睡不着,便早起绕着生产队大院走了几圈。
  叶老三带着叶鱼从这里经过,她自然是看见了,也看清楚了叶鱼手里拿着的点心和身上穿的好衣服,再想想昨儿孟菲身上那一身同样没有一个补丁的,款式特别新颖,布料特别好的衣服,刘若云迈着步子跟在了叶老三后面。
  叶老三的速度真挺快的,把叶鱼送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距离上课还有五分钟时间呢,和学校门口的值班老师确定了一下时间,叶鱼咬着桃酥,背着小书包跑到了学校里面去,冲着叶老三挥了挥手:“爸爸再见。”
  叶老三举手回应:“再见,好好念书。”
  说完这话他自个儿都乐了,他这是和谁说这话呢?就他家小闺女在念书这上面的聪明劲儿,还用他叮嘱的?
  不是他叶老三吹,就他家鱼鱼这个脑子,轻轻松松上高中,没的说!
  把小闺女安全的送到了学校,叶老三就准备去庄稼地里面督促村民们干活,一转身就看到刘若云怔怔的看着他身后的学校,稍微一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这五个知青都是从条件更艰苦的地方调动过来的,真落后真穷的地方连吃饱饭都是一件难事儿,更别提送孩子们上学了,肯定是有些年头没有见过学校了,心情复杂也是人之常情。
  叶老三就没理她,从她身边目不斜视的走过去了。
  刘若云看着眼前这个有模有样的学校,只觉得心里面终于有了一股回归现代文明社会的安全感。
  天知道她在原来那个村子的时候每天过的都多压抑。
  那里的人不知道什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不知道什么叫做坐井观天,不知道什么飞机轮船到底都是什么样子的,就只知道种庄稼,生孩子,还总是劝她们既然回不去了就早早的在村里找个男人,生几个孩子,甚至还有人给她们介绍家暴前妻至死的老男人。
  那些无知无识的乡下女人们还口口声声是为她们考虑,说什么她们这些下放知青本来成分就不怎么好,有男人要就不错了,还挑什么挑,等以后年龄大了,就不好找了。
  呸!
  那都是什么样子的歪瓜裂枣,也敢窥伺她?
  只要家里面平反了,她刘若云想要什么样子的青年才俊找不到?就算是在同样的下乡知青里面选一个,都比那些乡下女人们介绍给她的歪瓜裂枣强太多!
  这个村子确实和她原来呆的那个村子不一样。
  这个村子里面还有学校,还有老师。
  刘若云可不觉得这些没有文化的乡下人能当老师,在这个学校里面当老师的,肯定是原来就被下放到这个村子的知青们。
  刘若云也想当老师。
  她不想再下地干农活了。
  原本她还挺憋屈,觉得就叶老三那容貌,实在是委屈了自己,现在她是半点儿委屈都没有了。
  可她应该从哪里入手呢?
  刘若云犹豫了一阵子,决定先从村长家的小孩子叶鱼开始。
  昨儿晚上她可是见过了,那小孩子性格有些腼腆害羞,不敢喊人不敢抬头的,要是她和那小孩子拉近了关系,让那个小孩子和她比较亲近,带她回家坐坐,看在这方面的原因上,村长肯定会把她和其他知青区别对待开的,她长得这么好看,再适当的露出些情愫来,就不信村长不上套的。
  刘若云对自己的容貌身材可有自信。
  她觉得自己比孟菲这个村长媳妇儿好多了。
  孟菲虽然长得也挺漂亮,身材也挺好,可她是原配,有句话叫做家花不如野花香,他们少说也结婚七八年了,肯定早就腻味了,她年轻,充满活力,比孟菲强多了。
  刘若云胸有成竹。
  ————
  学校里面的课程对叶鱼来说照样很简单,她也就是来打发打发多余时间的,放学铃声刚响过,左右护法毛蛋地瓜就出现在了教室门口,凶巴巴的瞪了两眼围在她身边的同学们,问叶鱼:“下午你去山上打猪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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