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九十二章 死掉的证人
“什么时候?”
闵惟秀想了想,“你说他讲的那个什么典故?关于紫荆树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嗯,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他在说,同我都是柴家后人,同太子都是兄弟情深……我们三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闵惟秀耷拉着脑袋,“喂,姜砚之你知道么?我以前一直觉得,除了刘鸾,其他的人都很和善。现在想来,怕是我压根儿没有听懂他们的话中有话!我若是注意到了,也能够想明白,但是我好似从来都不注意这些。”
真是一个让人沮丧的发现。
姜砚之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因为我的惟秀太厉害了,别人都不敢直说,怕你气愤不过……”
姜砚之说着,伸了伸自己的拳头。
闵惟秀还是很沮丧,“那你相信他说的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通常都不先入为主的设定凶手,也不轻易相信疑犯的供词,只有证据才是最可靠的。”
他说着,从自己的袖袋里取出一根肉干,递给了闵惟秀,“所以惟秀这样很好,压根儿不听别人的谎话,只相信自己发现的事实。”
闵惟秀一听,瞬间觉得自己高大起来。
没有错,她活了两辈子,一直都是这样行事的,行军打仗不也是么?
敌军开始叫阵了,敌军开始叫骂了,敌军开始继续逼逼了……
然而小闵将军一句都没有听,提着狼牙棒就上了。
然后,逼逼声没有了。
“你说得没有错,所以那些什么反间计,激将法之类的,对我毫无用处!”
姜砚之偷偷的勾了勾嘴角,他很喜欢武国公一家子,都是这样,不管遇到多难的事情,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又自我调节好了。
“我还是觉得,东阳郡王隐瞒了什么,他并不是我们所见到的样子。你看,我们什么都没有问,他却早就想好了要怎么回答,甚至算准了你的性子,会直接登门相问,所以早早的就在紫荆树下等着了。”
“论算无遗策,我不如他。”
闵惟秀突然想起了那日东阳郡王说的话,“他说,关在笼子里的画眉鸟,也向往天空翱翔的雄鹰。”
姜砚之一愣,“东阳郡王说的么?”
闵惟秀垂了垂眸,“这样的话,按照你们的想法来解读,就是心怀怨恨吧。不是所有人都贪恋富贵,有的人,可能只是想过自由自在的乡野生活。可是东阳的翅膀,已经被硬生生的折断了。”
就像闵惟思一样。
闵惟秀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这种虚头巴脑的揣测,一天能瞧出一种新的涵义来。咱们还是不要想了,按照你说的,看看有什么证据。”
姜砚之也咬了一口肉干,“没有错,咱们现在去看那个死掉的证人。唉,今儿个早晨我着急上火的进了宫,连早膳都没有用,好不容易想喝碗粥,我阿爹又一直拉着我说说说的……我虽然脸皮厚,也不大好意在聆听教诲的时候,还用朝食……快要饿死了!”
闵惟秀也咬了一口肉干,“唉,我阿娘也是,每次我吃胡饼子,她就在一旁念叨,什么长得像熊一样了可如何是好啊!再吃心眼子都要长得跟胡饼子那么大啦!她也不想想,胡饼子上还有芝麻啊,饼子和芝麻均衡一下,心眼子不小也不大,正合适啊!”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马车里还有吃的么?说起来,这八成是我们家老祖宗一脉相承的啰嗦!”
闵惟秀呵呵一笑,他们两个好像也都是话篓子,谁也嫌弃不了谁!
“有的有的,有馍馍,放在暖手炉上烘烘,香着呢,把肉干也烘热了吃,鲜!”
一旁的路丙同安喜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那叫为人父母苦口婆心,金玉良言好吗?
还有,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飘着肉香还有馍馍香的马车招摇过市,周围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
国舅府在保康门附近,刘皇后家中子嗣不昌,但是旁支亲族却是繁多,几乎住满了那一阵条街。
如今是正月里,大多数人家都挂着喜庆的灯笼,贴了门神贴,唯独有那么一家,扬了白幡挂了黑绸,好不明显。
闵惟秀的马车十分华丽,属于那种平头百姓瞧见了,都自动避讳的,跋扈衙内专用马车,便是在那刘侍卫门口停下来了,在门口迎客的人也不敢上前。
姜砚之整了整自己的衣衫,吃了一个大馍馍夹肉,他觉得精神头好了很多,但是如今是去人家家中吊唁呢,红光满面的有些不合适啊!
他想着,对着闵惟秀小声说道,“掐我一下。”
闵惟秀毫不犹豫的掐了一下,姜砚之整个眼睛都红了,犹如一头即将发疯的牛。
太他娘的疼了啊!
他想着,拼命的忍住了即将掉出来的眼泪,他同刘侍卫素未谋面的,笑不合适,人家说你没有同情心,哭也不合适,人家以为你同他有奸情。
做人就是这么难啊!
他想着,走上前去,那门口的人迟疑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唱名,这时候路丙上前,低声提示道:“这是寿王殿下。”
那人一愣,姜砚之红着眼睛冲着他点了点头,“本大王同刘侍卫虽然素昧平生,但是此番能够火海脱险,多亏了刘侍卫第一个发现走水了,原本想要登门致谢。不想天妒英才,好好的一个人……唉,本大王怎么着也应该来送他一程。”
那人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颇有些受宠若惊的说道,“我阿弟不过是尽了自己的本分,大正月的,三大王不嫌晦气,亲自登门……我阿弟便是死也无憾了。”
刘侍卫的阿哥说着,亲自引着众人进了门。
闵惟秀默不作声的看了看四周,这就是普通的一个民宅,不大也不小,一眼望过去,就能够看到停在灵堂上的棺材,一个披麻戴孝的小妇人,身边跪着一个小童,正在烧着黄纸。
一个白发老夫人,身边已经围满了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还有一个大一些的少年,显然是刘侍卫的侄儿,正在充当孝子,回跪来吊唁的族人。
姜砚之上了香,走近棺材一看,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男子躺在其中,脸色苍白。虽然清理过了,但是额头上有明显的伤痕,脸上也有擦破的痕迹。
“刘侍卫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姜砚之问道。
第一百九十三章 奇怪的伤痕
刘侍卫的阿哥吸了吸鼻子,“昨儿个夜里,他说同人约了在上土桥饮酒。他在宫中做侍卫,交友甚多,我们也没有觉得奇怪。可不想迟迟不归,后来就有路人来报,说我阿弟喝多了,脚一滑,脑袋磕在石头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断气了。”
今年冬日格外的冷,三天两头就下大雪,便是出了日头,那也是怏怏的,没有多少暖意。
一些小道之上,的确是结了凌冰,尤其是在靠近水的周围,更加如此。
光是姜砚之知道的,像这样走着走着摔死了的倒霉蛋子,今年冬天就不下三人。
“是磕到后脑勺了?”
姜砚之看着棺材里的刘侍卫,额头上虽然有伤口,但是并不太深,应该并非是致命伤,所以伤口应该是在后面,被头发给挡住了。
刘侍卫的哥哥刘大郎点了点头,“三大王料事如神,我去抬他回来的时候,他正躺在一块尖石头上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伸出手来指了指棺材,“如果是伤了后脑勺,那他脸上怎么会有伤呢?”
他说着,伸出自己白白胖胖的手,一把抓起棺材里刘侍卫的手,仔细的瞧了起来,“奇怪了,手上却没有任何擦痕。”
闵惟秀瞧着认真的姜砚之,笑了笑,他胆子倒是大,一点儿都不怕这些尸体什么的。
正想着,就听到周围一个妇人嘀咕出了声,“三大王真是性情中人,你看,他拉着刘二郎的手都快要哭出来了。刘二郎真是福气薄,他若是没有死,那跟着三大王还不吃香的喝辣的,平步青云!可惜了!”
闵惟秀嘴角抽了抽,往姜砚之的方向靠近了一些。
一旁的刘大郎已经颜色大变,他突然想起姜砚之的正职,这厮先在开封府,后在大理寺,乃是专门断案的。
“三大王,可是我兄弟死得冤枉?”
姜砚之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子,“乍一看起来,是有些蹊跷。他的鞋子呢?你带我去瞧上一瞧。”
刘大郎点了点头,引着姜砚之去了内室,闵惟秀一瞧,赶忙跟了上去,不一会儿,他就拿起了一双鞋子,递给了姜砚之,“就是这双,因为年节,我弟妹刚给他缝的新鞋子。”
姜砚之拿了鞋子,皱了皱眉头,“你看,这鞋子底部,一点滑痕都没有……你给她换衣衫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他的身上有什么伤痕,擦伤也好,淤青也罢,有没有?”
刘大郎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膝盖有淤青!旁的地方好像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
姜砚之叹了口气,“刘侍卫是被人杀死的,而不是摔死的。”
刘大郎大惊,“怎么说!”
姜砚之看了看他家的院子中,明显有一处结了冰,想了想,从内室里抱了一床被子,铺在了地上,“路丙,你来演示一下。”
安喜幸灾乐祸的看着从她身边走过去的路丙,哈哈,这个侍卫当得真是太惨了!
路丙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先是背对着被子,脚下一滑,然后往后一躺,因为他要演示,所以动作很慢,他先是手肘着地,然后才脑袋着地。
姜砚之指了指躺在被子上的路丙,“看到了吧,人在摔倒的时候,脚不受控制了,因此最想用手来保护自己。不管是往后倒,还是往前倒,都会下意识的手着地,当然,你可以说,滑得太快,他还没有来得及用手,就直接摔到头了,这有可能。”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鞋底板会有剧烈的滑痕。”
“如果人没有死,起来走路,不久滑痕就没有了,可是刘侍卫一下子就摔死了,知道你去抬,他的脚都没有沾过地,所以上面应该还有滑痕,但是他上面没有。这说明了什么?他很可能不是滑到的。”
“而且,你说他那会儿是躺在一块大石头上的,那么他额头上的伤,还有膝盖的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姜砚之说着,又喊了一声路丙。
路丙无奈的站了起来,又正面滑了一下,这一下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用手赶紧把自己撑住了。
“往前滑到,一种滑得快,整个人直接扑了下去,那么身上应该有各种淤青,并不会集中在膝盖。另外一种,就像路丙刚刚演示的,滑得不厉害,膝盖先跪地,但是这种情况,手上就会有伤痕了,而且也不会再磕着头了。”
“刚才我在灵堂上,已经看过了,刘侍卫的手上并无伤痕。这是不是就很奇怪了?”
姜砚之说着,看着瞠目结舌的刘大郎,“所以我推断,他根本就没有滑倒,在喝完酒往回走的路上,有人在后面袭击了他,他的后脑勺受到了第一次重击,他伤得很厉害,跪倒在地,来不及回头,又遭到了第二次打击,整个人直接倒下去了。”
当然,关于二次打击,只是姜砚之的揣测,具体的还要去看了尸体的后脑勺,才能够确认。
但是刘侍卫肯定是他杀,而不是意外身亡。
“所以他的手没有伤痕,直接额头磕在了地上,脸上也有伤痕。”
“你们不觉得奇怪么?明明是磕到了后脑勺,怎么额头和脸上有伤?”
“你知道他那日夜里,是和谁一起去喝酒,最近他有什么反常吗?”
刘大郎脸色一变,有些迟疑。
闵惟秀在屋子里转了转,这应该是刘二郎的卧室,她四下里瞧了瞧,突然眼前一亮,“安喜安喜,这个锦盒,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安喜伸长脖子一瞧,“小娘,这是许记银楼里的盒子,这种档次的盒子,是用来装手镯的,一个镯子约莫五十贯呐。看着盒子的纹样,乃是许记年节新出的花样子。之前咱们府上给三房的备嫁妆,许记拿过画册登门,小娘应当是那时候瞧见的。”
闵惟秀“哦”了一声,她重生之后,并不是很醉心打扮,这种事情,都是安喜记着的。
姜砚之看着刘大郎,刘大郎有些为难的说道,“我阿弟最近的确是发了一笔横财。他在宫中当侍卫,多少有些门路,有不少人托他办事的,平时也会拿一些银钱回家。前不久,我阿娘生了重病,我们两兄弟砸锅卖铁的,好不容易才救回了她一条命。”
他说着,指了指这宅子,“眼瞅着要年节了,家中却无米下锅,跟别提开春之后,我儿以及二弟的孩子念书的事。”
刘大郎说到这里,苦笑出声,“您或许说我们家人不多,这里离国子监近,可以租给念书的学子们,但是这宅子并非我们所有。这是刘家的族产,这一整条街,都是刘国舅家的,也就是我们沾了一个刘字的光,才能得住。”