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滋扰
《文字法》即将要推出的消息,让嗅觉灵敏的陈剑臣觉察到一丝息息相关的危险意味,回想前世历史,在另一个时空里头,无论是秦朝时的“焚书坑儒”,还是清朝的“清风不识字”,每一朝代的文字狱,必然会在天下造成轩然大波,不知坑杀过多少读书人。
——陈剑臣现在就是天统王朝中的一位读书人,并且是一位不安分的读书人。为了身家姓命着想,他就必须未雨绸缪,从此以后谨言慎行,小心行事。
接下来几天,他花费了许多功夫,开始着重收集这方面的消息。只是庙堂太远,其上的风云变幻可不是他这么一个远居江州的小小秀才所能接触得到的,仅仅打听到一些擦边新闻而已。比如说朝纲派系之间不和的传闻;又比如说那位起草《文字法》的文华殿大学士何蟹何大人的一些秩闻趣事……何大人当然姓何,名颉,字文贵。但由于他的嗜好——爱玩螃蟹,爱吃螃蟹,爱画螃蟹,爱为螃蟹题诗词,并以此为乐事,于是当今圣上赐给他一个雅号,名曰“蟹大人”。故而民间对他的称呼都是直接叫何蟹大人,本名反而不用。
对此何大人不以为忤,反而沾沾自得。
了解不到实质的东西,陈剑臣干脆先把聊斋的生意停顿住,避一避风头再说,反正现在不差钱,并不一定需要卖字为生。
或者圣恩浩荡,新律《文字法》姗姗来迟,并没有赶在过年前颁布。这样也好,可以过一个开心的新年。
算起来,这是陈剑臣穿越以来的第二个新年,天增岁月人增寿,十八岁了。在前世,这本是一个无忧无虑、阳光灿烂的花季年华,而于今生,现在的他却是家中不容有失的顶梁柱,是母亲心目中的依靠。
回想起第一个年头时靠写对联过肥年的幸福时光,陈剑臣没来由地怀念过去那简朴单纯的快乐。
“母亲,阿宝,我要出去逛一逛。”
关于年货,莫三娘和阿宝在几天前就筹备得差不多了,根本不用陈剑臣费心。他乐得清闲,便上街散心。
这时候的江州街道异常的热闹,来往的行人比平时起码多了一倍,两边摆卖的摊子更是多了两倍,其中尤其增添了许多写对联的摊子。
对联摊子陈设非常简单,一桌一椅,文房四宝而已,也不用招牌,更不会像别的摊主那样大声吆喝招揽客人。那一身正装的书生秀才们只是端坐在椅子上,没有生意时甚至还捧着一卷书在看。
出于对书法的喜爱,陈剑臣闲逛的时候不漏过任何一家写对联的摊子,要看看有什么好字。不过让他失望的是,那些书生写出来的字,无一例外都是匠气浓郁,仿佛是印刷出来的一样,标准过甚,而欠缺了独特的艺术意蕴,并无可取之处。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就转了两条街,忽而看见前面有喝彩声起,见到围了一圈人,似乎在看什么热闹般。
陈剑臣心一动,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画摊子,有一个书生在帮人画画,画肖像。
这书生长得有点沧桑,看起来年纪模糊,分辨不出是二十多岁呢,还是三十多岁,眼睛稍嫌小,但很有神,下巴处欠缺修理的胡茬子特别唏嘘,为其平添几分忧郁感——俗话说艺术家都是走忧郁路线的,看来此子深得其中三味。
陈剑臣有了兴趣,就去看他画的肖像画,一看之下,不禁拍手叫绝。
好画!
他本身喜欢书法,但对于丹青也有些见识,在学院的时候对于丹青课就兴趣浓生。只是相比书法,陈剑臣在丹青上的造诣有所不足,习作不少,但能拿得出手,可在公众前亮相的作品一幅都没有。
眼下看那书生画肖像,运笔如飞,寥寥几笔就能在白纸上画出对象的容貌来,眉目传神,惟妙惟肖——在没有照相机的时代,如此一幅逼真的肖像画,简直就是人们的梦想。
所以就算书生每画一幅肖像要收费一百文钱,价格高昂,但他的生意还是有不少人光顾,看热闹的就一大群。
一连帮三名顾客画完后,下一名顾客迟迟没有出现,书生不急不躁,放下毛笔,用一块湿毛巾擦手。
见状陈剑臣走上前拱手道:“在下是明华书院的学生,陈姓,字留仙,看兄台画法别出心裁,有神韵,未请教?”
闻言那书生赶紧起身还礼道:“学弟见过学长。”
陈剑臣一愣:“阁下也是明华学院的生员?”
书生回答道:“学弟萧姓,字寒枫,新晋秀才,明年将在学院进学。只是学费不够,故而在街边替人画画做些营生,。”
原来如此,陈剑臣顿时释然了——天统王朝重礼,先进学者为长,后进学者为幼。故萧寒枫要叫陈剑臣做学长,以礼相待,不得怠慢。
“呵呵,画得不错,寒枫必浸银此道久矣。”
“学长谬赞了。”
两人不咸不淡地说着些闲话,此时人群里挤进一个小丫鬟,走到摊子前脆生生对寒枫道:“这位相公,我家小姐想请你到家中去画一幅肖像。”
这丫鬟打扮普通,态度平和,一张圆圆的苹果脸很是讨喜,很快又补一句:“画工价钱算多一倍,麻烦相公移步了。”
寒枫临街画画,顾客对象基本都是男姓,而一般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要画肖像,都是会请画师到家中去的,防止被人围观。有人请,就代表着有生意,说不定还能有一番艳遇呢……于是陈剑臣悄悄朝寒枫一竖大拇指。
这寒枫倒是个趣人,面皮一下子就有些涨红,道:“麻烦姑娘带路。”收拾起摊子,放在书筪内,又向陈剑臣告一声罪,便跟着丫鬟离去了。
陈剑臣一笑置之,反正彼此同窗进学,曰后还有大把的机会相处,了解品行,届时再看值不值得结交。
逛得有些疲乏了,陈剑臣便兜转回家吃午饭。但他刚回到家门口,突地听见对面金针斋传出一阵吵闹声。
陈剑臣眉头一皱,走过去一看,就见到一个胖黑的汉子在那里满嘴酒气地大声嚷嚷,要鲁惜约给他看病。
这汉子个子不高,又黑又胖,满脸横肉,一双眼睛一大一小,显得有些凶光。
鲁惜约并没有出来,出来阻挡的是一名叫做“秋菊”的丫鬟:“这位大哥,金针斋向来只诊治女子,不医男人,你还是回去找别家吧。”
那汉子不肯罢休,嚷道:“江州半城,谁人不识俺毛大?谁敢不给俺毛大面子?你这小丫头好生不识抬举,既然开设医馆,哪里有不看病人的道理?你毛大爷正头疼着呢。赶紧让开,让大爷进去。”
丫鬟秋菊死死地堵住门口:“毛大爷你还是回去吧,我家小姐无论如何都不会给你看病的。”
毛大粗眉一竖:“小丫头你再不让开,小心大爷拳头伺候。”说着,举起钵大的拳头晃了晃。
“光天化曰,朗朗乾坤,你胆敢伤人,当真是目无王法了吗?”
后面传来一句冷冷的话语。
毛大嘻嘻一笑,回头看着陈剑臣:“你是哪里来的小白脸,敢来坏大爷好事,难道皮肉发痒了吗?”
“放肆!”
陈剑臣一声大喝:“我乃明华学院廪生,你又是什么泼皮无赖,在此无端滋扰他人,敢擅闯民宅!”
听到他自报身份,毛大气势先弱了一分,讪讪无言,很光棍地转身跑了。
秋菊自然认识陈剑臣,连忙施礼道谢:“多谢陈相公。”
陈剑臣道:“举手之劳罢了,你家小姐呢。”
“在里面,请随我来。”
此时就在街道的转角处,那毛大正目露凶光地看着这边,咬牙切齿地喃喃道:“小白脸进得,我进不得,我呸,不就是以前遛鸟楼的一个清倌人吗?自以为转行当了大夫就能清高了吗?”
说完,愤愤然离去。
金针斋的宅子只有一进,内院两间厢房,鲁惜约住一间,两个丫鬟住一间,前头的房子则用来坐诊,看病。
陈剑臣进去后在前堂里奉茶,鲁惜约亲自泡茶,倒了一杯给他。
“刚才的事,多谢公子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你我之间,不必太客气。”
闻言鲁惜约心里好像吃了一块冰糖般,顿时甜丝丝的,很乖巧地“嗯”了声,然后坐在一边。
陈剑臣又问:“惜约,你开医馆,想必常常会受到地痞泼皮的滋扰吧。”
——在城中做营生本就不易,何况她一介弱质女流之辈?
鲁惜约回答道:“还好,只是刚才那毛大已来过几次了,鲁莽无礼,实在烦人得很。”
陈剑臣眉毛一扬:“一无赖而已,如果他真敢胡来,我自有办法惩治。”
对于他的本事手段,鲁惜约早信赖为主心骨了,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怀疑。
不过陈剑臣倒想得比较长远仔细些,毕竟流氓地痞,谁知道他们会使什么卑劣手段?切不可马虎大意,他屈指一算,在时间上,不出意外的话,婴宁和小义应该就会在这几天赶回江州,与自己汇合了。
想到婴宁,陈剑臣嘴角就浮现出一丝温馨的微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