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为了生存,他们间接害死了原主这样的好人。
在活命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道德礼仪,全部都要抛到身后去。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元朝,七七稍微说一下,其实争论还是很多的。
元朝对平民的税收可以算是所有朝代里最低的,它的灭亡有很多原因。
一:“猪队友”,忽必烈是十分推崇汉家文化的,喊的口号都来自《易经》,但他死后,官员就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应该用本民族的办法治国,一派认为应该紧跟忽必烈的步伐,用儒家思想治国,元顺帝之前,39年的时间内一共换了9个皇帝,元朝的实力也逐步消弱。
二:就是税收问题,商户虽然重税,但商户毕竟有限,大地主不算在商户之中,所以很多地级政府的钱是不够的,官员俸禄低,小吏也没多少工资,就有了灰色收入,压迫下层百姓。
三:民族问题,这个就不具体解释了。
四:元朝末期爆发的瘟疫,这个有学者说其实就是欧洲的黑死病——并没有得到证据论证。
五:纸币,纸币的大批量出现造成了通货膨胀,相当于经济泡沫,越穷就越印,最后纸币就失去了职能作用,所以主角现在才要去换银子,这样乱世到了也有钱用。
六:很多农民是没有自己的田地的,就像朱元璋,他就是个放牛娃,牛是地主老爷的,家里人种的地也是地主老爷的,地主只要收回去,他家就完蛋了。
还有很多就不列举了,主要原因有这么几个。
以及,七七也是自己查的资料,毕竟不是历史系的学生,很难做到尽善尽美,我姑且这么一写,大家就姑且一看。
参考资料有:《细说元朝》《细说明朝》《明朝那些事儿》《中国古代服饰词典》《礼俗之道》《古代文化常识》《古代农业》
还有的资料来源于网络。
希望大家看得开心。
第2章 002
小厮去钱庄取钱,林渊就在破庙里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主要是林渊闲得慌。
他现在身体虚,穿过来的时候正是原主烧的最厉害的时候,原主没熬过去,他又接力继续熬,虽然熬下来了,但没有好的保暖措施,吃的也是当了棉袄的钱,只能填饱肚子,喝药什么的想也别想。
林渊还是有点庆幸的,因为棉纺织是元朝才有的,要是再往前推一个朝代,怕是原主和小厮根本熬不到找到破庙,就已经冻死在路上了。
“少爷!”小厮是快跑回来的,他还把两件棉袄也给赎回来了,一件是他自己的,还有一件是林渊的,林渊那件用的棉花多,更厚实。
把棉袄穿到身上之后,林渊搓搓手,终于敢拉开棉被了。
他们之前一直睡在地上,棉被脏得不行,破庙又没人打扫,因为灌风,乞丐都不愿意过来,把衣服穿好,林渊就被小厮扶着,一瘸一拐地去找客栈,等养好了身体再去置办产业。
两百两真不是个小数目了,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的开销也就在二两银子上下,这都算是小富之家了。
其实林渊还有些庆幸自己没穿到元朝初年,那个年头才是地狱,当时元朝的官员几乎全是文盲,他们刚到中原,才从马背上下来,目不识丁,根本不会管事,十岁的小娃娃都能当官,下面的小吏就使劲乱搞,敛财栽赃,乌烟脏气。
虽说现在也艰难,但对比那时候已经算不错的了。
“我都打听好了,城北有家客栈,说是最大最干净的。”小厮搀扶着林渊,“上房是两百文。”
林渊摇头:“不住上房,下房多少?”
小厮:“八十文。”
林渊:“就下房,我们两挤一挤。”
反正这一周多都是这么挤过来的。
这座小城叫坞城,离江南有些近,林渊准备修养好了就在当地置产,江南是不能去了,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他们全都在江南,江南是打得最激烈的地方,他还是小心为上。
客栈的下房不大,但是收拾的还算干净,小二还给他们打了一盆热水,供他们主仆两个收拾一下,林渊叫了份饭菜,还给了小二一点钱,让他帮忙买两件成衣回来。
“包您满意。”小二乐呵呵的下去,买两件成衣,他还能贪一点,不贪多了,但也是笔进账。
饭菜倒是很快就上了,一碟炒青菜,一碟炒肉丝,因为现在种油菜花的人少,所以青菜是用猪油炒的,香是香,不过得尽快吃完,不然冷了要结块。
虽然就两道菜,分量还是挺足的,配着米饭林渊吃撑了才停下来。
小厮去抓了几剂药,让客栈熬好了送上来,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不过保暖条件和饮食条件跟上来以后,林渊好得倒是很快,才三天就能出门逛街了。
坞城不算大,总人口估计也就在一两万人,街边小贩也不多,寒冬腊月的,百姓也不怎么出门,都是屯够一冬的粮食,一天一顿,在屋里过日子,不过也有苦工和乞丐,衣不蔽体的走在路上,寒风吹过就冷得瑟瑟发抖。
他们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都不知道。
“客官,来碗豆腐脑!热乎着呢!暖胃!”
“客官,我家的饼在坞城可是出名的好吃,您试一个。”
小贩们堆着笑,脸颊冻得通红,还在叫卖。
林渊跟小厮走在路上,跟周围的穷苦百姓格格不入,毕竟是地主家庭出身,原主从小没吃过苦受过累,十指不沾阳春水,也就是练字那几年辛苦了点,平常时候都待在室内,不怎么出去晒太阳,是个唇红齿白的富家少爷。
小厮虽然是家生子,仆从出身,但七岁就跟在了林渊身边,日常也就是照料林渊身边的事,能吃饱穿暖,还认识一些字,比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过得还要好些。
他们两出现在街头,简直就是顶着一个牌子,牌子上书三个大字“有钱人”。
“少爷!”
林渊刚路过一个街口,就被一个衣衫篓缕的女人抱住了腿,她浑身既脏又臭,头发油腻沾满灰尘,仔细看还能看到跳蚤,衣服也跟破布一样,里面还填着干草取暖,她一手抓着林渊的腿,一手把身后的孩子牵出来。
“少爷!”女人哭喊着,“您买了他,您买了他,不要钱!”
“他能干呢!更给您干活!他有力气!”
说着就给林渊磕头,一下又一下,一点折扣都不打,砰砰砰地磕在地上,额头已经渗出了血,边磕头边喊:“少爷,买了他,买了他!”
那个被牵出来的孩子看到娘跪了,他也跪了,跟着一起磕头。
八岁的孩子,已经知道事了,他家原本是农户,去年他爹犯了事,地主就收回了他家的土地,他爹也被打死了,娘就带着他们逃了出来,上头的两个哥哥死在了路上,一个是饿死的,一个是饿的受不了去别人的田里偷菜,被那里的村民打死的。
他和娘一路流浪,到了这座小城,他们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在这儿当了乞丐。
可娘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每天要的食物只能让他们娘两活命,每天都吃不饱。
原本还有一家粮铺的老板还给他点吃的,现在那家粮铺关门了,他们连最后的希望都没了。
昨天晚上,他娘跟他说:“乖儿啊,娘把你卖了,卖去个好人家,能吃口饱饭。”
他问:“娘也卖了,我们一起去吃饱饭。”
他娘只是笑。
她都这个年纪了,生了三个孩子,粗手大脚,也没有姿色,就算想卖去暗门子,人家也不会收她,那些有钱人家或许会买一个八岁的孩子回去,却不会买一个一看就活不了多久的女乞丐。
她想起自己还有家的时候,丈夫是个老实头,总是卖力气干活,大儿子跟丈夫一个样,最笨,但是最听话懂事,二儿子聪明一些,总说自己长大了去城里做点小买卖,到时候把一家人都接过去,过好日子。
一个家,说没了就没了。
要不是还有小儿子,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撑下来。
最苦的时候,她甚至想跟小儿子一起死,找块石头,先把小儿子砸死,自己再撞死。
可是看着小儿子那双眼睛,她又下不了手,只能抹把眼泪,继续上路。
“别磕了!”林渊拦了几下,没拦住,只能大吼一声。
女人和孩子这才停下,女人一头的血,那双眼睛充满了绝望,她嘶声力竭地说:“少爷,他真的有力气,能干活,他能干活的,他不要工钱,我把他卖给您,给您签卖身契,您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少爷,买他少爷!”
她不是在求林渊买她的儿子,她是在求林渊给她儿子一个活命的机会。
“先起来。”林渊扶住额头,有些头疼地说,“起来说话。”
女人的膝盖冻伤了,她咬着牙艰难地站起来,男孩也站在女人的身边,不敢抬头去看林渊。
林渊问:“会做什么?”
女人眼中爆发出精光,她连忙说:“狗子会放牛!会种地!会干粗活!”
林渊又问:“识字吗?”
女人的肩膀垮了:“不、不识字……”
林渊其实很想当个好人,可是老天爷以前并没有给他当好人的机会,大学毕业以后他就进了一家公司,公司不大不小,勾心斗角不少,他刚去的时候没少受前辈的折腾,除了本职工作,还要帮前辈办事。
做好了,前辈和上司被夸奖,有奖金。
没做好,受批评扣工资的就他一个人。
也想过跳槽,但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他大学学的专业本来就冷门,只能在公司待下来。
他找了个机会,帮前辈做资料的时候专门弄错了数据,只属了前辈一个人的名,后来被上层发现,前辈想攀扯他的时候,因为公司都知道这个前辈总是欺负他,加上他一直逆来顺受的假象,根本没人信,前辈就被辞退了。
上司则是他在办项目的时候灌醉了上司,用上司的手机和口吻给竞争公司的老总发了条泄密的短信,上司也倒了。
他就从小职员升到了部门经理。
在职场上,林渊混得如鱼得水,笼络下属,巴结老板,扳倒对手,他实在算不上一个好人,就连林渊都觉得,他如果是个好人,也不愿意跟这样的自己当朋友。
“你会种地吗?”林渊问女人。
女人有些茫然,她儿子连忙说:“少爷,我娘会,我娘能种地!您把我娘一起买了!”
“只要一口吃的!不要钱!少爷!我们给您当牛做马!”
“行。”林渊让小厮拿出十文钱,“去买点吃的,三天后正午在这儿等我。”
女人和男孩又跪了。
“多谢少爷,多谢少爷。”
小厮已经习惯自家少爷的善良了,他只是好奇道:“少爷,干什么给他们十文钱,他们要是不来怎么办?那我们不就亏了。”
林渊:“他们不来的话,就当是我施舍他们的。”
毕竟前期置办田产,他和小厮两个人跑肯定不够,古人签了卖身契就是主家的人了,这辈子都跑不了,也不怕他们不听话。
而且他也希望给原主积点福德,让他能投个好胎,下辈子能投胎到现代,做个有好报的好人。
这也是点心理安慰。
作者有话要说: 林渊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想看睚眦必报,冷心冷肺的主角,可以去看七七的另一篇文《祸水》。
第3章 003
土地的买卖归官府管,但上面的官员其实不管这些小事,都是下面的小吏在管,小吏属于识字但没读过圣贤书的人,他们俸禄低,基本都靠剥削下层人民填满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