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他自己也是按时打理,个人卫生从不含糊,于是骤然在古代看到这么一位爱干净的男人,好感立刻就飙到了友善——要知道连李信认识这么久了在他这的好感也只是刚刚靠到“友善”的边缘而已。
然而,这种好感只持续了数息,就停止在对方说自己姓赵。
严江的微笑如陶瓷一样完美无缺,眼眸却微微眯了眯:姓赵,是秦王的近身舍人,面白无须,妈的,这难道是赵高?
他手上却没有停歇,烤肉同时看了一眼,院外的蒙恬和李信,那两人在嘀咕着什么,不对看着他们,但夜色太暗,阴影太浓,很看不清楚。
严江只是强行按耐住心中厌恶,勉强应付这个可能的千古奸佞。
“江并无甚本事,问询也是徒然尴尬,不如便来试试这庖厨之道。”他把精致的肉片串上,熟练在灸烤,上调料,一但没有说其它事情的欲望,但也不想惹事。
对方缓缓抬头,目露思索,那俊美的眉宇间立时便有了几分阴鸷,指尖微微一动,却按耐住了,只是随意尝了一口,便缓缓道:“果然美味,我这便去回禀大王,若有机会,你当能于殿前为王烹厨。”
严江礼貌地起身:“我送大人。”
“不必了。”对方礼貌地起身行礼,面对着他,缓缓退走,到院门才转身,还带上了李信和蒙毅。
“啧,跑的真快,这是反派天然的第六感么?”严江忍不住嗤笑了一声,指尖从腰间的暗袋里缓缓放下。
真是可惜了。
刚刚,他是真的有点想解决掉这个佞臣的,如果对方敢多吃几口的话,吃掉的可不一定只有调料。
不为其它,他只是想试试,要是没有赵高,扶苏顺利继位,那后来的楚汉之争,白登之围是否还会存在,别说什么改变历史,怕改变历史他就不会带种子回来。
秦末的农民起义生生把华夏人口毁灭了大半,给匈奴统一北方的机会,华夏北方自此两千年都没有多少安宁的时间,若是蒙恬还在北方,冒顿一出来肯定就被按死了。
话说公元前两百年这个时间,还真是稀奇了,草原统一,中国统一,罗马崛起,安息崛起,孔雀王朝统一印度……简直就像一个历史的在大轮碾过去。
不过,好像有点不对……
他认真想了想,对这个“赵高”的身份有些怀疑,但却没有过多追究,只是拿起水壶缓缓将炭火浇灭,一股白烟蒸腾,让他的面目有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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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的君王静静回到寝宫,挥手让两位不安的属下退下,指尖微微一动,又按住了那颗麦穗。
损失甚大。
他轻抚着光滑的下颚,以手支颐,斜依在榻上。
不仅未能认识,甚至还惹出他的杀意……
杀意,为何?
就因姓赵?
他认识许久,对他的杀伐果断再清楚不过——那万里长途,上千日夜,他可说是一路杀回来的。
还需弄清原由,如若不然,他是真敢下手。
只是这几日需要为大典诸事烦心,等拔除嫪毐,自能有大把时间认识。
他有些疲惫,抬手示意更衣。
旁边的赵姓侍人立刻传婢女送水,十二分称职。
秦王洗漱一番,细细擦净手指,看着内官忙碌,却突然看到侍人光滑的下巴。
赵姓侍人忙完回头,却见秦王以一种深思的眼神默然凝视着他,一时间,仿佛被猎物咬住喉头,他冷汗涔然而下,瞬间跪于榻前,叩首伏地,不敢发出一只声音,更不知原由。
过了一会,才听头上传来淡淡一声:“退下吧。”
赵高连抬头也不敢,颤颤地应了声喏,这才头重脚轻地退出殿外,一时间,内衫已是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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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时,严江的陛下终于醒了,仆人尽职地给它烤了上好的鸡肉,双方虽然沉默,但气氛安宁,若有外人看着,简直像一幅古画,古风盎然。
过了好一会,严江才调戏一般勾了勾爱鸟下巴,微微笑道:“唉呀,一定是与你们一起野惯了,才让我今天又想杀人。”
他却没有再多说,爱鸟缠了他很久,都没听到倾述,非常不满,闹了他好些时候,严江依然不为所动,只因为有些事,还在他心中纠结。
以前支持他前进的目标是回国,那时山水迢迢,千辛万苦,遥不可及,却终是达成。
回秦之后,无论种植制造,都已经交出来。
那么,现在呢?
是为君王坐上宾客,还是逍遥天下?
他是想走尽世界的,但仅是如此了么?看李信嫪毐还不觉得,但看到赵高时,却是真的让他触动了,强秦一世,却二世而亡,其后楚汉相争,大汉四百年,三国两晋,五胡乱华,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却再无强秦这般气吞六合,诸候西来的霸道了。
“呵,真是庸人偏自扰,且不到烦扰之时呢,”严江微微摇头,抱起陛下,“先看着吧。”
陛下一脸问号,气得转身不理他。
严江又过去安慰,闹到快凌晨才睡觉。
一夜无梦,等他醒来时,却发现宫里许多侍卫都剃了胡须,到处是光溜溜的下巴,让人看得都有些不习惯。
他一问才知,是大王昨日剃了须,上有所好,于是很多人觉得剃须更能得陛下赏识,便学着刮掉了,一时让严江心里对秦王自然地生出了好感。
接下来的两天便是筹备大典,涉及换防和宗庙守卫,李信忙得像个陀螺,连过来吃块肉的时间都没有,倒是蒙毅偶尔过来,打着帮李信带肉的理由的混吃喝不说,还带打包。
严江大方地答应后,这位更是一日三餐都来——话说他们这监视也有点厉害了,连他晚上悄悄做第三餐都知道,两天下来,他珍藏的五香牛肉干就快见底了,甚至还想动他仅有的两条麻辣牛肉干。
于是严江只能让这位不务正业的中郎将知道在战斗技巧上他还有路要走,这可是给陛下宝贝留着的,旁人想都不要想。
随后,便是亲政大典了。
严江没有资格位列太近观礼,只能远远看到一个高大颀长的背影头戴冕旒冠,垂十二白玉珠帘,红线垂绕,看不清面容,前身着黑衣,衣绘日、月、星辰、龙、山、火、虫,还有一个认不出来,下着赤裳,背披大绶,腰带长剑——还是李信当初用乌兹钢打造的那把,脚穿红舃,衣角镶嵌有红纹,看起来非常威严大气。
他加冠佩剑,祭祀先祖,群臣跪拜,大旗招扬,众所喜庆于君者,皆呼万岁。
剩下的事情严江没有参与,他只是凝视着这一幕,回头就去寝殿找到一张粗纸,拿着木炭将刚刚看到的情形绘制下来。
从宏伟大气的祭台到威严肃穆的宗庙,从高呼万岁的群臣到虔诚跪拜的士卒,都在他潦草的笔触里缓缓展现,一直画到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
画完之后,他便收拾东西,先出宫去——宗庙不在宫里,剩下几个看守要是能看住他,就是笑话了。
如他所料,才翻出雍都外墙不久,便听到城内一片打杀之声,想来是嫪毐已经发动宫变,他明面上还是嫪毐的门客,作为不想被伤到的花花草草,还是躲开一点比较好。
反正嫪毐这小boss正好被秦王利用拔除朝堂上的赵国势力,一点威胁都没有,秦王平他就一天而已。
更何况这几天没去见花花,它肯定已经委屈上了,可怜的大喵要好好安抚安抚,然后洗干净了带去见秦王来提高逼格才是。
古有老子骑青牛西出黄河,他又怎么不可以骑猛虎西至渭水——那逼格可高多了。
必能让秦王另眼相待!
第26章 有事
雍都此刻虽有打杀之声,但却并无混乱之像。
秦王亲政当日,拜祭天地祖宗,便回到了祈年宫。
几乎同时,早有准备的嫪毐借太后印玺,以吕不韦刺秦王之名调动雍都守备、门下宾客,数千家仆、以及他这些年笼络的部分戎人围攻祈年宫。
在他看来,秦王亲政完成,必然是最无戒备之时,宫中不过两千守备,他的万名士卒便是堆,也能堆死秦军。
但接下来的发展却是让他完全想不到的。
就在他派兵围宫之时,雍都城中竟然又涌出数千精兵,他们混迹于这次的前来的民夫之中,并未着秦军服饰,此刻却衣甲齐备,与祈年宫的士卒里应外合,那简直就是砍瓜切菜一般的残杀。
他的“嫪毐联军”完全不堪一击。
嫪毐门下宾客一见如此,瞬间便转身逃了,雍都守军先是被杀的一懵,然后便见秦王亲自至,也很快搞清楚状况,纷纷倒戈,不到一个时辰,这儿戏一般的围攻便作鸟兽散,秦军兴奋地收割着人头,血流成河,雍都城内的庶民大部分噤若寒蝉,但在弄清情况后,立即便有了计较——他一个个化身地鼠,纷纷把躲藏的嫪毐门客、家仆、还有受伤戎人揪出来,甚至来几个来此观礼的西戎宾客都被受了鱼池之殃,几乎被打得看不出人样。
他们看到生面孔就觉得是逆党,连和嫪毐说过话的都被提溜出来,不少甚至去秦室祭坛宗庙之前表达衷心——屯留的垦民才刚刚过去几个月啊,他们一点也不想被流放蛮荒之地,不但要努力立功,还有抓住一切可能撇清关系。
嫪毐听着手下的奏报,一时面无人色,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将雍都经营地如铁桶一般,哪秦人恐怖如斯,他以为的铁桶实则是泥塑的,立即领最后的几十骑出逃,他在咸阳还有布置,若是拿下吕不韦,再退守在河西太原郡的封地,未必没有一战之力。
收到消息,宫中的秦王气定神闲地下令追杀:“有生擒嫪毐者,赐钱百万;杀之有尸,五十万。”
至于追随嫪毐的宾客舍人,秦王暂时没有下令处理,只是着人看押,稍后发落。
这小小叛乱就已经显出秦王本身的能力,嫪毐势力如此大,却没有一点军队调动的消息,方才如此被动。
天还未黑,这场叛乱便已步入尾声,秦王派人以王銮车架路过流血的长街,安定民心,一路回到祈年宫,秦旗招展,铜车华盖,万民俯首叩拜。
然而,宫中的秦王并没有显得喜悦,他神色冷漠,不见喜怒,只是让人拦住了想来见他的赵太后,听着属下的汇报,眉宇间越见阴鸷。
“他未曾走直出院门,而是自后院越墙而出,毫无声响,我等发现不对,也曾追击,但、但……”监视跟踪的士兵说不出话,来,只是跪地叩首,听从发落。
秦王指尖轻点着桌案,他自然知晓怪不得他们,那人若想离开,很难有人留得住他。
他甚至还想起得当年路过月氏最后一处城池时,有人垂涎阿黄马,诬陷他偷窃贵族宝马,将他下狱,卸了他刀箭,打为奴隶,回头等入夜时,便被他轻易挣脱绳索,偷走装备,带马离开,中途它不小心打翻火把,被守卫发现,他便顺手杀了,结果又来一小队城卫,被他杀了,引来那位贵族的数十属下,又被他顺手杀了——一直杀到那位贵族出来,等出城时,阿黄和它都非常乖巧了,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
但是,不能让他离开,现在他还未走远,若不能一次寻到,让他遁入山林,便是他能一统天下,也别想再揪他出来。
他也顾不上疲惫,卸了冠冕,换上便装,吩咐了蒙毅加强戒备,便带数名精锐将士起身。
宫中马厩,一匹优雅美丽的黄马无聊地与几匹母马亲亲我我,看秦皇来到,只打了个响鼻,并没有展现什么热情。这匹汗血马只渴望着主人再来带他离开,它等了太久了,但主人就像忘记它一样,夏花都要再开一轮了,都没再来看它。
秦王翻身上马,抚摸着马儿柔韧的鬃毛,突然轻笑了一声。
随后,他扣指成环,在唇边吹了一声三长一段的口哨。
阿黄几乎是瞬间兴奋起来,鼻翼扇动,呼吸急促,力图吸入更多气味信息,主人的味道非常新鲜,他走的是顺风的方向!
这是主人在召唤我!他在叫我集合!
下一秒,汗血宝马立时一声长啸,人立而起,向城外拔足狂奔而去。
身后的禁卫们大惊失色,立刻挥鞭赶上。
秦王只是拉紧缰绳,不但不紧张停马,反而策马扬鞭,他眉目锐利,神彩飞扬,映着夕阳余晖,仿佛即将大胜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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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江出城没多久就的找到了花花——花花一般会在他留下记号的地方游荡,不会走远。
这些野生动物都有极为灵敏的感知,虽然不像阿黄马那样可以闻到几公里外的水味,但对自己身上的驱虫菊气味是非常敏感,一但感觉到,就会第一时间找来。
他在林间点燃了除虫菊香,它不但能驱虫,还能让花花快速过来,这种可爱的小菊花被他从欧洲商人那带回来,如今才刚种在陇西的土地上,不怕花花闻错。
只是以后等除虫菊种植范围扩大了,就得换别的特殊香料了。
这次他等得有点久,可能是风向不对,一直过了大半个时辰,花花才从他身后的灌木里兴奋地扑出来,把他压在地上,一颗大脑袋又舔又蹭。
他也满足地撸起这只大猫,它有着厚厚的爪子,巨大的肉垫,软软白白的肚皮,和他玩时总是小心地收起利爪,还会用这大爪子拍开其它想和他玩的动物,啧,这都是猫科特有独占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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