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老茶,我叫飞玛斯。先声明,我不是什么妖孽,而是来自于未来,因为某种原因而进入你的记忆里……这么说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明白。”飞玛斯解释道。
“未来?”老茶勃然大怒,须发皆张,“黄口竖子,可是欺我愚昧无知?”
飞玛斯从没见过生气的老茶,但它听说生气的老茶很可怕,于是赶紧又说道:“不不,老茶你先听我说在未来,你期盼的太平盛世已经成真,起码是部分成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国泰民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很多年没有过战争了。”
显然,飞玛斯做出了正确选择,这句话触动了老茶的心扉,它垂下猫爪,怀疑地盯着它,“你所言属实?”
“当然。”飞玛斯只恨自己平时没跟老茶一起多看看新闻,不过它还是能说出一些历史大事的,“列强割据军阀混战的历史在几十年后就将结束,那时这个国家将重归统一,就连刚才那个人去的香江,也会重新成为这个国家的一部分。”
“信口雌黄。你可有证据?若无证据,别怪我不客气!”老茶并未轻信于它。
证据……
飞玛斯冥思苦想,有什么可以当证据的东西呢?
“对了,刚才那只白色的猫,你不知道那是什么猫吧?”飞玛斯胸有成竹地问道。
“确实不知,莫非你知道?”老茶反问。
“我知道,因为有人告诉过你和我,那只猫是中国垂耳猫,英文名叫smuxu还是什么的。”飞玛斯说着,低头示意自己的颈部,让老茶看,“你看这个牌子,上面写的是奇缘宠物店,这就是咱们在未来的家。”
飞玛斯的脖子上系着一个黑色的皮质项圈,与它的颈毛颜色差不多,在黑夜里很难分辨。张子安跟它解释过,因为滨海市规定带狗出门必须要系上项圈和牵引绳,于是给它戴上这个项圈。飞玛斯倒是并不讨厌戴项圈的感觉,除了拍电影时以外,全都戴着它。
项圈的正面有一块金属铭牌,上面写着“奇缘宠物店”的字样,还有张子安的手机号,这是因为片场里有些工作人员总是分不清它们这些德牧。
飞玛斯没料到项圈与铭牌也跟着自己一起进入了老茶的记忆,这算是帮大忙了,否则它还真不知道要如何取信于老茶。
老茶凝神注视这块铭牌,五个字里有两个字似是而非,因为这两个字是简体字,而不是它认知中的繁体字。它怀着戒备靠过去,探出一只猫爪,轻触铭牌,然后划了几下。
令它感到诧异的是,铭牌上字显然并非用墨写上去的,因为没有被它的爪子刮花,铭牌的表面很光滑,没有一丝凹凸起伏,所以也并非是刻印上去的。
“这字是怎么写上去的?”它好奇地问道。
飞玛斯回忆了一下,好像张子安曾经跟顾客解释过,是什么呢……它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是激光雕刻上去的!”
“激光?”
老茶念叨着这个陌生的名词,对飞玛斯的话却信了几分,因为它觉得飞玛斯没必要大费周章地特意骗它。
“对,激光,是一种未来的神奇技术!”飞玛斯牢牢抓住机会,因为这是唯一的证据,制造这块铭牌的技术并不存在于这个时代。它知道老茶的学识受限于这个时代,但是老茶并不傻,只要认真思考,一定能够被它说服。
老茶用爪子拨拉着这块铭牌,翻来覆去地查看,冰冷的触感通过肉垫传递过来。铭牌小巧精致,非铜非铁,它从未见过类似的材质。
它沉吟许久,收回爪子,放松了戒备,“那么你真的是来自未来?”
“千真万确。”
“多少年后的未来?”
“大概……对了,你先告诉我今年是哪年?”飞玛斯正想回答,却想起自己还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丁巳年。”老茶回答。
飞玛斯:“……”
老茶注意到飞玛斯一脸懵逼,又说道:“民国六年。”
飞玛斯依然懵逼。
“宣统九年。”老茶改口说了一个它很讨厌的年号。
飞玛斯还是听不懂。
老茶想了下,又换成一个当时渐渐普及的西洋说法,回答道:“1917年。”
飞玛斯先是一怔,随即叹了口气,要说这是巧合的话也太巧了……
“我来自100年后。”它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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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 留一手
飞玛斯仰望星空,星空比100年后要澄澈许多,银河蜿蜒曲折流淌而过,几乎不存在光污染与雾霾,如此澄澈的星空,它……以前似乎也看过。
“100年后……”老茶喃喃自语,“不对,猫的寿命没那么长,我不可能活到100年后。”
飞玛斯收回目光,解释道:“那时你不再是猫,而是由于人们的信仰成为了精灵,就像是半神一样的存在,然后被从历史长河里召唤出来。我也大概也是如此,不过我失去了以前的记忆。据张子安推测,将咱们召唤出来的人,可能是来自更遥远未来的人或者其他极为先进的文明。”
“其他极为先进的文明?”老茶重复道:“可是德意志或者不列颠?我听说这两个欧陆强国船坚炮利,屡屡进犯戏耍其他国家……我国已向德、奥等列强宣战,想来定是他们在幕后搞鬼!”
“不不,差得远!”飞玛斯汗颜,“张子安说的先进文明,是指这个星球之外的文明,跟德、奥什么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老茶哦了一声,虽然心中仍未释然,但暂时放下了这个疑问,转而对另一件事产生浓厚的兴趣,“你频频提到的张子安又是何人?”
“他是咱们的主人,开着一家卖猫卖狗的宠物店,咱们在那时都住在他的宠物店里。”飞玛斯说。
“不可能!”老茶神情怫然不悦,喝道:“难道你把我当成朝秦暮楚反复无常的吕奉先?我不会再认其他人当主人!”
飞玛斯一看老茶要翻脸,心中暗暗叫苦,此时老茶的脾气可没以后那么好,赶忙又说道:“不是,要说他是你的主人似乎不太对,他倒更像是你的学生,你每天早上都会一边品茶一边看他练拳,当他练错的时候你会叫停然后纠正。等练完了拳,吃过早饭,你会趴在电热毯上喝茶看电视——别问我什么是电视,我解释不清,总之是很有趣的东西,足不出户就能知晓天下的风土人情。”
“我的学生?”老茶一怔,“继问习武时我虽旁观在侧,略通一二,但自身修为浅薄,为人师表岂不是误人子弟?”
“老茶你太谦虚了,再说你的能力并非完全来源于自身,还受到信仰之力的加持……”飞玛斯眼珠一转,又想到一个证据,“在我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你刚刚纠正了张子安练拳时的一处错误,好像是‘伏掌杀颈手’这一式。你说这一式的掌势应该是‘伏’,而不是‘劈’,伏掌之妙在于借力打力,左手接敌之拳势然后下按,改变敌人的力道,当敌人重心失控之际,配合右手的杀颈手等连续技法一击制胜。”
老茶闻言大惊失色,比听到飞玛斯来自未来时还要震惊,连声追问道:“你且速速讲来,咏春的不传之秘你是如何得知?”
它很清楚,飞玛斯刚才提到的确实是“伏掌杀颈手”这一式的心法所在,半点不假。
陈华顺收叶问为封门弟子,每当陈华顺指点叶问习武时,很少有人注意到,墙头上还蹲坐着一只年幼的茶色狸花猫。甚至当陈华顺命叶问自行练习,前去指点其他弟子时,狸花猫也会尾随而至,不离左右。
陈华顺既是武学大宗师,又是杏林妙手,除了习武授徒以外还开设医馆治病救人。天长日久,茶色狸花猫不仅将陈华顺的一身武学招式牢牢记住,同样学会了陈华顺秉承自梁赞的医术仁心。
老茶通过仔细观察,起初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陈华顺教叶问的东西,跟教别人的东西不太一样?这么说也不太对,应该说是每个徒弟所学的东西,与其他人都是九成相同,一成不同。
后来看得时间久了,它才有所领悟,旧时师傅教导徒弟,讲究的是“猫教老虎——留一手”,其他本事都能教,唯独上树的逃命本事不能教,怕的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因此有意保留几招压箱底的绝活儿,即使叶问这个封门弟子概莫能外。
“留一手”并非是要一直留下去,某种程度上,这也是考验弟子孝心和品性的一种手段,怕的是遇人不淑,所传非人,将绝活儿教给一个面善心恶之徒,将来为祸一方百姓,自己这个当师傅的也要担责任,九泉之下愧对祖师爷。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弟子们出师后自行闯荡天下,有人闯荡出名气后就忘了师傅,有人即使名气再大,就算是已经封侯拜相,逢年过节也会回来提着干果点心,恭谨地执弟子礼探望师傅,后者往往会受到师傅的青睐。师傅虽然口中不言,但其实都记在了心里。
如此坚持若干年后,师傅会认为后者通过了孝心与品性考验,就悄悄把暗自保留的那一手绝活儿传授给后者,后者就会成为真正的衣钵传人。
当然,有的师傅在将自己保留的绝活儿传下去之前突遭病痛或者事故横死,这手绝活儿也就从此失传了。
除了武学之外,医术、铸造和机械工艺、建筑等诸多学科都有“留一手”的传统。一代接一代的“留一手”,总会有意外发生,许多鬼斧神工般的技艺因为这个传统而不断流逝,未免令人扼腕长叹。
幼年狸花猫不仅观摩了陈华顺所有弟子的习武,当陈华顺独处自行练拳时,也并不在意墙头上有一只狸花猫在探头缩脑地窥视绝艺。
老茶不愿意叶问奔赴香江读书,除了之前提到的原因之外,更是因为它知道叶问武学尚未大成,陈华顺早逝,叶问有很多东西没有学到,兼之年轻气盛,此去香江也许会受到挫败,甚至可能被人欺侮。它很想把自己看到的东西告诉叶问,让叶问学到真正的咏春绝学制敌防身,但苦于灵智未开,不会口吐人言。
从某种意义上讲,尽得陈华顺咏春真传的并非包括叶问在内的十六名入室弟子,而是墙头上这只毫不起眼的茶色狸花猫!
第477章 行侠仗义
飞玛斯不擅长解释,而且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解释起来很麻烦,连它自己都听不明白。同样的,这些解释可能并没有意义,因为历史已成定局。
它正想再说,老茶目光一闪,对它打了个噤声的手势。
飞玛斯心说难道刚才的年轻男子去而复返?若是那样,我还是趁早离开这里为好。
安静下来之后,飞玛斯隐约听到另一侧山脚下传来微弱的呼救声。
“怎么回事?”它问道。
老茶简短地说道:“可能是响马拦路抢劫,我要去看一眼!”
话音未落,它已循声向山脚下跑去。
飞玛斯一怔,顿觉不妙!老茶刚才明明要下山的,正是因为它的突然出现令老茶耽搁了,否则按照进度来推算,老茶在山脚下应该恰好遇到这件事。
虽然这个时间线并不真实,虽然历史已成定局,但它不愿让刚刚与主人分别的老茶除了离愁之外再添遗憾。
刷!刷!
树林掩映间,老茶拨开杂草,避开乱石,于崎岖的山道间纵跃。它心中焦急,呼救声越来越弱,显然有人陷入了极端危险的境地。
佛山地区民风尚武,不仅武学宗师辈出,由于时局动乱,民不聊生,落草为寇者也大有人在,还有外地流窜至此的响马劫道杀人。此外,明清时代的佛山是自由市镇,官府统治力量薄弱,成为很多江湖地下组织的秘密基地,如天地会、洪门等等,这些组织虽然高举“义”字大旗,但内部鱼龙混杂,难免有些心怀不轨之辈。
山脚下传来的呼救声又尖又细,分明是个弱女子,一旦落入强人魔掌,后果不堪设想。
这座无名小山草木茂盛,中秋时节的杂草深处足有半人来高,还要谨慎提防其中暗藏的蛇蝎之属,老茶固然身手灵敏,下山之路却有些举步维艰。它知道自己应该排除杂念,专注于救人,但脑海总是浮现刚才那只狗所说的种种奇事,甚至有些悠然神往……
蓦然间,一道黑影从它的头顶掠过,挡住了皎洁月色,落在它身前。
“老茶!跳到我背上来!”飞玛斯回头叫道,“我背你下山,这样比较快!”
这时的老茶还不是精灵,只是一只比较普通的猫,但凡猫族都不擅于长途奔袭,飞玛斯在这方面比老茶强上很多,特别是它身体较高,在跑动视野上占了优势。
老茶稍加犹豫,便跃起蹿到飞玛斯的背上,抬爪指向前方,“那个方向!”
呼救声时断时续,救人如救火,容不得老茶拘泥于俗礼。
于是,一副极为奇特的景象出现了——圆月照耀的林间山路上,一只大狼狗驮着一只狸花猫在飞奔,狸花猫一只爪子扯住大狼狗的背毛稳住身体,另一只爪子为它指路。
老茶惊讶地发现,飞玛斯似乎拥有极为出色的跳跃能力,即使驮着它也能跃起接近一丈的高度,然后平稳地落地,无论是草窠还是乱石都一跃而过,崎岖的下山之路犹如坦途。
每当起跳时,老茶都能感受到飞玛斯全身肌肉的收缩,特别是两条后腿的肌肉,更是如西洋发条一般瞬间绷紧,紧接着便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跃起至空中最高点时,甚至隐然有腾云驾雾之感。
呼救声已经很微弱了,老茶和飞玛斯都能听到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哀泣。
自己这边只是一只猫和一条狗,既然到了左近就必须要沉住气,先看清形势再说。老茶对飞玛斯默默打了个手势,从它的背上跃起,三蹿两蹿爬到一棵百龄古树上,坐在枝杈间向前打量。
月色明亮,能见度很高,就在古树前方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地方,三个蒙面强人手持钢刀,品字形包围了一位鬓发散乱的年轻女子。年轻女子穿着一身斜襟元宝领的玄色衣裙,斜倚在一块大石头上,捂住自己的脚踝,脸孔因为痛苦而扭曲。她又疼又怕,满脸是汗,惊恐地望着三个剪径强人,嗓子都已经喊哑了。
“嘿嘿,小娘子跑什么跑?我们兄弟三人又不是吃人的恶鬼,你看你,跑这么快扭到脚了吧?来,把鞋和袜子脱了,大哥给你好好揉揉……”为首的蒙面人钢刀一晃,不怀好意地笑道。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你们要钱的话,我身上有一些,若是不够,你们跟我去家里取……只要你们放过我,我绝不去官府报案……”女子从衣服里摸索出几枚袁大头,捧在手心里哀求道。
“钱,我们要,人,我们也要!小娘子你就乖乖给我们去当压寨夫人吧,等哪天拉起义旗,哥几个就是开国皇帝,小娘子你就母仪天下啦,哈哈!”
三个蒙面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戏弄这个可怜的弱女子,淫邪的目光不住地往她身上打量。他们料定这荒山野岭大半夜的不会有人来救她,是以不着急不着慌,尽情享受她的恐惧和颤抖,要像猫捉老鼠一样玩够了才下嘴,就算是谁碰巧路过想逞英雄,他们三把钢刀一举,对方就得吃滚刀面。
老茶在树上看得怒火中烧,它有心下去救援,却又深感身单力孤,如果有继问在,一人一猫从来是行侠仗义配合无间,收拾掉这几个毛贼草寇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