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寰州一战,闵惟秀一战成名。
……
武国公治军严明,大军进了城也都规规矩矩的,这城中原本就是大陈百姓,一个个的欢呼起来,杀鸡宰羊的,好似过年一般。
闵惟秀站在城楼上,有些得意看着姜砚之道,“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叫我姜五郎,后来他们叫我闵小娘子,现在,他们叫我闵小将军。”
上辈子快死的时候,她也被人叫闵将军,可是她不高兴,父母兄弟皆亡,她便是成了闵大王,又有何用?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行了个礼,“闵将军,日后我就是你手下唯一的小兵了。”
闵惟秀笑了笑,“你有何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便是射个箭,指不定都要射偏了去。”
姜砚之乐呵呵的,“我只有一个最好的本事,那就是忠心耿耿,你让我扇耳光,我绝对不打屁股。”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呸,不要脸。不过当将军的,就喜欢这样的小兵。”
姜砚之也跟着笑了起来,“将军将军,今晚上,我带你见识一下,我的另外一个本事吧!”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一声巨吼从身后传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兔崽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第三百二十九章 姜砚之的正确用法
姜砚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武国公一巴掌拍来,顿时眼冒金星。
站在一旁的路丙缩了缩脖子,真可怜!
他早就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霸王花?尤其是这朵霸王花,还有一个喷火龙似的霸王爹!
姜砚之抱着头,直跳脚,“岳父大人,你想差了,小婿是想出了攻下朔州之良策!”
武国公咳了咳,收回了手,“哼!我告诉你,在没有成亲之前,你不许碰惟秀一个手指头!”
姜砚之摸着鼻子重重的点了点头,他就是有那个贼心,也没有那个贼胆啊,万一惟秀的那根手指头生气了,把他按死了咋整啊!
武国公听到姜砚之是要献策,脸色才缓和了几分,对着他摆了摆手,“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去我营帐里说。”
……
是夜,有两骑骏马悄悄的出了营地,朝着朔州奔去。
朔州城灯火通明的,不少逃兵以及流民都滞留在城门底下,不得入城,吵吵嚷嚷的,宛若菜市。
其中一个大胡子的男子牵着马,身后还跟着一个带着貂皮帽子,低眉顺眼的妇人。这妇人眉眼不错,就是生得有些蜡黄蜡黄的,一见就是有病在身。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都没有进城,我们是特意从云州来的,听闻这朔州城里有一位姓周的神医,想寻神医救命。”
周围有一个背着包袱的老者一瞧,四下里看了看,“小兄弟还不知道吧,大陈军队打过来了,寰州城已破,那些汉人自然是高枕无忧,可是我们这些辽人,就没有那么好命了。若是不走,怕是要被祭旗,所以先来这朔州躲上一躲。”
大胡子一听,惊讶的说道,“有这等事,打完寰州,那不是要打朔州了么?既然如此,大家伙儿怎么不去云州,或者更远的地方呢?”
老者摇了摇头,“毕竟朔州城易守难攻,还有萧大将军坐阵,朝廷不会坐视不理的,他可是姓萧的。去别的州,路途遥远,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可如何是好?”
那一旁的妇人一听,拼命的咳嗽起来,她用帕子捂着嘴,一拿开来,红彤彤的一片。
大胡子着急的夺过帕子,“秀娘,这可如何是好,咱们今日非要找到那周神医不可。老伯老伯,你可能帮帮我,内子为了救我,伤了肺腑,今日若是寻不到周神医,怕是,怕是……”
“我们成婚三年,好不容易才怀得一胎,若是若是……那便是一尸两命啊!我是个跑商的,别的没有,就是钱多,老伯若是能够帮我们想想办法,那我必有重谢。”
那老者一听,捂住了他的嘴,见没有人注意,这才松了口气,“这么大声嚷嚷什么?罢了,也算是你们的缘法,这里这么多人,偏生就寻到了我。一会儿就跟在我的身后,装作是我的仆从吧。”
大胡子一脸惊喜,对着老者行了个大礼。
不一会儿,那老者便站起身来,悄悄的离开了人群,大胡子同病妇人一路跟着,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墙的一角,从那上头放下来了一个筐儿,先将那老者吊了上去,随即又将大胡子同病妇人吊了上去。
大胡子进了城,焦急的对着老者拱了拱手,然后递给了他两坨金子,说道,“如此便多谢了。”
老者点了点头,麻利的将金子收下了。
大胡子带着病夫人,一个转角,消失在黑暗之中。
二人寻了个客栈住了,一进去,闵惟秀便猛的喝了一口水,咕噜噜的吐了起来。
“你竟然还会说胡话?以前也没有听你说过。”
姜砚之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在汴京若是说契丹语,还不被人打死。你别看我这样,学问还是不错的。我总想着,万一哪一日,要让我来审辽国细作,或者辽人在我大陈境内犯了事,那我总得听得明白吧。”
闵惟秀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有一点她同姜砚之格外的像。
喜欢的事情,就都学得又快又好,不喜欢的,怎么学都学不会。
就像她学回,请了各种厉害的女红师傅,照旧连一只鸭子都秀不出来,更别说绣鸳鸯了。
“那你怎么知道,那个老者能够带我们进城呢?”
姜砚之越发得意了,“那么多人等在门口,大多衣衫不整,可见是心急火燎的,唯独他皮帽子戴着,小火炉抱着,面露镇定之色,衣服穿着又厚又暖,还系得整整齐齐的,连一个包袱都没有带,根本就不像是逃难的。”
“而且靴子也是干干净净,半点泥土血腥未沾的,我就猜想,他应该是从城里头出来的,而且他还经常四处张望,显然在物色着什么,时不时的同那城楼上的人,眉来眼去的。”
闵惟秀有些惊奇的看着他,“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瞧出这么多来的?”
姜砚之又摸了摸胡子,“天生的本事,天生的本事,不值当一提。”
他才不会告诉闵惟秀,他们刚来的时候,他就瞧见这老贼带了两个人进城了呢!
闵惟秀有些羡慕起来,“我瞧了半日,就瞧出了哪里守卫薄弱,想着我是否能够背着你翻墙进城。”
姜砚之一听,后悔不已,早知道,早知道他就不找人了!
闵惟秀没有注意到他的神色,推开窗子往外看了看,城中时不时的有那巡逻的人过来,她啪的一下关上了门窗。
“这个姓萧的城主,应当比寰州城那个贼老头厉害多了,这么快就已经布置了起来。现在我们怎么办,等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咱们去找周神医。”
闵惟秀又是一惊,“那个周神医,不是你胡诌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不但不是,那个周神医的医馆,就在萧城主家隔壁!”
不等闵惟秀发问,姜砚之就解释道,“你还记得那老蔡头吧,现在是我的马夫那个。这便是他告诉我的,他那一手养马的好本事,便是年幼之时,在这朔州城里学的。周神医确有其人,只不过以前的城主不姓萧罢了,但是城主府却是不动的。”
闵惟秀恍然大悟,陈辽两国虽然偶尔大战,经常小战,但是也会有那平静的时候,那时候,虽然军队还对峙着,但有些有本事的商队,还是会冒险行商,两地的百姓,也会偷摸摸的交换学习一番。
“那我们去那医馆做什么?翻墙进去杀掉城主?还是你打算去克死他!”
第三百三十章 被自己吓到了
姜砚之有些囧,“秀啊,那啥,都是旁人浑说的,我要是有那本事,直接就让我阿爹派我出使大辽,把姓耶律的,姓萧的,克得鸡犬不留,那大陈不就不战而胜了!”
“我告诉你啊,我是有一个锦囊妙计……”
闵惟秀听得直点头,两人商定完毕,便寻了个空隙,从那窗口跳了出去。
他们寻的客栈离城主府不远,闵惟秀拽着姜砚之,躲避那巡逻的官兵,不一会儿,就到了那周神医的医馆附近。
街上静悄悄的,甚少有闲杂人等走来走去,只不过那些官兵一个个好似都忧心忡忡的,见了有人经过,也并未上前盘问,随随便便的就放行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路行来,倒是没有出什么状况,可到了那医馆门口,却觉察出了不对劲来了。
闵惟秀一把拦住了正要扣门的姜砚之,小声说道,“城主府中有哭声,还不小,你可听见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神色古怪起来,“我没有听到,但我想我看到了。”
闵惟秀一惊,她自问自己一双眼睛,那跟鹰眼似的,哪怕是有只猫儿跑过去,她都能瞧见了。
可四下里空空如也,姜砚之能瞧见的,她却瞧不见,那能是什么,是鬼呗!
“城主府里有人死了,看那鬼知道是什么人么?”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等我喊他一喊,就知道了。萧城主?”
那鬼回过头来,一脸疑惑的看着姜砚之,好似在说,这个大胡子老子不认识啊,叫我干什么?
难不成抓鬼的黑白无常就长这样?没有听说白无常是一个面黄如纸的女人啊!
姜砚之简直无语了,这下子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真的不是他克死的好吗?他还没有来,城主府的人就已经哭上了!
怎么办,真的不是他吧?姜砚之觉得,他看着自己的影子,有些瑟瑟发抖。
“若是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那萧城主,穿得金光闪闪的,跟个灯笼似的,我说他,他还瞪我!”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克死就克死,有什么好羞耻的?大丈夫杀敌不拘小节,还非得跟我说一个什么绕着圈子的锦囊妙计,这样多好,我就喜欢这么简单明快的。”
姜砚之一听到“我就喜欢”这四个字,顿时飘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惟秀教训得是!只不过这个不可控制,我也不敢居功。”
闵惟秀听着,勾了勾嘴角,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啊!
“咱们去确认一下,别中了敌人的奸计。”姜砚之拉了拉闵惟秀的袖子,闵惟秀点了点头。
一把撸起姜砚之的腰,脚轻轻点地,便上了墙。
站在路边的新鬼,看上去有些一头雾水,他并不能言语,也失了神智,只是好像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一样,在宅邸周围不停的转着圈儿,徘徊不走。
姜砚之并没有管这些,开玩笑,大陈的鬼他都管不过来了,哪里有闲功夫管这大辽的鬼。
“惟秀,有人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带着姜砚之,轻轻的落了地,躲到了一块大石头后头。这朔州多山地,多矿石,倒是十分好藏人。
“这可怎么是好,大家都没有心思待在这里了。听闻大陈人已经打下了寰州了,都指望着咱们城主守城,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今儿夜里竟然遇刺了!还好那会儿我闺女去端茶了,不然的话……”,一个婆子说着,一脸的后怕。
另外一个正抱着一捆麻布的婆子住了脚,“老姐姐,你说如何是好,要不咱们跑吧,城主死了这事儿一旦传了出去,定然人心涣散啊,我看咱们这朔州城是守不住了。谁能够看出来啊,那莺歌生得娇滴滴的,竟然毒杀主君,简直……”
一开始说话的那个婆子面有迟疑,“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咱们原本就是这朔州的普通百姓,都是汉人,若是同城主府撇清了关系,便是城破了,指不定也不会被杀死。”
“我听闻那大陈的主帅,乃是武国公,武国公治军严明,不会滥杀无辜的,但若是知道我们是城主府的下仆,那指不定也不会饶了咱们。”
“那莺歌虽然出生风尘,平日里还作得很,十分惹人讨厌,但是没有想到,在紧要关头,竟然是个血气方刚的,还记得自己个是汉人,想要弃暗投明……咱们拖家带口的,虽然对她有几分敬意,但还是明哲保身来得要紧。”
抱着麻布的婆子拼命的点头,“可不是,可不是,我们小老百姓啊,谁给口饭吃,就给谁做事。老姐姐,咱们赶紧回去收拾了细软,跑吧!”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待二人走了之后,立马翻身出了城主府,顿时乐了起来。
姜砚之想着,跟闵惟秀立马回了客栈。
客栈之中,店小二正趴在柜台上,迷迷瞪瞪的打着瞌睡,一楼的大堂中,有几个客人,正坐在那里,低声的说着形势,见到闵惟秀走下楼来,看了一眼,又别过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