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冯轩和老杨站在电网的入口处,肃然凝视着电网内部。
摄影机升降梯上没有摄影机,倒是站着新来的烟火师,平端麻醉枪,闭着一只眼,另一只眼透过瞄准镜对准目标。
电网外人头攒动,电网内寂静无声,张子安和两位警员视线受阻,不清楚大牙和獒王是否已经分出了胜负。
飞玛斯和两条警犬速度极快,把张子安他们落下一大段距离,然而两条警犬跑到铁丝网近前时就慢慢停下了,飞玛斯却越跑越快,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拔地而起,腾云驾雾般跃起三米多高,轻而易举地跨越铁丝网和电网的双重障碍,稳稳地落入了场地内部!
围观人群一片哗然!
“这是哪条狗啊?跳得好高!简直是天外飞狗啊!”
“你没认出来?这不是演闪电的那条狗嘛!”
“惨了!惨了!闪电怎么自己跳进去了,这要是受伤了岂不是要换主角?”
“要只是受伤还好,就怕……”
冯轩和老杨也是大吃一惊,他们只顾着专注于场地内部,谁也没想到飞玛斯居然能跳过接近三米高的电网乱入。特别是冯轩,心脏病都差点犯了!
其实让大牙挑战獒王试试是老杨的主意,他权衡再三,觉得要冒险的话,大牙是最佳的选择。大牙只是一条被淘汰的德牧,论重要性远比不上飞玛斯和两条警犬,如果大牙失败了,飞玛斯和两条警犬也不用再试了。
冯轩也赞同他的意见,为了安全起见,他让新来的烟火师做好准备,一旦大牙不敌,立刻用麻醉枪把獒王麻翻。
新来的烟火师以前是工程兵出身,受过射击训练,但毕竟不是神枪手,也不能保证百发百中,尤其是要射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型犬,难度颇高。如果第一枪射偏的话,大牙恐怕就危险了……以这只獒王的嗜血程度,很难撑到第二支麻醉飞镖上膛。
当然,如果大牙能战胜獒王那就皆大欢喜了。
烟火师通过耳麦请示冯轩:“冯导,意外情况,如何处理?要不要先把獒王麻倒?”
獒王太凶,谁也不敢在它没被麻翻的时候进入电网区域。
这时,张子安和两位警员才气喘吁吁地赶到。
冯轩赶忙对张子安说:“快!把飞玛斯叫出来!”
张子安很是无奈,因为飞玛斯是凭借它自己的意愿进去的,是要去救援大牙,就算他下达命令,恐怕飞玛斯也不会出来。
小刘和小王牵着两条警犬跃跃欲试,提议道:“要不咱们把赤龙和王子也放进去,来个三英战吕布怎么样?”
老杨呸了一声,“胡说八道!你们以为这只是单纯地在打架?这是为了争夺这群藏獒的领导地位,就像是猴山里的猴子争猴王一样,你们见过打群架争猴王的?”
他抬手一指,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其他被关在笼子里的藏獒全都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电网区域内,显然对这场战斗的胜负十分关心。
老杨在警犬基地干了二十多年,深谙犬类的习性,无论是猴群里的猴王还是狼群里的狼王,全都是要单挑定乾坤的,群殴就算是胜了也难以服众。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提出建议,冯轩果断决定为了安全起见,先把獒王麻倒再说,其他的事可以从长计议,关键是飞玛斯不能出危险。
就在这时,一声震天的怒吼从场地内爆发,对峙的局势被打破了!
第486章 挫败
飞玛斯跃入场地时,大牙与獒王间隔十米左右正在对峙——准确地说,是大牙正在单方面挑衅獒王,不断地冲獒王吠叫。
若是换一条狗早就对吼或者对咬起来了,但这只獒王确实不同凡响,它却对大牙的吠叫浑然不觉,连正眼都不看一下,黑色的鬃毛于寒风中猎猎飘飞,微微泛着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着升降梯上持枪的烟火师,仿佛知道这个人是最大的威胁。那种淡定从容的气质,令旁观者又敬又怕。
“这只藏獒居然这么大?”小刘和小王通过大牙与獒王的近距离对比,才明白这只獒王到底有多大。
大牙头部宽大,骨骼粗壮,在德牧里已经算是大块头了,比赤龙和王子更威风,但与獒王一比,简直就像是轻量级拳手与重量级拳手之间的对决一样。
飞玛斯展现出惊人的跳跃能力,落在场地里,大牙只是随便看了它一眼,判定它没什么威胁,嘴里喷着白沫,继续呲牙挑衅獒王。
倒是獒王似乎从飞玛斯身上察觉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稍微认真了起来,上下打量着飞玛斯。
可能是被大牙吵得烦了,獒王扭头冲着大牙一声怒吼,登时盖过了它的吠叫,更是令围观众人面色剧变,感觉跟响起晴天霹雳差不多。
大牙浑身一激灵,气势大打折扣,首次露出了怯意。
飞玛斯心中暗叫糟糕!老茶对它讲过,未战先怯乃是兵家大忌,本来的十成实力能发挥出二三成就不错了。
恰在此时,冯轩对烟火师下达了开枪的指令。
得到命令的烟火师,手指刚刚放到扳机上,就见獒王像风一样蹿了出去,猛扑向大牙!看样子它是打算先解决了大牙再集中精神对付飞玛斯。
嗖!
一支麻醉飞镖以毫厘之差落空,擦着獒王的身体钉进了土壤里。
烟火师骂了一句粗话,马上将第二支麻醉飞镖装填进枪膛,然而时机已失,大牙和獒王已经混战成一团。
大牙毕竟是久经训练,面对体型比自己大得多的对手,没有贸然选择硬碰硬,而是仗着灵活的体型躲闪獒王的扑咬,不仅没有被咬到,甚至还能瞅准空子反口咬一下獒王。两只狗一时之间打得难舍难分,势均力敌。
不一会儿,獒王身上就挂了彩,有好几处在流血。
看到大牙暂时占据了优势,冯轩让烟火师先别开第二枪,看看情况再说。
围观众人顿时信心大涨,鼓掌欢呼着为大牙加油鼓劲,大家天生都站在了弱者的一方,喜欢看以弱胜强的故事。
然而飞玛斯却看出不妙的端倪——獒王身上的毛实在太厚了,像是一层天然的软甲,大牙一口咬上去只能咬掉一嘴毛。獒王的伤势很浅,只不过是皮外伤而已,实力并未受损,见了血之后,反而被激起了嗜血的狂性,吼声震天,愈发凶残。
在拳台上,轻量级拳手即使打中重量级拳手一百记刺拳,也无法令重量级拳手丧失战斗力,但若被重量级拳手结实地命中一记右钩拳,恐怕会被打得退出比赛,甚至直接被打死也有可能。
说时迟那时快,大牙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獒王的嘴上,刚刚躲过了獒王的致命一咬,却没留神獒王紧接着又挥起一掌,这一巴掌把大牙扇得在地上滚出了好几米远,沾了满身的尘土。
大牙挣扎着站起来,却似乎被这一掌扇出了脑震荡,随即前腿一软,又不支倒地。
如果是狗群之间争夺首领,到这一步已经可以结束了,但獒王并未把大牙视为对手,只是将它看成是猎物而已,纵身一跃向大牙的后脖颈咬过去!
剧组里的女孩子们齐齐尖叫,不忍心地捂住了脸。
就在这时,一道闪电般的黑影从斜刺里飞出,一脚踹在獒王的肩头!
獒王身在空中猝不及防,偌大的躯体被这一脚踹得横飞出去,同样在地上滚出了好几米远。
大牙先胜后败,獒王突然受挫,这一切全在短短两三秒内发生了。围观众人被这意料之外的转折惊得目瞪口呆。
踹飞獒王的正是飞玛斯,它稳稳落地,凛然挡在大牙的身前,眼神波澜不惊。
獒王暴怒已极,在地上一打滚就站起来,狂吼着合身扑向飞玛斯。
“要不要射击?”烟火师抓准这个时机请示道。
冯轩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见飞玛斯也迎着獒王扑过去,一黑一黄两道身影扭打在一起,难分敌我。这时候射击的话,麻醉飞镖误中飞玛斯就惨了。
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但张子安与飞玛斯一直在一起,却不知道飞玛斯何时变得如此彪悍,同样看得呆若木鸡。
还不到五个回合,獒王又被飞玛斯一脚踢中了侧腹,把它踢得离地足有半米高,踉跄着退出两米多,内脏受创,牙齿间渗出了血沫。
任谁也无法想象,飞玛斯那看似普通的身体里居然蕴藏着如此惊人的腿力。
旁观的那群藏獒看到这情况也蔫了,像是预见到了王朝的更替。
飞玛斯没有乘胜追击,好整以暇地站在原地,从容淡定的仪态宛然一派武林高手的风范,甚至令张子安怀疑它是不是被老茶附身了……
它抬起一只前爪,轻蔑地向獒王招了招,示意是不服咱们就继续。
獒王怒不可遏,即使大牙向它吠叫无数声,也不及飞玛斯这一个动作带给它的屈辱。
藏獒纵横藏地高原上千年未遇天敌,为它们带来如日中天的声名,也造就了它们蠢和笨的天性,不知道能屈能伸的道理,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退避忍让,用好听的话说就是悍不畏死。
它再次一声怒吼以壮声势,张牙舞爪地向飞玛斯扑过来。
獒王的气势虽凶,但飞玛斯可是在深山老林中与老茶联手战过群狼,什么场面没见过?这只獒王就算再凶十倍,也无法在气势上压倒它。
相反,经过短暂的交手,飞玛斯已经洞悉了獒王的弱点,过于巨大的体型令獒王周转不灵,像是一辆笨重的坦克,而它只要将反坦克地雷塞到坦克的履带下就行了。
飞玛斯闪身避过獒王的扑击,伏身向后一踹,正蹬在獒王的膝关节上。
獒王的重心太高了,立足不稳,当下就摔了个狗啃屎。
烟火师已经把麻醉枪放下了,就连他也看出来,这场战斗的胜负已无悬念,双方的实力差距简直是天壤之别,獒王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
迟钝的神经迟迟未将痛觉信号传递至獒王的大脑里,它再次从地上站起来,喘息着瞪视着飞玛斯。适用于高原的肺部在平原上却成了累赘,长时间战斗令它的体力急速下降。
獒王仰天再次怒吼,声势已大不如前。
这是它面对飞玛斯的第三声吼,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它的眼睛由于充血而变得通红,不顾一切地向飞玛斯腾空扑去。
飞玛斯已经厌倦了这场无聊的战斗,这次它不躲不闪,腾空迎头痛击,一记旋风腿狠狠踢在獒王的头侧,把獒王踢得在空中盘旋着飞出,不偏不倚地落在电网上。
电网已经通了电,爆出一丛耀眼的火花。
獒王被电网反弹回来,浑身抽搐地落在了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第487章 包分配
风波止歇,掌声雷动。
常言道,狗咬狗一嘴毛,但是在场的剧组人员还是第一次看到狗与狗打架不动嘴而是动腿的,连对德牧了解甚多的老杨都表示头一次看见。
人们拼命地为飞玛斯鼓掌欢呼,很多人都用手机把刚才的打斗过程录下来了,准备上传到社交工具里分享给朋友们。不仅是他们,冯轩也觉得刚才这一幕可以作为电影的花絮收录。
飞玛斯并不觉得如何,因为这只藏獒只是块头儿大而已,要论起凶残和狡猾来,比起荒山野岭里的群狼差得远。
看到首领獒王倒地不起,关在铁笼子里的其他藏獒惶恐不安地骚动起来,而它们的骚动又令被淘汰的德牧们也跟着骚动起来,整个外景地上空回荡着各色各样的犬吠声,再加上人声的喧哗,这里简直是跟菜市场差不多了。
飞玛斯侧头扫视一眼,仰天长嚎:“嗷~嗷!”
霎时间,世界安静下来,无论是德牧还是藏獒全都敬畏地望着飞玛斯,噤若寒蝉。
围观的人群也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还有几个好事者跑到张子安旁边询问道:“小张,你这飞玛斯到底是狗还是狼?怎么学狼嚎啊?”
张子安心里表示我跟你们一样懵逼,正不知如何回答时,老杨却喜上眉梢说道:“你们懂个屁啊!这正是最优秀的德牧所特有的返祖基因!”
有人驳斥道:“我读书少,杨师傅你可别骗我,我有朋友就是开德牧犬舍的,他那边说德牧返祖是长毛,是不好的现象,但飞玛斯明明是短毛啊!”
老杨呵呵一笑,“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警犬基地每隔几年就从德国高价引进一批德牧种公,这些种公绝对比你朋友家犬舍里的德牧要好得多,但是呢,这些种公交配后产下的后代里,大概每四条大概就有一条是中毛或者长毛德牧,你能说这些种公血统不好么?这只能证明它们的血统更接近祖先德牧。当警犬的德牧跟当宠物的德牧,要求是完全不同滴……”
张子安也听说过,有时候常见的短毛德牧会生出长毛德牧,长毛德牧作为宠物一般没人要,但作为种犬却很不错,就是因为它们继承了来自祖先的纯种基因,除了长毛这个明显特征之外,另有一处隐蔽的特征就是舌头上有两块黑色的舌苔。
飞玛斯既没有长毛也没有黑色舌苔,头骨较小,体型紧凑,比赤龙和王子这些警犬都要小一圈儿,在流行以大为美的宠物界是不受青睐的,可能去参加犬类比赛都过不了初选,但是在老杨这样在警犬基地工作二十余年、亲眼目睹德牧一代代退化的人眼里,飞玛斯几乎已经是硕果仅存的最优秀德牧了,往少里说也价值数万欧元。
刚才那个反驳的人一听,脑子转得很快,马上拉了拉张子安,低声问道:“小张,你家飞玛斯缺媳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